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8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3-04-01

《最新消息》102 年度公保業務座談會講義詳如附件

說明: 102 年度公保業務座談會業於 102 年 3 月 29 日假創新學院大禮堂辦理完竣,講義詳如附件,請下載運用,公保網址:http://www.bot.com.tw/GESSI/Pages/default.aspx


《最新消息》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2 年 3 月份】重要釋示 4 則

主旨: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2 年 3 月份】重要釋示 4 則。
Q1 :留職停薪續保人員之考績(核)如奉核定准予晉級,其保險俸(薪)給是否應比照在職人員一併辦理變更?
 A :是。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0 條第 4 項規定,留職停薪被保險人選擇繼續加保者,其保險俸(薪)給,依同等級公教人員保險俸(薪)給調整。是以,是類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如遇考績(核)奉核定准予晉級,其保險俸(薪)給應比照在職人員追溯自生效日辦理變更手續。
Q2 :要保機關如因行政組織改造,人員有所精簡或移撥至其他機關,於辦理被保險人退保時,異動名冊內之「異動說明」應如何選填?
 A :要保機關組織精簡或調整時,被保險人非因「辭職」、「退休」等原因退保者,要保機關辦理退保之選填方式如下:
    一、使用「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系統」之要保機關,請選「調職」、「機關裁併(撤)」,若無適用選項,請選「其他」,並敘明原因(如「機關改隸」或「業務調整移撥其他機關」等)。
    二、未使用「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系統」之要保機關,異動名冊內之「異動說明」欄應填列被保險人之退保原因,如「調職」、「機關裁併(撤)」、「機關改隸」或「業務調整移撥其他機關」等,請勿僅填「轉保」。
Q3 :被保險人因病住院,是否有住院補助費可資請領?
 A :否。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3 條規定:「本保險包括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及育嬰留職停薪五項。」準此,被保險人因病住院,並無住院補助費可資請領。
Q4 、案例解說:
    某甲於 101 年 11 月 8 日至 102 年 1 月 31 日辦理第二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 101 年 11 月 14 日請領第二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又於 102 年 2 月 1 日辦理第二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延長至 102 年 7 月 31 日,惟因其第一名子女未滿 3 足歲且未曾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故於重新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可選擇請領第一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是請領第二名子女之剩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A :某甲 101 年 11 月 14 日請領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公保部僅支付第二名子女 101 年 11 月 8 日至 102 年 1 月 31 日期間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共 2 個月 23 天,尚未逾每一名子女最長發給 6 個月之規定(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7 條之 1 第 2 項)。故某甲 102 年 2 月 1 日辦理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時,因須重新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選擇請領第一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繼續請領第二名子女剩餘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惟第一名子女於該段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須未滿 3 足歲方得請領最長 6 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於該期間內無法領足 6 個月時,則可繼續請領第二名子女之剩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最新消息》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2 年 2 月份】重要釋示 4 則

主旨: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2 年 2 月份】重要釋示 4 則。
Q1 :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補助標準為何?應繳自付部分保險費如何計算?
 A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被保險人,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按其障礙等級補助其自付部分保險費,保險費補助之標準為:
        極重度、重度:自付保險費全額補助。
        中  度:自付保險費補助二分之一。
        輕  度:自付保險費補助四分之一。
    二、身心障礙被保險人應繳自付部分保險費之計算公式為:
        一般身分應繳自付部分保險費 ×( 1-補助比例)= 身心障礙身分應繳自付部分保險費(應四捨五入)。
Q2 :被保險人之眷屬居住國外或國內死亡,且在臺灣未曾設籍時,應如何辦理請領眷屬喪葬津貼?
 A :被保險人之眷屬在臺灣未曾設籍,無法取得戶籍謄本者,如發生死亡時,可由要保機關負責證明其眷屬身分(其內容應記載其眷屬在臺未曾設籍及與被保險人之親屬關係),連同現金給付請領書、存摺封面影印本及其他應附證明文件,一併送公教保險部辦理。
Q3 :被保險人乳腺切除,可否請領公保殘廢給付?
 A :否。依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第 58 之 1 號規定:「一側以上乳房全部切除者為部分殘廢。」又「乳房全切除」係指乳頭、乳暈及乳腺全部切除者。因此,乳腺切除者並未達乳頭、乳暈及乳腺全部切除之程度,是以,無法請領殘廢給付。
Q4 、案例解說:
    某甲係乙機關之被保險人,於 99 年 8 月 1 日起辦理非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參加公保,惟某甲另參加考試及格分發丙機關,並於 100 年 10 月 1 日到職由丙機關辦理加保。由於某甲不得同時於兩機關加保,乙機關應自 100 年 10 月 1 日起為某甲辦理退保。

 A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2 條規定:「本保險之保險對象包括下列人員:一、法定機關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同法第 6 條規定:「(第 1 項)符合第二條規定之保險對象,應一律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其保險期限自承保之日起至離職之日止。(第 2 項)被保險人應在其支領全額俸(薪)給之機關加保,不得重複參加本保險。」某甲於乙機關在保中(選擇非育嬰留職停薪續保中),復於 100 年 10 月 1 日起在丙機關支領薪津並加保,依上開規定,同時在兩要保機關加保,與規定不符,乙機關應自同日辦理某甲之退保手續。

 


《最新消息》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二項第三款專任合格教師年資採計疑義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二項第三款,專任合格教師年資採計疑義說明事項」,公函影本乙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3 月 26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20038167B 號函辦理。
二、本縣 102 年度各年屆資深優良教師送件截止日為 102 年 3 月 15 日,貴校倘有符合本案從寬採認人員,請於 102 年 4 月 10 日前將符合人員資料送至蒜頭國小彙整審查。
三、檢附本案公函影本乙份供參。


《最新消息》嘉義縣人力發展所訂於 102 年 4 月 24 日舉辦【愛戀嘉園-創造力培訓營~3】用影像說故事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2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 13 : 20-16 : 40 於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舉辦【愛戀嘉園-創造力培訓營~3】用影像說故事,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期透過專家、學者們的引導,讓同仁及民眾接觸新觀念,進行思辨訓練,使其轉化為新創意、新價值,為「嘉」打造幸福感。
二、講師:陳板老師(台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系客座教授)。
三、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2 年 4 月 21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因應本所網站改版,原薦送網址停用,新薦送網址為: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各薦送機關帳號、密碼則沿用原設定,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轉知同仁、志工及家長會成員至本所網站線上報名(http://www.chrdc.gov.tw/), 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四、研習時數: 4 小時。
五、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六、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七、檢送「研習簡章」、「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農委會林務局新竹林管處「102 年讓我們聯誼趣」未婚聯誼活動資訊

主旨:農委會林務局新竹林管處「102 年讓我們聯誼趣」未婚聯誼活動資訊
說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辦理「102 年讓我們聯誼趣」未婚聯誼活動,本活動共計分 3 梯次辦理,各梯次活動時間、地點、費用如次:
一、第一梯次:
(一)活動時間:本( 102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新竹巨城大魯閣。
(三)活動費用:新台幣 850 元。
(四)報名日期:至本年 4 月 15 日止(額滿或逾期不受理)。
二、第二梯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5 月 5 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新竹新苑飯店。
(三)活動費用:新台幣 850 元。
(四)報名日期:至本年 4 月 22 日止(額滿或逾期不受理)。
三、第三梯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5 月 18 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新竹格子美式餐廳。
(三)活動費用:新台幣 750 元。
(四)報名日期:至本年 4 月 29 日止(額滿或逾期不受理)。
至本活動報名方式及活動內容等資訊,請詳見附件電子檔。 

 


《最新消息》雲林縣政府 102 年度『緣來是你』未婚聯誼活動資訊

主旨:雲林縣政府 102 年度『緣來是你』未婚聯誼活動資訊
說明:雲林縣政府 102 年 3 月 5 日府人給字第 1026202659 號函以,本活動共分 2 梯次辦理,各梯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第一梯次:
(一)活動時間:本( 102 )年 5 月 11 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台中市大甲區葵海農場。
(三)活動費用:每人 1,300 元整。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本年 5 月 1 日止(額滿或逾期不受理)。
二、第二梯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5 月 18 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雲林縣米多力異國餐廳及摩爾花園。
(三)活動費用:每人 1,250 元整。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本年 5 月 8 日止(額滿或逾期不受理)。
至各梯次活動內容及報名方式請詳見附件活動計畫及報名表。 


《最新消息》5 月 7 、 8 日在林口長庚養生文化村舉辦「公職退休人員健康活力長青研習營」

主旨:社團法人公職退休人員聯誼暨關懷服務協會訂於本(102)年 5 月 7 、 8 日(星期二、三)在林口長庚養生文化村舉辦「公職退休人員健康活力長青研習營」,請鼓勵貴屬退休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並確實轉知。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公職退休人員聯誼暨關懷服務協會 102 年 3 月 1 日公退關會雲字第 14 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及地點:本年 5 月 7 、 8 日(星期二、三)於林口長庚養生文化村舉行。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本年 4 月 6 日止。
四、報名費用:本次活動共 2 日( 1 泊 4 食)費用計 1,350 元,另該會將視籌款情形,如有餘裕,則酌予補助部分金額。
五、檢附參加人員調查表(附件 1)、研習營辦理計畫 1 份(附件 2)各 1 份。


《最新消息》10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3 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作業

主旨:有關本(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3 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作業 1 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2743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學校)如有臨時職務出缺或預估之職缺,擬列入旨揭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請於本年 6 月 1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填報,並將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


《最新消息》確實配合檢討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避免發生類似之撤銷原因。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鑑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定期分析彙整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惟實務上仍發生類似之撤銷原因,請確實配合檢討,以保障公務人員權益,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22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28358 號函辦理。
二、茲辦理人事業務,應避免旨揭類似違法不當事件重複發生,落實依法行政,若有經當事人提起救濟而遭保訓會撤銷之情形,將列入人事人員平時考核之參考。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各方意見之回應說明及文宣摺頁

主旨:檢送行政院編印之我國年金制度改革第一階段方案文宣摺頁,及銓敘部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各方意見之回應與說明,請查照並轉知貴屬現職及退休人員。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2 年 3 月 25 日部退三字第 1023688037 號書函及教育部 102 年 3 月 2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20044018C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文宣摺頁及意見回應與說明資料,請逕至本府全球資訊網/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轉知司法院大法官議決作成之釋字第七0七號解釋

主旨:轉知司法院大法官議決作成之釋字第七0七號解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司法院秘書長 102 年 3 月 19 日秘台大二字第 1020007246 號函辦理。
二、本案解釋文如下:教育部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含附表及其所附說明),關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部分之規定,與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三年時失其效力。
三、上開解釋文已登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
資料來源:嘉義縣教育資訊網首頁>最新訊息
http://www.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3651
 


《最新消息》苗栗縣政府修正 102 年國中小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

主旨:苗栗縣政府修正 102 年國中小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2 年 3 月 21 日府教務字第 1020055905 號函辦理。
二、苗栗縣政府經現職教師反應,前所送「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第 6 條第 1 項第 1 目第 6 款:採計 1 年期限與原 101 年介聘條文採計 6 個月期限,影響教師權益,應於前 1 年公布後實施,經委員會主席裁示本 102 年先予維持,並預先公告,明年該項改為 1 年才採計分數,另部分文字仍有縣市反映似有疏漏之情形,業經苗栗縣作業工作小組重新勘誤旨揭要點疏漏文字。
三、修正後之「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請至苗栗縣政府附件下載區
http://download.miaoli.gov.tw/od_download/下載,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發文文號: 1020055905 ,驗證碼: GVRZBQ 。


《最新消息》4 月 19 日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舉辦「行政法實例解析班─主講人黃源銘教授」課程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2 )年 4 月 19 日 8 : 50─16 : 40 於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舉辦「行政法實例解析班─主講人黃源銘教授」課程,敬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本縣公教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增進對於行政程序、行政處罰及實務案例處理效能,爰辦理本研習。
二、研習對象:限本縣公教人員,計 110 名。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4 月 10 日 17 時止。
(一)薦送報名:縣府各處、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為珍惜訓練資源,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公教人員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index&subAction-1=news),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四、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8 小時,請假超過 3 小時者研習時數為 0 。
五、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六、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課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事業人員(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自殺死亡得否准予辦理撫卹疑義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事業人員(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自殺死亡得否准予辦理撫卹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269361 號函副本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前編印 101 年版主要人事法規彙編資料更新修正可自行選擇下載抽換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前編印 101 年版主要人事法規彙編資料更新修正可自行選擇下載及抽換。
說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編印 101 年版主要人事法規彙編業經改訂,將於本年 3 月底前印製第 2 刷修訂版,並經 102 年 3 月 6 日公告各機關得視需求另行購置。另為利原已購置 101 年版者得繼續使用最新法令資料,爰提供以下修正資料(如附件,其更新時間截至 102 年 2 月底止)供選擇下載及抽換之用:
一、行政訴訟法( 102.1.9 )(第 139 頁至第 198 頁)
二、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 101.12.19 )(第 482 頁至第 489 頁)
三、公務人員考試法( 102.1.23 )(第 505 頁至第 510 頁)
四、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101.11.12 )(第 523 頁至第 525 頁)
五、公務人員任用法( 102.1.23 )(第 539 頁至第 552 頁)
六、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101.12.5 )(第 776 頁至第 782 頁)
七、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 101.9.11 )(第 863 頁至第 870 頁)
八、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 101.12.12 )(第 871 頁至第 879 頁)
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 101.11.12 )(第 913 頁至第 915 頁)
十、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102.1.22 )(第 1007 頁至第 1013 頁)
十一、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 102.3.5 ,原「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業經行政院函停止適用)(第 1014 頁)
十二、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 102.1.15 )(第 1050 頁至第 1053 頁)
十三、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101.10.30 )(第 1295 頁至第 1314 頁)
十四、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101.11.29 )(第 1493 頁至第 1503 頁)
十五、工友管理要點( 101.10.18 )(第 1504 頁至第 1528 頁)
十六、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101.12.19 )(第 1687 頁至 1724 頁)
另補充並更正以下原蒐錄法規資料:
一、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附表(第 960 至第 961 頁)
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 1233 頁至第 1235 頁)
三、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附表(第 1423-1 頁)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頁>人事頭條新聞>本總處最新消息
http://www.dgpa.gov.tw/ct.asp?xItem=10466&ctNode=1287&mp=7

 


《最新消息》踴躍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之「數位閱讀」活動

主旨:為運用網路社群機制以普及閱讀風氣,請轉知 貴屬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之「數位閱讀」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2 年 3 月 19 日研數字第 1024050177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辦理期間自 102 年 4 月起至 9 月底止,有關活動內容說明如次:
(一)「閱讀有禮」抽獎活動:活動期間內登入「e 學中心」網站/電子書專區選讀電子書者,均可參加抽獎,,每選讀一種,即獲一次 1,000 元等值獎品抽獎機會。
(二)大家 e 起來:
1、數位閱讀「e talking」:於「e 學中心」菁英社群網/公共論壇中開設「數位論壇- e talking」專區並設定主題,另由版主擬訂子題帶動討論。活動方式為參與者針對子題回覆文章,其字數須在 30 個中文字以上,完成發表回覆者取得 1 個閱讀幣。活動結束後,選出閱讀幣最高之前五名參與者頒贈相關獎品。
2、數位閱讀「e writing」:於「e 學中心」菁英社群網/公共論壇開設「數位論壇 e writing」專區,辦理千字徵文活動。活動方式以該中心公告之電子書與 e 學中心網站好書推薦專欄書目為主,並於活動期間( 7 月至 9 月 20 日)上傳至活動專區,俟活動結束後由版主核予心得幣並選出心得幣最高者前 5 名頒贈相關獎品。
三、復依本府 102 年人力面向績效衡量評核實施計畫之考評項目及評分標準規定,本府各單位及所屬各一級機關參與上開數位閱讀「e talking」活動之討論篇數至少須達 20 篇以上。另上開數位閱讀「e talking」活動參與討論之情形,亦列入本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02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內。
四、檢附前揭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公務人員自行申請進修案之申請期限疑義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自行申請進修案之申請期限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2 年 3 月 20 日公訓字第 1022160209 號函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訓練進修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自行申請以公餘時間或部分辦公時間參加進修之公務人員,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並同意其前往進修且成績優良者,得給予部分費用補助。次按該會 96 年 4 月 4 日公訓字第 0960003487 號書函略以,公務人員於進修開始前(錄取後)或學期中均得向服務機關提出申請,經機關同意後,自該學期起適用訓練進修法有關公假或進修費用補助之規定。至公務人員如於學期結束後始向服務機關提出進修申請者,因該學期進修事實業已結束,機關不宜向前追溯同意。復按教育部 101 年 8 月 16 日臺人(二)字第 1010150383 號函釋略以,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 3 條規定, 1 學年分為 2 學期,分別以 8 月 1 日至翌年 1 月 31 日、 2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各為 1 學期。各級學校 1 學年分為 2 學期,部分學校所稱第 3 學期,仍屬 1 學年 2 學期規範期間,其學期歸屬仍應洽學校了解。
三、揆諸上開法令及函釋規定,公務人員如擬自行申請進修,應至遲於「學期結束前」向服務機關提出申請。如機關核定同意時已逾申請時點所歸屬學期,且未加註同意其進修之起始時點,即應自該申請學期起適用訓練進修法有關公假或進修費用補助之規定。至關於學期期間之認定部分,如有寒修或暑修,其歸屬學期及該學期起迄日期,依教育部上開函釋,宜洽進修學校認定;倘無寒修或暑修,則依教育部上開函釋所揭「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界定學期起迄日期。
四、檢附旨揭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精進嘉園-人事業務學習逗陣行」4 月份各陣區研討會日程表

主旨:檢送「精進嘉園-人事業務學習逗陣行」4 月份各陣區研討會日程表 1 份,歡迎對各陣區所探討之主題有興趣人事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 102 年 3 月 12 日處人任字第 10200001133 號函核定「精進嘉園-人事業務學習逗陣行」實施計畫辦理。
二、檢附 4 月份各陣區召開研討會日程表 1 份,竭誠歡迎對各陣區所探討之主題有興趣人事人員,經該陣區陣主同意後報名參加,以促進個人成長,進而提升專業知能及應變力。


《最新消息》1020321 銓敘部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各方意見之回應與說明

主旨:銓敘部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各方意見之回應與說明 。
說明:
銓敘部推動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工程,在結束與現職公務人員協會及退休人員團體的座談溝通,以及在中央和地方舉辦 33 場次的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後,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修法工作。
針對各場次座談及說明會中,現職及已退休人員提出的意見,以及近日報載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相關問題,銓敘部有相關回應與說明,詳如附件。
資料來源: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新聞公告>最新消息(網址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3971&Index=1)

 


《最新消息》辦理退休軍公教人員相關照護業務調查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送「辦理退休軍公教人員相關照護業務調查表」1 份,請於本(102)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下班前上網填報,請查照並確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27580 號書函辦理。
二、為應近來社會各界對於退休軍公教人員之給與事項,迭有法制面及正當性之多元意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爰就現行退休軍公教人員通案性給與事項,進行通盤之檢討,茲設計旨揭調查表,期在照顧退休軍公教人員及審酌政府財政負擔情形下衡平處理。
三、各機關(學校)請依旨揭期限逕至該總處
人事服務網(ECPA)(路徑為http://ecpa.dgpa.gov.tw/直接填寫調查表,無須再進入 A4 調查表填報。
四、 ECPA 兩種問卷填表說明:
(一)如係兼任兩個機關的主任,有兩種作法可參採:
1 、找該機關其他人員的帳號進入填寫。
2 、將兩個機關數據整併,再於備註欄填寫兩個機關的名稱。
(二)關於「子女教育補助費請領種類與退休人員月退休金分布情形」問卷,如無此類情形,請於第一欄填寫「無此類情形人員」。
(三)關於「退休軍公教人員相關照護業務調查表」,第貳項,各機關看法,請盡量填,如真無看法,則寫無看法。


《最新消息》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2 年第 2 季訓練課程表

主旨:檢送本所 102 年第 2 季訓練課程表 1 份,惠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本所網址為:
http://www.chrdc.gov.tw/,各課程將陸續於「班期報名」受理線上報名作業,屆時歡迎踴躍報名參加(請先註冊為會員)。
二、各課程內容均為暫定,若有異動以「班期報名」公布為準。
三、課表*註記課程,開放一般民眾上網自由報名參加。


《最新消息》各機關申請留職停薪者之滿意度及建議事項調查表

主旨:檢送「各機關申請留職停薪者之滿意度及建議事項調查表」1 份,惠請於本( 102 )年 4 月 20 日前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至銓敘部承辦人電子信箱(lcs@mocs.gov.tw),或傳真 (傳真號碼: 02-82366563),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2 年 3 月 19 日部銓四字第 102368542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 102 年 3 月 12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2 年 3 月 18 日部管四字第 1023706742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 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

主旨:修正「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2 年 3 月 14 日府教務字第 1020050834 號函辦理。
二、本府 102 年 3 月 14 日府教學字第 1020046116 號函諒達。
三、查前函所送「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是項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與上開作業籌備會議決議事項部分文字似有漏繕之情形,業經苗栗縣作業工作小組重新勘誤旨揭要點疏漏文字(詳如附件,請至苗栗縣政府附件下載區
http://download.miaoli.gov.tw/od_download/ 下載附件,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發文文號: 1020050834 ,驗證碼: K7F9MS),請將修正後「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轉知所屬。


《最新消息》臺南市政府「愛情不再冏」知性未婚聯誼活動資訊

主旨:臺南市政府「愛情不再冏」知性未婚聯誼活動資訊。
說明:本活動自即日起受理報名,第一、二梯次報名日期至本( 102 )年 4 月 10 日截止;第三梯次報名日期至本年 5 月 1 日截止;本活動報名方式、行程表等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最新消息》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修正意見調查表

主旨:檢送「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修正意見調查表」1 份,貴單位(機關)如有具體意見,請於本( 102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下班前填具,並以電子郵件逕復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 e-mail :elin@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27596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二、查行政院於本年 2 月 6 日以院授人給字第 1020023722 號函略以,因應立法院審查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要求中央及以下各級機關學校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並不得登記為公務人員進修時數,以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佳。本府基於行政一體並避免民眾觀感不佳,於本年 2 月 20 日以府人福字第 1020031845 號函知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含各鄉鎮公所及代表會)參照辦理(諒達)。
三、茲以現行文康活動實施要點有關文康活動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之規定,即與上開決議意旨相牴觸;復以該要點自 88 年 1 月 5 日修正第 3 點適用對象迄今,未再配合相關規定予以檢視修正;考量本案涉及層面較廣,且各機關規劃辦理之文康活動態樣不一,執行難易不同,為期周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爰以旨揭調查表調查各機關是否有修正意見,俾供該處研商之參考。
四、為把握本案時效,各單位(機關)如有具體意見,請依旨揭期限填具本調查表回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俾憑彙辦。


《最新消息》3 月 28 日(星期四)假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舉辦「天然災害通報作業研習」

主旨:本府謹訂於本( 102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假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舉辦「天然災害通報作業研習」,請於 3 月 22 日(星期五)前依名額分配表完成薦送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導說明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加強各機關(學校)對天然災害之認識和對災害預防能力之提升,及相關作業要點執行原則及技巧,熟悉通報作業處理方式,本研習安排有雨量淹水預警作業、氣象與防災、地震與防災、土石流警戒通報作業及發布程序、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實務、綜合討論等課程,並邀請中央相關單位長官講授,以期適切因應。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嘉義縣議會參訓人員,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法規-天然災害講習;課程名稱:天然災害通報作業研習)。
(二)本府各處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三)本府所屬機關參訓人員,請由各機關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法規-天然災害講習;課程名稱:天然災害通報作業研習)。
(四)嘉義市政府人員,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法規-天然災害講習;課程名稱:天然災害通報作業研習)。
(五)代表參訓人員於參訓期間給予公假登記,全程到訓者並核給終身學習時數 8 小時。
四、請各單位(機關、學校)依分配人數派員參加,經指派出席之人員研習當日不克出席者應請自行派員遞補;另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紙筆。
五、檢附參訓名額分配表、報名表及課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訂定「嘉義縣政府 102 年『我嘉金關懷-年金改革關懷夥伴』行動計畫」

主旨:為落實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員關懷照護,特訂定「嘉義縣政府 102 年『我嘉金關懷-年金改革關懷夥伴』行動計畫」,請查照並確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中央政府近期規劃改革現行公教人員年金及退休制度,為發揮人事主動、感動服務並落實縣長「五心顧嘉義」的施政目標及理念研訂相關年金改革關懷夥伴具體措施,以貫徹對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員之關懷照護,爰訂定旨揭計畫。
二、實施對象:本府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含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之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員。
三、實施作法:為全方位辦理年金改革關懷照護,特以「同心、全心、愛心、進取心、信心」訂定相關具體作法,茲分述如次:
(一)即時依名額分配表配合本府辦理相關座談會或說明會之遴派作業。
(二)利用本府行政資訊網 EIP 之公告欄及 C.C.S.人事服務平台網站(或相關資訊作業系統)將改革法令資訊即時刊登。
(三)各單位(機關、學校)應將本府函轉之相關改革法令資訊,適時轉知所屬公教人員及退休人員。
(四)各單位(機關、學校)應利用每年發放三節慰問金等時機,除提供養生資訊給予退休人員知悉外,並應配合轉知最新年金改革相關資訊。
四、配合機制:各單位(機關、學校)應配合成立「年金改革資訊蒐集站」及「年金關懷服務小組」,結合「雷達式蒐集」適時提供年金改革法令、中央政府相關改革之背景及緣由等相關資訊。
五、注意事項:
(一)本府人事處將不定時提供各單位(機關、學校)年金改革相關資訊或依時程提供籌辦座談會之遴派名額,請各單位 (機關、學校)配合轉知其現職及所屬退休公教人員。
(二)各單位 (機關、學校)若自行舉辦小型講座宣導年金改革資訊,應設置簽到表及辦理拍照並建檔;另本案亦可併入退休人員參與機關活動之成果蒐集,並將成果蒐集到府以作為加分依據。
六、獎懲措施:
(一)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設有專任人事人員之機關(學校) 102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中「落實退休人員照護,辦理退休人員慰問、關懷聯繫事宜」項目評定加分依據,並視配合情形納入年終考績重要參據。
(二)兼任(辦)人事人員執行本案成效,將列入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之重要參據。
七、檢附旨揭計畫(含附件)1份。


《最新消息》踴躍參與各式環境教育,以達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目的。

主旨:為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之目的,請鼓勵貴屬同仁踴躍參與各式環境教育,請查照。
說明:
一、查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規定略以,各機關所有員工均應於每年 12 月 21 日以前參加 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又環境教育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
二、為促進公務人員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以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促進環境正義,達到永續發展,請鼓勵貴屬同仁踴躍參與各式環境教育,參加人員並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核予公假。


《最新消息》103 年度高普初等考試、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升官等考試計畫調查表

主旨:檢送「103 年度高普初等考試、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升官等考試計畫調查表」1 份,請各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依業務需要,於本( 102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前上網覈實查填,如無預定需求人數,仍應於調查表系統中點選「調查表報送完成」,以完成報送程序,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2617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擬提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事宜

主旨:各機關擬提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請於本( 102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至 4 月 15 日(星期一)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填列需求,並請確實填具職缺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工作環境,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2714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任免遷調案件報送考核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任免遷調案件報送考核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旨揭計畫及附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專區/組織任免科下載。


《最新消息》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

主旨:檢送「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2 年 3 月 13 日府教務字第 1020049082 號函及 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查「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業經 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籌備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在案,先予敘明。
三、附送「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及「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補充說明」及是項作業申請表各 1 份。(請至苗栗縣政府附件下載區
http://download.miaoli.gov.tw/od_download/ 下載附件,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發文文號: 1020049082 ,驗證碼: ZJ9SYN )
四、上開申請表僅供參考,教師若欲申請縣外介聘應由各校統計所需份數後依指定日期向本府教育處領取正式申請表,正式申請表領取日期待苗栗縣政府印製完成並送至本府教育處後,再行通知各校。
五、本縣教師縣外介聘積分審查日期、時間及地點,待確定後再行通知各校。


《最新消息》創新講座第 56 場品牌國際之路/法藍瓷─用創意打造傳統文化的現代魅力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2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 13 : 50-16 : 00 於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舉辦「創新講座第 56 場品牌國際之路/法藍瓷─用創意打造傳統文化的現代魅力」,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企業名人分享文創經營哲學與創業歷程,激發全民創意思考,重新定位發展方向與執行策略,打造幸福新「嘉」園。
二、講師:法藍瓷股份有限公司 陳立恆總裁。
三、引言:法藍瓷創辦人陳立恆,一生與創意結緣,集企業家與設計師的才華於一身。從傳統破繭,以玩美瓷藝打造完美佳瓷。帶領法藍瓷,開創享譽國際的品牌之路。
四、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3 月 31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
1、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
2、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報名屆時無法參加者,請自行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轉知同仁、志工及家長會成員至本所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五、研習時數: 2 小時。
六、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七、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八、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及「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留職停薪公教人員服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滿退役當月年終獎金發放作業

主旨:函轉內政部役政署有關留職停薪公教人員服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滿退役當月年終獎金發放作業事宜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3 月 11 日臺教學(六)字第 1020033171 號書函辦理。
二、內政部役政署對於留職停薪公教人員服替代役役男,於退役後立即任公職者,填具放棄退役當月重複領取年終獎金之切結書寄送該署,即據以辦理服役期滿退役當月年終獎金作業事宜。
三、經查行政院函訂頒「一百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第 5 條規定:年終工作獎金以不重領、不兼領之原則,按規定標準核實發給;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改制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90 年 6 月 22 日( 90 )局給字第 210864 號函示:替代役役男之年終工作獎金,准予比照義務役退伍人員以隨退隨發方式辦理。
四、現為落實應徵服義務役兵役人員發放作業方式一致性及給與安定性,內政部役政署原訂頒切結書(留職停薪公教人員欲將退役當月年終獎金併入原服務單位具領,並自願放棄退役當月替代役役男年終獎金),自今( 102)年 4 月份起停止適用。


《最新消息》教育部原訂 3 月 21 日舉辦教育人員年金制度改革方案座談會因故提前至同年月 19 日辦理

主旨:教育部原訂於本(102)年 3 月 21 日舉辦之教育人員年金制度改革方案座談會,因故提前至同年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至 4 時 30 分假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大禮堂辦理,請於本年 3 月 15 日下班前依修正後名額分配表將參加人員名冊檢送到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2 月 2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20027532A 號書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及教育人員年金制度改革方案推動,聽取已退及現職教育人員意見並進行雙向溝通,俾使相關改革措施更臻務實可行,爰辦理旨揭座談會。
三、參加對象:
(一)現職教育人員:請各校派 1 名現職人員(校長、教師及未銓審職員)與會(務請當日可確定出席者,方可列入參加人員)。
(二)退休教育人員:請依附件名額分配表連繫退休教育人員與會(務請當日可確定出席者,方可列入參加人員),以利人數管控。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請填具附件名冊後,逕以電子郵件或傳真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統一辦理報名事宜。
(二)參加之現職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
(三)本座談會期間聯絡人及傳真電話: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李佳怡,電話 05-3620123 轉 549 ,傳真 05-3622701 。
(四)請各單位(機關)依分配人數派員參加。經指派出席之研習當日不克出席,應請自行派員遞補。另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紙筆。
(五)前已報送參加人員名冊之學校,如欲變更參加人員,亦請重行報送;如參加人員無異動者則免報。
五、檢附參加人員名額分配表、參加人員名冊(空白表)及座談會程序表各 1 份,前揭電子檔案請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退休福利科項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4 月 30 日前提報 101 年 1 月至 12 月間經採行確具效益建議案至本府人事處(免備文)辦理初審事宜

主旨:為辦理本(102)年度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考核獎勵作業,請於本年 4 月 30 日前提報 101 年 1 月至 12 月間經採行確具效益之建議案至本府人事處(免備文),俾利辦理初審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3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26201 號辦理。
二、為獎勵公務人員積極參與,對機關業務主動提出興革建議,並配合行政院重大施政項目研提具有革新效益之建議案,本案係先就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所提出之建議案辦理初審評選,經評選優良者,除核予適當獎勵外,並提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參加複審。
三、 102 年度推薦建議案之類組區分為「創新經濟與科技發展」、「廉能政府與優質文教」、「永續環境與和諧社會」及「地方治理與區域均衡」4 類組,請各單位、機關及學校依所附評審表格式,填註建議案類組、主要內容、具體措施及成效並附有關證明文件 1 式 6 份(證明文件請統一採 A4 直式橫書格式,並裝訂成冊),於旨揭期限前送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本府所屬一級機關至少須提報一案以上,其餘單位(學校)請踴躍提報(毋則免復)。另 101 年度本府「創新嘉園-加減乘除創意點子王」之獲獎提案並已於 101 年度執行且具成效者,務請提報。
四、為鼓勵公務人員勇於建言,樂於研究發展,對於機關業務主動提出改進措施,旨揭建議案獎勵如下:
(一)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實施要點」第 9 點,建議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評審,其結果之獎勵區分如次:
1、特優獎:頒給團體獎牌一面、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2、特等獎:頒給團體獎牌一面、獎金新臺幣十萬元。
3、優等獎:頒給團體獎牌一面、獎金新臺幣六萬元。
4、榮譽獎:頒給團體獎牌一面、獎金新臺幣二萬元。
(二)次依「嘉義縣政府推動參與及建議制度考核獎勵要點」第 5 點,建議案若經全部採行,單位主管、提案人核予嘉獎二次;建議案若經部分採行,單位主管、提案人核予嘉獎一次。
(三)初審方案之提案人倘為本府編制內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及臨時約聘僱人員,得依「嘉義縣政府多元激勵『236』方案」規定,提報參加本府「最嘉之星」評選,獲選者給予行政獎勵、實物獎勵及精神獎勵。
(四)再依「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表」之規定,建議案之單位主管及提案人得敘予嘉獎一次。
(五)上開有關本點之行政獎勵,同一提案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五、檢附前開函影本、評審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依分配名額推薦貴屬人員參加 102 年度「線上英語營」活動

主旨:為提高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及國際視野,請依分配名額推薦貴屬人員參加 102 年度「線上英語營」活動,並於本( 102 )年 3 月 18 日前免備文將推薦名單送府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2 年 3 月 1 日研數字第 102105014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辦理期間自 102 年 3 月起至 10 月 31 日止,有關活動內容及參加方式說明如次:
(一)線上閱讀及討論:參加人員任選並完成「e 學中心」網站之英語套裝課程其中一套(每套課程約 7 至 8 小時)。另於 e 學中心「菁英社群網—公共論壇」設置「英語學習」討論區,針對學習心得或遭遇問題進行交流討論。
(二)線上大會考:於本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套裝課程任一套者,得參加線上英語大會考,考題由電腦系統自參加人員完成之套裝課程中隨機抽取 20 題進行測驗。
(三)「線上英語營-心得提交區」社團:通過線上英語大會考者將列為線上英語營社團之社員,而社員依社長設定之主題,需於本年 7 月 31 日前以英文撰寫提交一篇學習心得。
(四)線上同步教學:由「線上英語營」社員提交之學習心得中擇優 120 人參加線上同步教學活動。課程內容以生活英語會話為主題,運用線上同步教學系統,邀請專業英語教師帶領,讓學習者能藉由課程中與教師互動,即時獲得解答。
(五)體驗學習:同步教學全程參與者,由帶領教師擇選上課表現良好之學員 30 名參加。活動內容係自英文課程城市行銷系列中,擇一地方政府合作辦理,讓學習者在閱讀城市行銷課程後至該城市實際體驗當地特色,參訪過程並以英語進行導覽。
(六)參與「線上英語營」各階段活動,並經英語教師評擇優異者將由該中心頒給英語證書。
三、請各機關學校依分配名額依式填列推薦名單,並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送交本府人事處彙辦。至各機關推薦情形及受推薦者參與情形將列入人事機構績效考核及年終考績辦理之參據。
四、另為獎勵參與英語學習,經各機關推薦參加者,如完成線上閱讀及討論並取得線上大會考資格且測驗及格,由推薦機關核敘嘉獎一次;通過線上大會考測驗及格者,經該中心列為線上英語營社團社員,並依限提交學習心得者,由推薦機關合併核敘嘉獎二次;至通過各階段活動並取得該中心頒給之英語證書者,由推薦機關合併核敘記功一次。
五、檢附前開函影本、線上英語營活動實施計畫、分配推薦名額表及推薦參加人員名單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2 年度春季推廣非學分班-研究方法系列課程」招生訊息

主旨:檢送本校進修推廣學院辦理「102 年度春季推廣非學分班-研究方法系列課程」及「線上課程」招生訊息(詳如附件),請公告並鼓勵貴屬同仁、教師及研究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究方法系列課程為「統計決策與論文寫作密集班(SPSS 統計進階)」、「階層線性模型分析與應用班」2 班別,開課時間為本(102)年 4 月。
二、線上課程為「HLM 階層線性模式:從迴歸到多層次資料分析」,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並可即時學習高深統計知識。
三、詳細課程資訊至本校進修推廣學院網站查詢(
www.sce.ntnu.edu.tw),課程聯絡人: 02-77345819 林小姐。
四、上課地點為本校(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29 號)。
五、具公務員或教師身分修讀旨揭課程,符合結業資格可登錄公務人員及教師研習時數。


《最新消息》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主旨:檢送「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1 份,請依說明時程及規定確實配合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02 )年 3 月 8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26594 號函辦理。
二、本府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報送作業前於本年 3 月 1 日以府人福字第 1020037608 號函知在案(諒達),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第 1 次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其時程,請各機關仍維持於本年 3 月 25 日前辦理完成。
(三)第 2 次報送時程、系統通知教育部查核結果及各機關就查核異常結果完成申請資料修正等報送則請依旨揭報送時程表配合辦理,以利接受教育部查驗。
(四)又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五)本次報送資料如經系統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
三、另,為維持系統資料正確性,請各機關確實依本府本年 1 月 8 日函送「嘉義縣政府 102 年度提升填報全國軍公教公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申請資料正確性實施計畫」規定之初校、登錄及覆校補助資料之作業流程辦理,以提升本縣辦理該稽核系統作業之成績。


《最新消息》1020312 有關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相關事宜說帖

說明:查公教人員退休金之「其他現金給與」,原係 68 年 1 月 24 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8 條所定退休金給與內涵之一,惟迄至該法於 82 年 1 月 20 日再修正刪除該條規定時,政府仍未能依法訂定其發給辦法及應發給數額;立法院爰於審議該法修正草案時作成附帶決議,要求政府應同時訂定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之發給辦法;嗣政府乃於 84 年 10 月 17 日訂定發布「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補償金發給辦法),作為合理補償退休公教人員退休金損失之依據,並據以執行迄今。惟以上開補償金發給辦法以公教人員退休時之「本(年功)俸 15%」作為補償標準,僅係單純之計算方式,部分退休公教人員或因誤解原公務人員退休法所訂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之內涵,或因不瞭解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立法沿革始末,致出現主張政府應再補發「本俸 85%」之聲浪,或進而有提起行政訴訟並在訴訟中誤用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為理由者,皆屬誤解。為正視聽,特擬具本說帖,就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相關事宜作完整之澄清與說明。
資料來源: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新聞公告>最新消息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3962&Index=1


《最新消息》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

主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1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020027369C 號令訂定發布施行,檢附發布令影本、總說明、逐條說明、條文及申請查詢比對名冊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2 年 3 月 11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20027369G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行政院訂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函以,訂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同時停止適用「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2 年 3 月 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20025917 號函辦理。
二、檢送上開原函、「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及該處理要點逐點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1 學年度甄試錄取國中專任輔導教師應實際教學滿 4 學期始得調離原介聘之學校

主旨:本縣 101 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試錄取介聘至各校服務之專任輔導教師,應實際教學滿 4 學期始得調離原介聘之學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1 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試簡章第拾貳條第五項規定:「經本次甄選錄取之專任輔導教師,其薪資之核給依『教育部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等相關辦理,且需在介聘學校實際教學滿 4 學期始得調離原介聘之學校。」
二、請各校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勿同意本縣 101 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甄試錄取介聘至各校服務之教師,參加 102 學年度教師縣內、外介聘。


《最新消息》核定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二點、第七點、第十一點

主旨:核定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二點、第七點、第十一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獎勵基準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暨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法規釋例彙編及教育人事函釋網址請連結參考運用


《最新消息》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 102 年 3 月 19 日辦理「當京劇遇上莎士比亞-當代傳奇劇場巡迴講座」

主旨:本中心將於 102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二)辦理「當京劇遇上莎士比亞-當代傳奇劇場巡迴講座」,惠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提升藝文欣賞風氣,將邀請吳興國老師及林秀偉老師,演講多次取經西方經典,再以中國傳統戲曲的元素加以改編、融合東西方劇場藝術,開闢傳統戲曲新道路之創作歷程。
二、主講者:吳興國老師、林秀偉老師。
三、講座時間︰102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二) 15:00-18:00 ,地點︰創新學院大禮堂。
四、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3 月 15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五、薦送報名: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人力發展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網址:
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重複報名,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已報名屆時無法參加者,請自行派員遞補。
六、自由報名:請轉知同仁、志工及家長會成員至人力發展所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
七、研習時數: 2 小時。
八、報名期限:依課程內容所載,惟得視報名人數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惠請於鈞府網站公告本訊息。
十、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參訓學員於 14:30-14:50 報到。
十一、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班期內容表」及「講座資訊」各 1 份。


《最新消息》鼓勵貴屬退休人員踴躍參加 3 至 4 月本府暨所屬機關舉辦且適合退休公教人員參加相關活動

主旨:為落實退休公教人員照護,並加強辦理退休人員慰問關懷聯繫事宜,請鼓勵貴屬退休人員踴躍參加本( 102 )年度 3 至 4 月本府暨所屬機關舉辦且適合退休公教人員參加之相關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並確實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2 年度「愛在我嘉-長壽樂齡新嘉園」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縣人力發展所訂於本年 3 月 13 日(三)、 3 月 20 日(三)下午 1 時 20 分及 4 月 3 日(三)下午 1 時 50 分分別於「愛戀嘉園-創造力培訓營 1」搖首擺尾禮論-從文化創意到文化禮品、「愛戀嘉園-創造力培訓營 2」從居家及工作平價打造自己的桃花源及創新講座「品牌國際之路/法藍瓷-用創意打造傳統文化的現代魅力」,為有效管控人數,該所參加方式採線上報名, 網址為
http://www.chrdc.gov.tw,請詳細轉知退休人員報名方式,如遇不及,亦可採現場報名方式。
三、本縣表演藝術中心訂於 3 月 16 、 17 、 23 、 24 日演出「2013 第五屆草草戲劇節『一首詩改變世界』」、 4 月 13 日(六)下午 14 時 30 分「李爾在此」當代傳奇劇場、 4 月 20 日(六)下午 14 時 30 分「猴賽雷」EX-亞洲劇團;本縣梅嶺美術館於本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17 日舉辦「馬納斯鹿的回聲李小石攝影展」及「李小石書畫展」、本年 3 月 19 日至 4 月 7 日舉辦「2013 嘉義縣美術學會會員聯展」。
四、本縣圖書館電影節 102 年 3-4 月活動訂於每星期日上午 9 時於本縣朴子圖書館 3 樓演講廳舉行,採免費入場,現場並可集點蓋章可集點兌換獎品,所播放之影片均屬院線剛下檔之西洋名片,包括:本年 3 月 10 日(候鳥來的季節)、 17 日(孩子不壞)、 24 日(復仇者聯盟)、 31 日(冰原歷險記 4:板塊漂移)及 4 月 7 日(勇敢傳說)、 14 日(失戀 33 天)、 21 日(女朋友.男朋友)、 28 日(鐵娘子:堅固柔情)。
五、上開人力發展所等 3 個機關本年度舉辦之其他活動,請逕至各該機關網站參閱並依時程配合轉知貴屬退休人員參加,至其他機關舉辦之活動亦同。
六、另請本縣人力發展所、表演藝術中心及本縣圖書館協助提供受理退休人員報到及服務等事宜,並將退休人員報到資料(簽到單及參與照片檔)於活動後 1 週內逕送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彙辦。


《最新消息》「有關計算資深優良教師年資重新計算日期說明辦理事項」函釋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計算資深優良教師之年資,其重新計算日期說明辦理事項」公函影本乙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3 月 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20028892B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部函影本乙份供參。


《最新消息》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辦理「2013 傑出教師獎遴選辦法」

主旨:函轉本縣教師職業工會辦理「2013 傑出教師獎遴選辦法」乙份,請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縣教師職業公會 102 年 2 月 26 日嘉教師工會字第 102022604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102 年第 2 季公務人員行政管理學士學分班開班計畫書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檢送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開設之「公務學程-公務人員行政管理學士學分班」計畫書 1 份,請鼓勵未來 3 年具有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以下簡稱委升薦)訓練資格之同仁踴躍參加,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2 年 2 月 25 日國院研字第 1020400018 號函辦理。
二、該學院自 100 年度起陸續與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政大公企中心)、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推廣部(以下簡稱臺北大推廣部)及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開設「公務學程」,供符合委升薦訓練資格人員利用該學程取得相關先備知識,以利渠等通過委升薦訓練,頗受公務同仁肯定,爰於本( 102 )年度賡續辦理,合先敘明。
三、請鼓勵貴屬高中(職)以上畢業且未來 3 年具有委升薦訓練資格者(並以技術類科及其他未具公共行政背景人員為優先)參加,另如有意願學習行政管理相關課程者亦得參加。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02 年度提昇工作競爭力系列研習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02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之子計畫-「提昇工作競爭力系列研習」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02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系列研習係本年度培養競爭力之相關系列研習,將依各該訓練辦理期程另函請派員參訓。


《最新消息》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

主旨:檢送 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 1 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教師介聘申請、初審及複核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小組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教師,包括國立高級中學、國立高級職業學校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教師。」同條第 4 項規定,「直轄市立、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並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者,得向本部申請併同辦理教師介聘。」爰 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適用對象係針對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未包含所屬國中部、國小部及幼稚部教師。各校審查申請教師之申請介聘條件,應依上開規定核實審查。
三、 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以下簡稱本作業)訂於本( 102 )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12 日開放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受理申請教師登錄資料,申請介聘教師應於 102 年 3 月 12 日前上網填報資料並列印「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完成線上申請證明」於 102 年 3 月 13 日中午 12 時之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學校人事室。學校人事室應於 102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前上網申請管理帳號,另應於 102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前完成資料審核及列印教師介聘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名確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現職服務學校初審;各校人事室應於 102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完成網站登錄之申請資料修正,且經學校核章確認。
四、直轄市、各縣(市)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及法務部、國防部所屬學校,應於本( 102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前送申請教師之申請資料至各主管機關審核。各主管機關並應於 3 月 22 日(星期五)前完成審核作業。
五、本作業訂於本( 102 )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28 日假國立溪湖高級中學辦理複核作業,改採郵寄方式審查;各校於郵寄申請資料前,請依「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複核送件資料檢核表」逐項檢視申請介聘教師個人資料後,連同各校申請介聘人員名冊一份、教師介聘申請表(每人一份)及申請介聘教師 101 學年度聘書影本(每人一張)等資料,依下列時間前寄達本校。國立學校請於 3 月 22 日(星期五)前,直轄市及各縣市立學校請於 3 月 26 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資料寄達本校教師介聘工作小組收;倘預估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寄達到本校時,請派員送至本校人事室收件。
六、本作業相關表件請逕至教師介聘作業網站(網址:
http://163.23.175.5/gepin/)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每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託辦理金融機構相關事宜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一案,請依說明二、三規定於每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並於繳納系統中以電子傳輸方式回報繳納日期,另每月 11 日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公布尚未繳費之機關學校清單,請各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略以,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應按月撥繳之基金費用,於當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如遇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會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
二、為了解所屬機關及學校繳費作業情形,請於繳費作業辦理完成後,至退撫基金繳納系統「媒體申報」作業中,以「網路傳輸」回報繳納情形;另原採用之電子郵件回報繳納情形作業則自即日起免予辦理。
三、依據上開繳費情形查詢系統彙整出尚未繳費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每月 11 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並請各輔導區之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繳納程序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作業。
四、上開業務執行情形將列入「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年度業務績效考核」評核項目,爰請各機關確依上開規定於當月 10 日前將撥繳之基金費用,彙繳基金管理會,以維護參加人員退撫權益及本縣人事業務評核成績;另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年終考績(專任人事人員)或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兼任【辦】人事人員)之重要參據。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02 年度提升退休公教人員照護服務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02 年度提升退休公教人員照護服務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並確實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落實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含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對退休公教人員照護之目的,並提升退休照護服務品質,爰訂定旨揭計畫。
二、退休照護服務項目:本計畫所指退休照護服務,分別按退休前、退休時及退休後三個階段提供延續性的退休照護服務項目,詳如計畫。
三、提升退休照護服務方式:
(一)退休權益服務滿意度調查。
(二)照護對象專案記錄列冊。
(三)簡化查驗作業。
(四)提供感動服務、主動照護。
(五)「足感心」服務。
四、經費:各機關學校實施不定期照護相關費用,由各機關學校相關事務經費項下列支。
五、獎懲:未依規定辦理定期照護作業而生遲發、誤發及漏發等重大錯誤情事者,設有專任人事人員之機關(學校) 102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扣 1 分;並視相關錯誤情形納入年終考績重要參據;至兼任(辦)人事人員執行本案成效,將列入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之重要參據。


《最新消息》4 月 1 日至 6 月 3 日於創新學院研討室舉辦「烏克麗麗紓壓入門班」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2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 日於創新學院研討室舉辦「烏克麗麗紓壓入門班」,請轉知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烏克麗麗為一種簡單易學、攜帶方便的樂器,讓喜愛音樂的公教同仁在下班時段學習新樂器,在輕鬆彈唱的學習中放鬆情緒,紓解壓力。
二、研習時間: 102.4.1-102.6.3【星期一】16 : 20-18 : 30 ,共 10 週。
三、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之公教人員,計 30 名。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3 月 27 日 17 時止於本所網站線上自由報名(
http://www.chrdc.gov.tw/請先註冊為會員)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五、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布。
(一)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二)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三)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四)第 1 週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
六、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20 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即 7 小時)】, 研習時數為 0 。
七、為珍惜研訓資源及維護教學品質,本公教同仁專長學習系列課程(夜間主題學程)之錄取學員,若請假或缺課超過總研習時數三分之一者,或有代簽到等情事,將列入本系列課程之「黑名單學員」,本所得禁止或駁回該學員再報名本系列所有課程之學習資格。
八、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 16 : 00-16 : 20 完成報到手續,並請自備 23 吋烏克麗麗(請盡量避免使用彩琴因會走音需不斷調音)、調音器、筆、筆記本。※烏克麗麗可開課後學員團購,團購參考價(原木$2800 、美國扶桑花$1350 均含調音器)。
九、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檢送「研習簡章及課程表」1 份。


《最新消息》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缺額一覽表

 

《最新消息》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問答集

 

《最新消息》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複核送件資料檢核表

 

《最新消息》支(兼)領月退休金退休公務人員,再任國中小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案。

主旨:有關支(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公務人員,再任公立國民中小學依實際授課節數支給鐘點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兼任或代課教師,須否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一案,請依銓敘部書函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宜蘭縣政府 102 年 3 月 1 日府人福字第 1020030304 號書函副本轉銓敘部 102 年 2 月 26 日部退一字第 1023693255 號書函辦理;檢附前開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最新消息》公營事業機構人員曾具軍職年資重行辦理退休基數計算疑義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公營事業機構人員曾具軍職年資,於重行辦理退休時,退休基數應否合併計算疑義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2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191231 號函副本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涉及風紀案件通報要點」

主旨:函頒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涉及風紀案件通報要點」(以下稱本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配合本府組織改造及人員變動,特修正本要點部分內容,使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首長充分掌握所屬員工各類風紀狀況並及時因應,以防範於未然,促進本縣廉能政治之發展及端正本縣員工之品德操守。
二、檢附旨揭要點(含通報表)電子檔乙份,請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依據本要點內容落實執行。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委託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優惠保險專案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為增進公務人員福祉,業已委託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優惠保險專案,如有需要,請逕洽該協會了解(聯絡電話: 02-27673936 、網址:http://www.ncsa.org.tw),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2 年 3 月 1 日部管二字第 1023682414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2 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及嘉義縣政府『美力 UP!─Show 出 田美新嘉園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 102 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及「嘉義縣政府 102 年度『美力 UP!─Show 出 田美新嘉園』實施計畫」各 1 份,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眷屬踴躍創作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2 月 8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2408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及漫畫等六類。參加對象包括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之員工、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各類參展作品限定為最近(送件截止日期前) 2 年內之創作且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者,且每人送選之各類作品各以 1 件為限,並須為本人之創作,更不得假借眷屬或他人名義參加評選,獲得個人獎前 3 名及優選者可得獎盃(牌)與獎金 6 萬元、 4 萬元、 2 萬元及 6 千元等之獎勵。
三、另依旨揭計畫,為鼓勵踴躍創作,積極爭取本縣榮譽及展現在地特色,經本府遴選參加全國公教美展評選之作品,每類每件均酌予補助 300 元。
四、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務必依旨揭簡章相關規定,擇優遴選創意作品並繕造清冊 1 份(如簡章附表 1 、 2 )併同電子檔於本( 102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前逕送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點收。
五、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本年度年終考績參據。設有專任人事人員之機關(學校)至少應送 1 件作品,送件作品數量 1 件以上者,每多 1 件本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該項目分數增加 20%,最高增至 100%;至兼任(辦)人事人員執行本案成效,將列入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之參據。


《最新消息》101 年度模範教師得獎人員、受推薦人員及晉級師鐸獎決審人員獎勵建議名冊

主旨:檢送本縣 101 年度模範教師得獎人員、受推薦人員及晉級師鐸獎決審人員獎勵建議名冊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1 年度模範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辦理。
二、敘獎部分請 貴校以校長名義發布敘獎令(註記本府核定字號)並副知本府,獎狀部分請予轉頒。


《最新消息》教育部訂於 102 年 3 月 21 日假創新學院舉辦「教育人員年金制度改革方案座談會」

主旨:教育部訂於本(102)年 3 月 21 日下午 2 時至 4 時 30 分於本縣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舉辦「教育人員年金制度改革方案座談會」,請於本年 3 月 8 日前依名額分配表將參加人員名冊檢送到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2 月 2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20027532A 號書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及教育人員年金制度改革方案推動,聽取已退及現職教育人員意見並進行雙向溝通,俾使相關改革措施更臻務實可行,爰辦理旨揭座談會。
三、參加對象:
(一)現職人員:請各校派 1 名現職人員與會(務請當日可確定出席者,方可列入參加人員)。
(二)退休教育人員:請依附件名額分配表連繫退休教育人員與會(務請當日可確定出席者,方可列入參加人員),以利人數管控。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請填具附件名冊後,逕以電子郵件或傳真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統一辦理報名事宜。
(二)參加之現職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
(三)本座談會期間聯絡人及傳真電話:本府政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李佳怡,電話 05-3620123 轉 549 ,傳真 05-3622701 。
(四)請各單位(機關)依分配人數派員參加。經指派出席之研習當日不克出席,應請自行派員遞補。另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紙筆。
五、檢附參加人員名額分配表、參加人員名冊(空白表)及座談會程序表各 1 份,前揭電子檔案請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退休福利科項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2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2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23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標竿學習專欄】、【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1020218 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座談會」簡報資料

說明:銓敘部訂自本( 102 )年 2 月 19 日至 3 月 19 日,辦理 33 場次「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座談會」,相關簡報資料如附件。
資料來源: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新聞公告>最新消息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3949&Index=3


《最新消息》彙整新修正教師因證書遺失或變更(姓名)申請補發詳如說明

主旨:教師因證書遺失或變更(姓名)申請補發詳如說明。
說明:
一、教師證書須仍在有效期間者始可申請辦理(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十年以上者,應重新申請教師資格檢定)。
二、申請教師證書遺失補發/變更資料教師下載申請書,填寫完畢後檢附相關資料,由任
教學校發函並郵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非現職教師得自行寄送) 須準備資料如下:
1.教師證書補發或變更(姓名)申請書一份。
2.最近一吋正面半身照片兩張(一張浮貼、一張全貼)。
3.身分證影印本乙份(浮貼於申請書後)。
4.原證書頒發已逾十年以上者,應附自檢定合格後迄今之服務證明文件。
5.申請變更(姓名)者,應檢附原核發教師證書正本及更正之戶籍謄本。
6.學校發文受文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址: 106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作業工作小組收 (教師證書申請補發)

三、相關網址: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
http://certificate.moe.gov.tw/GoWeb/include/
(二)業務表格下載網址:http://certificate.moe.gov.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8-2
(三)相關法規查詢:http://certificate.moe.gov.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8
(四)參考資料查詢:http://certificate.moe.gov.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8-3
四、詳情參閱左邊介面「人事宅急便」項下之「其它業務」項下之「1-9 教師證書」。
 

 

 

 


《最新消息》臺北市政府 102 年度心橋園社「相遇 102˙真愛挑日子」未婚聯誼活動

主旨:臺北市政府 102 年度心橋園社「相遇 102˙真愛挑日子」未婚聯誼活動。
說明:旨揭活動共分 6 梯次辦理,報名時間截至本( 102 )年 3 月 13 日止,至本活動各梯次行程、報名方式、報名表等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最新消息》102 年 3 月 25 日前至「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報送完竣

主旨:有關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請各機關(學校)於本( 10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前至「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報送完竣,請查照並依說明段確實辦理。
說明:為利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作業進行,請依下列流程配合辦理:
一、本府各單位:
(一)請自即日起於本府人事處網頁─創新服務─常用表格下載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
(二)請各單位轉知申請同仁填寫申請表( 1 式 2 份)並檢附下列相關單據後,以處為單位於本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前逕送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辦理相關審核作業及報銷事宜: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於本府第 1 次申請始需繳驗)。
2、收費單據(如繳驗影本或由線上列印者,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以轉帳或信用卡方式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倘係超商代繳者,並應檢附超商開立之感熱紙收據)。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含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
(一)請配合於本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前完成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報送作業,並於旨揭系統登打資料時再次確認資料是否正確。
(二)至報送結果經教育部查核結果異常者,若已有收回之事實,則請至旨揭系統進行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如為不合請領該項補助者,該筆申請資料應予刪除或將其核發金額修改為 0 )。


《最新消息》「健康 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賡續由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等 34 家特約院所依原條件承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健康 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自即日起賡續由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等 34 家特約院所(詳附件)依原條件承作至 2013~2014「健康 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方案實施前為止 1 案,歡迎同仁參考運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2 月 23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24936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銓審簡易動態案件網路報送系統業已新增派免令電子檔上傳功能

主旨:為落實銓審案件送審作業之簡化及無紙化,有關銓審簡易動態案件網路報送系統,銓敘部業已新增派免令電子檔上傳功能,請各機關(學校)人事機構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2 年 2 月 22 日部銓一字第 10236981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以派免令電子檔上傳銓敘部網路作業系統辦理之簡易動態案件,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一)電子檔限 PDF 檔格式、解析度至少在 150dpi 以上、檔案大小上限為 10M 。
(二)派免令掃描前,應加蓋承辦人職名章並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以明權責。
(三)網路報送案件之派免令以電子檔上傳方式辦理者,應於文中敘明,俾利作業。
三、本案操作手冊,已置於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上線查看或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 28 條修正條文 1 份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 28 條修正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2 年 2 月 25 日部法三字第 1023697480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任用法第 28 條條文,除刪除原第 1 項第 9 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規定外,並於第 1 項增列第 8 款「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以及於第 3 項後段增訂公務人員因兼具外國國籍經撤銷任用者,應追繳俸給及其他給付之但書規定。


《最新消息》102 年 2 月 25 日府人福字第 1020032266 號函送之附件有誤請惠予抽換

主旨:有關本府 102 年 2 月 25 日府人福字第 1020032266 號函送之附件有誤,請惠予抽換,請查照。
說明:旨揭函送附件為本府「愛在我嘉-長壽樂齡新嘉園」實施計畫(諒達)。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
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7 期網址:
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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