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5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0-08-01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並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7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7494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為避免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請各機關於核定之留職停薪派令加註「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等相關文字,以資遵循。

 


《最新消息》本縣教師請延長病假前之事病休假鐘點費或代理薪資核支疑義

主旨:貴校函詢校內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按「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規定事由申請延長病假,並依規定於延長病假前連續請畢事假或休假已達 5 日以上者,得否比照「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之調補課代理代課規定」第 4 條後段但書規定,病假連續 5 日以上者,由學校遴聘合格人員代理(代課),並核支代理薪資或代課鐘點費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校 109 年 7 月 6 日永高人字第 1090004473 號函。
二、查教育部 105 年 5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50006022 號函略以,「教師因病或安胎休養請病假,每學年超過 28 日規定日數者,以事假抵銷。該病假超過規定之日數雖以事假抵銷,仍屬病假性質,但倘為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應請畢休假,始得請延長病假,…,該學年因病或安胎休養請休假期間,雖登記為休假,惟實質是以休假調養病情或安胎休養,與請病假之原因無異,亦屬病假性質。上開以事假抵銷及請畢休假之病假期間,其代課鐘點費核支事宜,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同級教師會協商訂之,…。」
三、另查「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之調補課代理代課規定」第 4 點規定,「教師因事、病假期間所遺課務應另定時間調(補)課,或經學校同意後委託合格人員代理(代課)或由學校逕行指定人員代理(代課),其應支給代理(代課)人員之薪資或鐘點費,由請假人自理。但請病假連續五日以上者,由學校遴聘合格人員代理(代課),並核支代理薪資或代課鐘點費。」
四、綜上,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之調補課代理代課規定係經本府與本縣教師會協商訂之,爰學校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按「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規定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前應先請畢之事假或休假期間所遺課務,應由請假人自理。

 


《最新消息》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集體術科測驗(雲林考場)改期通知

主旨:本府本(109)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集體術科測驗(雲林考場),因故改期至本年 7 月 29 日、 7 月 31 日、 8 月 4 日及 8 月 11 日辦理,另線上報名日期變更如說明二所示,請轉知冊列學員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9 年 7 月 9 日府人考字第 1090152775 號函諒達。
二、茲接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通知原訂於本年 7 月 31 日及 8 月 3 日之術科測驗因故無法進行,爰就測驗日期與線上報名日期更改如次:
(一)測驗日期及場次:
1、第一期場次:訂於本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12 場次。
2、第二期場次:訂於本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12 場次。
3、第三期場次:訂於本年 8 月 4 日(星期二),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12 場次。
4、第四期場次:訂於本年 8 月 11 日(星期二),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12 場次。
(二)各測驗場次報名日期:
1、第一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0 時至 24 時至進行線上報名。
2、第二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24 日(星期五)0 時至 24 時至進行線上報名。
3、第三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0 時至 24 時至進行線上報名。
4、第四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0 時至 24 時至進行線上報名。
三、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說明:
(一)報名作業:請於上開報名日期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人機專區報名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報名,並上傳體檢表
(二)該報名系統亦開放民眾參加測驗,爰請各場次測驗開始受理報名時,即至系統完成報名作業。倘因不及報名致無法參加本次集體術科測驗者,縱於日後自行報名參加術科測驗,術科報名費用亦不補助。
(三)本次術科測驗採自行前往方式,請各機關(單位)給予參訓學員公假,並以機關公差旅費補助參訓學員交通費用。
四、請各機關(單位)承辦人員將參訓學員術科測驗報名時間彙整後,依式填列於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雲林考場),並依下列時間寄送至本案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免備文):
(一)應試日期為 7 月 29 日、 7 月 31 日之術科報名結果,請務必於 7 月 28 日前寄送。
(二)應試日期為 8 月 4 日、 8 月 11 日之術科報名結果,請務必於 8 月 3 日前寄送。
五、檢附雲林考場應試人員名冊、測驗日期時程表、考場路線圖及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雲林考場)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7 月 30 日辦理所屬機關電子化人事差勤系統導入說明會,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9 )年 7 月 30 日辦理「所屬機關電子化人事差勤系統導入說明會」,請指派專任或兼任人事人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達成電子化政府之目標,並為減省傳統差勤管理之人力成本,本府預計於本年內將所屬機關全面導入電子化人事差勤系統,並預訂於本年 11 月完成導入,先予敘明。
二、為利各機關瞭解電子化差勤系統導入之方式、期程及相關配合事項,爰規劃辦理旨揭說明會。茲就說明會辦理之相關事宜說明如次:
(一)辦理時間:本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至 5 時。
(二)辦理地點:本府二樓 201 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請各機關指派專任或兼任人事人員參加;各戶政事務所得視需要另指派所屬辦公室人員參加。參加人員請予公假登記。
三、另因應電子化差勤系統導入之需要,俟旨揭說明會結束後,將另案請各機關填報相關資料。
四、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料資訊化之政策,嗣後人員差勤資料須定期上傳匯送至該總處,爰電子化差勤系統導入後,各機關所屬人員之各項差假(含加班)申請,須一律於差勤系統辦理。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7 月 27 日辦理環境教育戶外體驗課程,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9 年 7 月 27 日辦理環境教育戶外體驗課程,請轉知同仁歡迎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活動尚有名額,歡迎對環境教育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日期及時間: 109 年 7 月 27 日(一),上午 8 : 30~下午 2 : 00
三、地點:【東石鄉-向禾休閒漁場】
四、集合地點及時間:請於當日上午 8 : 30 分前,於人力發展所大廳集合報到,再統一搭乘遊覽車前往活動地點。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受理報名至 109 年 7 月 22 日 12 時止。
六、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chrdc.gov.tw/latestevent/index.asp?Parser=9,3,15
七、本次活動免費參加,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八、報名截止後,錄取名單及相關活動內容,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
九、活動當日提供中餐、茶水及手作 DIY 作品 1 份等活動,請自備環保筷及茶杯。
十、本活動屬環境教育課程,全程參與並完成簽到及簽退者,核發 5 小時環境教育研習時數。
十一、為利參加者投保平安險,請於報名時,詳填姓名、聯絡電話、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以利辦理其作業。

 


《最新消息》各單位「暫停軍職優惠存款」人員離退時,請協助申請優存恢復事宜。

主旨:貴屬軍職退伍支領一次退伍金且停發優惠存款之人員離退時,請協助該等人員申請並函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俾利該委員會辦理恢復其優惠存款權利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9 年 7 月 8 日輔給字第 109004992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修正條文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8 日臺教法(三)字第 1090084872E 號函 暨 109 年 7 月 8 日臺教法(三)字第 1090097378A 號函辦理。
二、旨揭準則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法(三)字第 1090084872B 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主旨:檢送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6248E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6248B 號令訂定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主旨:檢送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514E 號函 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514B 號令訂定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本府本( 109 )年度洽簽「台北亞都麗緻大飯店」特約商店契約案

主旨:檢送本府本( 109 )年度洽簽「台北亞都麗緻大飯店」特約商店契約案,請查照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台北亞都麗緻大飯店」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特約優惠如下:
一、卓越客房:訂價 12,800 元(新臺幣,以下同),合約優惠價 2,000 元 NET ( NET 係指已含稅且含服務費的實付金額)。
二、豪華客房:訂價 18,800 元,合約優惠價 2,400 元 NET 。
三、前述訂房優惠均含早餐乙客,入住時並需出示識別證。
 


《最新消息》本縣於 8 月 11 日辦理「有志一同,當世界的顏色變彩虹」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檢送本縣本(109)年性別及社區婦女教育-「有志一同,當世界的顏色變彩虹」活動簡章 1 份,請依名額分配表踴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 109 年 5 月 20 日簽呈辦理。
二、為協助同仁建立多元性別觀念及增加接納度,友善對待同志或跨性別等族群,減少歧視與偏見行為,進而有效運用於業務法規及相關政策之制定,爰辦理本次活動。
三、旨揭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8 月 11 日(星期二)09:00-12:10 (08:40 開始報到)。
(二)活動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1 樓餐廳。
(三)活動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所人員,共 100 位名額。
(四)活動內容:詳見研習簡章。
(五)報名方式:
1、府內單位: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憑辦。
2、府外機關:請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090811 ;類別:政策能力訓練 (具政策宣導訓練性質)/【405】人口、婚姻與家庭;課程名稱:性別及社區婦女教育-「有志一同,當世界顏色變彩虹」);無法辦理薦送者,請依府內單位報名方式填列報名表送辦。
四、本活動為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研習,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請參加者洽人事單位核予公假登記。
五、為配合防疫措施,請與會人員自行配戴口罩,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如有疑似發燒或呼吸道等症狀,請務必請假並落實通報機制。
六、檢附活動簡章及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核定 109 年服務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撥付事宜

主旨:有關本縣核定 109 年服務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撥付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2 月 28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3016851B 號令修正發布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縣 109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核定人數及獎勵金額如下:
(一)服務屆滿 10 年者竹崎高中柳玥君等 56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4,000 元整。
(二)服務屆滿 20 年者永慶高中韓百增等 179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6,000 元整。
(三)服務屆滿 30 年者朴子國中吳佳真等 70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8,000 元整。
三、請核符獎勵教師之所屬學校,於 109 年 8 月 14 日前檢附統一收據(抬頭為嘉義縣政府,並請開立總額加蓋機關印信),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賴芝螢小姐俾憑彙整辦理撥款,並請委由貴校代為轉發核符之教師(如教師於 109 年 8 月 1 日後調校,仍請原校代為轉發);轉發之相關原始憑證採就地審計方式,請貴校依規定自行妥為保管;惟私立幼兒園仍請務必檢送獎勵金印領清冊正本。
四、檢附本縣 109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核定彙整名冊及各校請領經費彙整統計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人事處訂於 8 月 20 日辦理 109 年度第 1 次人事會報,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人事處訂於 109 年 8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 20 分至 6 時 20 分,假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禮堂辦理「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第 1 次人事會報」,請查照並準時報到。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第 1 次人事會報實施計畫」辦理。
二、是日將舉辦「新進人事人員自我介紹」,請新進人事人員準備約 4 分鐘自我介紹;另舉辦「108 年度所屬人事業務績效考核績優單位及所屬人事機構推動員工協助方案績優單位頒獎典禮」,請得獎單位派員代表領獎。
三、專任人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者,應向本府人事處辦理請假手續;中途需提早離席者,應先徵詢主辦單位之同意。凡無故缺席或未全程參加者,列入平時考核重大缺失。
四、檢附活動計畫及請假申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未再婚配偶擇領遺屬年金案釋疑

主旨: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布施行之日起 1 年內死亡,其未再婚配偶擇領遺屬年金案件,請依銓敘部 109 年 7 月 14 日部退三字第 10949490911 號令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7 月 14 日部退三字第 109494909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前開令影本各 1 份。
二、基於遺族權益保障之衡平考量,上述亡故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之未再婚配偶原經銓敘部審定支領遺屬一次金者,如符合旨揭令釋規定,得重行選擇改支領遺屬年金。爰請通知當事人得依遺屬金申請程序提出變更遺屬金種類之申請;惟該等申請改領遺屬年金者,應先返還原發之遺屬一次金,始得改支領遺屬年金。

 


《最新消息》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案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案(具輔導專長者優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7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80789 號函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國教署擬於 109 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前開小型規模學校係全校班級總數在十二班以下之學校。
2、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 109 學年之商借期限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4 號)。
(四)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教育推動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貴校擇優推薦教師,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 109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教育部有關學校教評會召開教師介聘審查釋疑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教師申請介聘至其他學校,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下稱教評會)審查方式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1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69114A 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經查 109 年 6 月 28 日發布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下稱介聘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經達成介聘之教師,學校應依教師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聘任,不得拒絕。但經學校審查發現有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聘任應不予通過」。
三、另有關學校教評會提問內容,應依介聘辦法第 13 條部分進行審查,避免涉及個人相關資料,以杜爭議。

 


《最新消息》本府訂於 8 月 4 日辦理舞蹈社團成果發表暨觀摩活動,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土風舞社、社交舞社、佛朗明哥舞蹈社訂於本( 109 )年 8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辦理「舞蹈社團成果發表暨觀摩活動」,請貴單位(機關、學校)依分配表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土風舞社 109 年舞蹈觀摩活動申請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內容如下:
(一)活動時間:本年 8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二)活動地點:本縣創新學院大禮堂。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含臨時人員),參加人員是日下午以公假登記參加。
(四)報名方式:各機關學校薦派人員參加及現場報名。
三、檢附名額分配表(如附件 1 )及活動程序表(如附件 2 )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本府各處人員借調程序,應先行簽會人事處並經一層長官核可。

主旨:重申本府各處擬借調他機關(單位)、學校同仁(含教師)至本府支援或實習,應先行簽會人事處並經一層長官核可,始同意受理報到及協助差勤管理,未依上開程序辦理者,一律不得報到,請查照。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8 月 5 日舉辦「國家土地錯誤、遺漏或虛偽登記相關法律問題分析」講座,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9)年 8 月 5 日舉辦「國家土地錯誤、遺漏或虛偽登記相關法律問題分析」講座,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相關人員參訓及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讓參與者知悉我國現行土地登記制度,了解現行土地登記錯誤、遺漏與虛偽意涵與國家賠償制度內容,藉由幾則最高法院相關判決之解析,了解最新司法見解內容與趨勢。
二、研習時間: 8 月 5 日(星期三) 08 : 50-12 : 10【報到時間: 08 : 30-08 : 50】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陳明燦【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事務學院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特聘教授,詳如講師簡介。】
五、演講主題:國家土地錯誤、遺漏或虛偽登記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100 名。
七、報名方式:本所網站線上薦送及自由報名,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
1、縣府各處、所屬機關、地政事務所及鄉鎮市公所: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三)忘記密碼查詢方式:線上直接查詢,請於本所網站首頁「會員登入」欄位下方點選「忘記密碼」。
1、查詢方式一:輸入帳號及電子郵件。
2、查詢方式二: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
十、線上報到:請學員攜帶身分證,由本所以二維條碼掃描器讀取身分證條碼,以便快速完成簽到作業。
十一、研習時數: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4 小時學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線上報到及刷退紀錄不完整者,請恕無法核發時數。)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學習時數認定:為維持訓練品質及整體效益,各該課程缺課三分之一以上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四)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五)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二、請假程序:錄取學員如確實因故無法參加,應即時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告知主辦人(包含服務單位、姓名及請假事由),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十三、本課程中午提供便當,請學員自備環保餐具。
十四、參加研習學員惠請貴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五、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8 月 21 日人權 10 年-有您作伙影展,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與法務部訂於本( 109 )年 8 月 21 日(週五)共同辦理「人權 10 年-有您作伙」影展活動,請依分配名額足額派員參加,並依限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9 年 3 月 31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66184 號函諒達。
二、本活動原訂於本年 4 月 10 日辦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辦理。本次活動相關事宜如下:
(一)活動時間:本年 8 月 21 日(週五)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
(二)活動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 1 樓 101 教室。
(三)活動講座:國立中正大學郝鳳鳴副校長。
(四)活動流程:詳如附件。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 8 月 7 日(星期五)止。
(二)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並於前開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或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tczer@mail.cyhg.gov.tw)統一薦送報名。
(三)府外機關: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1090821 ;課程名稱:「人權 10 年-有您作伙」影展活動,期別:第 1 期),並請將報名人員名單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tczer@mail.cyhg.gov.tw)。
四、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一)於影評時間發問、提問或回答者,可獲得精美小禮品。
(二)本活動提供餐盒,請於活動結束,繳回活動滿意度調查表後領取。
五、檢附本府函、流程表、名額分配表及本府各單位專用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8 月 15 日高雄市長補選之投票日,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是日以放假處理。

主旨: 10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為高雄市第 3 屆市長補選之投票日,本縣各級機關學校員工,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是日以放假處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09 年 7 月 14 日中選人字第 109375019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修正條文

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2 條、第 3 條及第 6 條,業經行政院於 109 年 7 月 15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9 年 7 月 1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90036929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修正之要保書及宣傳 DM

主旨:檢送 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修正之要保書及宣傳 DM 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7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7112 號書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係新增業務員報告書問項及警語。旨揭資料業一併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供下載運用;各機關學校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最新消息》7 月 30 日辦理教育人員退撫制度與實務溝通及評估計畫各分區會議工作坊

主旨:指派貴屬人事人員參加「教育人員退撫制度與實務溝通及評估計畫各分區會議工作坊」,並請以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95973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係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辦理,本縣獲分配場次及參加之時間、地點臚列如次:
(一)場次:第 4 場次(嘉義縣市)。
(二)時間: 109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 點 20 分至 5 點。
(三)地點: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 3 樓第一會議室)。
三、本活動採分組方式進行討論,分別就「退休種類及退休條件」、「退撫給與」、「年資制度轉銜及年資併計」、「退撫給與領受權益」、「退休再任」及「退休金制度」等 6 項議題進行研討。相關會議資料,將於活動前一週傳送各參加人員,請參加人員事先閱讀會議資料,以利流程進行。
四、本次活動不提供交通接送,請參加人員自行前往。全程參與者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
五、檢附活動計畫及參加人員名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機關洽簽本( 109 )年度優惠商店

主旨:本府暨所屬機關洽簽本( 109 )年度優惠商店案,請查照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安老『嘉』園─推動辦理高齡尊堂長期照顧服務」實施計畫及「美滿『嘉』庭─推動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年洽簽「幼兒園」及「補習班」類別計本縣鹿草鄉鹿草國小附設幼兒園等 88 家、「安老」類別計本縣私立怡元老人長期照護中心等 38 家、「美食」類別計本民雄肉包等 81 家及「其他」類別計誠記堂企業等 16 家(如附件)。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後,如何辦理暫停、停止、補發、追繳溢領退撫給與及優存等執行事項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自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後,如何辦理暫停、停止、補發、追繳溢領退撫給與及優惠存款利息(以下簡稱優存利息)等相關執行事項,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9 年 7 月 3 日部退二字第 109495088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訂 7 月 26 日辦理「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術科測驗複習課程

主旨:本府訂於本(109)年 7 月 26 日(週日),辦理「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術科測驗複習課程,請轉知冊列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實施計畫(第拾壹點考照輔助及規劃)辦理。
二、為使參訓學員順利通過術科測驗,特商請中華無人機教育發展交流協會辦理複習課程,以協助學員複習無人機操作並提供練習之機會,茲就應試前複習之規劃說明如次:
(一)參加對象:旨揭培訓班術科測驗應試學員。
(二)辦理時間:本年 7 月 26 日(週日)9 時至 16 時 30 分。
(三)研習內容:複習術科測驗流程及加強應試學員考試項目。
(四)研習地點:縣府前廣場(同術科上課地點)。
(五)研習講座:中華無人機教育發展交流協會教官。
(六)本複習課程為自由參加,故參加學員事後不得申請補休。
(七)本研習不提供午膳,並請自行備妥飲用水及雨具。
三、請參加學員自行至終身學習入口網辦理報名事宜(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1090726 ;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 109 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術科測驗應試前複習,課程期別:第 1 期至第 6 期),課程資訊說明如次:
(一)報名時間:本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20 日止。
(二)各時段課程時間請參閱術科測驗複習日期場次時程表。
(三)為維護參加學員之權益,各學員請先報名 1 時段。後續視各時段尚有餘額與否,於本年 7 月 21 日開放於終身學習入口網報名。
四、檢附參訓人員名冊、術課測驗複習日期時程表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人事資訊系統滿意度調查活動」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人事資訊系統滿意度調查活動」案,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上網填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7 月 7 日總處資字第 10900365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係針對該總處 108 年度各項重點推廣之人事資訊系統使用情形進行調查,並蒐集各方使用者之意見及滿意度,作為後續系統優化之參考。
三、本活動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活動期間: 109 年 7 月 13 日起至同年 7 月 30 日止。
(二)參加對象:全國中央暨地方機關(構)公教人員。
(三)問卷填寫:
1、由電子郵件中所提供之連結開啟問卷:信件主旨為「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系統滿意度】問卷調查』填寫通知(非社交工程測試)」,直接點選問卷連結即可作答。
2、登入 eCPA 開啟問卷:問卷位於左邊個人資料區塊下方之「問卷填答通知區」,點選問卷標題後,即可開啟填答頁面。
(四)活動獎項:
1、前 30,000 名完整填寫問卷者,可獲得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及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等優惠門票。
2、該總處另提供 250 個抽獎獎項:全聯福利中心禮劵新臺幣(以下同)2,000 元 5 名、 1,000 元 10 名、 500 元 40 名、 300 元 195 名,並依得獎者所登錄之姓名與地址寄發前開禮劵。
3、前 30,000 名填寫問卷者之優惠門票電子郵件,於 109 年 8 月 1 日前寄送; 250 個抽獎獎項於 109 年 8 月 10 日於該總處進行抽獎,並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等相關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7 月 24 、 27 日辦理食農環境教育體驗學習計畫,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7 月 24 日、 7 月 27 日辦理「食農環境教育體驗學習計畫」1 案,請轉知同仁歡迎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辦理目的:為讓本縣山海區國民小學孩童參與「食農教育」,並結合以環境議題活動等闖關遊戲,讓孩子透過與食農相關之環境教育,培養孩子關愛大地的情懷,特辦理此活動。
二、旨揭說明簡述如下:
(一)活動日期: 109 年 7 月 24 日(五)、 7 月 27 日(一)
(二)活動時間:上午 8 : 30~下午 2 : 00
(三)參與對象:本縣國小孩童(每位孩童,可由一位家長陪同)
(四)本活動分 2 梯次進行:
1、第一梯次: 7 月 24 日-【中埔鄉-築夢森居】
2、第二梯次: 7 月 27 日-【東石鄉-向禾休閒漁場】
三、集合地點及時間:請依參加梯次於上午 8 : 30 分前,於人力發展所大門前廣場集合後,統一搭乘遊覽車前往活動地點。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受理報名至 109 年 7 月 17 日 12 時止。
五、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chrdc.gov.tw/latestevent/index.asp?Parser=9,3,15
六、本次活動免費參加,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七、報名截止後,錄取名單及相關活動內容,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
八、本次活動提供當日中餐、茶水及手作 DIY 作品 1 份,其餘個人用品請自備。
九、為利參加之孩童及隨同家長投保平安險,請於報名時詳填姓名、聯絡電話、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以利辦理其作業。
十、檢附「活動與報名內容」1 份。

 


《最新消息》109 年 1 月至 6 月各機關受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案件及處理情形統計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 年 1 月至 6 月各機關受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案件及處理情形統計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本( 109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前彙送本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7 月 7 日公地保字第 10911600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按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第 21 條規定:「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應於每年 1 月及 7 月底前,彙整各該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受理之涉訟輔助案件及其處理情形,併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爰請於旨揭期限,免備文以 e-mail(yylouhaha@mail.cyhg.gov.tw)傳送本府承辦人(無則免傳送)。

 


《最新消息》核定 109 年地方特考任用計畫彙總表及逕予列管為分配候用人員職缺一覽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本( 109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及逕予列管為分配候用人員職缺一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7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6673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經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職缺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列管;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三、另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自本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起至 10 月 16 日(星期五)止,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09 年地方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外學者專家人才庫設置要點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外學者專家人才庫設置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 109 年 7 月 3 日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72441B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設置要點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7 月 3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72441C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條文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729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729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各校委託本府辦理教師縣內及縣外介聘作業之注意事項

主旨:各校委託本府辦理教師縣內及縣外介聘作業,請學校務必依規定召開教評會審查經達成介聘之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師法、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二、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1 條規定:「(第 1 項)國民中、小學如有教師缺額時,除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分發或公開甄選者外,得採介聘方式進用;現職教師有介聘之需求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第 2 項)前項申請介聘作業,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議通過後,由學校向各該主管機關申請介聘。」同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經達成介聘之教師,學校應依教師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聘任,不得拒絕。但經學校審查發現有教師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聘任應不予通過。」
三、再查教師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另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規定:「(第 1 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任務如下:一、教師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第 2 項)本會辦理前項第一款教師初聘之審查時,應以公開甄選或現職教師介聘方式為之。」
四、綜上規定,各校教師聘任之審查,係屬學校教評會之權責;而各校經教評會決議委託本府辦理教師介聘作業,各校即應遵從相關法令之規定,共同完成教師介聘作業,倘各校無故拒絕召開教評會審查達成介聘之教師或教評會委員無故未出席,致無法召開教評會,則已違反上開各項法規,爰請各校教評會負起行政及法律責任。
五、上開未配合辦理介聘之學校,本府將於往後 5 年內不受理該校教評會委託辦理教師介聘作業,即該校全數教師將不得參加縣內及縣外教師介聘,又如有教師超額,則請依規自行安置或辦理資遣。

 


《最新消息》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282E 號函 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282B 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教育部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名稱並修正為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名稱並修正為「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83385E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83385B 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四、請貴校(含附設幼兒園)確依本辦法規定辦理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如發現有未依規定辦理或通報資料有錯誤不實者,應列為行政缺失,並作為各類補助款核發之參據,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最新消息》109 年度第 2 次校長會議

主旨:有關本縣 109 年度第 2 次校長會議時間及提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 109 年度第 2 次校長會議訂於 109 年 8 月 20 日及 21 日辦理。本會議為年度重要行政會議,請校長及候用校長親自出席。
二、若有提案者,請填「校長會議-討論案提案單」(附件)並於 109 年 7 月 15 日前函復,以利續辦提案回復事宜。

 


《最新消息》轉知國教署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工作案

主旨:轉知國教署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工作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7 月 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074738 號函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工作,國教署擬於 109 學年度商借國立及直轄市、縣(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本署辦理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 109 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四)辦理業務: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貴校擇優推薦教師,並請有意願者於 109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國教署高中組徐耀中先生(e-mail 信箱:e-2360@mail.k12ea.gov.tw;聯絡電話: 04-37061163)彙辦,該署將個別通知報名教師參加面試。
四、檢附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 1 份(如附件)。

 


《最新消息》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集體術科測驗(民航局考場)

主旨:本府本(109)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集體術科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31 日、 8 月 5 日及 8 月 7 日辦理,請轉知冊列參訓學員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實施計畫(第拾壹點考照輔助及規劃)辦理。
二、為協助參訓人員順利取得無人機操作執照,爰由本府統籌規劃辦理集體測驗,請轉知其等依規劃之日期及方式完成線上報名及受測。
三、測驗地點、日期及場次說明:
(一)測驗地點:民航局考場(地址詳如附件)。
(二)測驗日期及場次:
1、第一期場次:訂於本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12 場次。
2、第一期場次:訂於本年 8 月 5 日(星期三),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12 場次。
3、第一期場次:訂於本年 8 月 7 日(星期五),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12 場次。
四、各測驗場次報名日期:
(一)第一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0 時至 24 時止進行線上報名。
(二)第二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0 時至 24 時止進行線上報名。
(三)第三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0 時至 24 時止進行線上報名。
五、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說明:
(一)報名作業:請於上開報名日期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人機專區報名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報名,並上傳體檢表。
(二)該報名系統亦開放民眾參加測驗,爰請各場次測驗開始受理報名時,即至系統完成報名作業。倘因不及報名致無法參加本次術科集體測驗者,縱於日後自行報名參加術科測驗,術科報名費用亦不補助。
(三)本次術科測驗採自行前往方式,請各機關(單位)給予參訓學員公假,並以機關公差旅費補助參訓學員交通費用。
六、請各機關(單位)承辦人員將參訓學員術科測驗報名時間彙整後,依式填列於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民航局考場),並依下列時間寄送本案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免備文):
(一)應試日期為 7 月 31 日之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請務必於 7 月 28 日前寄送。
(二)應試日期為 8 月 5 日之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請務必於 7 月 30 日前寄送。
(三)應試日期為 8 月 7 日之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請務必於 8 月 4 日前寄送。
七、檢附民航局考場應試人員名冊、測驗日期時程表、考場路線圖及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民航局考場)各 1 份。

 


《最新消息》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集體術科測驗(雲林考場)

主旨:本府本(109)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集體術科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31 日及 8 月 3 日辦理,請轉知冊列參訓學員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度無人機操控飛行考照培訓班實施計畫(第拾壹點考照輔助及規劃)辦理。
二、為協助參訓人員順利取得無人機操作執照,爰由本府統籌規劃辦理集體測驗,請轉知其等依規劃之日期及方式完成線上報名及受測。
三、測驗地點、日期及場次說明:
(一)測驗地點:雲林考場(地址詳如附件)。
(二)測驗日期及場次:
1、第一期場次:訂於本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24 場次。
2、第一期場次:訂於本年 8 月 3 日(星期一),每場次測驗時間為 30 分鐘,共辦理 24 場次。
四、各測驗場次報名日期:
(一)第一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0 時至 24 時止進行線上報名。
(二)第二期各場次之測驗:訂於本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0 時至 24 時止進行線上報名。
五、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說明:
(一)報名作業:請於上開報名日期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人機專區報名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報名,並上傳體檢表。
(二)該報名系統亦開放民眾參加測驗,爰請各場次測驗開始受理報名時,即至系統完成報名作業。倘因不及報名致無法參加本次術科集體測驗者,縱於日後自行報名參加術科測驗,術科報名費用亦不補助。
(三)本次術科測驗採自行前往方式,請各機關(單位)給予參訓學員公假,並以機關公差旅費補助參訓學員交通費用。
六、請各機關(單位)承辦人員將參訓學員術科測驗報名時間彙整後,依式填列於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雲林考場)後,寄送本案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免備文)。
七、檢附雲林考場應試人員名冊、測驗日期時程表、考場路線圖及術科測驗報名結果表(雲林考場)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 109 年專技人員考試、 32 類科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等紹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 32 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 109 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7 月 7 日選秘一字第 109110048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加強宣導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確實填寫「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落實公務員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應加強宣導並請各機關(單位)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確實填寫「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7 月 6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51243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經營商業之範疇疑義

主旨:公務員運用自身知識產能為基礎而形成之智慧財產所獲致之正常利潤,是否屬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經營商業之範疇,請依銓敘部 109 年 7 月 2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502621 號令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7 月 2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5026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前開規定所稱「經營」為規度謀作之意,經濟學上稱之為欲繼續經濟行為而設定作業上的組織,亦即指本人實際參加規度謀作業務之處理而言。爰旨揭情形倘非涉及規度謀作之意,非屬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經營商業之範疇。至是否涉及規度謀作,應由權責機關就個案事實而為綜合判斷。
三、該部 95 年 4 月 28 日部法一字第 0952640683 號電子郵件、 101 年 9 月 21 日部法一字第 1013646744 號電子郵件及該部歷次解釋與旨揭令釋未合部分,自核釋之日起停止適用。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假日英語工作坊,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為強化公務人員英語實務應用之能力,規劃辦理本(109)年「假日英語工作坊」,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9 年 6 月 24 日國院交字第 1090600065 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採全程英語授課方式辦理,研習相關說明如下:
(一)主題及場次:
1、主題:計有高溝通力簡報技巧、外賓接待溝通技巧、會議英語表達力、英語電子書信寫作力等 4 大主題。
2、場次:規劃於本年 7 月 25 日、 8 月 1 日、 8 月 15 日、 8 月 29 日、 9 月 12 日及 9 月 19 日(週六)辦理,共 6 場次。
(二)研習對象:
1、現任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或比照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業務上需使用英語溝通,並由機關推薦或具英文檢定證明者(約當「全民英檢」中級程度或 CEF 證書 B1 以上)優先錄取。
(三)師資來源:邀請「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外籍英語教師兼教學顧問擔任,全程英語授課。
(四)每班人數:每班以 35 人為原則。
(五)上課時間:上午 10 時 1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計 5 小時。
三、報名作業方式:
(一)採個人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本年 7 月 15 日前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nacs.gov.tw)-「開班報名」項下報名,並請正確填寫個人資料,並上傳機關推薦表(如附件 2 ),俾利聯繫及發送通知。
(二)報名人員經該學院審查後,參訓名單預定於本年 7 月 20 日前公布於該學院全球資訊網,不另函通知。
(三)注意事項:
1、每人限擇 1 場次報名。錄取後未到課者, 2 年內將不得報名該學院辦理之全球化英語班及工作坊課程。
2、該工作坊係利用假日授課,除經服務機關認定與職務有關並指派參加者,原則不予補休且無法支領差旅費。
3、錄取人員需繳交防疫管理評估表(開訓前另行發送),課程期間請配合量體溫及配戴口罩。
4、如遇颱風、 covid-19 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工作坊須延期、取消或停辦,該學院將另行公告於全球資訊網站(www.nacs.gov.tw)或臉書專頁。
5、本工作坊採不住班,提供午膳
四、檢附前揭來函、旨揭工作坊主題課表、參加人員機關推薦表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4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4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4 期網址:
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67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08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公務員依職業訓練法暨其子法規定,取得監評人員資格者,得否受遴聘擔任監評工作。

主旨:公務員依職業訓練法暨其子法規定,取得監評人員資格者,得否受遴聘擔任監評工作,請依銓敘部 109 年 7 月 2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459241 號令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7 月 2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45924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二、查旨揭情形經銓敘部函詢勞動部意見,並審酌係屬該部 108 年 11 月 25 日函所核釋「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職務」之情形,是公務員兼任技能檢定之監評人員,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規定之限制。
三、該部 101 年 8 月 21 日、 10 月 24 日部法一字第 1013634408 號、 1013657408 號書函,及該部歷次解釋與旨揭令釋未合部分,自核釋之日起停止適用。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2 條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之懲處權行使期間限制疑義

主旨: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2 條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之懲處權行使期間限制,請依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8 日部法二字第 1094946775 號令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6 月 18 日部法二字第 1094946775 號令辦理;併檢附原令影本 1 份。
二、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 583 號解釋,有關公務人員所為之懲處權行使期間限制,請依前揭銓敘部令辦理,另該部歷次解釋與前開規定不合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三、有關平時考核懲處案件,其違失行為發生在新令釋發布前,懲處權行使期間以最有利於受考人之規定為準。

 


《最新消息》本縣 7 月 31 日辦理性別及社區婦女教育-「不一樣的富爸爸」研習,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檢送本縣本(109)年性別及社區婦女教育-「不一樣的富爸爸」活動簡章 1 份,請依名額配賦表踴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 109 年 5 月 20 日簽呈辦理。
二、為強化同仁性別平等意識,學習性別差異及家務分工概念,並探索親子教養問題之解決策略,共創家庭幸福感,爰辦理本次研習。
三、旨揭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09:00-12:10 。
(二)活動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 1 樓餐廳。
(三)活動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共 50 位名額,額滿為止。
(四)活動內容:詳見研習簡章。
(五)報名方式:
1、府內單位: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憑辦。
2、府外機關:請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1090731H ;類別:政策能力訓練 (具政策宣導訓練性質)/【405】人口、婚姻與家庭;課程名稱:性別及社區婦女教育-「不一樣的富爸爸」);無法辦理薦送者,請依府內單位報名方式填列報名表送辦。
四、本活動為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研習,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請參加者洽人事單位核予公假登記。
五、為配合防疫措施,請與會人員做好個人衛生防護,活動當日請務必配合場地規範進行體溫測量及手部消毒,並請自行配戴口罩,如有疑似發燒或呼吸道等症狀,請務必請假並落實通報機制。
六、檢附活動簡章及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7 月 8 日辦理學校版電子化人事差勤系統導入說明會,請人事人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9 )年 7 月 8 日辦理「學校版電子化人事差勤系統導入說明會」,請各校指派專任或兼任人事人員參加,並請於本年 7 月 31 日前繳交系統導入所需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為達成電子化政府之目標,並為減省傳統差勤管理之人力成本,本府預計於本年內全面導入學校版電子化人事差勤系統。該系統導入期程預計分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導入對象為班級數 7 班以上學校,預訂於本年 10 月完成導入;另第二階段導入對象為班級數 6 班以下學校,預計於本年 12 月完成導入,合先敘明。
二、為利各校瞭解電子化差勤系統導入之方式、期程及相關配合事項,爰規劃辦理旨揭說明會。茲就說明會辦理之相關事宜說明如次:
(一)辦理時間:本年 7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5 時。
(二)辦理地點:本縣財政稅務局三樓大禮堂。
(三)參加對象:請各校指派專任或兼任人事人員 1 人參加。
(四)參加人員請予公假登記。另為配合防疫措施,請轉知參加人員進入財政稅務局時需配戴口罩。
三、因電子化差勤系統導入之需要,俟旨揭說明會結束後,請依所附之表件格式提供相關資料。有關各項資料彙整及其他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資料繳交內容:教職員工之個人基本資料、差假資料及流程設定資料。
(二)資料繳交期限:請於本年 7 月 31 日前繳交。
(三)資料繳交方式:請將各項資料電子檔於前揭期限前,電郵至差勤系統廠商之電子信箱(sf00@hungchuan.com.tw)。信件主旨請敘明學校全銜。
四、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料資訊化之政策,嗣後人員差勤資料須定期上傳匯送至該總處,爰電子化差勤系統導入後,各校所屬人員之各項差假(含加班)申請,須一律於差勤系統辦理。而人員簽到退作業則授權各校自行決定採線上打卡或紙本簽到退,併此敘明。
五、檢附「學校版電子化差勤系統導入相關資料」及「第一階段導入學校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 109 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主旨:檢送本縣 109 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請有教師調入之學校,通知調入教師於指定之時間,攜帶有關學經歷證件及介聘函至學校接受教評會審查,並於 109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名單核章後掃描寄至承辦人信箱(ushu77@mail.cyhg.gov.tw)或傳真至本府教育處幼教科(電話: 05-3620521 ),並請來電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943 )。
三、另請原服務學校核予教師於接受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當日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需自理。

 


《最新消息》本府於 8 月 14 日辦理環境教育活動,請於 7 月 31 日前派員參加。

主旨:請指派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09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並請於本( 109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9 年本府所屬機關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檢附「良辰『桔』日,『圓』定今生」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日期、地點及報名方式:
(一)日期:本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
(二)報到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三)活動地點:本縣梅山鄉。
(四)報名方式: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以傳真( 05-3622701 )及電子郵件傳復承辦人(kengmin@mail.cyhg.gov.tw)完成報名。
三、活動參加對象為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員工(含約聘雇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報名時應檢附現職派令影本(或識別證、在職證明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參加人員當日除以公假登記外,並於活動完畢後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四、另本活動如有期程變更或其他相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人員,亦請確實轉知。

 


《最新消息》請於 7 月 31 日前辦理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

主旨: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 109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下班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報送,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 11 點第 1 項規定,依本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之現職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其所支酬金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每半年列冊,並逐一註明分發機關同意之文號,函送主管機關查考後,由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抽查。不符規定者,主計及審計機關應不予核銷,並予追繳。
二、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並撙節行政資源,銓敘部業已建置「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系統」(以下簡稱本作業系統),爰各機關請於旨揭報送期限內,至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報送職務代理名冊資料,並檢附資料函知本府。本府先行預審所報名冊基本資料及酬金之正確性;倘資料有誤,則退回原報送機關更正;如資料無誤,由本府彙整所屬職務代理名冊後,以網路報送銓敘部辦理。
三、該部為利上開作業之執行,爰將相關事宜統一規定如下:
(一)彙整列冊報送機關:由縣市政府彙整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網路名冊後報送。
(二)列冊對象:
1、公務人員部分:各機關現職人員依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且符合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規定,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並依法支領加給人員。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惟未支領相關加給之人員,免填報;支領兼職費人員,亦免填報。
2、約聘僱人員部分:依注意事項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第 2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且本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期間達 1 個月以上,報經分發機關或其授權機關同意所約聘(僱)之人員;另代理留職停薪人員之案件非屬查考範圍,請免予報送。
(三)報送時間及期間:每年 1 月 31 日前,報送前一年度 7 月至 12 月之名冊; 7 月 31 日前,報送當年度 1 月至 6 月之名冊。線上作業完成後,請檢附資料函知本府人事處,以利辦理預審作業。
四、其他配合事項:
(一)各機關約聘或約僱人員之代理如未達 1 個月,但被代理人請假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如漏報非本期代理情形,請一併補報,亦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非本期代理,俾資明確。
(二)各機關職務代理支領酬金計算公式、金額及備註欄亦為查考範圍,請確實填列。
(三)各機關職務代理應依實際代理期間填報,跨期代理期間起迄係以該員開始該職務代理起至該次查考期間為止( 12 月 31 日或 6 月 30 日),並應切時填報「適用條款類別」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檢附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報送案操作說明及常見缺失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提出報告及運用注意事項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提出報告及運用注意事項」第二點、第四點及第五點之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行政規則基準第 12 點第 1 款規定辦理。
二、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提出報告及運用注意事項」1 份。

 


《最新消息》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並修正名稱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主旨: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3918B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3918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亦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主旨:「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340B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340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亦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之「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認定疑義

主旨: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之「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其認定請依銓敘部 109 年 6 月 23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480391 號令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6 月 23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48039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前開「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之認定,以銓敘部 109 年 6 月 23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480391 號令訂定相關補充認定規範,另該部歷次解釋與前開規定不合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三、考量實務運作彈性及權責機關人事管理權限之需求,指派公務員兼任政府間接投資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之機關,就個案事實覈實認定代表政府機關(構)等後,宜函請該公務員服務機關知悉,以作為該員兼任盈利事業董事、監察人適法性之依據,附予敘明。

 


《最新消息》人發所 7 月 14 日至 8 月 18 日舉辦【藝術紙黏土&麵包花入門教學】,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9)年 7 月 14 日~8 月 18 日舉辦【藝術紙黏土&麵包花入門教學】,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提供抒壓活腦與激發手作創意,從捏塑樂趣中學習手工技藝與奧妙,讓同仁樂在學習與增進自我成就感。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敘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09 年 7/14 、 7/21 、 7/28 、 8/4 、 8/11 、 8/18 ,下午 5 : 30 至下午 8 : 00 ,共計 6 堂課。
(二)研習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 樓餐廳
(三)講師:陳阿梅講師(梅の手藝創作坊教師)
(四)活動主題:「藝術紙黏土&麵包花入門教學」
三、研習對象:本縣公務同仁,約計 25 名。
四、自費教材費:共計 890 元(含 6 堂課 2 件作品,教材費及簡易工具包),請於開課當日備妥費用,報到時現場繳交。
五、為鼓勵學員參與本活動,本所提供參加者,紙黏土專用剪刀 1 支。
六、報名方式及期限:
(一)採自由報名方式,請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二)報名網址: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三)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7 月 10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截止期限。
七、本活動共計 6 堂課,完成 2 件作品(草莓盆栽&香包娃娃音樂鈴),報名以 6 堂課為學習目標,恕不接受分堂報名。
八、請參訓學員攜帶身分證報到,全程參與並完成簽到或簽退者,依規定核發 15 小時學習時數(6 堂課*2.5 小時)。
九、為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請參訓學員自備「口罩」,室內無法保持 1.5 公尺距離時,仍需於會場中全程佩戴口罩。
十、檢附「活動內容」及「講師簡歷」各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修正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主旨:「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340B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340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亦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修正教師請假規則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主旨:「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6 條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6 月 28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81629F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票選本縣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

主旨:為票選本縣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 1 案,請 轉知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兼辦人員)依說明二、三辦 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表揚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作業要 點」辦理。
二、本縣各機關學校推薦參加 109 年度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 選拔業經初審完竣,符合參選資格者有機關組兼任(辦)人 事人員 3 名、學校組兼任人事人員 3 名,共計 6 名,業將「109 年度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 票選單」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請 轉知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兼辦人員)於 10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下班前依機關組兼任(辦)人事人員、學校組兼 任人事人員 2 類進行票選(即每人票選機關組兼任(辦)人 事人員、學校組兼任人事人員各 1 名)。
三、檢附「參加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人員具體事蹟表- 機關組」、「參加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人員具體事 蹟表-學校組」各 1 份,作為所屬人事人員(含專、兼任辦 人員)票選參考。

 


《最新消息》貴屬軍職退伍支領一次退伍金且停發優惠存款之人員離退注意事項

主旨:貴屬軍職退伍支領一次退伍金且停發優惠存款之人員離退時,請逕將人員名冊函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俾利該委員會辦理恢復其優惠存款權利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9 年 6 月 29 日輔給字第 109004639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有效維護個人權益,亦請轉知旨揭人員於離退後,得主動檢具離職證明文件(註明不支薪開始日期或離職日期),向該委員會申請恢復事宜。

 


《最新消息》本府本( 109 )年度洽簽「塔索肌力與體能訓練中心」特約商店契約案

主旨:檢送本府本( 109 )年度洽簽「塔索肌力與體能訓練中心」特約商店契約案,請查照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塔索肌力與體能訓練中心」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優惠如下:
一、購買票券優惠:凡購買 12 張票券、 24 張票券、 36 張票券、 48 張票券及 60 張票券,出示識別證購買即享 9 折優惠,如 3 人同行則另享 8 折優惠。
二、申辦會籍優惠:凡申辦 1 個月會籍、 3 個月會籍、 6 個月會籍、 1 年會籍及 2 年會籍,出示識別證購買即享 9 折優惠,如 3 人同行則另享 8 折優惠。
三、報名課程優惠:凡報名地面瑜珈課、空中瑜珈課、拳擊課、皮拉提斯課、壺鈴課及 TRX 課程,出示識別證購買即享 9 折優惠,如 3 人同行則另享 8 折優惠。
四、優惠限制:前述員工優惠方案不得與其他活動優惠方案併同使用。

 


《最新消息》國民旅遊卡結合振興三倍券之優惠措施及流程說明

主旨:檢送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結合振興三倍券(以下簡稱三倍券)之優惠措施及流程說明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5758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優惠措施將登載於國旅卡網站(https://travel.nccc.com.tw//chinese/)之「最新消息」,如對優惠措施內容有任何疑義,請向各該發卡機構洽詢;另檢附國旅卡結合三倍券流程說明供參,三倍券消費累計方式及滿額回饋之發放等相關資訊,亦可至「振興三倍券官方網站(https://3000.gov.tw/)」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https://www.moeasmea.gov.tw/)網站「振興三倍劵專區」查詢瞭解。

 


《最新消息》國旅卡作為振興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補助得分別請領。

主旨:公務人員選用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作為振興三倍券(以下簡稱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消費如同時符合國旅卡休假補助費之給付條件及三倍券之滿額回饋,得分別請領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567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考量國旅卡休假補助費及三倍券之政策意旨及給付條件均不相同,且三倍券之發給對象並未排除公務人員,兩者非不得同時適用;爰本案公務人員如選用國旅卡作為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消費金額得分別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覈實請領休假補助費,並依數位三倍券之累計消費方式申請滿額回饋。茲舉例說明如下:公務人員選用國旅卡作為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於國旅卡特約商店旅宿業刷卡消費住宿費 3,000 元,得覈實請領休假補助費 3,000 元(列入觀光旅遊額度),並獲得三倍券滿額回饋 2,000 元。
三、有關三倍券消費累計方式及滿額回饋之發放等相關資訊,可至「振興三倍券官方網站(https://3000.gov.tw/)」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https://www.moeasmea.gov.tw/)網站「振興三倍劵專區」查詢瞭解。

 


《最新消息》請確實至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維護端午節慰問金發放確認作業

主旨:為維護各機關學校退休人員端午節慰問金資料正確性,務請於完成發放作業後,確實至「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之「發放確認及統計專區」點按「發放確認」事宜,請查照。
 


《最新消息》研訂本(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

主旨:研訂本(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598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本案調查表各 1 份。
二、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訂旨揭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請貴機關(學校)依式填具調查表並於本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其中未來 1 年預估新增出缺數部分,業經該總處同意暫列入本項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之職缺,毋須再予計列;另貴機關(學校)如無此情形則無需報送。

 


《最新消息》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請於 8 月 3 日至 21 日間報送人事處。

主旨:檢送「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請確依相關規定覈實辦理,並於 109 年 8 月 3 日起至 8 月 21 日前函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育部 91 年 5 月 20 日台(91)人(二)字第 91069773 號書函略以, 90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應本綜覈名實之旨確實辦理。爰此, 108 年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請依前開書函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請各校人事單位務必詳閱旨揭注意事項,於期限內備文並檢附完備資料送府彙辦;各輔導區專責輔導員請主動協助並掌握輔導區學校報送考核資料之正確性及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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