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5353
昨天: 188188188
總計: 1871135918711359187113591871135918711359187113591871135918711359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0-07-23 | 點閱數: 1229

主旨:有關本縣核定 109 年服務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撥付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2 月 28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3016851B 號令修正發布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縣 109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核定人數及獎勵金額如下:
(一)服務屆滿 10 年者竹崎高中柳玥君等 56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4,000 元整。
(二)服務屆滿 20 年者永慶高中韓百增等 179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6,000 元整。
(三)服務屆滿 30 年者朴子國中吳佳真等 70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8,000 元整。
三、請核符獎勵教師之所屬學校,於 109 年 8 月 14 日前檢附統一收據(抬頭為嘉義縣政府,並請開立總額加蓋機關印信),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賴芝螢小姐俾憑彙整辦理撥款,並請委由貴校代為轉發核符之教師(如教師於 109 年 8 月 1 日後調校,仍請原校代為轉發);轉發之相關原始憑證採就地審計方式,請貴校依規定自行妥為保管;惟私立幼兒園仍請務必檢送獎勵金印領清冊正本。
四、檢附本縣 109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核定彙整名冊及各校請領經費彙整統計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