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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14 | 點閱數: 1686
主旨:檢送本府 101 年度編印之「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通訊錄」(詳如分配表),請查照。 說明: 一、請於本( 10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一)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領取。 二、為加強保管與管制,本府前送之 100 年版職員錄,請依規定自行銷毀。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14 | 點閱數: 1756
主旨:教育部函釋有關 101 學年度依法進用之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之職稱應以人事資訊系統輔導教師( 7046 )代碼登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1 月 2 日臺訓(三)字第 1010203054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1 年 11 月 6 日南市教人字第 1010941446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影本一份供參。
釋函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14 | 點閱數: 4921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導師請假期間,由專任教師代理導師職務,如因教學需要無法減少授課節數,在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比照國中小學規定支給代理導師鐘點費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1 月 6 日臺人(三)字第 1010203979 號函辦理。 二、依上開教育部函意旨,代理導師鐘點費係以 1 週 5 天為計算基準;代理未滿 1 日部分,不計入實際代理天數。 三、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緊急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13 | 點閱數: 2100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全方位英語力提升活動獎勵計畫」辦理並經  鈞府 101 年 11 月 6 日府人考字第 1010340430 號函諒達。 二、有關個人獎敘獎部分,上開計畫第五點規定略以,通過線上初級(或中級)大會考並取得證書者,予以嘉獎 1 次;通過線上初級及中級大會考並取得證書者,予以嘉獎 2 次。符合前開規定之本府同仁及人事人員敘獎部分,由本府人事處統一造冊核布,餘由各機關學校本權責辦理相關人員敘獎。 三、有關推動有功人員敘獎部分,本府前於本( 101 )年 8 月 31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10300480 號函頒,屬員(不含技工、工友、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取得英語證書張... 觀看完整文章
法規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13 | 點閱數: 2972
主旨:檢送「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1 年 11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010056222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懲處理原則業經 101 年 11 月 6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 1010057770 號函暨法務部法廉字第 10105021590 號函會銜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釋函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13 | 點閱數: 1596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略以,有關學校教師代理主管職務期間,因適逢天災停止辦公,致實際出勤未達連續 10 個工作日,其代理期間得否支領主管職務加給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1 年 11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01005654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告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09 | 點閱數: 1877
一、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9 條規定,計算月退休金之基數內涵僅為本俸 1 項,並不含其他加給,亦不含年終慰問金。 二、 100 年 1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第 32 條,主要係規範退休公務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俾據以計算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額度─退休所得不得超過現職公務人員待遇的一定比率;超過者,調降其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其中退休所得係以「月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2 項計算,並無退休公務人員之年終慰問金。 三、又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以下簡稱優存辦法)第 4 條第 3 項第 3 款所提之年終工作獎金,係指現職人員待遇之內涵,而非退休所...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09 | 點閱數: 3246
主旨:傾接民眾陳情本府行政效率待改進,請各單位(機關)確實督導屬員依照「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嘉義縣政府員工差勤管理措施」辦理,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及差勤管理, 請 查照。 說明:依據(101)年 10 月 30 日署名「受景氣差影響的縣民」陳情案件辦理。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09 | 點閱數: 1569
主旨: 102 年度辦理早期(民國 68 年以前)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特別照護金作業規定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本府退休人員請於本( 101 )年 11 月 16 日前檢具申請照護事實表(如附表 1 )及最近 3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各 1 份,如申請有眷屬者,請一併檢附眷屬最近 3 個月內戶籍謄本 1 份,向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提出申請。 二、至本府各所屬機關學校,請通知民國 68 年以前退休人員提出申請,並請確實予以初審(個人最低生活所需標準以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為新台幣 1 萬 2 千元,有眷屬者依賴其扶養者 2 萬元,有眷屬其所得收入亦需併入計算;每人每節發給標準為新台幣 1 萬 8 千元,有眷屬依賴其...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09 | 點閱數: 1733
主旨:檢送 貴機關(單位)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全方位英語力提升線上學習活動名冊,有關人員敘獎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全方位英語力提升活動獎勵計畫」辦理。 二、有關個人獎敘獎部分,上開計畫第五點規定略以,通過線上初級(或中級)大會考並取得證書者,予以嘉獎 1 次;通過線上初級及中級大會考並取得證書者,予以嘉獎 2 次。符合前開規定之本府同仁及人事人員敘獎部分,由本府人事處統一造冊核布,餘由各機關學校本權責辦理相關人員敘獎。 三、有關推動有功人員敘獎部分,本府前於本( 101 )年 8 月 31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10300480 號函頒,...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07 | 點閱數: 9552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保險費率業奉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核定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8.25%,請配合辦理相關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1 年 8 月 1 日部退一字第 1013629199 號函辦理。 二、為應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調整為 8.25%, 貴要保機關辦理公保業務相關作業表單,本部業已完成更新,置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bot.com.tw )「公保服務」項下,請 貴要保機關自行上網參閱或下載使用,更新部分如下: (一)表格資料項:「承保類」之「公教人員保險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及「公教人員保險繳納保險費清單(整月)」。 (二)檔案下載項:「公教人員保險網...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06 | 點閱數: 2169
主旨: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書函以,為維護公保被保險人權益,請轉知貴屬被保險人應注意公保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之規定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101 年 10 月 24 日公保現字第 10150090727 號書函辦理。 二、依前開書函略以,因近來迭有公保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因逾公保保險給付請求權 5 年時效才提出請領事宜,致無法領取保險給付,為維護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權益,謹將公保保險給付請求權及時效之相關規定臚列如下: (一)依銓敘部 96 年 9 月 13 日部退一字第 0962806747 號函說明四之(二)釋以,「得為請求之日」依公保法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6 條及第 17 條規定,本保險 4...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06 | 點閱數: 2534
主旨: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辦理 101 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1 年 10 月 31 日部銓三字第 1013636267 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各機關辦理本(101)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請確實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三、實務運作時應請配合相關規定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各機關對於受考人之違法失職行為,請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如受考人違失行為及獎懲非屬同一年度時,應避免重複考評,並依該部 93 年 11 月 26 日部法二字第 0932430317 號書函釋辦理,有關公務...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11-06 | 點閱數: 1527
主旨:有關 101 學年度寒假假期彈性調整乙案,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有關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寒假,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4 條之規定,自 10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一)至 2 月 10 日(星期日)止。農曆除夕( 2 月 9 日)及農曆正月初一( 2 月 10 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於 2 月 13 日(星期三)、 2 月 14 日(星期四)各補假 1 日,次日( 2 月 15 日)為星期五,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邀集相關機關及工商民間團體開會結果,決議調整放假,並於次一週星期六( 2 月 23 日)補行上班。爰此,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學日訂於 102 年 2 月 18 日。 二、請配合將前揭調整事宜公告於首頁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