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5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4-11-08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更新「工程機關(單位)人員待遇規範問答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更新「工程機關(單位)人員待遇規範問答集」,並公告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供參,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2079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旨揭問答集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原定 11 月 1 日舉辦第 5 場次嘉義縣地區公教人員保險業務座談會因康芮颱風來襲,再延至 12 月 6 日同場地辦理。

主旨:本部原延至本( 113 )年 11 月 1 日舉辦第 5 場次嘉義縣地區公教人員保險業務座談會,茲因康芮颱風來襲,基於安全考量,座談會再延至 12 月 6 日(星期五)同場地辦理,請查照轉知參加人員。
說明:    
一、本部 113 年 9 月 5 日公保管字第 11300051431 號、 113 年 10 月 1 日公保管字第 11300062161 號函,以及 113 年 10 月 7 日公保管字第 11300062421 號函諒達。
二、貴機關報名本場次者,倘無法參加延期舉辦之座談會,請於 11 月 22 日前來電(02)2701-3411 分機 5622 或 5603 取消報名。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1 月辦理提案培訓工作坊

主旨:為本所與國立屏東大學訂於本(113)年 11 月 13 至 27 日共同舉辦「提案培訓工作坊」,請轉知所屬人員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舉辦提案培訓工作坊,邀請專業領域講師指導學員如何撰寫提案計畫書與實際操作,學習簡報製作技巧,提升內容呈現與口語簡報能力,俾利縣政推動與發展。
二、課程說明:
(一)研習時間: (報到時間:下午 1 時至 1 時 30 分)。
1、第一階段: 11 月 13 日(星期三)、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2、第二階段: 11 月 26 日(星期二)、 11 月 27 日(星期三) 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為了更好地考量嘉義縣文創產業業者的時間安排,本次課程將分為兩階段的提案培力工作坊,每個階段皆為期 2 天,共計 4 天的培訓。兩階段課程之間將間隔約 2 週,以確保學員在每階段課程結束後,能有充裕的時間進行計畫撰寫和提案構思。期讓學員有足夠的時間消化課程內容,並在實際操作中逐步完善自己的計畫。
(三)凡報名且獲錄取者,本所提供每位學員一本由葉晉嘉教授等人所譯書籍:「邁向後地方創生:大學與社區協作的未來」,做為課程參考教材。
(四)未獲錄取者,得以線上方式參與第一階段(即 11 月 13 、 14 日)課程,辦理單位將於課程前主動寄送會議連結至未獲錄取學員之信箱。
三、研習地點:本所 2 樓 204 教室。
四、講師:葉晉嘉(國立屏東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教授,詳如講師簡介)。
五、授課主題:徵件須知與計畫書格式、創新計畫構想與表達、工作項目與履約標的、人力組織架構與分工、簡報穿著建議與口條儀態、口條練習、簡報版面設計與應用、簡報策略模擬與答詢技巧實務、模擬回答、成果發表。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計 20 名(參訓對象無設限,對於提案有興趣的文創業者、社區協會、地方創生,小農、文史工作者均可)。
七、報名方式:自由報名,以下二擇一,請勿重複報名。
(一)本所網站:
1、請至「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點選「我要訂閱課程新訊」,日後即可收到新開課程資訊。)
2、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二)Google 表單:
1、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adKKRY
2、每張表單限填 1 人,如為 2 人以上,請分次填寫。
(三)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四)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1 月 7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本所網站報名者於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或於「會員登入」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三)另將本所網站報名及 Google 表單報名之錄取名單公布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12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依環保規定舉辦研訓活動,請勿提供:各類材質之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一次用飲料杯等。本所備有飲水機,請自備環保杯,本所不提供紙杯。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
十四、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五、檢送「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空中大學嘉義學習指導中心 113 學年度下學期招生資訊

主旨:本校嘉義學習指導中心 113 學年度下學期招生資訊,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鼓勵進修,請查照。
說明:    
一、    為鼓勵回流教育在職進修,本校多元媒體、多重管道學習方式,打破時空藩籬限制,是取得專科及大學學歷最佳進修途徑。
二、本校招生資訊及預定開設課程如附件一、二,課程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禮儀師、法律、資料科學與資訊安全等相關專業課程及學分學程。本中心另設有各類專班:「管理與資訊學系視訊專班(含軍中專班)」、「社會工作與福利專班」、「雲林公共行政管理視訊專班(含員警專班)」及「雲林生活科學系專班」。
三、旨揭招生相關訊息如下:
(一)招生報名:請至本校網路系統報名,網址: https://solstud.nou.edu.tw/sol/signup/。
(二)相關日程:
1、網路報名: 113 年 10 月 25 日至同年 11 月 30 日。
2、現場註冊選課: 113 年 12 月 14 日至 15 日。
(三)現場報名地點:嘉義市林森東路 151 號(嘉大林森校區)、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 60 號(教師研習中心 3 樓)。
四、本校教學模式為一學期四次面授、兩次考試,另有網路補充教學於學期開播期間, 24 小時撥放課程,隨時可進修。


《最新消息》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實務運作宣導

主旨:有關教師專業審查會(以下簡稱專審會)調查實務運作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0 月 17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2900 號函辦理。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專審會運作辦法)第 6 條規定略以,調查小組應於組成後 30 日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 30 日,並應通知學校。調查完成應製作調查報告,提專審會審議;審議時,調查小組應推派代表列席說明。
三、依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同法第 40 條規定:「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
四、爰此被付調查教師,因請假、留職停薪等未於學校校內教學時,仍需配合專審會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至於調查事實必要所採取證據方法及蒐集證據資料範圍,則由行政機關視具體個案採適宜之方式進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工作權,主管機關專審會調查小組仍應本於職權調查事實。


《最新消息》函轉教育部函示有關校園性別事件疑似行為人為學校校長之通報權責義務相關疑義

主旨:函轉教育部函示有關校園性別事件疑似行為人為學校校長之通報權責義務相關疑義,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22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30094401 號函辦理。
二、有關校園性別事件疑似行為人為學校校長,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2 條之通報規定,爰通報責任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殆無疑義。
三、教育部 103 年 7 月 14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30096428 號函業已陳明提醒學校權責人員於完成通報作業後,係陳學務主管及校長核閱,而非陳請學校主管人員對該事件通報之准駁,再予敘明。
四、爰學校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應依法立即通報學校防治規定所定學校權責人員,並由學校權責人員依規定於 24 小時內完成通報。
五、至該校長所涉事件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後,由教育部將該通報事件改列予該學校所屬主管機關於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回復填報系統陳報該事件之處理情形。


《最新消息》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部分規定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23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1833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簡化作業程序,自即日起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於辦理機關所屬人員更名或更齡作業時,毋須附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為簡化作業程序,自即日起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於辦理機關所屬人員更名或更齡作業時,毋須附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10 月 25 日部管三字第 1135756180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人力發展所於 11 月 7 日辦理「捕捉魔幻時刻-手機拍攝不 NG」課程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3)年 11 月 7 日舉辦「捕捉魔幻時刻-手機拍攝不 NG」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自由報名參加,並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邀請講師分享手機拍攝內涵及技巧,指導學員如何利用手機捕捉魔幻時刻,拍出抓住大家目光的好畫面,提升藝術涵養,增進工作效能。
二、研習時間: 11 月 7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50 分至中午 12 時(報到時間:上午 9 時 30 分至 9 時 5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研討室。
四、講者:黃培怡(大揚有線電視記者)。
五、講題:捕捉魔幻時刻-手機拍攝不 NG 。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5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全額錄取。
1、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加速報到流程並統計各機關(單位)之薦送率。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機關(單位)務必另行派員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二)自由報名:以下二擇一,請勿重複報名。
1、本所網站:
(1)請至「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點選「我要訂閱課程新訊」,日後即可收到新開課程資訊。)
(2)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2、 Google 表單:
(1)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oy2zvM
(2)每張表單限填 1 人,如為 2 人以上,請分次填寫。
3、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4、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1 月 4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本所網站報名者於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或於「會員登入」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中午提供便當:考量本研習為半天課程,慮及參訓人員返回工作崗位時程,學員可將便當帶回或於本所指定地點用餐,請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本所不提供免洗筷及紙杯(本所備有飲水機)。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
十四、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五、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落實友善職場環境,各機關如遇有辦公處所空間調整或新建辦公大樓,建請依「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及員工子女托育需求,預先規劃托育及教保服務空間,並可洽教保服務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協助設置職場托育設施相關事宜。

主旨:為落實友善職場環境,各機關如遇有辦公處所空間調整或新建辦公大樓,建請依「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及員工子女托育需求,預先規劃托育及教保服務空間,並可洽教保服務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協助設置職場托育設施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23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2133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辦理公教人員保險業務視訊座談會

主旨:茲訂於本( 11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舉辦公教人員保險(下稱公保)業務視訊座談會 (Webex Meeting 視訊系統),屆時請指派 1 名公保被保險人(非公保業務承辦人)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強化被保險人認知公保之相關權益,辦理被保險人宣導場次,並配合銓敘部性別平等推動計畫,邀請曾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男性被保險人分享經驗。
二、請貴單位自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8 日於公保網路作業 e 系統(下稱 e 系統)項下之「業務座談會報名作業」為參加人員辦理報名事宜,報名作業詳附件一。
三、旨揭視訊座談會於上午 9 時 30 分開始,中午 11 時 30 分結束,會議室將於上午 9 時開放,請參加人員至遲於會議前 10 分鐘連線至會議室。參加人員報到作業採網路「線上報到」,請連結報到處網址( https://gnweb.bot.com.tw/QRcodeSign235/SignCheck.aspx )或掃瞄 QR 碼→進入通行檢核→輸入通行碼→完成報到→進行加入會議,報到作業詳附件二。
四、本次座談會使用 Webex 視訊系統,參加人員如使用辦公室電腦登錄,請使用該系統前洽貴單位之資訊單位辦理連線開通申請作業,再參照前項說明三相關作業說明進入會議室。
五、座談會之議程包括公保被保險人加保權益與給付權益說明、以及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經驗分享,相關講義及程序表置於本行網址「政策性業務」項下之「公保服務」,請點選「下載專區」之「公保業務座談會講義」自行下載列印,講義下載作業詳附件三。
六、貴單位參加人員已登錄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者,本部將於座談會結束後,辦理其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認證登錄。因本座談會係採視訊會議,為利正確登錄學員上課時數,於進入會議室前,系統會自動檢核是否已報名,故參加人員如有異動,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業務座談會報名作業」辦理變更異動,逾期則無法更正及參與視訊會議,尚請配合。


《最新消息》114 年度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舉辦「114 年度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請貴機關辦理遴選作業之人員擇定場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10 月 22 日公訓字第 1132160385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各主管(遴選)機關、學校人事人員對各項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之瞭解,減少錯誤之發生,該會舉辦「114 年度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並採實體及數位雙軌方式辦理。茲就講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實體課程:
1、時間:於本( 113 )年 12 月 6 日至同年月 13 日在北中南東等地區,舉辦一般公務人員 4 場次、警察人員 1 場次,合計 5 場次(詳如場次表)。
2、對象:因名額有限,請以近 3 年未曾參加者優先參訓。
3、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本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 時至同年月 20 日下午 5 時至該會網站( https://www.csptc.gov.tw/)「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額滿或報名期限已過,即不再受理報名。各場次人員名單預定於本年 11 月 26 日公布於該會網站最新消息,請自行上網確認,並依報名場次時間報到入場。
(二)數位課程:請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並據所辦理之訓練遴選作業之對象選讀「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一般公務人員篇)」或「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警察人員篇)」課程。
三、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提列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職缺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提列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職缺作業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724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將自本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開放 填報,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專 技人員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將於本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始開放提列;填報路徑如下:總處公務 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請於 11 月 15 日前完成「111 年 1 月至 113 年 8 月地域加給實支數一覽表」、「實施合理化方案前後規劃支給情形一覽表」調查表

主旨:為辦理「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以下簡稱合理化方案)經費核校事宜,檢送「111 年 1 月至 113 年 8 月地域加給實支數一覽表」(以下簡稱實支數表)及「實施合理化方案前後規劃支給情形一覽表」(以下簡稱支給情形表),請依說明辦理,並請於 113 年 11 月 15 日前將相關表件傳復承辦人信箱( lsc11104@mail.cyhg.gov.tw ),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4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9901 號書函辦理。
二、為辦理本校正作業,請依「適用合理化方案前(即地域加給表)」之「基本數額及年資加成」支給標準,核對並於實支數表填列各月實際支領之總額(期間自 111 年 1 月起至 113 年 8 月止,填列方式亦請參閱所附範例);如參與合理化方案後,支領數額有增加者(即自 111 年 1 月 1 日後「含本日」新增支領地域加給或地域加給基本數額、年資加成上限提高),併請填具支給情形表。
三、至 113 年 9 月至同年 12 月地域加給實支數部分,務請於每月 5 日前至用人費用系統維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將於 114 年 1 月 10 日逕自用人費用系統產製,不再提供核校。
四、對於填具各表有疑義者,請逕洽本府人事處承辦人。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應立法委員質詢及索資需要,調查工友管理事項之承辦單位(人員)分工情形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應立法委員質詢及索資需要,調查工友管理事項之承辦單位(人員)分工情形,請查照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23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1845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工友管理事項之承辦單位(人員)分工情形統計表」1 份(如附件),請於 11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班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復(電子郵件: yuehhush@mail.cyhg.gov.tw)。


《最新消息》113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得獎作品業登載於總處人事服務網「精進人事建議研究成果專區」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函以, 113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得獎作品業登載於總處人事服務網「精進人事建議研究成果專區」( https://ecpa.dgpa.gov.tw ),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18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1799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113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有關「有限公司之具名出資股東」之查核資料,得免予辦理複查。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 113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有關「有限公司之具名出資股東」之查核資料,得免予辦理複查,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3 年 10 月 21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56033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茲以旨揭公務員取得有限公司出資額或為股東之比對結果納入兼職查核平台複查範圍,係配合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之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4 條第 4 項及第 5 項規定,公務員所任職務對營利事業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者,不得取得該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就(到)職前已持有前項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應於就(到)職後 3 個月內全部轉讓或信託予信託業。為期及時發現並提醒有上述持股情形之公務員能確依規定完成轉讓或信託,爰予納入本次複查範圍。
三、案經該部再審酌以,公務員取得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尚非服務法所禁止之事項,僅該營利事業不得與其所任職務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關係,此特殊情形已得於初任公務員就(到)職或現職人員定期(每年或間年)查填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知悉。倘各機關落實辦理查填該調查表作業,已能及時防杜上述極少數違法持股之情形,爰為期簡化各機關辦理旨揭查核平台之複查作業,本次查核平台比對結果中「有限公司之具名出資股東」資料,各機關毋需辦理複查,嗣後查核平台亦不再納入上開比對結果。


《最新消息》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32 條之 3 規定解釋令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轉知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32 條之 3 規定解釋令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21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22223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10 月 25 日辦理嘉義縣政府差勤系統加班補休預警功能教育訓練

主旨:本府訂於本( 11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辦理「嘉義縣政府差勤系統加班補休預警功能教育訓練」,請依場次及名額分配表派員參訓,並於本年 10 月 23 日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茲因自 112 年 1 月 1 日後所生之加班補休,將於 114 年 1 月 1 日陸續屆期,並衍生補休時數強制結算情事,是為使當事人預先知悉補休時數屆期情形,並利於人事單位管理之需要,本府業於差勤系統完成相關功能之擴充及優化。
二、另為使各機關人事人員瞭解前揭相關功能之運用,爰辦理旨揭教育訓練。復就訓練辦理事宜說明如次:
(一)辦理時間:本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當日共辦理 5 場次,每場次計 30 名,請擇一場次參訓,如若遇該場次額滿,請自行報名其他場次(詳如課程表)。
(二)辦理地點:嘉義縣政府 2 樓電腦教室。
(三)參加對象:人事差勤系統管理者。
(四)報名方式:請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差勤系統加班補休預警功能教育訓練;課程類別:課程代碼: 113102501-113102505 )
三、檢附旨揭訓練課程表及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部分規定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修正重點說明如次:
(一)配合考核晉級機制之建立,增定另予考核之種類及修正年終考核之定義。復因考核結果係作為續聘僱與否之重要依據,爰考核之辦理以本府核定之年度聘僱計畫進用者為限(第 3 點規定)。
(二)為增加考核之彈性,新增丁等等次,並調整原丙等等次之考核分數級距,修正丙等及丁等等次之考核效果;同時明定聘僱人員考核晉級之要件,須符合「年終考核」、「累計3年」及「乙等以上」,於滿足上開要件後之續聘僱當年度晉敘一級聘僱之;另受考人不服考核結果,回歸所適用之法令規定提起救濟(第 7 點規定)。
(三)為免聘僱人員因故申請長假至聘期屆滿,爰增定請假逾限達扣除報酬之日數,已逾聘期之十二分之一時,機關得視用人需求及業務推展考量,辦理專案考核解僱(第 9 點規定)。
(四)基於程序經濟考量,爰修正將聘僱人員考核評核方式,比照公務人員考績作業程序,由各用人機關之考績委員會辦理(第 11 點規定)。
(五)配合實務作業所需修正相關規定(第 12 及 14 點規定)。
二、檢附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10 月 15 日院授主預字第 113010299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衛生局林科長淑華榮獲 113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個人獎

主旨:本縣衛生局林科長淑華榮獲 113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個人獎,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10 月 14 日部管二字第 1135753756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解釋令

主旨:檢送「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解釋令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1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30084812B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6 款第 8 目適用疑義

主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6 款第 8 目適用疑義,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0 月 1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0111371A 號函辦理。
二、依考核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6 款第 8 目規定:「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或其他違法處罰學生,情節輕微經令其改善仍未改善。」是以,教師如確有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或其他違法處罰學生,情節輕微經令其改善仍未改善情事,應予平時考核,始可對之為申誡之懲處。然實務上學校屢有誤用該目規定(即未令教師改善或誤以為已令教師改善),致有錯誤之事實認定及關於事實與法律概念關係涵攝明顯錯誤作成瑕疵判斷,而遭撤銷。
三、請各校應注意該目之適用,如有此類情形是否亦可依同條項款第 4 目「對學生之輔導或管教,未能盡責」或第 7 目「教學、輔導管教行為失當,有損學生學習權益。」予以涵攝,避免發生遭救濟機關撤銷之情形。


《最新消息》114 年中高階人員培訓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4 年中高階人員培訓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1 份,請於本(113)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前,完成需求調查填報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10 月 7 日人發培字第 113010024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該學院明( 114 )年中高階人員培訓班別規劃辦理 9 種實體班別及 4 種遠距班別,請各機關單位於填報參訓需求前,詳閱旨揭需求調查表之各班別所列「參加對象」資格條件。
三、參訓需求查填作業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旨揭需求調查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無則免復)。
(二)府外機關:請於旨揭期限前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hrd.gov.tw/)/「訓練承辦人」專區完成各班別之需求填報作業,並請利用該學院需求名冊填報方式,以留存填報需求人員資料,俾利後續依該名冊進行派訓作業。
四、如針對各班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學院徐慧敏小姐,聯絡電話:( 049 ) 2332131 分機 7213 ,電子郵件: minnightme@hrd.gov.tw 。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推動 114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作品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推動 114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作品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參與人事行政研究發展,以促進人事行政業務之革新並對當前人事行政問題,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進而強化人事行政業務專業度及提升工作知能,特訂定旨揭計畫。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10 月 7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8081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核定本府農業處科長張建成等 35 人為 113 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

主旨:行政院核定本府農業處科長張建成等 35 人為 113 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如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3 年 10 月 8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3302703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遴選 114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請轉知貴屬人員於本(113)年 11 月 10 日前,上網票選優良圖書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遴選 114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請轉知貴屬人員於本(113)年 11 月 10 日前,上網票選優良圖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3 年 10 月 9 日國院數字第 113086015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倡導閱讀風氣及廣納多元意見,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加入「網路票選」機制,開放公務人員自二大領域決審圖書進行投票。活動辦法如下(詳如附件):
(一)票選標的:區分為「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二大領域各 12 本圖書,每領域可複選圈選 1 至 6 票。
(二)活動期間:即日起至本年 11 月 10 日(星期日)晚上 12 時止。
(三)投票方式:至該學院官網票選活動專區( https://gov.tw/o7J)或掃描 QR code 進行投票。
(四)獎勵措施:該學院將自全體參與票選活動參加者中,以電腦隨機抽出 50 名得獎者,致贈得票數最高之「每月一書」圖書 1 本,預定於本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於該學院官網公告抽獎結果。


《最新消息》請於 10 月 16 日前完成加班費計算方式調查表

主旨:為研議加班費計算相關事宜,檢送「加班費計算方式調查表」1 份,並請於 11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前將調查表傳復承辦人信箱( lsc11104@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0 月 8 日總處給字第 11300025801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函轉有關教師協助導護工作保障事宜

主旨:函轉有關教師協助導護工作保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0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5985 號函辦理。
二、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9 條規定,本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但執行特殊職務期間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者不在此限;所稱執行特殊職務,指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參與傳染病之防治工作,或實際從事彈藥製作、空中救災等確具高度危險性或染病風險性者。又公務人員或其遺族依本辦法申請慰問金時,因同一事由,依本辦法衍生之保險給付,應予抵充。本辦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教育人員得比照發給慰問金。
三、為保障教師權益,該署多次行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召開研商會議,請其函釋各校執行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教師得否投保額外保險,並建請執行導護工作教師納入本辦法第 9 條第 1 項但書保障範圍,以爭取投保額外保險。
四、本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復以,考量政府經常性支出保險費經濟效益及不重複給與原則,爰以發放慰問金取代保險。另本辦法於 113 年 1 月 12 日修正後,已再調增因執行職務致受傷、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發給標準,提高執行危險職務發生意外致失能或死亡慰問金,由最高新臺幣(以下同)600 萬元調增至 1,000 萬元;另將受傷慰問金發給額度調增 1 倍,並放寬慰問金發給要件,以加強照護教師執行職務之安全保障。
五、檢附該署來文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有關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小組說明

主旨:有關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小組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9 月 2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2622 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涉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5 款、第 16 條第 1 項或第 18 條第 1 項情形者,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以下簡稱校事會議)依解聘辦法規定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三、復依解聘辦法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由各該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庫推舉 3 倍至 5 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 3 人或 5 人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
四、再依解聘辦法第 14 條規定略以,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納入之人才,已經中央主管機關培訓合格之法律、教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領域之學者專家及其他調查專業人員;爰調查人才庫之調查專業人員皆通過培訓且具備調查專業能力。
五、承上,本府提供學校調查小組名單時,除包括法律專家學者外,將視案件情形提供適合名單,不侷限單一類人員;請各校依據案件實際情形聘任符合資格之人員,以確保調查的適切性。


《最新消息》檢送「113 學年度本府教育處所屬各高國中小學、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補校、補習班等社教機構,督學視導區修正分配表」與「本縣立各級學校重大事件處理回報表」

主旨:檢送「113 學年度本府教育處所屬各高國中小學、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補校、補習班等社教機構,督學視導區修正分配表」與「本縣立各級學校重大事件處理回報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有關「本縣立各級學校重大事件處理回報表」,倘各校遇有媒體記者採訪、刊登、網路(臉書或電子媒體)報載及其他認有重大事件者,請務必即時填寫本表,俾利掌握及了解狀況。
二、校長差勤 3 日內(含 3 日)仍由視導區督學准駁,逾 3 日者,則陳核至副處長及處長,並請本府人事處協助調整「本縣立學校教育單位雲端差勤系統」之區域(鄉鎮),俾利督學線上准駁之用。


《最新消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114 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工業教育學系「114 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資訊,敬請轉知所屬教職員師生踴躍報考進修,請查照。
說明:    
一、網路報名日期: 113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1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止。
二、相關招生資訊,請參閱招生宣傳海報(如附件)或至本校招生網頁查詢:
(一)碩士班: https://enroll.itc.ntnu.edu.tw/Enroll/MrEntry
(二)博士班: https://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hdrEntry
 


《最新消息》人發所與環保局於 10 月 21 日共同舉辦「嘉義縣淨零學院-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推廣教育課程」

主旨:為本所與本縣環境保護局訂於本(113)年 10 月 21 日共同舉辦「嘉義縣淨零學院-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推廣教育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自由報名參加,並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113 年 9 月 5 日嘉環永字第 11300302561 號函辦理。
二、研習目的:因應氣候變遷與淨零排放政策,氣候風險、地方政府角色與任務以及公正轉型等,藉由專家學者講授專業知識及分享經驗,強化縣府團隊對於淨零及氣候變遷調適的認知以及提升能力建構。
三、研習時間: 10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20 分至 5 時(報到時間:下午 1 時至 1 時 20 分)。
四、研習地點:本所 2 樓大禮堂。
五、講師:詳如講師簡介。
(一)鄭仲凱(BSI 英國標準協會企業技術長)。
(二)童慶斌(國立臺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教授)。
六、講題:
(一)碳中和/淨零路徑-碳定價與額度交易架構與國內外減碳趨勢。
(二)氣候風險評估與因應及公正轉型概述。
七、研習對象:
(一)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含衛生所、戶政、地政事務所)、嘉義縣立高中、國中及國小等公教人員,約計 295 名。
(二)其中「薦送對象」:
1、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建議薦送科長層級(或以上)主管(科長層級包含:技正、專員、督學、主任、隊長、課長......等,如確實無法薦派足額之主管,亦可薦派業務承辦同仁參加)。
2、嘉義縣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建議薦送校長或主任層級參加。
八、報名方式: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
1、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加速報到流程並統計各機關(單位)之薦送率。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機關(單位)務必另行核派符合本研習對象之身分者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點選「我要訂閱課程新訊」,日後即可收到新開課程資訊)。
2、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九、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0 月 16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十、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或於「會員登入」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一、研習時數:
(一)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且依規定完成簽到、簽退之公教人員 3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與「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環境教育時數能自動串聯,如需「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學習時數,請於報名前先檢查本所會員資料是否有填寫身分證字號,如無則請補填,或於報到時記得於到表補填身分證字號,俾利核發環境教育時數。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
十四、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五、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及課程表」及「研習簡章」各 1 份。


《最新消息》配合最高行政法院 112 年度上字第 556 號裁定意旨,請各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時,請確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辦理。

主旨:配合最高行政法院 112 年度上字第 556 號裁定意旨,請各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時,請確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辦理,不應單以教師記載學生綜合資料卡(俗稱 AB 卡)有形式瑕疵或作業疏失,作為審酌教師輔導工作表現之唯一憑據,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9 月 3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011439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重申本縣校長應依法行政,樹立教育人員專業形象。

主旨:重申本縣校長應依法行政,樹立教育人員專業形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13 學年度第 1 次校長會議記錄辦理。
二、校長作為全校師生之表率,應能自制自律,遵守教育行政倫理規範,並能引導教學團隊,透過主動關懷與協調,凝聚團隊力量,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三、請本縣各級學校校長恪遵以下基本守則,領導校務發展。
(一)遵守教育法規,保障師生權益。
(二)引導教學團隊,重視學生基本學力。
(三)正向管教,型塑友善校園。
(四)善用學生上放學時間,強化親師生溝通及交流互動。
(五)維護教育人員專業形象,堅守高道德標準,以為人師表。
四、教育人員肩負教育重任,請本縣各級學校校長務必謹遵前開所列基本守則,並謹守相關規定。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第一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第一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10 月 1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8011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 )建置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業配合銓敘部修正更新完竣並上線啟用,請轉知貴屬人員多加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 )建置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業配合銓敘部修正更新完竣並上線啟用,請轉知貴屬人員多加利用,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696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前於個人資料服務網建置旨揭線上調查表在案。嗣銓敘部 113 年 9 月 6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42621 號函(諒達)修正調查表格式及內容,爰經該總處配合調整更新。
三、請各機關鼓勵所屬人員多加利用線上調查表,並轉知所屬人員填列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時,應取用最新及正確之調查表,俾使公務員藉由調查表,確實檢視自身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限制。


《最新消息》第 5 場次嘉義縣地區公教人員保險業務座談會延至 11 月 1 日同場地辦理

主旨:本部原訂於本( 113 )年 10 月 4 日舉辦第 5 場次嘉義縣地區公教人員保險業務座談會,茲因颱風來襲,延至 11 月 1 日(星期五)同場地辦理,請查照轉知參加人員。
說明:    
一、本部 113 年 9 月 5 日公保管字第 11300051431 號及 113 年 10 月 1 日公保管字第 11300062161 號函諒達。。
二、貴機關報名本場次者倘無法參加延期舉辦之座談會,請於 10 月 20 日前來電(02)2701-3411 分機 5622 取消報名。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

主旨:「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業經行政院修正發布,並自 113 年 10 月 4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3 年 10 月 4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3302696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 1 月 1 日開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主投資作業相關事宜案,請轉知參加儲金人員,依所定期限完成自主投資平台登入及選擇個人投資標的組合等作業。

主旨: 114 年 1 月 1 日開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主投資作業相關事宜案,請轉知參加儲金人員,依所定期限完成自主投資平台登入及選擇個人投資標的組合等作業,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3 年 10 月 1 日台管儲二字第 113182269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聘僱人員離職給與意見調查表

主旨:檢送「聘僱人員離職給與意見調查表」1 份,俾應銓敘部瞭解各機關學校實務運作及財政負擔等情形之需,並請於 113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已核章之調查表 PDF 檔以電子郵件傳送 ashley@mail.cyhg.gov.tw ,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10 月 1 日部退四字第 1135750390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協助轉知人員填答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公務人員人工智慧( AI )素養培訓之研究」線上問卷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精進公務人員法定訓練之成效,爰專案委託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進行「公務人員人工智慧( AI )素養培訓之研究」,請轉知貴屬人員於接獲該研究之線上問卷時協助填答,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10 月 4 日公訓字第 113216035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問卷填答說明如下:
(一)調查對象:近期曾參加基礎訓練(包含 112 年高考二級、三級、普考、地方特考三等、四等、五等及 113 年初考)及晉升官等訓練(包含 113 年薦升簡【不含第 3 梯次】、警正升警監、委升薦【不含第 2 梯次已參加前測之班級: RJ201 、 RJ210 及 RJ217】、佐升正及員升高員)之參訓人員。
(二)調查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止。
(三)調查方式:將由國立政治大學研究團隊以電子郵件(寄件人: naiyihsiao51147@gmail.com ;標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3 年度專案委託研究「我國公務人員人工智慧( AI )素養培訓之研究」《學員意見調查》)方式,發送線上問卷調查說明及連結至前揭參訓人員之電子郵件信箱(私人或公務電子信箱,資料來源為本會培訓業務系統,範例詳如附件),請轉知貴屬人員密切注意。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於人事服務網建置「人事人員動態專區」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於人事服務網建置「人事人員動態專區」,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27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1696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提列 11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任用需求

主旨:為辦理 11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機關 (學校)如需提報考試職缺,請於 113 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前上網填報任用需求,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回傳本府人事處俾利審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2112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考試預定於 114 年 4 月 19 日至 20 日舉行,請各機關(學校 )確實審酌各該職缺是否適合由身心障礙者擔任並確實查填 實際需求及合理預估 115 年 6 月底以前之需用名額,如有用人 需求,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 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4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經機關首長核章後 回傳本府人事處彙整。


《最新消息》10 月 4 日舉辦第 5 場次嘉義縣地區公教人員保險業務座談會,茲因山陀兒颱風來襲延期辦理

主旨:本部原訂於本( 113 )年 10 月 4 日舉辦第 5 場次嘉義縣地區公教人員保險業務座談會,茲因山陀兒颱風來襲,居於安全考量,座談會延期辦理,俟本部擇期再通知,請查照轉知參加人員。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4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4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4 期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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