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37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5-09-01

《最新消息》嘉義縣志願服務協會承辦本縣志願服務專刊「嘉邑志工」第二十期徵稿

主旨:檢送社團法人嘉義縣志願服務協會承辦本縣志願服務專刊「嘉邑志工」第二十期徵稿資料乙份(如附件),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3 年第 1 次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聯繫會報會議紀錄暨本縣社會局 104 年 8 月 24 日嘉縣社老福字第 1040037406 號函辦理。
二、請提供志工服務照片(至少 10 張,且以近期志工服務照片為主);並鼓勵所屬志工踴躍投稿(詳如附件),請務必於 104 年10 月 16 日(禮拜五)下班前將稿件及照片傳送至教育處黃書祺小姐信箱( socedu@mail.cyc.edu.tw )以利彙整辦理。
三、上述資料切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慎保管及運用;另如對本專刊有不明瞭處,請逕洽該協會聯絡人彭妙棻社工員,電話: 05-2060785 。

《最新消息》有關本縣教師請假課務自理外聘代理代課教師相關規範

主旨:有關本縣教師請假課務自理外聘代理代課教師相關規範,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教師請假課務自理外聘代理代課教師訂定統一規範研商會議決議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8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57129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8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57129 號函說明三略以,(一)學校教師請假及其調、補、代課相關事宜,應回歸請假規則及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訂之相關規定辦理;且經學校核准方算完成請假手續。(二)有關教師請假「課務自理」應指請假教師其原有課務依前開規定完成調、補、代課之安排事宜,並非請假之教師自聘代課教師。(三)前項教師請假所外聘之代理(課)教師,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經學校就資格、條件等事項依規定審查後,由校長聘任之;薪資支給亦應依聘任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因此教師請假所外聘之代課教師,既由學校依聘任辦法聘任,其雇主之認定應為學校。(四)除法令已有規定者外,各地方政府應就教師請假後,支給代課教師薪資(包含納保事宜)之作業事項,如學校扣款及教師「代付」(非自付)代課教師薪資之處理,妥善訂定相關規範,以維護代課教師權益。
三、承上,本縣教師請假課務自理外聘代理代課教師相關規範訂定如下,並自即日起實施:
(一)教師請事、病假所遺課務之處理方式應以調、補課為第 1 優先,若調、補課確有困難亦應以校內教師代課為第 2 優先,最後不得已才可外聘代理代課教師。
(二)該代理代課教師之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事宜由服務學校辦理,勞健保及勞退提撥金雇主應負擔部分由請假之教師負擔。
(三)該代理教師之服務日數,若該代理教師申請開具服務證明,服務學校應予開具,若該代理教師申請核發年終獎金,服務學校應予併計。
(四)其餘相關事宜,由各校本權責自行依法辦理。

《最新消息》請於 9 月 4 日前下載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明細表電子檔寄送承辦人信箱

主旨:請轉知說明段所述人員於本(104)年9 月 4 日前完成「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之數位學習時數 2 小時,並下載基礎及進階課程明細表電子檔各 1 份,於本年 9 月 4 日寄送承辦人信箱(aniseku@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辦理。
二、本案業納入本府本年度「實施績效評核與管理計畫」,及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爰請協助依限完成旨揭時數。
三、本案完成相關數位時數及寄送電子表係指下列應完成對象,不包含除外對象:
(一)完成對象:如民選首長、政務人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護理師等人員。
(二)除外對象:如臨時人員、臨時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司機、駕駛(員)、測量助理、清潔隊員、校長、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等人員。
四、請確認機關內上述完成對象皆完成相關數位學習課程,並依限至終身學習入口網下載同仁學習明細免備文於 9 月 4 日前寄送承辦人信箱(明細下載方式:登入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同仁學習狀況明細-政策法規-性別主流化(分基礎課程及進階課程等 2 類課程下載)-匯出明細,即可下載檔案,並輸入網頁上出現之檔案密碼)。
 

《最新消息》104 年 9 月 11 日心靈樂章,樂活人生精神健康講座,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提升員工心理素質與開發潛能,謹訂於本( 10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假本縣民雄鄉立圖書館 5 樓大禮堂辦理「104 年度心靈樂章,樂活人生」精神健康系列講座,請依配賦名額足額派員參加,並於本年9 月 7 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Young 義新時代 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提升心理素質實施計畫、 104 年度整合性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 104 年度「心花 FUN ,愛在嘉喜洋洋」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業務宣導計畫辦理。
二、依據精神衛生法第 9 條「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職場心理衛生...」、第 10 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推動各級學校心理衛生教育...」,請各相關單位據以推動心理衛生業務事項,並遴派所屬人員參加精神健康系列講座。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 14 時至 16 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民雄鄉立圖書館 5 樓大禮堂(嘉義縣民雄鄉民族路 43 之 1 號)。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依據 104 年 6 月簡式心理健康量表( BSRS-5 )統計結果。(四)研習主題:邀請雲林精神健康學苑副執行長黃勺寧,主講「舞蹈與舒壓-自我探索與蛻變」課程。
四、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公務人員請於本年 9 月 7 日(星期一)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路徑: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完成報名。
五、檢附名額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及契約進用教保員、職員、廚工等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疑義

主旨:有關代理教師兼任學校行政職務及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職員、廚工等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乙案,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如附件)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8 月 2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4009119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規定,在尚未移付懲戒前,得否申請退休之疑義。

主旨:銓敘部書函略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規定之公務人員,在尚未移付懲戒前,得否申請退休之疑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8 月 20 日部退三字第 1044009289 號書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供參。
 

《最新消息》請於 9 月 10 日前繳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一案,請依規定於每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並於繳納系統中以「網路傳輸」方式回報繳納日期,另每月 11 日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公布尚未繳費之機關學校清單,請各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略以,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應按月撥繳之基金費用,於當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如遇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會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
二、為了解所屬機關及學校繳費作業情形,請於繳費作業辦理完成後,至退撫基金繳納系統「媒體申報」作業中,以「網路傳輸」回報繳納情形;另原採用之電子郵件回報繳納情形作業則免予辦理。
三、依據上開繳費情形查詢系統彙整出尚未繳費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每月 11 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並請各輔導區之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繳納程序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作業。
四、上開業務執行情形將列入「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年度業務績效考核」評核項目,爰請各機關確依上開規定於當月 10 日前將撥繳之基金費用,彙繳基金管理會,以維護參加人員退撫權益及本縣人事業務評核成績;另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年終考績(專任人事人員)或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兼任【辦】人事人員)之重要參據。
 

《最新消息》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6 款規定解釋令

主旨: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6 款規定解釋令 1 份如附件,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4 年 8 月 2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099984C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至嘉義縣學校資料庫填報各級學校概況表

主旨:有關編印 104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概況表乙案,請逕至「嘉義縣學校資料庫」填報,並配合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4 年 8 月 18 日府教國字第 1040150780 號函請學校填報案諒達。另因「嘉義縣學校資料庫」填報系統建置完成,請依附件「學校資料庫帳號」填寫相關資料。
二、如已回傳調查表之學校仍請上網填報資料,以利即時更新資料,填報完成之學校則無須再回傳調查表電子檔至國教科公務信箱。
三、「嘉義縣學校資料庫」網址: http://schbase.cyc.edu.tw/,請輸入學校帳號及密碼(密碼同帳號),若因網頁不支援過舊的 IE 系統,請以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瀏覽,若有問題請與大崙國小葉力儒教師聯繫,聯絡電話: 05-3711381 轉 39 。

《最新消息》檢送辦理職務歸系標準作業流程及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表,請確實依規範辦理。

主旨:檢送辦理職務歸系標準作業流程及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表 1 份,請貴機關確實依作業規範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8 條規定:「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依職系說明書歸入適當之職系,列表送銓敘部核備。」次查職務歸系辦法第 2 條規定:「(第 1 項)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由歸系機關或受委任歸系機關就職務說明書所定之工作性質,依職系說明書及其他有關規定歸入適當職系,並製作職務歸系表一式二份送銓敘部核備,同時副知職務所在機關。(第 2 項)前項所稱歸系機關為總統府……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爰各縣市政府所轄各級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之職務歸系案件,應先報送受委任歸系機關(即各縣市政府)。
二、為期辦理人事業務準確,避免影響機關及同仁權益,於辦理職務歸系案件時,請確依人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辦理及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表檢查各工作項目(如附件),本府將不定期至各機關抽查本項業務執行情形。
 

《最新消息》104 年度各機關學校加班費調查表請於 9 月 4 日前回復。

主旨:檢送「104 年度各機關學校加班費調查表」1 份,請於本(104)年 9 月 4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傳真 05-3622701 或寄送 huiyi@mail.cyhg.gov.tw ,無者免填復,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辦理。
二、前開標準表考核項目依規定核發員工加班費部份,必須含所屬機關,請確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辦理,加班所需經費在原有預算科目支應,並不得超過各該機關 90 年度加班費實支數額之 8 成。
三、請依限報送,旨揭調查表可至本府人事處網站首頁-檔案下載區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嘉 e 樂學堂平台操作手冊及 Logo 連結圖示檔案,歡迎下載運用。

主旨:檢送本府「嘉 e 樂學堂」平台操作手冊及 Logo 連結圖示檔案各 1 份,歡迎下載運用並鼓勵所屬踴躍上網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嘉 e 樂學堂」業於 104 年 8 月 20 日正式上線,免帳號密碼,全面開放各界瀏覽。本平台網址: http://eccs.cyc.edu.tw ,內容涵括研習講義、程式下載、操作手冊、作品展示、 e 來解答、網網相連、影音教學、最新消息及行事曆等功能介面。為利操作順遂,特編寫操作手冊,提供下載參考運用。
二、另製作「嘉 e 樂學堂 Logo」,歡迎將此 Logo 置於各機關學校網頁並連結本平台網址,以利同仁精進學習,提升自製數位教材能力,達到知識分享交流與擴散之效。
三、旨揭手冊及連結圖示檔案亦可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考核訓練科」項下或至 C.C.S.人事服務平台(http://ccs.cyc.edu.tw)進行下載。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得於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實施

主旨:為兼顧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品質及便利性,放寬一般健康檢查得於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實施之,並溯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另為保障公務人員權益,各機關辦理 104 年度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費用補助,無須限定受檢之醫療機構範圍,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4 年 8 月 19 日公保字第 10410603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各級學校疑似不適任教師相關資料調查請於 9 月 2 日前函送本府教育處

主旨:為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檢送本縣所屬各級學校疑似不適任教師相關資料調查表乙份(如附件),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各校若有疑似不適任教師,請填妥旨揭調查表並完成核章後,於 104 年9 月 2 日前備文函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彙整,若無疑似不適任教師,則免填報。

《最新消息》自 104 年 9 月 1 日以後,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於 104 年 7 月 1 日正式上線,請各機關(學校)自 104 年9 月 1 日以後,至上開平臺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8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435971 號函辦理。
二、自「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正式上線後,各機關(學校)應至該平臺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發放作業(須先完成核定資料匯入作業及退撫基本資料維護作業),為減少誤發情形,產製發放資料前應注意發放條件、發放年度、領取類別、預設發放金額等欄位,並於詳實核對符合名單後列印具浮水印之發放清冊,始得作為經費撥付及核銷之依據。
三、另請至該平臺建置維護本( 104 )年度退休人員「春節」及「端午節」慰問金發放情形,並於本年9 月 23 日(星期三)前於該平臺之「三節慰問金發放作業」功能項下,產製「春節」及「端午節」慰問金發放清冊後,點「發放確認」,以替代往例線上填報作業。
四、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含附件)影本供參。 
 

《最新消息》檢送「嘉 e 樂學堂操作手冊及 Logo 連結圖示」,檔案如附件,歡迎下載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嘉 e 樂學堂操作手冊及 Logo 連結圖示」,檔案如附件,歡迎下載參考運用。
說明:
一、嘉 e 樂學堂 104 年 8 月 20 日正式上線,免帳號密碼,全面開放各界瀏覽。平台涵括研習講義、程式下載、操作手冊、作品展示、 e 來解答、網網相連、影音教學、最新消息及行事曆等。網址http://eccs.cyc.edu.tw/,特編寫操作手冊,提供各界下載參考運用。
二、製作「嘉 e 樂學堂 Logo」,歡迎各機關學校將此 Logo 置於網頁並連結本平台,以達知識分享交流與擴散之效。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0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0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請查照轉發。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8 月 11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43168 號書函辦理。
二、各機關同仁如有需要,請自行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 ://http://www.dgpa.gov.tw )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104 年第 2 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提案表及報告案表,請於本年 8 月 31 日回復。

主旨:檢送本(104)年度第 2 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提案表及報告案表各 1 份,請於本年8 月 31 日(星期一)前逕寄承辦人信箱(aniseku@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8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4407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影本(含附件)1 份。
二、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設置及實施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以下簡稱協調會報)任務包括:公務人員訓練進修相關政策、重要訓練進修計畫、重大議題之協調、訓練進修法規之統合與建議、各機關(構)學校訓練資源整合與運用、執行訓練進修相關問題等事項之協調。
三、本年度協調會報係由該總處擔任召集機關,本年第 2 次協調會報預訂於 11 月舉行,為利會中表達意見以解決問題,請將旨揭表件依主旨所示填寄承辦人信箱,如無提案或報告案者,則免回覆。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之「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分類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第五點附表「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分類表」1 份,並自 105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4 年 8 月 18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400437961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影本(含附件)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8 月 25 日辦理嘉義縣 104 年度身心健康與職場紓壓工作坊,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推廣職場心理健康促進,謹訂於本( 104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二),在本府 201 會議室及縣府中庭,辦理「嘉義縣 104 年度身心健康與職場紓壓工作坊」,請依配賦名單及員額足額派員參加,並於本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下班前完成薦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4 年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104 年度整合性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 104 年度「心花 FUN 愛在嘉喜洋洋計畫」、 104 年度「推動心理健康網計畫」辦理。
二、依據精神衛生法第 9 條「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職場心理衛生...」、第 10 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推動各級學校心理衛生教育...」,請各相關單位據以推動心理衛生業務事項,並遴派所屬人員參加身心健康與職場紓壓工作坊。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8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8 點 20 分至 12 點 20 分。
(二)研習地點:本府 201 會議室(二樓)及縣府中庭。
(三)研習對象:本府及所屬機關員工,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參考 104 年 6 月簡式心理健康量表( BSRS─5 )統計結果隨機抽樣。
四、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於本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報名表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承辦人林珮綺統一彙辦,所屬機關以電子郵件( E-mail : peggylin@mail.cyhg.gov.tw )報送。
五、檢附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新增釋例

主旨:檢送「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相關釋例彙整表新增釋例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8 月 14 日總處組字第 104004349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8 月 31 日前提列 104 年度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績優輔導員遴選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 年度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績優輔導員遴選實施計畫」1 份,請近 2 年提列考試職缺數達 2 個以上之機關(單位),遴薦符合資格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並於本( 104 )年8 月 31 日前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4 年 8 月 17 日公訓字第 1042160619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為表揚熱心投入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工作之輔導員,激勵各實務訓練機關落實實務訓練輔導工作,以增進訓練成效,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爰規劃於本年度首創辦理績優輔導員遴選。說明如下:
(一)遴薦對象及資格條件:曾任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工作之輔導員,且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人員,得遴選為績優輔導員:
1、曾參加該會主辦之各項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講習,通過測驗並取得結訓證書。
2、近 2 年曾輔導受訓人員人數達 2 人以上。
3、確實依據輔導要點所訂訓練方式、輔導重點及實施原則、輔導方式等實施訓練,熱心教導錄取人員處理公務相關法律知識及實務工作技能、提示工作要領、指導作業方法、協助建立正確之工作觀念與價值觀、教導服務態度,且關懷錄取人員身心適應,提供必要之協助,足為表率。
4、依規定每月均填寫實務訓練輔導紀錄表,完整記錄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情形。
(二)遴薦方式:依該會計畫所定遴薦對象及資格條件擇優遴薦,並於規定期限內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經由本府函送該會審查後核定。
(三)表揚及獎勵方式:獲選之績優輔導員由該會辦理公開表揚及頒給獎狀,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酌予行政獎勵,並列入年終考績之參考。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遴選為績優輔導員:
(一)最近 2 年內曾受刑事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最近 2 年內年終考績(成)曾列丙等以下。
四、請曾提列 102 年和 103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之機關(單位),累計達 2 個職缺以上者,至少遴薦 1 位符合資格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並於本年 8 月 31 日前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

 


《最新消息》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104 年 8 月份專屬活動,請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104 年 8 月份專屬活動,「以溫暖的心彩繪孩子的人生」青林精選童書展及「公教專屬 MOMO 購物網購物金$500」訊息,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8 月 10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43114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適用臺灣省各級機關無法辦理送審人員退休辦法之公保被保險人之離退給與規定

主旨:銓敘部函以,同意適用「臺灣省各級機關無法辦理送審人員退休辦法」辦理退休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得比照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52 條規定辦理,並認定該辦法為公保法第 17 條第 4 項第 2 款所定離退給與範圍,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4 年 8 月 12 日部退一字第 1044002267 號函辦理,檢附上開原函影本一份。
 

《最新消息》請各校儘速完成代理(課)教師聘任作業,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

主旨:為確保新學年度校園師資穩定,請各校儘速完成代理(課)教師聘任作業,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8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90414 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部分學校於開學時,仍有未完成聘任代理(課)教師作業之情形,請各校儘速完成相關聘任程序。
三、另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5 項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同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偏遠、特殊偏遠或離島地區學校,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群之代課、代理教師,其依第 3 條第 3 項第 2 款或第 3 款資格聘任者,亦同。」前揭條文請各校參照辦理。

《最新消息》專任輔導教師因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得聘任代理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

主旨:貴校專任輔導教師因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得聘任代理教師,其代理教師之聘任仍應符合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校 104 年 8 月 4 日嘉新中字第 1040003775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辦理。
二、落實輔導教師專業聘任,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應確依教育部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二日臺訓(三)字第一0一00四六九六八 C 號令辦理,其應具之專業知能如下:
(一)國民中學階段,專任輔導教師符合下列規定者:
1、於一百零一學年度至一百零五學年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2)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2、自一百零六學年度起,應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二)國民小學階段,專任輔導教師符合下列規定者:
1、於一百零一學年度至一百零五學年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同時具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及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2、自一百零六學年度起,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最新消息》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4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

主旨:檢送本中心 104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座訂於9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2 時,邀請楊玉欣立法委員主講「創造生命的價值」,歡迎貴屬同仁踴躍參加,並於 9 月 7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報名作業:至「e 學中心」網站( http ://elearning.rad.gov.tw )-「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 ch12345678 )-「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
三、請於演講當天上午 10:00 前至本中心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完成報名手續及聽講人員將給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
四、有關「本中心位置圖」、「報到須知」等相關事項訊息,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 http://www.rad.gov.tw )「學員服務專區」中瀏覽。
 

《最新消息》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作業請於 104 年 10 月 16 日前完成

主旨:檢送「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1 份,請依說明時程及規定確實配合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8 月 6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42784 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請各機關於104 年 10 月 16 日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系統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
三、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四、請各機關確實依本府本年 2 月 24 日函送「嘉義縣政府 104 年度提升生活津貼申請資料填報正確性實施計畫」規定之初校、登錄及覆校補助資料之作業流程辦理,以提升本縣辦理該稽核系統作業之成績。
五、檢附前開總處函影本(含附件)1 份。

《最新消息》公保保險費率自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請自行下載相關書表參考運用。

主旨:為應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保險費率自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之需,本部業已將調整後新保險費率相關書表置於本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項下,請貴要保機關自行下載使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本( 104 )年 7 月 28 日部退一字第 1043999841 號函辦理。
二、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本( 104 )年 7 月 17 日會銜釐定公保之保險費率如下
(一)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私校被保險人以外之人員),保險費率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8.83%。
(二)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0.25%,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2.25%,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3.4%。
(三)依 104 年 6 月 17 日修正公布之公保法第 48 條規定,新增適用公保年金規定者之保險費率,於該修正條文施行後,亦應比照前述(二)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適用之保險費率釐定。
三、本次新增保險費率相關書表明細如下,均自 105 年 1 月起使用:(置於本行全球資訊網( http://www.bot.com.tw)「公保服務」中「表格資料」之「承保類」項下)
(一)號次 7 :公保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保險費率: 8.83%)
(二)號次 8 :公保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私立學校專用(保險費率: 10.25%)
(三)號次 9 :公保保險俸(薪)給及保險費分擔計算表─退休(職)已領養老給付且於 103 年 6 月 1 日以後再加保人員專用(保險費率: 8.83%)及私立學校教職員專用(保險費率: 10.25%)
(四)號次 10 :公保繳納保險費清單(整月)保險費率: 8.83%
(五)號次 11 :公保繳納保險費清單(整月)保險費率: 10.25%(私立學校專用)
(六)號次 12 :公保繳納保險費清單(破月)保險費率: 8.83%
(七)號次 13 :公保繳納保險費清單(破月)保險費率: 10.25%(私立學校專用)
 

《最新消息》104 年「策略性人才發展新趨」國際研討會提供線上直播,歡迎踴躍觀看。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 104 年「策略性人才發展新趨」國際研討會,活動期間將提供線上直播,歡迎同仁踴躍至該中心全球資訊網觀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4 年 8 月 7 日研輔字第 1043050608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文掃描檔(含附件)1 份。
二、本活動將配合議程表時間自 8 月 12 日開幕式至 8 月 13 日閉幕式採現場線上直播,網址連結:請進入該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rad.gov.tw/),點選「最新消息」之直播公告,或由「影音專區」點選「線上直播專區」進入觀看。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該中心數位組劉宗旗先生,電話(049)2332131 轉分機 411 。
 

《最新消息》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請參考運用。

主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以,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 105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6 日,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4 日,請協助宣導並鼓勵有意願加入公職行列之鄉親,及早規劃準備考試,請查照。
說明: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 年 8 月 5 日原民人字第 104004335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e 等公務園行動學習 APP 已正式上線,歡迎同仁踴躍下載使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 等公務園」行動學習 APP 已正式上線,歡迎同仁踴躍下載使用,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04 年 8 月 5 日人發研字第 1040300519 號函辦理。
二、該中心為提供更多元且便捷之學習管道,於本(104)年創新開發建置「e 等公務園」行動學習 APP ,並於同年 7 月 31 日正式上線,除可於行動載具進行課後測驗、填寫問卷、即時討論外,學習紀錄及最新消息等均與「e 等公務園」原有 PC 版整合,可提供學員更完整且即時之資訊。
三、為推廣旨揭 APP ,「e 等公務園」於本年 8 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舉辦「下載 APP ,填寫體驗問卷」抽獎活動,活動期間下載「e 等公務園」APP ,並填寫體驗問卷,即可參加抽獎,歡迎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四、檢附前開來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雲林縣政府幸福水林-七星宮遇見愛未婚聯誼活動,歡迎未婚女性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主旨:雲林縣政府 104 年「幸福水林-七星宮遇見愛」未婚聯誼活動,男性名額已達足額,惟女性尚有名額,歡迎未婚女性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 104 年 8 月 4 日府人給二字第 104620885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法務部廉政署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違規違常案例彙整表補充說明事項

主旨:法務部廉政署函發「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違規違常案例彙整表」補充說明事項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104)年 8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41784 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本年 7 月 27 日廉政字第 10407011910 號函辦理,本府本年 6 月 18 日府人考字第 1040111681 號函諒達。
二、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8 月 26 日辦理 104 年公務倫理宣導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104)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辦理「104 年公務倫理宣導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為期本府所屬人員進一步瞭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立法精神、意旨及規範內容,具備正確之價值觀及倫理觀念,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8 月 26 日(星期三)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本縣轄內中央機關公務人員。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8 月 24 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
1、本府各單位:請填具報名表(如附件),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2、本府所屬各機關、各鄉(鎮、市)公所: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網址: 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

《最新消息》請各校於 8 月 11 日前至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填報 105 年度預算員額表

主旨:為配合學校 104 學年度開始,請各校至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填報 105 年度預算員額表,並於本( 104 )年8 月 11 日(星期二)前填報完竣,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各級學校 105 年度預算員額表請以 104 學年度重新核定之職員、教師等各類員額數為準填寫,填表前請詳閱預算員額填表說明,公立幼兒園之預算員額(幼教教師、教保員)毋須填列。
二、請各校於本年 8 月 11 日(星期二)前填報 105 年度預算員額表,並將 105 年度預算書影本送本處彙辦;另 105 年度預算員額導入系統後,嗣後如需調整預算員額,請連繫本府辦理年度中預算員額調整作業。
三、 105 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路徑:登入 D5 系統→切換主功能至「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左方樹狀圖上端點選年度「105」。
四、檢送預算員額填表說明 1 份;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流程,請點擊下載 D5 系統畫面左上方藍字「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手冊參考運用。

《最新消息》保訓會 104 年 1 月至 6 月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104 年 1 月至 6 月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 104 年 7 月 27 日公保字第 1041060301 號函辦理。
二、保訓會再次籲請各機關確實檢視相關辦理程序,避免重複發生類似之違法或不當情形;保訓會並發現部分機關辦理考績(成)、獎懲業務,仍有考績(成)委員會組織不合法或審議程序不符規定等相關缺失,茲請各機關依規定,辦理是類案件之再申訴答復時,一併檢附考績(成)委員會組成、議程及紀錄等相關資料,俾供審理。
三、為釐清案件相關事實或法規之適用疑義,保訓會業以本年 7 月 20 日公保字第 1041060308 號函,建請各機關於作成人事行政處分、管理措施(特別是懲處案件)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前,儘量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以符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四、對於辦理保障業務績優之人員,保訓會建議以適當方法酌予獎勵,俾提振同仁之服務士氣。
五、檢附前開原函(含附件)1 份供參。

《最新消息》修正增額錄取人員延後分配訓練及延後分配訓練事由消滅之分配訓練申請書

主旨:「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延後分配訓練申請書」及「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延後分配訓練事由消滅之分配訓練申請書」,業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會銜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7 月 27 日部管四字 10439943023 號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7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39412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請於 8 月 20 日前函送本府人事處彙辦。

主旨:檢送「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請確依相關規定覈實辦理,並於本(104)年8 月 1 日起至 8 月 20 日前函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育部 91 年 5 月 20 日台( 91 )人(二)字第 91069773 號書函略以, 90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不受公務人員考績比例限制,惟仍應本綜覈名實之旨確實辦理。
二、請各校人事單位務必詳閱旨揭注意事項,於期限內備文並檢附完備資料送府彙辦;各輔導區專責輔導員請主動協助並掌握輔導區學校報送考核資料之正確性及時效性。

《最新消息》辦理各類文康活動時,不得噴放(灑)可燃性微細粉末,以維護公共安全。

主旨:各機關(學校)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辦理各類文康活動時,不得噴放(灑)可燃性微細粉末,以維護公共安全,請照辦。
說明:依據本府 104 年 7 月 21 日府授消預字第 104012965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8 月 19 日辦理新時代論壇系列七:新時代農業新趨,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4 )年 8 月 19 日辦理「新時代論壇系列七:新時代農業新趨」講座,請依調訓名額分配表薦派相關人員參訓,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第 103 次主管會報決議事項辦理。
二、研習目的:藉由系列講座強化縣府團隊 7 職等以上主管,對「嘉義新時代」政策理念之認知,並導入全球國際化視野與核心職能之提升,以配合嘉義新時代啟動工程,進而成為城鄉發展之新典範。
三、研習時間: 104 年8 月 19 日(星期三) 13 : 30─16 : 00 (報到時間: 13 : 00─13 : 30 )。
四、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五、講師:林良懋處長-縣府農業處處長、鄭正勇老師-前台灣大學園藝系教授。
六、講題:「新時代農業新趨」、「有機神話?」。
七、調訓對象: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農會系統等7 職等以上主管及各國中小學校長及一般民眾等。
八、報名方式:
(一)本縣各級機關、單位、學校,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調訓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即日起至 104 年 8 月 17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一般民眾及農會系統請至本所網站自由報名(各參訓人員請先於本所網站註冊為會員)。
(三)請各單位務必核派足額之人員參訓,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自行核派符合本研習調訓對象之身分者遞補。
九、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1 個月內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參加研習學員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檢附實施計畫、調訓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方案由學思行數位行銷、華藝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承作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方案」經公開徵選由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華藝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承作,期間自 10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為期 3 年。歡迎同仁自由參考運用,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7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第 1040041782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8 月 27 日舉辦性別平等國際論壇,請派員參加。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訂於本( 104 )年8 月 27 日舉辦「性別平等國際論壇」,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參訓,並轉知參訓人員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4 年 7 月 28 日研輔字第 1043050592 號函辦理。
二、論壇事宜說明如次:
(一)論壇日期:本年 8 月 27 日(星期四) 8 時 30 分至 13 時。
(二)論壇地點:該中心(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1號)。
(三)論壇程序:詳如附件。
三、線上報名步驟:參加人員至該中心「e 學中心」(http://elearning.rad.gov.tw/),點選中文版,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登入後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登入實體訓練專區-點選報名作業-再輸入代碼報名( 123456789C )-選擇本班別點選「報名」-輸入個人資料-將詳細資料填畢-確認後送出,即完成報名手續,請依限於 8 月 14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四、參加人員名單將以 email 及手機簡訊通知,不另函通知,請於報名時提供正確 email 信箱及手機號碼。全程參與人員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 3 小時。另為配合環保節能,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文具用品及飲水杯具等。又本論壇不提供住宿,當天提供高鐵臺中站來回接送服務,如欲搭車者請務必於線上報名時勾選。高鐵來程發車時間為上午 8 時 30 分於高鐵臺中站地下一樓 6 號出口上車;回程為中午 13 時 00 分自該中心開往高鐵臺中站。
五、檢附前開來函影本(含附件)及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機要人員擬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及原職擬改派高一官等較高陞遷序列職務,應依陞遷法辦理。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落實公開、公平、公正陞遷之旨,各機關進用機要人員後擬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務,以及原職擬改派高一官等較高陞遷序列職務,應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程序規定辦理陞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4 年 7 月 31 日部銓一字第 1044003250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鑑於邇來迭有機關遴補人員發生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人員以機要職務進用後,旋即將其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務、或將「得列不同官等之職務」分列不同陞遷序列,藉由先將人員調任較低官等同一序列職務,得免經甄審,旋於短期內以原職改派高一官等較高陞遷序列之職務之情事,恐損及機關內其他人員之陞遷權益,亦與陞遷法所定各機關職務出缺應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陞任,以及逐級陞遷之意旨未合。
三、為符陞遷法制定之目的,落實公開、公平、公正辦理陞遷之意旨,銓敘部經檢討研議,重行規範如下:
(一)機要人員以所具任用資格擬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務者,如曾「任非機要職務並經本部審定有案」,應以其最後審定之非機要職務為基準(如未曾「任非機要職務並經本部審定有案」者,應以所具官職等任用資格得擔任「合格實授」職務為基準),比照本機關相當職務之陞遷序列,逐級辦理陞遷。例如: 1.原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課員,調任薦任第八職等機要秘書,擬原職改派薦任第八職等非機要秘書,仍應以其擔任機要前最後審定之「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課員」為基準,比照本機關相當職務之陞遷序列,依內陞程序逐級辦理甄審。 2.原為公營事業人員復任本機關機要人員後擬原職改派非機要職務,倘其具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擬改派薦任第八職等、薦任第九職等等審定結果為「准予權理」之非機要職務,應以所具官職等任用資格得擔任「合格實授」職務為基準,比照本機關相當職務之陞遷序列,依內陞程序逐級辦理甄審。
(二)原職擬改派高一官等較高陞遷序列之職務時,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陞遷法得免經甄審外,仍須依陞遷法所定內陞程序逐級辦理甄審。例如:機關將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分列不同陞遷序列,該薦任第九職等秘書如擬原職改派為較高陞遷序列之簡任第十職等秘書,仍須依內陞程序逐級辦理甄審。
四、銓敘部歷次函釋等規定與本函規定不符部分,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學校)參加線上英語營人員於 8 月 10 日前完成相關活動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04 年度各機關參加線上英語營活動線上讀書會實施進度表」1 份,請轉知尚未完成之參加人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4 年度線上英語營活動實施要項辦理。
二、請參加人員於本年 8 月 10 日前至「e 學中心菁英社群網—社團-嘉義縣線上讀書會」完成下列活動:
(一)提交心得 1 篇:閱讀公告於討論區之主題及影片(Why some people find exercise harder than others?)後,以發表話題之方式發表至少 200 個英文字之個人心得,並於標題前加註【Feedback】字樣,以此認定提交心得,未達字數、未切合主題及抄襲者,視為無提交。
(二)參與討論回覆至少 1 篇:每篇字數至少 30 字,不限於個人發表之心得,所屬社團裡任何心得文章均可回覆討論。
 

《最新消息》104 年 8 月 14 日辦理心靈樂章,樂活人生系列影展,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推動職場身心健康,謹訂於本( 104 )年8 月 14 日(星期五),假本縣圖書館 3 樓演講廳,辦理「104 年度心靈樂章,樂活人生」精神健康系列影展,請依配賦名額足額派員參加,並於本年8 月 10 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4 年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104 年度整合性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 104 年度「心花 FUN ,愛在嘉喜洋洋」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業務宣導計畫辦理。
二、依據精神衛生法第 9 條「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職場心理衛生...」、第 10 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推動各級學校心理衛生教育...」,請各相關單位據以推動心理衛生業務事項,並遴派所屬人員參加精神健康系列影展。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 14 時至 17 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圖書館 3 樓演講廳(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 7 號)。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依據本年 6 月簡式心理健康量表( BSRS─5 )統計結果。
(四)研習主題:邀請長庚醫院嘉義分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周士雍,主講「明日的記憶─失智症」課程。
四、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公務人員請於本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前至公務人員學習入口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路徑: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完成報名。
五、檢附名額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特別照護金作業要點

主旨:「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特別照護金作業要點」業奉考試院民國 104 年 7 月 6 日令修正,請轉知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7 月 22 日部退五字第 104399491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適用對象為於民國 68 年 12 月 31 日前支領一次退休金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生活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其修正重點摘要如次:
(一)父母、配偶或子女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與退休公教人員共同生活並依賴其扶養者,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標準提高一倍,即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為新臺幣 4 萬元。
(二)增訂彈性之審核方式即非屬前一年度年節照護金核發有案之退休公教人員,原退休機關(學校)得以其最近年度所得申報資料進行初複核。
(三)就退休公教人員及其配偶出境 2 年期間內戶籍未為遷出登記之情形,明定得發給年節照護金。
三、為配合本年度中秋節年節照護金發放時程,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不含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如有新增照護人員者,請於本年 8 月 24 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函報本府複核。
(一)申請人及依賴其扶養眷屬之前一年度( 103 年度)所得申報資料。
(二)戶籍謄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有眷屬者)。
(三)身心障礙、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僅現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退休公教人員父母、配偶或子女共同生活並依賴其扶養者)
(四)「申請年節照護金事實表」(附表 1 )。
(五)「年節照護金請領清冊」(附表 2 )。
四、檢附前開考試院令及修正規定(含修正總說明及表件對照表)、申請事實表等各 1 份;前開相關文件已刊載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
 

《最新消息》105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用人需求請於 104 年 8 月 5 日(三)前上網填列

主旨:為查填 105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用人需求,各機關如需提報考試職缺,請於 104 年8 月 5 日(三)前上網填列任用需求,並回傳任用職缺彙總表至本府人事處俾利審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7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4143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預定於 105 年 1 月 9 日至 10 日舉行,請各機關確實查填實際需求及合理推估 106 年 3 月底以前之各科別需用名額,並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路徑: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提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完成填報作業,
三、檢送原函影本及旨揭任用計畫提缺作業注意事項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請儘量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

主旨: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各機關辦理公開甄選時,儘量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並減少以紙本通函方式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7 月 31 日總處組字第 10400422581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更已各級政府單位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各級政府單位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更新,請查照並於辦理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時查詢運用。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7 月 24 日總處組字第 1040041528 號函辦理。
二、旨揭名冊內容業由相關機關更新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之最新資訊,請逕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網址: http ://ecpa.dgpa.gov.tw/),查詢時請進入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後,點選「組編人力處─報表專區(連結)」下載。如對上開系統有任何操作問題,請電洽客服專線: 049─2359108 查詢,並請於查詢運用時依法注意個人資料保護。
 

《最新消息》請於 8 月 7 日前回覆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為職務代理人或其他人員之情形調查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瞭解本( 104 )年 5 月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為職務代理人或其他人員之情形,請各機關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7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42154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104 年 5 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為『職務代理人或其他人員』調查表」及貴機關暨所屬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情形各 1 份,請於本年8 月 7 日前填報,以傳真或 E-mail ( yiling3689@mail.cyhg.gov.tw )逕送本案承辦人,以利彙辦。
 

《最新消息》104 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自 7 月 31 日起停止受理

主旨: 104 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申請案,因經費業已用罄,自7 月 31 日起停止受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客家委員會 104 年 7 月 30 日客會文字第 104001189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考選部 105 年度( 105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

主旨:檢送「考選部 105 年度( 105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4 年 7 月 30 日選秘一字第 104110047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4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4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52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3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3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

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36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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