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37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5-09-01
主旨:檢送社團法人嘉義縣志願服務協會承辦本縣志願服務專刊「嘉邑志工」第二十期徵稿資料乙份(如附件),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3年第1次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聯繫會報會議紀錄暨本縣社會局104年8月24日嘉縣社老福字第1040037406號函辦理。
二、請提供志工服務照片(至少10張,且以近期志工服務照片為主);並鼓勵所屬志工踴躍投稿(詳如附件),請務必於104年10月16日(禮拜五)下班前將稿件及照片傳送至教育處黃書祺小姐信箱(socedu@mail.cyc.edu.tw)以利彙整辦理。
三、上述資料切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慎保管及運用;另如對本專刊有不明瞭處,請逕洽該協會聯絡人彭妙棻社工員,電話:05-2060785。
主旨:有關本縣教師請假課務自理外聘代理代課教師相關規範,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教師請假課務自理外聘代理代課教師訂定統一規範研商會議決議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57129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57129號函說明三略以,(一)學校教師請假及其調、補、代課相關事宜,應回歸請假規則及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訂之相關規定辦理;且經學校核准方算完成請假手續。(二)有關教師請假「課務自理」應指請假教師其原有課務依前開規定完成調、補、代課之安排事宜,並非請假之教師自聘代課教師。(三)前項教師請假所外聘之代理(課)教師,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經學校就資格、條件等事項依規定審查後,由校長聘任之;薪資支給亦應依聘任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因此教師請假所外聘之代課教師,既由學校依聘任辦法聘任,其雇主之認定應為學校。(四)除法令已有規定者外,各地方政府應就教師請假後,支給代課教師薪資(包含納保事宜)之作業事項,如學校扣款及教師「代付」(非自付)代課教師薪資之處理,妥善訂定相關規範,以維護代課教師權益。
三、承上,本縣教師請假課務自理外聘代理代課教師相關規範訂定如下,並自即日起實施:
(一)教師請事、病假所遺課務之處理方式應以調、補課為第1優先,若調、補課確有困難亦應以校內教師代課為第2優先,最後不得已才可外聘代理代課教師。
(二)該代理代課教師之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事宜由服務學校辦理,勞健保及勞退提撥金雇主應負擔部分由請假之教師負擔。
(三)該代理教師之服務日數,若該代理教師申請開具服務證明,服務學校應予開具,若該代理教師申請核發年終獎金,服務學校應予併計。
(四)其餘相關事宜,由各校本權責自行依法辦理。
主旨:請轉知說明段所述人員於本(104)年9月4日前完成「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之數位學習時數2小時,並下載基礎及進階課程明細表電子檔各1份,於本年9月4日寄送承辦人信箱(aniseku@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辦理。
二、本案業納入本府本年度「實施績效評核與管理計畫」,及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爰請協助依限完成旨揭時數。
三、本案完成相關數位時數及寄送電子表係指下列應完成對象,不包含除外對象:
(一)完成對象:如民選首長、政務人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護理師等人員。
(二)除外對象:如臨時人員、臨時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司機、駕駛(員)、測量助理、清潔隊員、校長、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等人員。
四、請確認機關內上述完成對象皆完成相關數位學習課程,並依限至終身學習入口網下載同仁學習明細免備文於9月4日前寄送承辦人信箱(明細下載方式:登入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同仁學習狀況明細-政策法規-性別主流化(分基礎課程及進階課程等2類課程下載)-匯出明細,即可下載檔案,並輸入網頁上出現之檔案密碼)。
主旨:為提升員工心理素質與開發潛能,謹訂於本(104)年9月11日(星期五),假本縣民雄鄉立圖書館5樓大禮堂辦理「104年度心靈樂章,樂活人生」精神健康系列講座,請依配賦名額足額派員參加,並於本年9月7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Young義新時代 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提升心理素質實施計畫、104年度整合性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104年度「心花FUN,愛在嘉喜洋洋」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業務宣導計畫辦理。
二、依據精神衛生法第9條「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職場心理衛生...」、第10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推動各級學校心理衛生教育...」,請各相關單位據以推動心理衛生業務事項,並遴派所屬人員參加精神健康系列講座。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9月11日(星期五)14時至16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民雄鄉立圖書館5樓大禮堂(嘉義縣民雄鄉民族路43之1號)。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依據104年6月簡式心理健康量表(BSRS-5)統計結果。(四)研習主題:邀請雲林精神健康學苑副執行長黃勺寧,主講「舞蹈與舒壓-自我探索與蛻變」課程。
四、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公務人員請於本年9月7日(星期一)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路徑: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D6終身學習入口網)完成報名。
五、檢附名額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
主旨:有關代理教師兼任學校行政職務及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職員、廚工等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乙案,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如附件)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8月2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091191號函辦理。
主旨:銓敘部書函略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之公務人員,在尚未移付懲戒前,得否申請退休之疑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8月20日部退三字第1044009289號書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供參。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一案,請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並於繳納系統中以「網路傳輸」方式回報繳納日期,另每月11日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公布尚未繳費之機關學校清單,請各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略以,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應按月撥繳之基金費用,於當月10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如遇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會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
二、為了解所屬機關及學校繳費作業情形,請於繳費作業辦理完成後,至退撫基金繳納系統「媒體申報」作業中,以「網路傳輸」回報繳納情形;另原採用之電子郵件回報繳納情形作業則免予辦理。
三、依據上開繳費情形查詢系統彙整出尚未繳費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每月11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並請各輔導區之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繳納程序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作業。
四、上開業務執行情形將列入「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年度業務績效考核」評核項目,爰請各機關確依上開規定於當月10日前將撥繳之基金費用,彙繳基金管理會,以維護參加人員退撫權益及本縣人事業務評核成績;另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年終考績(專任人事人員)或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兼任【辦】人事人員)之重要參據。
主旨: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6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4年8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099984C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編印104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概況表乙案,請逕至「嘉義縣學校資料庫」填報,並配合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104年8月18日府教國字第1040150780號函請學校填報案諒達。另因「嘉義縣學校資料庫」填報系統建置完成,請依附件「學校資料庫帳號」填寫相關資料。
二、如已回傳調查表之學校仍請上網填報資料,以利即時更新資料,填報完成之學校則無須再回傳調查表電子檔至國教科公務信箱。
三、「嘉義縣學校資料庫」網址:http://schbase.cyc.edu.tw/,請輸入學校帳號及密碼(密碼同帳號),若因網頁不支援過舊的IE系統,請以Google Chrome或FireFox瀏覽,若有問題請與大崙國小葉力儒教師聯繫,聯絡電話:05-3711381轉39。
主旨:檢送辦理職務歸系標準作業流程及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表1份,請貴機關確實依作業規範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8條規定:「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依職系說明書歸入適當之職系,列表送銓敘部核備。」次查職務歸系辦法第2條規定:「(第1項)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由歸系機關或受委任歸系機關就職務說明書所定之工作性質,依職系說明書及其他有關規定歸入適當職系,並製作職務歸系表一式二份送銓敘部核備,同時副知職務所在機關。(第2項)前項所稱歸系機關為總統府……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爰各縣市政府所轄各級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之職務歸系案件,應先報送受委任歸系機關(即各縣市政府)。
二、為期辦理人事業務準確,避免影響機關及同仁權益,於辦理職務歸系案件時,請確依人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辦理及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表檢查各工作項目(如附件),本府將不定期至各機關抽查本項業務執行情形。
主旨:檢送「104年度各機關學校加班費調查表」1份,請於本(104)年9月4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傳真05-3622701或寄送huiyi@mail.cyhg.gov.tw,無者免填復,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辦理。
二、前開標準表考核項目依規定核發員工加班費部份,必須含所屬機關,請確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辦理,加班所需經費在原有預算科目支應,並不得超過各該機關90年度加班費實支數額之8成。
三、請依限報送,旨揭調查表可至本府人事處網站首頁-檔案下載區下載使用。
主旨:檢送本府「嘉e樂學堂」平台操作手冊及Logo連結圖示檔案各1份,歡迎下載運用並鼓勵所屬踴躍上網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嘉e樂學堂」業於104年8月20日正式上線,免帳號密碼,全面開放各界瀏覽。本平台網址:http://eccs.cyc.edu.tw,內容涵括研習講義、程式下載、操作手冊、作品展示、e來解答、網網相連、影音教學、最新消息及行事曆等功能介面。為利操作順遂,特編寫操作手冊,提供下載參考運用。
二、另製作「嘉e樂學堂Logo」,歡迎將此Logo置於各機關學校網頁並連結本平台網址,以利同仁精進學習,提升自製數位教材能力,達到知識分享交流與擴散之效。
三、旨揭手冊及連結圖示檔案亦可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考核訓練科」項下或至C.C.S.人事服務平台(http://ccs.cyc.edu.tw)進行下載。
主旨:為兼顧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品質及便利性,放寬一般健康檢查得於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實施之,並溯自民國104年1月1日生效;另為保障公務人員權益,各機關辦理104年度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費用補助,無須限定受檢之醫療機構範圍,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8月19日公保字第104106035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主旨:為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檢送本縣所屬各級學校疑似不適任教師相關資料調查表乙份(如附件),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各校若有疑似不適任教師,請填妥旨揭調查表並完成核章後,於104年9月2日前備文函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彙整,若無疑似不適任教師,則免填報。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於104年7月1日正式上線,請各機關(學校)自104年9月1日以後,至上開平臺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14日總處給字第10400435971號函辦理。
二、自「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正式上線後,各機關(學校)應至該平臺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發放作業(須先完成核定資料匯入作業及退撫基本資料維護作業),為減少誤發情形,產製發放資料前應注意發放條件、發放年度、領取類別、預設發放金額等欄位,並於詳實核對符合名單後列印具浮水印之發放清冊,始得作為經費撥付及核銷之依據。
三、另請至該平臺建置維護本(104)年度退休人員「春節」及「端午節」慰問金發放情形,並於本年9月23日(星期三)前於該平臺之「三節慰問金發放作業」功能項下,產製「春節」及「端午節」慰問金發放清冊後,點「發放確認」,以替代往例線上填報作業。
四、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含附件)影本供參。
主旨:檢送「嘉e樂學堂操作手冊及Logo連結圖示」,檔案如附件,歡迎下載參考運用。
說明:
一、嘉e樂學堂104年8月20日正式上線,免帳號密碼,全面開放各界瀏覽。平台涵括研習講義、程式下載、操作手冊、作品展示、e來解答、網網相連、影音教學、最新消息及行事曆等。網址http://eccs.cyc.edu.tw/,特編寫操作手冊,提供各界下載參考運用。
二、製作「嘉e樂學堂Logo」,歡迎各機關學校將此Logo置於網頁並連結本平台,以達知識分享交流與擴散之效。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10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請查照轉發。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11日總處培字第1040043168號書函辦理。
二、各機關同仁如有需要,請自行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下載使用。
主旨:檢送本(104)年度第2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提案表及報告案表各1份,請於本年8月31日(星期一)前逕寄承辦人信箱(aniseku@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20日總處培字第10400440701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設置及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略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以下簡稱協調會報)任務包括:公務人員訓練進修相關政策、重要訓練進修計畫、重大議題之協調、訓練進修法規之統合與建議、各機關(構)學校訓練資源整合與運用、執行訓練進修相關問題等事項之協調。
三、本年度協調會報係由該總處擔任召集機關,本年第2次協調會報預訂於11月舉行,為利會中表達意見以解決問題,請將旨揭表件依主旨所示填寄承辦人信箱,如無提案或報告案者,則免回覆。
主旨:檢送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第五點附表「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分類表」1份,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4年8月18日院授人培字第10400437961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影本(含附件)1份。
主旨:為推廣職場心理健康促進,謹訂於本(104)年8月25日(星期二),在本府201會議室及縣府中庭,辦理「嘉義縣104年度身心健康與職場紓壓工作坊」,請依配賦名單及員額足額派員參加,並於本年8月24日(星期一)下班前完成薦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04年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104年度整合性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104年度「心花FUN 愛在嘉喜洋洋計畫」、104年度「推動心理健康網計畫」辦理。
二、依據精神衛生法第9條「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職場心理衛生...」、第10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推動各級學校心理衛生教育...」,請各相關單位據以推動心理衛生業務事項,並遴派所屬人員參加身心健康與職場紓壓工作坊。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8點20分至12點20分。
(二)研習地點:本府201會議室(二樓)及縣府中庭。
(三)研習對象:本府及所屬機關員工,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參考104年6月簡式心理健康量表(BSRS─5)統計結果隨機抽樣。
四、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於本年8月24日(星期一)下班前,將報名表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承辦人林珮綺統一彙辦,所屬機關以電子郵件(E-mail:peggylin@mail.cyhg.gov.tw)報送。
五、檢附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
主旨:檢送「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相關釋例彙整表新增釋例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14日總處組字第104004349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度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績優輔導員遴選實施計畫」1份,請近2年提列考試職缺數達2個以上之機關(單位),遴薦符合資格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並於本(104)年8月31日前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8月17日公訓字第1042160619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二、為表揚熱心投入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工作之輔導員,激勵各實務訓練機關落實實務訓練輔導工作,以增進訓練成效,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爰規劃於本年度首創辦理績優輔導員遴選。說明如下:
(一)遴薦對象及資格條件:曾任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工作之輔導員,且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人員,得遴選為績優輔導員:
1、曾參加該會主辦之各項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講習,通過測驗並取得結訓證書。
2、近2年曾輔導受訓人員人數達2人以上。
3、確實依據輔導要點所訂訓練方式、輔導重點及實施原則、輔導方式等實施訓練,熱心教導錄取人員處理公務相關法律知識及實務工作技能、提示工作要領、指導作業方法、協助建立正確之工作觀念與價值觀、教導服務態度,且關懷錄取人員身心適應,提供必要之協助,足為表率。
4、依規定每月均填寫實務訓練輔導紀錄表,完整記錄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情形。
(二)遴薦方式:依該會計畫所定遴薦對象及資格條件擇優遴薦,並於規定期限內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經由本府函送該會審查後核定。
(三)表揚及獎勵方式:獲選之績優輔導員由該會辦理公開表揚及頒給獎狀,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酌予行政獎勵,並列入年終考績之參考。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遴選為績優輔導員:
(一)最近2年內曾受刑事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最近2年內年終考績(成)曾列丙等以下。
四、請曾提列102年和103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之機關(單位),累計達2個職缺以上者,至少遴薦1位符合資格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並於本年8月31日前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
主旨:檢送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104年8月份專屬活動,「以溫暖的心彩繪孩子的人生」青林精選童書展及「公教專屬MOMO購物網購物金$500」訊息,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10日總處給字第1040043114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主旨:銓敘部函以,同意適用「臺灣省各級機關無法辦理送審人員退休辦法」辦理退休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得比照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2條規定辦理,並認定該辦法為公保法第17條第4項第2款所定離退給與範圍,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104年8月12日部退一字第1044002267號函辦理,檢附上開原函影本一份。
主旨:為確保新學年度校園師資穩定,請各校儘速完成代理(課)教師聘任作業,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90414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部分學校於開學時,仍有未完成聘任代理(課)教師作業之情形,請各校儘速完成相關聘任程序。
三、另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5項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同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3條第3項第1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偏遠、特殊偏遠或離島地區學校,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群之代課、代理教師,其依第3條第3項第2款或第3款資格聘任者,亦同。」前揭條文請各校參照辦理。
四、復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委託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建置「國中小代理代課教師人才庫平臺」完竣(網址http://ptst.k12ea.gov.tw/),請仍未完成代理(課)教師聘任程序之學校,多加利用前揭平臺媒合教師,以提高行政效率。惟該平臺主要僅提供媒合功能,代理代課教師聘任流程及方式仍需回歸上開辦法及相關人事法令據以進行相關甄選事宜,併予敘明。
主旨:貴校專任輔導教師因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得聘任代理教師,其代理教師之聘任仍應符合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校104年8月4日嘉新中字第1040003775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辦理。
二、落實輔導教師專業聘任,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應確依教育部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臺訓(三)字第一0一00四六九六八C號令辦理,其應具之專業知能如下:
(一)國民中學階段,專任輔導教師符合下列規定者:
1、於一百零一學年度至一百零五學年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2)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2、自一百零六學年度起,應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二)國民小學階段,專任輔導教師符合下列規定者:
1、於一百零一學年度至一百零五學年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同時具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及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2、自一百零六學年度起,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主旨:檢送本中心104年度9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座訂於9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2時,邀請楊玉欣立法委員主講「創造生命的價值」,歡迎貴屬同仁踴躍參加,並於9月7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報名作業:至「e學中心」網站(http://elearning.rad.gov.tw)-「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ch12345678)-「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
三、請於演講當天上午10:00前至本中心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完成報名手續及聽講人員將給予2小時之學習認證。
四、有關「本中心位置圖」、「報到須知」等相關事項訊息,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www.rad.gov.tw)「學員服務專區」中瀏覽。
主旨:檢送「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0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1份,請依說明時程及規定確實配合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6日總處給字第1040042784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請各機關於104年10月16日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系統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0)。
三、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四、請各機關確實依本府本年2月24日函送「嘉義縣政府104年度提升生活津貼申請資料填報正確性實施計畫」規定之初校、登錄及覆校補助資料之作業流程辦理,以提升本縣辦理該稽核系統作業之成績。
五、檢附前開總處函影本(含附件)1份。
主旨:為應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保險費率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調整之需,本部業已將調整後新保險費率相關書表置於本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項下,請貴要保機關自行下載使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本(104)年7月28日部退一字第1043999841號函辦理。
二、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本(104)年7月17日會銜釐定公保之保險費率如下:
(一)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私校被保險人以外之人員),保險費率自105年1月1日起調整為8.83%。
(二)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自105年1月1日起調整為10.25%,自106年1月1日起調整為12.25%,自107年1月1日起調整為13.4%。
(三)依104年6月17日修正公布之公保法第48條規定,新增適用公保年金規定者之保險費率,於該修正條文施行後,亦應比照前述(二)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適用之保險費率釐定。
三、本次新增保險費率相關書表明細如下,均自105年1月起使用:(置於本行全球資訊網(www.bot.com.tw)「公保服務」中「表格資料」之「承保類」項下)
(一)號次 7:公保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保險費率:8.83%)
(二)號次 8:公保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私立學校專用(保險費率:10.25%)
(三)號次 9:公保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退休(職)已領養老給付且於103年6月1日以後再加保人員專用(保險費率:8.83%)及私立學校教職員專用(保險費率:10.25%)
(四)號次10:公保繳納保險費清單(整月)保險費率:8.83%
(五)號次11:公保繳納保險費清單(整月)保險費率:10.25%(私立學校專用)
(六)號次12:公保繳納保險費清單(破月)保險費率:8.83%
(七)號次13:公保繳納保險費清單(破月)保險費率:10.25%(私立學校專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104年「策略性人才發展新趨」國際研討會,活動期間將提供線上直播,歡迎同仁踴躍至該中心全球資訊網觀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04年8月7日研輔字第1043050608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文掃描檔(含附件)1份。
二、本活動將配合議程表時間自8月12日開幕式至8月13日閉幕式採現場線上直播,網址連結:請進入該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rad.gov.tw/),點選「最新消息」之直播公告,或由「影音專區」點選「線上直播專區」進入觀看。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該中心數位組劉宗旗先生,電話(049)2332131轉分機411。
主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以,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105年5月27日至6月6日,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9月3日至9月4日,請協助宣導並鼓勵有意願加入公職行列之鄉親,及早規劃準備考試,請查照。
說明: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8月5日原民人字第104004335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等公務園」行動學習APP已正式上線,歡迎同仁踴躍下載使用,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104年8月5日人發研字第1040300519號函辦理。
二、該中心為提供更多元且便捷之學習管道,於本(104)年創新開發建置「e等公務園」行動學習APP,並於同年7月31日正式上線,除可於行動載具進行課後測驗、填寫問卷、即時討論外,學習紀錄及最新消息等均與「e等公務園」原有PC版整合,可提供學員更完整且即時之資訊。
三、為推廣旨揭APP,「e等公務園」於本年8月1日至11月15日舉辦「下載APP,填寫體驗問卷」抽獎活動,活動期間下載「e等公務園」APP,並填寫體驗問卷,即可參加抽獎,歡迎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四、檢附前開來函(含附件)影本1份。
主旨:雲林縣政府104年「幸福水林-七星宮遇見愛」未婚聯誼活動,男性名額已達足額,惟女性尚有名額,歡迎未婚女性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104年8月4日府人給二字第104620885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主旨:法務部廉政署函發「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違規違常案例彙整表」補充說明事項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104)年8月3日總處培字第1040041784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本年7月27日廉政字第10407011910號函辦理,本府本年6月18日府人考字第1040111681號函諒達。
二、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主旨:本府訂於本(104)年8月26日(星期三)辦理「104年公務倫理宣導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為期本府所屬人員進一步瞭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立法精神、意旨及規範內容,具備正確之價值觀及倫理觀念,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8月26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6時30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1樓101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本縣轄內中央機關公務人員。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8月24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
1、本府各單位:請填具報名表(如附件),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2、本府所屬各機關、各鄉(鎮、市)公所: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網址: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
主旨:為配合學校104學年度開始,請各校至D5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填報105年度預算員額表,並於本(104)年8月11日(星期二)前填報完竣,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各級學校105年度預算員額表請以104學年度重新核定之職員、教師等各類員額數為準填寫,填表前請詳閱預算員額填表說明,公立幼兒園之預算員額(幼教教師、教保員)毋須填列。
二、請各校於本年8月11日(星期二)前填報105年度預算員額表,並將105年度預算書影本送本處彙辦;另105年度預算員額導入系統後,嗣後如需調整預算員額,請連繫本府辦理年度中預算員額調整作業。
三、105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路徑:登入D5系統→切換主功能至「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左方樹狀圖上端點選年度「105」。
四、檢送預算員額填表說明1份;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流程,請點擊下載D5系統畫面左上方藍字「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手冊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104年1月至6月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104年7月27日公保字第1041060301號函辦理。
二、保訓會再次籲請各機關確實檢視相關辦理程序,避免重複發生類似之違法或不當情形;保訓會並發現部分機關辦理考績(成)、獎懲業務,仍有考績(成)委員會組織不合法或審議程序不符規定等相關缺失,茲請各機關依規定,辦理是類案件之再申訴答復時,一併檢附考績(成)委員會組成、議程及紀錄等相關資料,俾供審理。
三、為釐清案件相關事實或法規之適用疑義,保訓會業以本年7月20日公保字第1041060308號函,建請各機關於作成人事行政處分、管理措施(特別是懲處案件)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前,儘量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以符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四、對於辦理保障業務績優之人員,保訓會建議以適當方法酌予獎勵,俾提振同仁之服務士氣。
五、檢附前開原函(含附件)1份供參。
主旨:「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延後分配訓練申請書」及「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延後分配訓練事由消滅之分配訓練申請書」,業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104年7月27日會銜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7月27日部管四字10439943023號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7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40039412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主旨:檢送「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請確依相關規定覈實辦理,並於本(104)年8月1日起至8月20日前函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育部91年5月20日台(91)人(二)字第91069773號書函略以,9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不受公務人員考績比例限制,惟仍應本綜覈名實之旨確實辦理。
二、請各校人事單位務必詳閱旨揭注意事項,於期限內備文並檢附完備資料送府彙辦;各輔導區專責輔導員請主動協助並掌握輔導區學校報送考核資料之正確性及時效性。
主旨:各機關(學校)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辦理各類文康活動時,不得噴放(灑)可燃性微細粉末,以維護公共安全,請照辦。
說明:依據本府104年7月21日府授消預字第104012965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主旨:本所訂於本(104)年8月19日辦理「新時代論壇系列七:新時代農業新趨」講座,請依調訓名額分配表薦派相關人員參訓,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第103次主管會報決議事項辦理。
二、研習目的:藉由系列講座強化縣府團隊7職等以上主管,對「嘉義新時代」政策理念之認知,並導入全球國際化視野與核心職能之提升,以配合嘉義新時代啟動工程,進而成為城鄉發展之新典範。
三、研習時間:104年8月19日(星期三)13:30─16:00(報到時間:13:00─13:30)。
四、研習地點:創新學院2樓大禮堂。
五、講師:林良懋處長-縣府農業處處長、鄭正勇老師-前台灣大學園藝系教授。
六、講題:「新時代農業新趨」、「有機神話?」。
七、調訓對象: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農會系統等7職等以上主管及各國中小學校長及一般民眾等。
八、報名方式:
(一)本縣各級機關、單位、學校,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調訓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即日起至104年8月17日17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一般民眾及農會系統請至本所網站自由報名(各參訓人員請先於本所網站註冊為會員)。
(三)請各單位務必核派足額之人員參訓,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自行核派符合本研習調訓對象之身分者遞補。
九、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參加研習學員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檢附實施計畫、調訓名額分配表各1份。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方案」經公開徵選由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華藝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承作,期間自104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為期3年。歡迎同仁自由參考運用,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7月27日總處給字第第104004178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訂於本(104)年8月27日舉辦「性別平等國際論壇」,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參訓,並轉知參訓人員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04年7月28日研輔字第1043050592號函辦理。
二、論壇事宜說明如次:
(一)論壇日期:本年8月27日(星期四)8時30分至13時。
(二)論壇地點:該中心(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1號)。
(三)論壇程序:詳如附件。
三、線上報名步驟:參加人員至該中心「e學中心」(http://elearning.rad.gov.tw/),點選中文版,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登入後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登入實體訓練專區-點選報名作業-再輸入代碼報名(123456789C)-選擇本班別點選「報名」-輸入個人資料-將詳細資料填畢-確認後送出,即完成報名手續,請依限於8月14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四、參加人員名單將以email及手機簡訊通知,不另函通知,請於報名時提供正確email信箱及手機號碼。全程參與人員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3小時。另為配合環保節能,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文具用品及飲水杯具等。又本論壇不提供住宿,當天提供高鐵臺中站來回接送服務,如欲搭車者請務必於線上報名時勾選。高鐵來程發車時間為上午8時30分於高鐵臺中站地下一樓6號出口上車;回程為中午13時00分自該中心開往高鐵臺中站。
五、檢附前開來函影本(含附件)及名額分配表各1份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落實公開、公平、公正陞遷之旨,各機關進用機要人員後擬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務,以及原職擬改派高一官等較高陞遷序列職務,應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程序規定辦理陞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4年7月31日部銓一字第104400325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鑑於邇來迭有機關遴補人員發生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人員以機要職務進用後,旋即將其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務、或將「得列不同官等之職務」分列不同陞遷序列,藉由先將人員調任較低官等同一序列職務,得免經甄審,旋於短期內以原職改派高一官等較高陞遷序列之職務之情事,恐損及機關內其他人員之陞遷權益,亦與陞遷法所定各機關職務出缺應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陞任,以及逐級陞遷之意旨未合。
三、為符陞遷法制定之目的,落實公開、公平、公正辦理陞遷之意旨,銓敘部經檢討研議,重行規範如下:
(一)機要人員以所具任用資格擬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務者,如曾「任非機要職務並經本部審定有案」,應以其最後審定之非機要職務為基準(如未曾「任非機要職務並經本部審定有案」者,應以所具官職等任用資格得擔任「合格實授」職務為基準),比照本機關相當職務之陞遷序列,逐級辦理陞遷。例如:1.原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課員,調任薦任第八職等機要秘書,擬原職改派薦任第八職等非機要秘書,仍應以其擔任機要前最後審定之「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課員」為基準,比照本機關相當職務之陞遷序列,依內陞程序逐級辦理甄審。2.原為公營事業人員復任本機關機要人員後擬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務,倘其具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擬改派薦任第八職等、薦任第九職等等審定結果為「准予權理」之非機要職務,應以所具官職等任用資格得擔任「合格實授」職務為基準,比照本機關相當職務之陞遷序列,依內陞程序逐級辦理甄審。
(二)原職擬改派高一官等較高陞遷序列之職務時,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陞遷法得免經甄審外,仍須依陞遷法所定內陞程序逐級辦理甄審。例如:機關將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分列不同陞遷序列,該薦任第九職等秘書如擬原職改派為較高陞遷序列之簡任第十職等秘書,仍須依內陞程序逐級辦理甄審。
四、銓敘部歷次函釋等規定與本函規定不符部分,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104年度各機關參加線上英語營活動線上讀書會實施進度表」1份,請轉知尚未完成之參加人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04年度線上英語營活動實施要項辦理。
二、請參加人員於本年8月10日前至「e學中心菁英社群網—社團-嘉義縣線上讀書會」完成下列活動:
(一)提交心得1篇:閱讀公告於討論區之主題及影片(Why some people find exercise harder than others?)後,以發表話題之方式發表至少200個英文字之個人心得,並於標題前加註【Feedback】字樣,以此認定提交心得,未達字數、未切合主題及抄襲者,視為無提交。
(二)參與討論回覆至少1篇:每篇字數至少30字,不限於個人發表之心得,所屬社團裡任何心得文章均可回覆討論。
主旨:為推動職場身心健康,謹訂於本(104)年8月14日(星期五),假本縣圖書館3樓演講廳,辦理「104年度心靈樂章,樂活人生」精神健康系列影展,請依配賦名額足額派員參加,並於本年8月10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04年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104年度整合性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104年度「心花FUN,愛在嘉喜洋洋」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業務宣導計畫辦理。
二、依據精神衛生法第9條「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職場心理衛生...」、第10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推動各級學校心理衛生教育...」,請各相關單位據以推動心理衛生業務事項,並遴派所屬人員參加精神健康系列影展。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8月14日(星期五)14時至17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圖書館3樓演講廳(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7號)。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依據本年6月簡式心理健康量表(BSRS─5)統計結果。
(四)研習主題:邀請長庚醫院嘉義分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周士雍,主講「明日的記憶─失智症」課程。
四、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公務人員請於本年8月10日(星期一)前至公務人員學習入口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路徑: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D6終身學習入口網)完成報名。
五、檢附名額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
主旨:「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特別照護金作業要點」業奉考試院民國104年7月6日令修正,請轉知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7月22日部退五字第1043994918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適用對象為於民國68年12月31日前支領一次退休金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生活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其修正重點摘要如次:
(一)父母、配偶或子女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與退休公教人員共同生活並依賴其扶養者,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標準提高一倍,即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為新臺幣4萬元。
(二)增訂彈性之審核方式即非屬前一年度年節照護金核發有案之退休公教人員,原退休機關(學校)得以其最近年度所得申報資料進行初複核。
(三)就退休公教人員及其配偶出境2年期間內戶籍未為遷出登記之情形,明定得發給年節照護金。
三、為配合本年度中秋節年節照護金發放時程,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不含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如有新增照護人員者,請於本年8月24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函報本府複核。
(一)申請人及依賴其扶養眷屬之前一年度(103年度)所得申報資料。
(二)戶籍謄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有眷屬者)。
(三)身心障礙、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僅現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退休公教人員父母、配偶或子女共同生活並依賴其扶養者)
(四)「申請年節照護金事實表」(附表1)。
(五)「年節照護金請領清冊」(附表2)。
四、檢附前開考試院令及修正規定(含修正總說明及表件對照表)、申請事實表等各1份;前開相關文件已刊載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
主旨:為查填10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用人需求,各機關如需提報考試職缺,請於104年8月5日(三)前上網填列任用需求,並回傳任用職缺彙總表至本府人事處俾利審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7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40041430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預定於105年1月9日至10日舉行,請各機關確實查填實際需求及合理推估106年3月底以前之各科別需用名額,並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路徑:應用系統/D0:考試職缺提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完成填報作業,
三、檢送原函影本及旨揭任用計畫提缺作業注意事項各1份。
主旨: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各機關辦理公開甄選時,儘量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並減少以紙本通函方式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7月31日總處組字第10400422581號書函辦理。
主旨:「各級政府單位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更新,請查照並於辦理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時查詢運用。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7月24日總處組字第1040041528號函辦理。
二、旨揭名冊內容業由相關機關更新至104年6月30日止之最新資訊,請逕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網址:http://ecpa.dgpa.gov.tw/),查詢時請進入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後,點選「組編人力處─報表專區(連結)」下載。如對上開系統有任何操作問題,請電洽客服專線:049─2359108查詢,並請於查詢運用時依法注意個人資料保護。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瞭解本(104)年5月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為職務代理人或其他人員之情形,請各機關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7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40042154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104年5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為『職務代理人或其他人員』調查表」及貴機關暨所屬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情形各1份,請於本年8月7日前填報,以傳真或E-mail(yiling3689@mail.cyhg.gov.tw)逕送本案承辦人,以利彙辦。
主旨:104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申請案,因經費業已用罄,自7月31日起停止受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客家委員會104年7月30日客會文字第1040011891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考選部105年度(105年1月至12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104年7月30日選秘一字第104110047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主旨:人事服務GO-GO-GO電子報第10408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GO-GO-GO電子報自100年5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52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36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E-mail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
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36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