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7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4-03-01

《最新消息》113 學年度介聘專區【置頂查詢專區】

查詢 113 學年度縣外介聘各縣市政府個別規定,請點選下列網址進入查詢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tag_sn=16&g2p=1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新北市學校】

主旨:函轉有關他縣市欲申請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2 月 20 日新北教人字第 1130312404 號函辦理。
二、該市國小部分於偏遠地區、學生數 50 人以下之學校實施混齡教學,每學期舉辦工作坊及相關研習,以提升混齡教學知能。
三、另該市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有忠山實驗小學、猴硐-蒙特梭利實驗小學、德拉楠民族實驗小學、老梅實驗小學、坪林實驗國中、石門實驗國中及貢寮實驗國中,倘欲介聘之教師須符合上開學校教育理念精神。
四、該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市立幼兒園倘遇裁撤、減班或減招,教師須配合「新北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五、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類)教師,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 3 年者,須接受該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專任輔導教師介聘至該市後不得轉任其他一般教師。
六、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本縣 112 學年度縣立高國中班級教師(含專任運動教練及軍訓教官)員額編制對照表

主旨:檢送修正本縣 112 學年度縣立高國中班級教師(含專任運動教練及軍訓教官)員額編制對照表 1 份,並溯自 113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本次修正大埔國中小及豐山實驗教育學校之國中增置專長教師,納入編制內專任教師員額。


《最新消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 113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入學資訊

主旨:本校教育研究所 113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入學資訊,敬請惠予轉知所屬並鼓勵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 113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自即日起於本校教務處網站開放下載,本校 113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網址:https://acadaff.ncue.edu.tw/p/406-1002-24955,r442.php?Lang=zh-tw
二、檢附本所招生宣傳海報與本校 113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


《最新消息》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辦理「聆聽遠方跫音-政治檔案研習活動」一案,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加。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辦理「聆聽遠方跫音-政治檔案研習活動」一案,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加,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2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2142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3 月 7 日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 113 )年 3 月 7 日辦理本年度「全民國防教育研習」上半年度場次,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3 月 5 日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培養同仁具備全民國防知能,提振國防意識,堅定保家衛國意志,發揮全民總體力量,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3 月 7 日(星期四)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 202 階梯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戶政及地政事務所、各級國民中學之公務人員,計 73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承辦人電子信箱( ts1126@mail.cyhg.gov.tw )統一薦送報名。
(二)府外機關、學校: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代碼: 1130226abc ;課程名稱: 113 年度全民國防教育研習,期別:第 1 期)。
四、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名額分配表及本府人員專用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主旨: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即將開始報名,請協助張貼宣傳海報,請查照。
說明:    
一、本項考試定於本( 113 )年 3 月 12 日至 21 日報名, 7 月 5 日至 9 日舉行考試,為利民眾及青年學子知悉本項考試報名訊息,把握機會應試,並提升公務人員考試資訊之曝光度,請貴機關(單位)於對外公開資訊之公布欄協助張貼本海報,共同為國舉才。
二、檢附本項考試宣傳海報乙份(另寄),請惠予張貼。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推廣教育「易經羅盤研究班」

主旨:檢送本校推廣教育「易經羅盤研究班」(雲林/週六班)報名表,請鼓勵貴屬員工參加研習,結業可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24 小時,請查照。
說明:    
一、上課時間: 113 年 3 月 16 日(六)起,每週六 9~12 時,連續 8 週,共 24 小時。
二、上課地點:本校推廣教育中心。(校門噴水池旁,資訊中心 2 樓, AC203 室)
三、即日起至 3 月 8 日截止報名,每班 12 人,先報名者,優先錄取。
四、報名表(如附件),請轉發全體員工參閱,詳情請搜尋【易經羅盤研究班】。


《最新消息》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檢送「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2 月 20 日公訓字第 113216006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考績案請於 2 月 27 日前至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報送作業,並以紙本函報本府人事處。

主旨:貴機關學校 112 年考績案請於本( 11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二)前至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報送作業,並以紙本函報本府人事處,請查照。
說明:    
一、請依旨揭期限線上報送考績資料,另報送時倘有「檢核有誤」之情形,則請另案檢附相關表件(如無則免附):
(一)考績檢核錯誤清單 1 份。
(二)112 年年終考績附錄表(退休人員、考績年度內已敘較高俸級有案者等情形請併予備考欄敘明)。
二、檢附 112 年年終考績附錄表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檢送「11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2 月 17 日公訓字第 113216005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2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399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經列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 補前,其所遺業務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 定辦理;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 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三、另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 ,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 /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29 期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29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3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10:10 至 12:00 ,邀請物理治療師簡文仁先生主講「三『ㄌㄧㄥˊ』的健康」,參加人員請於同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票選本縣各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

主旨:為票選本縣各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一案,請轉知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兼辦人員)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表揚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縣各機關學校推薦參加本( 113 )年度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業經初審完竣,符合參選資格者有人選機關組兼任(辦)人事人員計 5 名、學校組兼任人事人員計 9 名,共計 14 名。
三、「113 年度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業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請轉知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兼辦人員)於本年 3 月 1 日(星期五)下班前,依機關組兼任(辦)人事人員、學校組兼任人事人員 2 類進行票選(即每人票選機關組及學校組各 1 名)。
四、檢附「參加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人員具體事蹟表」機關組及學校組各 1 份,作為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兼辦人員)票選參考。


《最新消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1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11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及海報,敬請惠予轉知貴單位及所屬機關人員報考,並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榮獲 2023 年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 Times Higher Education, 簡稱 THE )「世界大學影響力排名」全球 300+區間(全臺排名第 10 )佳績。其中,在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所設定的 17 項衡量指標中,本校於「Quality Education 優質教育」項目,榮獲全球排名第 75 名(全臺第 3 名)佳績;而根據《遠見雜誌》公布之 2022 年臺灣最佳大學排行榜,本校榮獲人文社科類大學排名全臺第 11 名,傑出的治學成效獲得國內及國際肯定。
二、招生班別:
(一)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在職專班:技職教育教學碩士在職專班(暑期班)。
(二)碩士在職專班:
1、夜間班:心理健康與諮詢、特殊教育、教育創新與人力發展、科技應用與管理、技職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應用英語、機電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人工智慧應用服務、創新與管理(IMMBA)、企業高階管理(EMBA)、國際企業經營管理(IMBA)、行政管理、運動與健康休閒、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等碩士在職專班。
2、暑期班:教育與商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三、重要試務日期: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4 日(週一)晚上 10 時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面試日期: 113 年 3 月 23 日(週六)至 113 年 3 月 31 日(週日),各系所面試日期請參閱簡章。
(三)放榜日期: 113 年 4 月 22 日(週一)。
四、招生簡章及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本校進修學院網頁,歡迎至本校進修學院官網下載( https://cee.ncue.edu.tw/)。
五、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向本校進修學院教學服務組洽詢(電話: 04-7232105 分機 5406 、 5413 、 5415 )。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2 月 16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120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13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請貴校(園)依說明事項辦理,並依限於 113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前將各項表件送達本縣義竹國小彙辦。

主旨:本縣 113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請貴校(園)依說明事項辦理,並依限於 113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前將各項表件送達本縣義竹國小彙辦,逾期視同放棄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2 月 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0350A 號函辦理。
二、本縣 113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之申請及審核,請依據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辦理。
三、 113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年、 20 年、 30 年、 40 年在職專任合格教師成績優良者,請各校(園)負責初審查核,於 113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前薦送符合服務屆滿各年屆資深優良教師應送文件至本縣義竹國小彙辦。
四、填報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瀏覽器:系統不支援過舊之 IE 瀏覽器,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帳號及密碼:帳號及預設密碼均為教育部 6 碼代碼。如大 0 國小,帳號為 104700 ,密碼亦為 104700(第一次登入後,密碼強制修改),另公私立幼兒園帳號及預設密碼英文字母均為大寫。
(二)填報時間: 113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起至 113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三)推薦表及查核表各相關文件請務必至「嘉義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https://tchday.cyc.edu.tw/)線上詳實填報後,點選列印紙本,並依規定審核及核章。
(四)薦送文件請各校(園)審查後自備 1 份影本留存,正本於截 止收件前送本縣義竹國小彙辦,本府將另聘委員統一辦 理審核。所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請以影本送審(並由學校 人事承辦人員核章且加蓋影本與正本相符)。
(五)40 年資深優良教師另請填列簡介及名冊(附照片),除紙 本寄送另請將電子檔上傳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俾憑送教育部彙辦。
五、請各校(園)務必於 3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至本縣教 師節活動管理系統線上填報,逾期視同放棄不予受理,俾 利後續審核及活動管理作業。
六、上開各表件請寄送至本縣義竹國小陳主任(嘉義縣義竹鄉六 桂村 208 號),聯絡電話: 05-3412203#202 。
七、檢附查核表、推薦表、應送文件表、服務 40 年簡介及名冊範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各 1 份供參,相關文件亦可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相關訊息下載。


《最新消息》請確實依 113 年 4 月 1 日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訂定各機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落實功績導向之陞遷制度,請確實依 113 年 4 月 1 日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訂定各機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2 月 15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0030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保訓會於 3 月 15 日辦理 112 年地方特考、 113 年初考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分區測驗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於本( 113 ) 3 月 15 日(星期五),假本縣衛生局永在食品安全檢驗大樓三樓會議廳舉辦「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 112 年地方特考)及 11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下簡稱 113 年初考)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分區測驗」請貴屬「輔導員」及「人事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2 月 16 日公訓字第 113216005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兩項考試分別預定於本年 3 月 27 日及 26 日公告分配結果,為強化實務訓練輔導員線上學習成效及提升人事人員辦理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業務之正確性,爰辦理旨揭講習測驗,擔任 112 年地方特考及 113 年初考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工作之輔導員及該機關人事人員為應參加對象(近 2 年曾參加過該會辦理之實體講習且通過測驗者,請毋須再參加)。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等 6 校合作辦理「公務學程學分班」,請轉知並鼓勵貴屬未來 3 年具有參加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等 6 校合作辦理「公務學程學分班」,請轉知並鼓勵貴屬未來 3 年具有參加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依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113 年 2 月 16 日國院中訓字第 1131360057 號函辦理;併檢附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針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民眾提議回應表,請於 2 月 20 日前回復。

主旨:檢送「針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民眾提議回應表」1 份,請於 113 年 2 月 20 日(星期二)下班前將修正意見以電子郵件填復 lsc11104@mail.cyhg.gov.tw (無意見者,免填復),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2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028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協助行政案,請貴校配合辦理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有關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協助行政案,請貴校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2 月 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10416 號函辦理。
二、經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聘任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一、兼任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二、代課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三、代理教師: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及第 17 條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學校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務。但情況特殊,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擔任之。」。
三、綜上,兼任、代課教師係屬「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特定、特殊類科或編制內專任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課務者,依聘任辦法之規定,兼任及代課教師不得擔任學校各處(室)行政職務;另審酌兼任及代課教師係屬「部分時間」擔任學校課務者,爰亦不應再指派其協助行政工作(如:資訊、午餐、閱讀等相關業務),請貴校依前開說明辦理。


《最新消息》教育部函復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12 月 8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4203584A 號令相關疑義

主旨:檢送教育部函復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12 月 8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4203584A 號令相關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 月 30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0129812 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教師待遇條例第 11 條解釋令」相關說明各 1 份。
二、為維護教師權益,請主動清查教師有無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並是否有取得碩士、博士學歷之情形,有無其他類似個案並積極妥處,報府審查是否需重行核定。


《最新消息》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 ESG 初階管理師-種子師資培訓及認證班

主旨:檢送本校辦理「ESG 初階管理師-種子師資培訓及認證班」(如附件),敬請協助公告。
說明:    
一、活動日期:民國 113 年 3 月 9 日(星期六)、 3 月 16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共二場次。
二、活動地點:
(一)第一場次:民國 113 年 3 月 9 日,上課地點於本校推廣部校本部辦理(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 900 號)。
(二)第二場次:民國 113 年 3 月 16 日,上課地點於本校推廣部台北分部辦理(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47 號 8 樓)。
三、活動對象:全國有意從事 ESG 相關教學之教師。
四、活動人數:預計每班招收 50 人,額滿為止。
五、詳情可上本校推廣部網頁查詢,推廣部網址為: https://dee.wzu.edu.tw/,或洽專線校本部:(07)3458212 ,台北分部:(02)23708927 。


《最新消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113 學年度技職教育數位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工業教育學系「113 學年度技職教育數位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敬請轉知所屬師生踴躍報考進修,請查照。
說明:    
一、網路報名日期: 113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13 年 3 月 31 日(星期日)下午 5 時止。
二、相關招生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或至本校工業教育學系技職數位碩士在職專班網頁( https://www.tvc.ie.ntnu.edu.tw/)查詢。
三、檢附本校工業教育學系 113 學年度技職數位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及海報各乙份。


《最新消息》函轉有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學校護理人員專(兼)任行政職務釋疑案

主旨:函轉有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學校護理人員專(兼)任行政職務釋疑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2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0082 號函辦理。
二、依護理人員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護理人員之業務如下:一、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二、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三、護理指導及諮詢。四、醫療輔助行為」。
三、另依學校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學校應指定單位或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衛生工作。」及第 7 條第 1 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 40 班者,應置護理人員 1 人; 40 班以上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 2 人」。
四、查「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係就國民中小學及國民中學各類人員之設置予以規範,其中涉主任、組長等行政職務部分,業就人員任用資格予以明定,主任由校長就甄選且儲訓合格之專任教師聘兼之,組長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兼任之;另輔導主任以專任為原則。
五、再查「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 7 條第 1 項第 9 款所定為學校教師兼任或職員專任之行政職務配置、第 8 條第 1 項第 6 款所定為護理師(士)人員員額編制依學校衛生法規定辦理。
六、綜上,前揭員額編制準則及員額編制標準係規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一級、二級單位員額編制及教師員額、職員員額之配置基準。學校護理人員(以下簡稱校護)工作職責,則依學校衛生法及護理人員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核定本)」

主旨:檢送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核定本)」1 份,並自 112 年 8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 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0005363 號函辦理。
二、本案所需經費由各校人事費項下支應。


《最新消息》112 年至 114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 1 年度保險期間,將於 113 年 3 月 31 日屆期。

主旨: 112 年至 114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 1 年度保險期間,將於 113 年 3 月 31 日屆期,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2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0254 號書函辦理。
二、按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更名為凱基人壽)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承作旨揭保險業務,辦理期間自 112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14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為期 2 年。以第 1 年度保險期間將屆期,為維護在保者之權益,爰轉知上開屆期訊息。
三、檢送該保險 113 年度投保方案及加入表各 1 份(保險期間自 113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14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或至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下載運用;若有相關宣導說明或文件收送服務,請逕洽該保險公司(電話:0800-098-889 )。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

主旨:「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及第四點業經行政院修正發布,並即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2 月 6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33021413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件。


《最新消息》113 年本府模範公務人員表揚作業

主旨:為辦理 113 年本府模範公務人員表揚作業,請於 113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遴薦人員資料送府參加選拔,並依說明二所列作業方式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下稱表揚要點)辦理。
二、請依下列規定辦理旨揭遴薦作業:
(一)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 8 條第 3 項略以,第 1 項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依符合條件人員之優良事蹟從嚴審議,考量機關官等員額之配置比率,並以最近五年內未曾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者為優先。
(二)遴薦資格條件:依表揚要點第 2 點規定,被遴薦者須係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聘任之編制內人員,最近三年在本縣服務成績優異(考績或考成均列甲等或相當甲等),並符合所列積極資格;同要點第 3 點規定,被遴薦者須未有所列之消極資格情事。
(三)作業方式:請本府各單位及一級機關應至少遴薦 1 名,其餘機關及學校請踴躍遴薦,並檢附以下資料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俾於初審後提交本府評選委員會審議。
1、遴薦表及事蹟簡介表正本 2 份。
2、遴薦表及事蹟簡介表 WORD 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3、遴薦表正本、事蹟簡介表正本及其他具體事蹟證明文件請掃描成 PDF 檔 1 份,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4、最近半年光面彩色 2 吋照片 2 張及彩色生活照 1 張。
(四)其他具體事蹟證明文件或照片 1 份。
三、獎勵:按表揚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從本府模範公務人員中擇優遴薦參與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如經獲選者即同為本府及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第 6 點規定,本府模範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給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給予公假 3 天,並刊登本府公報及登載於個人人事資料中;公假應自獲選之次日起一年內請畢。
四、檢附模範公務人員遴薦表及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於作成人事行政處分、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前,儘可能提供公務人員提前反映機制,以加強公務人員之程序權益保障。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各機關於作成人事行政處分、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前,儘可能提供公務人員提前反映機制,以加強公務人員之程序權益保障,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2 月 2 日公保字第 1131060043 號函;併檢送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評鑑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評鑑計畫」,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主管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成效力評估計畫」及「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各機關推動落實員工協助方案,並配合本( 113 )年度本處所屬人事機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訂定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次:
(一)評鑑期間:自 1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本年 9 月 30 日止。
(二)評鑑指標內容:評分項目及配分標準,包括員工協助方案計畫( 20%)、員工協助方案宣導( 15%)、員工協助推動小組或關懷社團( 5%)、參與員工協助相關研習( 12%)、員工協助輔導工作圈( 7%)、辦理員工協助相關活動( 20%)、實施心理健康檢測( 6%)、及員工協助方案導入措施案例( 15%)。
(三)評鑑方式:各人事機構分為機關組(含鄉鎮市公所)及學校組,由各工作圈小組組長與本處組成員工協助督導小組,就各該成果報告進行審查及具體統計數據,共同進行評鑑。
三、本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推動,係以「提升同仁知悉率及使用者滿意度」、「依不同性別(須扣合落實推動性別平等綱領)、身心障礙、年齡、年資、管理職、工作性質等同仁需求提供服務」、「服務內容或措施已納入本縣心理衛生中心服務資源(訊息及聯絡方式)」、「針對輪班或超時加班同仁提供相應服務(有具體量化成果者併於佐證資料中檢附)及「整備性騷擾被害人所需之相關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整合服務」等項目為推動重點,請各所屬機關學校填報成果時,適時說明上開重點推動成效,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成果。
四、報送方式:
(一)請各人事機構就評分項目填具成果報告,以雲端分享方式設定檔案分享(成果報告及相關佐證資料須合併成 1 個 PDF 檔);雲端分享設定時之檔案分享對象 personnelcyhg@gmail.com ,並於本年 10 月 2 日(星期三)前完成雲端分享報送。
(二)旨揭計畫之評鑑結果,列入本處所屬人事機構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參據;非於期限內報送者扣總分 3 分,並計入缺點 1 次;非依上開檔案命名方式者,扣總分 2 分;非經上開方式傳送者,扣總分 1 分。
五、旨揭計畫暨相關附件請至本處網頁/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


《最新消息》員工關懷技巧增能暨本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參訪活動

主旨:為強化本府關懷員及各機關同仁關懷技巧,透過實地參訪本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促進心理諮詢資源宣導效益,訂於本( 113 )年 3 月 19 日下午 2 時,辦理「員工關懷技巧增能暨本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參訪活動」,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2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檢討會議決議及「嘉『新』關懷列車」113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3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20 分至 5 時 20 分。
(二)活動地點:嘉義縣食安大樓 3 樓會議廳。
(三)實施對象:本府各單位副主管、鄰家好厝邊關懷員及所屬各機關(含公所及其代表會)辦理人事業務同仁,計 85 人。
(四)活動流程:詳如附件。
(五)報名方式:
1、府內單位:請依式填列報名表,於本年 2 月 19 日(星期一)前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憑辦;如各單位關懷員有新增或變更者,請依附件計畫遴派人選,填列「鄰家好厝邊成員審查表」,核章後併同報名表送人事處辦理。
2、府外機關:請人事單位於本年 2 月 19 日(星期一)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30319 ;類別:【11】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具專業訓練性質)/【28】人事行政;課程名稱:「員工關懷技巧增能暨本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參訪活動-第一梯次 3/19 機關場」;無法辦理薦送者,請依府內單位報名方式填列報名表送辦。
三、本活動屬員工協助專業知能訓練,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參加學員請准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活動實施計畫、參加人員名冊、活動報名表及本府關懷社團實施計畫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113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主旨:請於 113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 月 31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01965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支給要點電子檔業於 113 年 1 月 15 日公布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業務 Q&A」之「待遇加給」項下。
三、檢送本縣各機關分配數量表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13 年度推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族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13 年度推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族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辦理。
二、為落實維護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族權益,並協助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依規定按月足額進用上開人員,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再修正部分條文意見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再修正部分條文意見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3 年 2 月 19 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意見者免填),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2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13566510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2 月 23 日辦理 EAP 服務措施推動與策略精進研習

主旨:為協助員工協助方案承辦人員、工作圈及推動小組成員,掌握本( 113 )年規劃員工協助方案之相關重要原則,以及拓展創新規劃辦理員工協助方案之技巧,訂於本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辦理「EAP 服務措施推動與策略精進」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嘉『新』關懷列車」113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 13 時至 16 時 30 分。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承辦員工協助方案之專任人事人員。
(三)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202 教室。
(四)課程內容:詳見研習實施計畫。
(五)報名方式:請人事單位於同年月 19 日(星期一)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30223 ;類別:【11】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具專業訓練性質)/【28】人事行政;課程名稱:「EAP 服務措施推動與策略精進」研習),並請參加人員是日以公假登記。
三、本活動屬員工協助方案專業知能研習,參加人員依實際課程時數核發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並得列入本年「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推動員工協助方案評鑑-參與員工協助相關研習」之評分項目分數。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及相關表件各 1 份,請各機關踴躍推動並積極參與競賽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2 年 12 月 8 日國院數字第 1120860047 號函辦理。
二、為倡導公務人員閱讀風氣,並鼓勵本縣各級機關辦理閱讀推廣活動,爰配合國家文官學院相關政策規劃,制定旨揭閱讀推廣計畫。
三、本年度專書閱讀推廣活動暨競賽實施方式說明如次(詳見旨揭計畫),請各機關協助推動並積極參與:
(一)閱讀推廣活動(佔分 40 分):請就讀書會、導讀會、戶外走讀、寫作研習、主題書展等活動類型,擇定符合需要者辦理;本項依據辦理推廣活動之類型及場次計列分數,最高 40 分。
(二)選讀「113 年度每月一書」線上課程(佔分 40 分):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選讀每月一書線上課程(共計 6 門課程);本項按每一門課程完成選讀人數比率計分(每門課程達 80%,即得 7 分),最高 40 分。
(三)回饋與精進措施報告(佔分 10 分):請就辦理「閱讀推廣活動」及選讀「每月一書」線上課程之情況,提供正(反)回饋;本項按實際繳交情形給分。
(四)檢附資料正確性(佔分 10 分):本項依據前揭各項推廣活動成果資料繳交之正確性給分。
四、獎勵措施:依評分結果遴選績分機關組及學校組評選,並依評分結果評選績優機關及績優學校之前 3 名,分別核予獎勵:
(一)第一名:頒發禮券新台幣(以下同)5000 元。
(二)第二名:頒發禮券 3000 元。
(三)第三名:頒發禮券 2000 元。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相關成果資料請於本年 7 月 31 日前,以電子檔逕寄傳至本次活動群組;檔案命名方式:「○○機關(學校)113 年度專書閱讀推廣活動成果報告」。
(二)本案執行情形將列為本年度各人事機構績效考核項目,請設有專任人事人員之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六、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已放置於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13 年 2 月-7 月推廣教育課程招生簡章

主旨:檢送本校「113 年 2 月-7 月推廣教育課程」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推廣教育課程招生類別分為碩士學分班及非學分班。
(一)碩士學分班:本校共有 14 個系所開設 52 個班別,師資優良、課程多元,歡迎踴躍報名,精進自我。
(二)非學分班:包含藝文休閒、師資培訓、語言學習、理工農醫、心靈成長、證照檢定、證照輔導、遠距學習( Moocs )、學生營隊等類別,課程內容精緻多元,課程設計涵蓋各年齡層,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報名。
二、開課時間: 113 年 2 月至 7 月,各課程詳細上課時間請參見招生簡章,或至本校進修學院官網查詢( https://cee.ncue.edu.tw/news_detail.php?sn=616 )。
三、其他相關事宜請參見本課程招生簡章,課程資訊如有相關異動,以本校各開課單位網站公告為準。
四、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向本校各開課單位洽詢。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各機關應確實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 2 年內休畢,並就相關人事管理措施預為因應。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各機關應確實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 2 年內休畢,並就相關人事管理措施預為因應,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337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 1 份。
二、茲以 112 年 1 月 1 日(含)後加班補休將自 114 年 1 月 1 日陸續屆期,請各機關依該總處函所建議之事項預為因應,並妥為規劃下列事項:
(一)公務人員保障法(下稱保障法)第 23 條有關加班補償規定,係以給予加班費及補休假為原則。所屬公務人員之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機關應督促於補休期限內休畢,如有明顯累積加班時數而未補休,或有將屆期之情形者,應視業務需要積極與當事人協調給予補休假,以維護其健康權。
(二)如有保障法第 23 條第 4 項規定,機關確實因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所屬人員加班時數無法於補休期限內休畢,產生應計發加班費之情形,建議先行規劃編列相關經費,以減少平時考核獎勵辦理結算之例外情形。
(三)各機關應定期自差勤系統檢視所屬公務人員加班補休運用情形,並透過於差勤系統建置加班補休屆期預警功能,及按月產製加班補休報表等方式,主動通知當事人及其單位主管,以妥為及早規劃補休假事宜。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 6 月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 6 月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1 月 31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084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核能安全委員會是否為公務人員陞遷法所稱「主管機關」之範圍疑義

主旨:銓敘部函以,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是否為公務人員陞遷法所稱「主管機關」之範圍疑義一案,該部業以民國 113 年 1 月 31 日部銓一字第 11356632741 號令補充解釋在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1 月 31 日部銓一字第 1135663274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內政部鄉(鎮、市、區)公所組織調查表

主旨:檢送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組織調查表」及「鄉(鎮、市、區)公所組織調查表」,請於 113 年 2 月 6 日(星期二)前免備文以電子檔逕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者亦須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5 年 3 月 1 日台內民字第 1051100603 號書函辦理 ,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本府 105 年 3 月 3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39873 號函諒達。茲為應 內政部了解各地方政府組織設置現況之需,定期更新上開資 料,爰本次調查請以 112 年 12 月 31 日為基準,但基準日後組 織自治條例或規程有修正公布者,以公告日為基準。
三、    請依機關性質填報,於 113 年 2 月 6 日(星期二)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本府人事處( lavi81031@mail.cyhg.gov.tw )彙辦(無者亦須回復)。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標竿 學習案例甄選暨推廣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標竿 學習案例甄選暨推廣實施計畫」1 份,請依計畫內容推薦具 成效之施政案例,並於 113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人發綜字第 113030013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請各機關(單位)擇優推薦標竿學習施政案例 1 案(註:須為近 5 年內之辦理案例,自行或與其他機關團體合作皆可;其他限制詳見問答集),逕電郵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信件主旨請敘明「【機關(單位)名稱】標竿學習案例」),俾彙整並遴選最具代表性之案例提報參加旨揭推廣計畫。
三、案例經該學院入選者,除配合相關推廣表揚活動外,該學院另有獎勵方式說明如次:
(一)特優獎:頒發特優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二)優良獎:頒發優良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
(三)佳作獎:頒發佳作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
(四)行政獎勵:由該學院函請入選案例提報機關就相關人員辦理敘獎,以資鼓勵。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內公私立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內公私立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請轉知貴屬同仁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1 月 31 日人發專字第 113020002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新進聘僱人員必修基本職能數位課程建議選讀一覽表」及「數位學習暨產製證書操作手冊」各 1 份。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新進聘僱人員必修基本職能數位課程建議選讀一覽表」及「數位學習暨產製證書操作手冊」各 1 份,請轉知貴屬新進聘僱人員於到職後一個月內完成指定課程選讀,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本縣新進聘僱人員具備基本公務職能,建立各行政流程觀念 ,以儘速成為用人單位公務量能,爰擇定旨揭數位學習課程供渠等選讀。
二、實施方式:
(一)適用對象:以本府核定之年度約聘僱計畫而新僱用之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為適用對象。至續僱者得由用人機關(單位)視需要比照辦理。
(二)通知選讀課程:各用人機關(單位)依規定完成僱用手續後,於通知新進聘僱人員到職時應一併告知至指定網站完成課程選讀。
(三)完成期限及學習紀錄繳交:新進聘僱人員應於「到職後一個月內」完成課程選讀,並自行列印學習紀錄送服務機關人事單位備查。
三、另旨揭指定選讀之數位課程,除遇有課程下架或經本府重行配當而另案函知外,請各機關列入常年辦理,並於新進聘僱人員到職後列管課程完成情形。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數位退休證操作說明

主旨: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數位退休證操作說明」1 份,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 月 23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34200163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6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09


《最新消息》113 年度 1 月份 D5 系統現有員額填報,請提前於本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中午前填報完竣。

主旨:本( 113 )年度 1 月份 D5 系統現有員額填報,請提前於本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中午前填報完竣,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業務考核作業期程,且考量本年 1 月份現有員額調查表填報期間適逢農曆春節假期,請各機關(學校)提前於本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中午前填報「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並於該日前傳送現有職員名冊至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各承辦人彙辦(因時效因素,請核章後先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傳送)。
二、請輔導區主任協助各該輔導區依限填報,如逾期者,列入缺點 1 次。
三、檢附本府人事處各承辦人聯絡資訊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113 年 1 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 (圖卡版)」( 113 年 1 月)

主旨:檢送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113 年 1 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 (圖卡版)」( 113 年 1 月)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33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 Q&A 及圖卡版資料業同步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請自行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員額評鑑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員額評鑑實施計畫」及附件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 27 條辦理。
二、旨揭計畫及附件並置於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請自行參考利用。


《最新消息》113 年度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每一基數發給數額對照表

主旨:檢送「113 年度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每一基數發給數額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1 月 25 日部退二字第 1135661755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13 年國營事業暨軍公教人員旅遊及公務住宿優惠專案」

主旨:檢送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13 年國營事業暨軍公教人員旅遊及公務住宿優惠專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113 年 1 月 25 日休行企字第 113000090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住宿優惠專案各旅宿據點地址及訂房專線:
(一)台糖長榮酒店: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6 巷 1 號,(06)289-6688 。
(二)台糖台北會館: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 39 號,(02)2388-5522#9 。
(三)柳營尖山埤渡假村:臺南市柳營區旭山里 60 號,(06)623-3888 。
(四)池上牧野渡假村:臺東縣池上鄉新興村 110 號,(089)862-736 。
(五)台糖花蓮旅館:花蓮縣光復鄉糖廠街 19 號,(03)870-5881 、(03)870-2881 。
三、詳細優惠內容請逕參閱來文附件。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准勞動部函以,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准勞動部函以,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業於 113 年 1 月 17 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 月 23 日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294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准勞動部函以,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准勞動部函以,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於 113 年 1 月 17 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2942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外補人員甄選評分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外補人員甄選評分表」1 份,並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7 條第 5 項規定暨本處 113 年度第 4 次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

主旨:檢送修正之「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 月 23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0126 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為配合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36 條修正生育給付相關規定;並可至該總處全球資訊網/總處政策與業務/業務 Q&A/福利文康,及 eCPA 人事服務網/「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專區/法規資料查詢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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