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0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4-04-03

《最新消息》103 年度兼任(辦)人事業務研習(機關場次),請於 4 月 14 日前上網報名。

主旨:本府訂於本(103)年 4 月 24 日至 25 日假本縣財政稅務局大禮堂,辦理 103 年度兼任(辦)人事業務研習(機關場次),請貴屬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說明事項辦理報名,並於是日上午9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3 月 20 日研輔字第 1033050225 號函辦理。
二、請參加研習人員於3 月 21 日至 4 月 14 日止至 e 學中心(http://elearning.rad.gov.tw/),點選中文版,以學員個人的帳號密碼登入『e 學中心』後,於實體訓練專區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進入學員報名作業-點選「報名作業」-再輸入代碼報名【報名代碼為嘉義縣政府 376500000A】-選擇欲報名的班別點選「報名」,瀏覽個人資料確認是否正確後,「確認」送出,即完成報名手續(詳如線上報名流程作業)。
三、為珍惜訓練資源,參加研習人員若因差假或職務異動致無法如期參加研習時,應另指派人員代為出席。
四、請內政部、財政部、交通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及嘉義市政府函轉所屬機關兼任(辦)人事人員,依上開規定報名。
五、檢附上開研習人員名冊、課程表、研習地點地圖及 e 學中心報名流程作業各1份。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易經羅盤研究班基礎班第 9 期,歡迎報名參加。

主旨: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訂於本(103)年 6 月 8 日至 7 月 27 日每週日 9 時至 12 時,於該校藝術中心辦理「易經羅盤研究班」基礎班第 9 期,歡迎同仁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3 年 3 月 27 日雲科大藝字第 1031200006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來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提列 103 年地方特考考試職缺作業於本( 103 ) 3 月 27 日開放填報

主旨:有關提列本( 10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缺作業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764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自本年 3 月 27 日開放填報,填報路徑如下:該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 )/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
三、請於網路填報後,列印職缺月報表並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核對。   
 

《最新消息》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修正

主旨: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 103 年 3 月 27 日修正發布,請 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73273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1 份。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集查詢平臺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期業務資訊查詢的整合方便性,業更改「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集」之查詢平臺,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27810 號函辦理。
二、本府 103 年 3 月 27 日府人福字第 1030058754 號函,諒達。
三、旨揭問答集業改置於「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請於該系統之功能選單/專區/法規資料查詢項下查詢利用。
四、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教師職前曾任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進用之契約教保員期間,年終考核結果為乙等(未滿 80 分)次學年薪資留原薪級之年資,是否屬服務成績優良,得以採計提敘疑義一案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教師職前曾任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進用之契約教保員期間,其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年終考核結果為乙等(未滿 80 分)次學年薪資留原薪級之年資,是否屬服務成績優良,得以採計提敘疑義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3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02437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切實依法辦理公務人員因公撫卹案件之事前審核工作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請各機關切實依法辦理公務人員因公撫卹案件之事前審核工作,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3 月 25 日部退四字第 1033803634 號書函辦理。
二、各機關在出具公務人員因公死亡證明書時,應依法就事實詳載,對於申請因公死亡撫卹案件,亦應覈實檢具足資證明亡故人員因公死亡事實經過之相關證明文件送核,不宜妄加描述或外加事實以外之情節。尤其各機關人事人員更應切實負責查明公務人員之死亡事實經過,並在合法、合理之原則下,協助遺族蒐整證件(事實),再依各項因公死亡情事之認定標準,先作必要之審酌;若初步認為已可明確認定屬因公死亡時,始可出具上開證明書件並報送因公撫卹案;若亡故人員之死亡事實經過與法定因公撫卹要件明顯不符,服務機關及承辦單位之相關人員則不得妄加描述與事實不符之情節,否則即有違法之虞,並切實查處相關人員責任。 
三、檢附前開書函影本及彙整案例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偏遠及小型公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要點

主旨: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偏遠及小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偏遠及小型公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公立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25 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15802B 號令;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15802C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各乙份,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3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15802D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5 月 1 日至 2 日假本縣財政稅務局辦理 103 年度兼任(辦)人事業務研習(學校場次)

主旨:本府訂於本(103)年 5 月 1 日至 2 日假本縣財政稅務局大禮堂,辦理 103 年度兼任(辦)人事業務研習(學校場次),請貴屬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說明事項辦理報名,並於是日上午 9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3 月 20 日研輔字第 1033050225 號函辦理。
二、請參加研習人員於 3 月 26 日至 4 月 21 日止至 e 學中心(http://elearning.rad.gov.tw/),點選中文版,以學員個人的帳號密碼登入『e 學中心』後,於實體訓練專區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進入學員報名作業-點選「報名作業」-再輸入代碼報名【報名代碼為嘉義縣政府 376500000A】-選擇欲報名的班別點選「報名」,瀏覽個人資料確認是否正確後,「確認」送出,即完成報名手續(詳如線上報名流程作業)。
三、為珍惜訓練資源,參加研習人員若因差假或職務異動致無法如期參加研習時,應另指派人員代為出席。
四、請教育部、嘉義市政府函轉所屬學校兼任(辦)人事人員,依上開規定報名。
五、檢附上開研習人員名冊、課程表、研習地點地圖及 e 學中心報名流程作業各1份。


《最新消息》有關工程局相關督導人員及工程科人員參與所屬機關工程獎金提撥及分配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復新北市政府,有關該府工程局相關督導人員及工程科人員得否依「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工程獎金支給原則」參與所屬機關工程獎金提撥及分配 1 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25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24862 號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上開總處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2 年地特未獲分配錄取人員者,已解除列管。

主旨: 10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業於本( 103 )年 3 月 25 日公告分配結果,各機關原提列考試分配職缺之類科未獲分配錄取人員者,已解除列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7463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 10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未獲分配正額錄取人員職缺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草案及修正意見表

主旨:檢附「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草案」逐點說明、附表及其修正意見表各 1 份。各機關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修正意見或建議,請於 103 年3 月 31 日下班前,填列修正意見表,免備文,逕傳至承辦人信箱( dmatthew0306@mail.cyhg.gov.tw )。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3 月 21 日公保字第 1031060136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最新消息》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夏‧悅讀】數位閱讀活動

主旨:轉送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夏‧悅讀】數位閱讀活動辦法 1 份,請配合推廣運用並鼓勵所屬踴躍上網學習,請 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 103 年 3 月 27 日高市府人發字第 10370089000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1 份。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

主旨:為利各機關人事人員辦理子女教育補助之審核作業,檢送「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集」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24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273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問答集並置於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福利措施規劃/政策性福利措施選項下,未來如相關規定遇有新增或修正,該總處將配合增修,不再另行函知。另子女教育補助之審核流程及應注意事項,已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人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專區/待遇保險 SOP/子女教育補助預借與請領之項目,併請參考。
 

《最新消息》教師敘薪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 )作業實施計畫自 103 年 8 月 1 日生效

主旨:訂定「敘勢待發 薪火相傳-教師敘薪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 )作業實施計畫」1 份,並自 103 年 8 月 1 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為維護教師權益及提升本府所屬學校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敘薪人事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並落實人事業務種籽教師責任分區制度,加強與輔導區聯繫效益,提升種籽教師輔導技能與實施成效。
二、本縣各級學校教師敘薪資料,自 100 年 6 月 27 日起,業已至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 )進行線上報送(核定),另為期長期代理教師敘薪資料正確性,本縣長期代理教師敘薪資料,自 103 年 8 月 1 日起,務必至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 )線上核定(報送)。
三、定期查核及報送:受輔導區學校,每月 5 日前應將該校每個月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異動名冊,填具受輔導學校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敘薪異動名冊,報送至輔導區學校,再由輔導區學校彙整統一報送本府人事處備查,無前開異動者,仍需報送。


《最新消息》請於 4 月 2 日前回復「個人資料保護法問題提案表」

主旨:檢送「個人資料保護法問題提案表」1 份,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第 85 次主管會報決議事項辦理。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後,各單位(機關)執行涉及個人資料之業務時,爾不慎就可能觸犯該法,爰本府規劃於本(103)年4 月 25 日(星期五)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實務講習會」,會中將邀請法務部長官蒞臨授課。
三、為提升授課效益,請各單位(機關)就辦理業務中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問題填列附表後,於本年4 月 2 日(星期三)前逕寄本案承辦人信箱(jacksama@mail.cyhg.gov.tw),嗣彙整後將統一交由講師於會中說明解答。
四、注意事項:本府各單位暨所屬一級機關請至少提供一則問題,餘各單位(機關)亦請踴躍提供。

《最新消息》經審定一次記二大功公務人員,應將人員及具體事蹟於 1 個月內發布新聞及上網公告。

主旨:轉知有關立法院審議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爾後經銓敘部審定一次記二大功公務人員,各機關應將人員及具體事蹟於 1 個月內發布新聞及上網公告等事項」,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9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680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立法院決議略以,鑑於過去公務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部分敘獎事由與社會認知有所差異,為讓外界共同檢視是類案件之合理性及公平性,爰請各機關提報及審查時確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嚴謹加強審核機制,並於銓敘部審定後 1 個月內將人員及具體事蹟發布新聞及上網公告,以符合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並藉以增進受獎人之榮譽感及激勵其他同仁自我期許。
三、檢附上開原函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4 月中興學術文化講座

主旨:檢送本中心 103 年度 4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中心 103 年度 4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訂於 10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 12 時整,邀請臺北榮民總醫院張副院長德明在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主講「風濕疾病與健康管理」。
二、各機關有興趣參加人員,請於 103 年 4 月 21 日下班前,至「e 學中心」網站( http ://elearning.rad.gov.tw )-「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 ch12345678 )-「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即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三、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請於演講當天上午 9 時 50 分前完成報到。
四、完成線上報名並親自參加聽講人員,本中心將核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會後並提供便當。
五、有關「本中心位置圖」、「報到須知」、「學員服務」等相關事項訊息,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 http://www.rad.gov.tw )「服務園地」之「學員服務」中瀏覽。
 

《最新消息》修正 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

主旨:修正「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積分審查參考原則各 1 份(如附件),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03 年 3 月 21 日基府教學貳字第 1030211089 號函辦理。
二、經部分縣市反應,基隆市政府 103 年 3 月 18 日基府教學貳字第 1030210583 號函所送「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及積分審查參考原則似有文字疏漏,業經基隆市政府作業工作小組重新勘誤修正後如附件。


《最新消息》薦任升簡任官等訓練有關「薦任第九職等主管、副主管職務年資」評分適用疑義

主旨:有關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以下簡稱薦升簡)訓練遴選評分職務年資項目所定「薦任第九職等主管、副主管職務年資」評分適用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3 月 20 日公訓字第 1032160289 號函辦理。
二、所屬機關依組織規程,未設置主任秘書而僅設秘書 1 人,准按其本職職等支給主管職務加給者,得否以旨揭主管職務年資評分之疑義,依該會上開函釋略以,有關任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職務人員,渠於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7 條第 2 項所定資格條件,並依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第 8 條規定參加遴選評分時,評分項目究得否以薦任第九職等主管、副主管職務年資評分標準計分一節,仍請依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附表二(訂有官等職等職稱屬性區分表)所定主管類職稱之定義及認定標準,由各服務機關(構)學校及主管機關本於權責認定之。
三、檢附前開來函及各機關職稱、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各1份。

《最新消息》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 3 條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14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13420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3 月 1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13420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4 月 23 日(星期三)舉辦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山區」分區聯繫會報

主旨:本所謹訂於本(103)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舉辦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山區」分區聯繫會報,敬請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 103 年 3 月 12 日處人任字第 1030000132 號函訂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3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實施計畫」辦理。
二、會報時間: 103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會報地點:嘉義縣阿里山鄉災變庇護所(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 2 鄰 69-2 號,位於鄉公所上方)。
三、本次聯繫會報為強化本分區人事機構區域整合及溝通協調,貴人事單位如有共同性業務事項及須整合協調事項,惠請研送提案事先以 e-mail 方式送本所彙整(寄出後再以電話通知確認)。不克出席者亦請事先通知請假。
四、檢附會報日程表及提案單如附件。


《最新消息》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問答資料)」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因應汛期來臨,業已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問答資料)」,並置於該總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請自行上網查閱,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4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6234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上開原書函一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 102 年地特暨 103 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參加基礎訓練注意事項

主旨:檢送本學院「10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暨 10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參加基礎訓練注意事項(如附件)」1 份,請惠予協助匯入考試錄取人員基本資料,並轉知受訓人員參加基礎訓練相關注意事項,請 查照。


《最新消息》各主管機關最近 2 年公務人員實際休假日數及支領未休假加班費情形調查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檢討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近 2 年( 101 年及 102 年)實際休假日數及支領未休假加班費情形,請 貴機關於本( 103 )年4 月 7 日(星期一)前逕至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調查表系統完成填報作業,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55922 號書函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10 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 14 日,未達休假 14 日資格者,應全部休畢。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為調查實際休假日數及支領未休假加班費情形,請 貴機關至旨揭系統(路徑:【http ://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填寫「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關)最近 2 年( 101 年及 102 年)公務人員實際休假日數及支領未休假加班費情形調查表」(編號: INV62039 )。 
三、檢附原書函及上開調查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幸福物語系列-潘朵拉約會篇」未婚同仁聯誼活動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幸福物語系列-潘朵拉約會篇」未婚同仁聯誼活動實施計畫、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歡迎各機關(學校)未婚同仁報名參加,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8 日總處人字第 1030026700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

主旨:檢送「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03 年 3 月 18 日基府教學貳字第 1030210583 號函及 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籌備會議會議紀錄辦理。
二、檢附「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
服務作業籌備會會議紀錄」、「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相關表件各 1 份。
三、彩色版「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需待基隆市政府印製完成並送至本府教育處後,再通知各校至本府教育處領取。
四、本縣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之時間地點,待確定後另函通知。


《最新消息》本府於 4 月 9 日辦理心心相印-人權與生命教育研習,請薦派人員參訓

主旨:本府訂於本(103)年 4 月 9 日(星期三)辦理「心心相印-人權與生命教育研習」,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轉知參訓人員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公務人員對人權兩公約之認識,並建立正確的生命價值觀,實踐生命關懷與自我實現,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4 月 9 日(星期三)9 時 30 至 16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
(四)研習課程及講師詳如實施計畫。
三、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本年 4 月 1 日(星期二)。
(三)注意事項:報名系統將上午、下午課程分為不同期別(0010 、 0020)開課,爰請確實一併辦理報名。
四、檢附旨揭研習計畫、名額分配表及報名說明手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3 月 29 日至 5 月 18 日舉辦之 2014 宜蘭綠色博覽會,參加者可獲得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主旨:轉知宜蘭縣政府於本( 103 )年 3 月 29 日至 5 月 18 日在宜蘭縣武荖坑風景區舉辦「2014 宜蘭綠色博覽會」,參加者可獲得環境教育學習時數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 103 年 3 月 18 日府人考字第 1030042073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度「[新進人事人員資訊系統研習班」( WebHR 全系統班)

主旨:檢送 103 年度「[新進人事人員資訊系統研習班」( WebHR 全系統班)參加人員名冊,請參訓人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3 日總處資字第 1030025981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班地點為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 049-2332131),各梯次辦理日期:
(一)第 1 梯次─103 年 4 月 14 日至 15 日(2 日)、 4 月 23 日至 25 日(3 日)。
(二)第 2 梯次─103 年 5 月 19 日至 20 日(2 日)、 5 月 28 日至 30 日(3 日)。
(三)第 3 梯次─103 年 5 月 26 日至 27 日(2 日)、 6 月 4 日至 6 日(3 日)。
三、旨揭研習期間提供膳宿,請參加人員登入 eCPA→點選 PICS 連結圖示→訓練研習→課程查詢→點按報名鍵→編輯個人資料→存檔,完成報名作業後可於訓練研習→報名查詢項下查詢報名資料,經該總處審核通過即為報到名單依據,不另發文通知。
四、檢附原書函、相關附件及參加人員名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4 月 23 日舉辦創新講座系列第 62 場:刻板自行車到時尚生活,請薦派人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 13 : 50-16 : 00 於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舉辦【創新講座系列第 62 場由捷安特品牌創辦人劉金標董事長主講:刻板自行車到時尚生活】,惠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希望藉講座自身成功的過程與經驗分享,讓本縣公務同仁及縣民以其概念浥注於工作或生活上的動力,進而內化成無價、寶貴的智慧資產與文化內涵,茲辦理本課程。
二、宣傳引言:劉金標 董事長~「捷安特品牌」創辦人, 73 歲完成單車環島夢想,將代步工具變成時尚運動精品,成功打造了新生活潮流與態度,捷安特已成為全球最知名的自行車品牌, 4 月 23 日嘉義縣人力發展所邀請您與自行車教父一起學習:全球品牌經營與產業共生學。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3 年 4 月 23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薦送網址為: 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 ,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轉知同仁至本所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 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四、研習時數: 2 小時。
五、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六、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七、檢送「研習簡章」、「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4 月 8 日前回復公務人員陞遷法及施行細則修正建議表

主旨:為瞭解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陞遷法及施行細則於實務執行上是否有須檢討調整之處,請依附表格式研提修正建議,並於本(103)年4 月 8 日(星期二)前回傳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8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26626 號函辦理,並檢附旨揭表格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學校檢討須具備英語資格職務及通過英檢人數調查表

主旨:請各機關賡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查表系統按季填報「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學校檢討須具備英語資格職務及通過英檢人數調查表」,並於本( 103 )年3 月 31 日前填報本年第 1 季資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8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6616 號函辦理。
二、請各人事業務及人事資訊專責輔導區輔導員按季協助輔導機關(學校)依限填報完成。

《最新消息》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3 年第 2 季訓練課程

主旨:檢送本所 103 年第 2 季訓練課程表 1 份,惠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二、各課程內容均為暫定,若有異動以「班期報名」公布為準。
三、課表*註記課程,開放一般民眾上網自由報名參加。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以新式戶口名簿請領婚喪生育補助,得逕替代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

主旨:為簡化申請作業並節省申請人申請相關書證費用,公教人員以新式戶口名簿請領婚喪生育補助時,如得確認申請人之親屬關係、各該事實發生日期及法律效果,得逕替代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26120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來文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3 月 21 日前請上網填報臨時人員工作內容、支薪標準及薪資調整可行性調查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瞭解各機關臨時人員工作內容、支薪情形及調整可行性,俾作為相關政策研議之參考,檢附調查表 1 份,請於 103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前上網核實填報,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26554 號書函辦理。
二、請貴機關學校於 103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前逕至人事行政總處調查表系統(路徑為登入人事服務網【http://ecpa.dgpa.gov.tw】/應用管理系統/A4 :調查表系統)填寫「臨時人員工作內容、支薪標準及薪資調整可行性調查表」(編號別為 INV63058 ),以完成填報作業。
三、本案調查表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客服專線( 049-2359108 )瞭解;如對於填表內容有疑義,請洽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王科員梅珍(電話: 02-23979298 轉 606 )。
四、檢附上開總處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作業,請於 3 月 25 日前回復人事處

主旨:為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作業,請於本(103)年3 月 25 日下班前將第 1 季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表傳真(免備文)至本府人事處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第 8 點辦理。
二、旨揭統計表請於傳送後電洽本府人事處黃科員楘斌(電話: 05-3620123 分機 546 )確認傳真已送達,如貴管人員第 1 季並無旨揭獎懲案件,免復。
三、檢附旨揭統計表 1 份,如有需要,亦得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考核訓練科項下),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並刊登該會網站,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587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曾文湖光會 春暖情緣牽未婚聯誼活動 3 月 23 日前報名

主旨: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延長該局 103 年「曾文湖光會 春暖情緣牽」未婚聯誼活動報名期限至本(103)年3 月 23 日(星期日)止,相關訊息已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文康活動/未婚聯誼專區(https://eserver.dgpa.gov.tw/),歡迎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103 年 3 月 14 日水南人字第 10312007000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新課鮮讀~勤學有好禮活動

主旨:轉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新課鮮讀~勤學有好禮」活動文宣 1 份,請轉知同仁踴躍上線閱讀新課程,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3 月 14 日研數字第 10340501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1 份。
 

《最新消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自 103 年 3 月 14 日施行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制定公布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 6 條至第 11 條,行政院定自 103 年 3 月 14 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 103 年 4 月 2 日施行,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3 年 3 月 13 日院授人綜字第 10300261226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全國公務人力雲端服務平台資料介接需求調查問卷

主旨:檢送全國公務人力雲端服務平台資料介接需求調查問卷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3 月 13 日部資一字第 1033803843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問卷請貴機關人事人員或主要資訊承辦人員為調查對象,除以紙本或電腦填答外,另可使用 Google Docs 線上問卷系統上網填答,並請於 103 年3 月 28 日前免備文以上網填寫、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回傳該部。
三、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一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國際新趨大師系列演講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 103 )年 3 月 26 日、 3 月 27 日及 4 月 1 日舉辦「國際新趨大師系列演講」,邀請澳洲國立大學 John Wanna 教授蒞臨主講,請轉知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3 年 3 月 10 日國院交字第 10306000221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2014 愛您一世全方位婦女健康系列講座與健康嘉年華,請薦派人員參加。

主旨:本縣衛生局與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訂於本(103)年 3 月 23 日(星期日)8 時至 13 時,合作辦理「2014 愛您一世全方位婦女健康系列講座與健康嘉年華」,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加,並於本年3 月 20 日(星期四)前完成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第 85 次主管會報裁示及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 103 年 3 月 12 日長庚院嘉字第 017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事項說明下:
(一)活動時間: 103 年 3 月 23 日(星期日)8 時至 13 時。
(二)活動地點:嘉義長庚紀念醫院地下一樓第一國際會議廳。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80 人,請指派適當人員參加。
(四)講座與演講主題:詳如課程簡介。
三、報名方式:請本府暨所屬各單位(機關)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寄本案承辦人信箱(jacksama@mail.cyhg.gov.tw)報名。
四、注意事項:全程參加人員核與 4 小時公假補休時數及 4 小時終身學習時數。
五、檢附名額分配表、報名表及課程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 2 次增列名額,請於 4 月 1 日前上網填報。

主旨:各機關擬提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請於本(103)年4 月 1 日(星期二)前上網填報,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603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貴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或預估之職缺,擬列入本項考試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時,請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路徑: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上網填報考試職缺;並請確實填具職缺之工作內容(實際執行之工作內容及業務範圍)、工作地點(地址)及工作環境(如電梯、無障礙空間及輔具設置情形、交通狀況、有無提供膳宿……)等事項,並列印職缺出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辦理。   
 

《最新消息》請協助以公共電子看板宣導 103 年高考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為擴大國家考試宣導,惠請協助以公共電子看板方式宣導「10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報名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 103 年 3 月 12 日選秘一字第 103110013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旨揭訊息各 1 份。
二、旨揭考試定於 103 年 3 月 21 日至 31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應考人儘速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報名。

《最新消息》103 年 5 月 13 、 14 於林口舉辦公職退休人員樂活瑞智研習營,請鼓勵退休人員參加

主旨:社團法人公職退休人員聯誼暨關懷服務協會訂於本( 103 )年 5 月 13 、 14 日(星期二、三)在林口長庚養生文化村舉辦「公職退休人員樂活瑞智研習營」,請鼓勵貴屬退休人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並確實轉知。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公職退休人員聯誼暨關懷服務協會 103 年 2 月 18 日公退關會雲字第 00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請有意願參與之退休人員於本年4 月 7 日前依所附調查表逕傳真至社團法人公職退休人員聯誼暨關懷服務協會(傳真號碼: 02-23642495);報名費用計 1,350 元(共 2 日, 1 泊 4 食),另該會將視籌款情形,如有餘裕,則酌予補助部分金額。
三、檢附參加人員調查表(如附件 1 )、研習營辦理計畫(如附件 2 )、課程表(如附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教師因病留職停薪申請於寒假前復職,旋於同年辦理侍親留職停薪,其寒假日數是否計入留職停薪期間疑義。

主旨:函轉教育部釋復有關教師因病留職停薪申請於寒假前復職( 103 年 1 月 21 日),旋於同年 2 月 1 日辦理侍親留職停薪,其寒假日數是否計入留職停薪期間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103 年 3 月 13 日桃教人字第 10300170781 號函轉教育部 103 年 3 月 12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30018730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3 年 3 月份】

主旨: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3 年 3 月份】重要釋示 6 則,並自 103 年起改為雙月刊
說明:
Q1 :被保險人因借調他機關(構)而辦理留職停薪者,應在何機關加保?是否須填具同意書辦理續保?
 A :是。依銓敘部 98年4 月 3 日部退一字第 0983022101 號函釋,被保險人借調至其他公保要保機關者,應由留職停薪機關退保,至借調支薪機關加保;借調至非公保要保機關者,被保險人應先瞭解借調機關(構)所屬社會保險(勞保、農保、軍保)規定,並確認有無未具該保險加保資格及須否強制參加該保險不得放棄等情事,再選擇「續保」或「退保」。為保障是類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之權益,要保機關應由其填寫「被保險人借調留職停薪選擇續(退)保同意書」,再據以辦理續保或退保,一經選定,不得變更。

Q2 :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部分被保險人於職務調升後,其保險俸給反而降低,是否仍得維持原來較高之保險俸給?
 A :是。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部分被保險人於職務調升後,其保險俸給反而降低,可選擇維持原保險俸給或調降保險俸給,選擇以一次為限。選擇維持原保險俸給者,俟其日後考績晉級或其他原因提升,新保險俸給較所維持之原保險俸給高時,再予以調整。

Q3 :要保機關之異動及繳費資料分由人事、出納人員填報,人事人員使用「公保網路作業系統」所輸入之異動資料,是否可由出納人員之電腦系統內接收,再連線試算並列印公教人員保險繳費暨異動清單?
 A :是。要保機關得請資訊人員於其人事及出納人員所使用之電腦,建置共通之網路磁碟機,再分別下載安裝公保網路作業系統,並於該系統「選項」項下之「檔案設定」內,設定資料及程式路徑為相同之網路磁碟機路徑,即可共通使用相關資料辦理公保業務。

Q4 :被保險人已領取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者,可否要求延後請領公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A :否。依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本津貼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五)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7 條之 1 規定:「……(第 2 項)……,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留職停薪期間未滿六個月者,以實際留職停薪月數發給;未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按實際留職停薪日數計算。」準此,被保險人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應自留職停薪之日起發給,不得要求延後請領。

Q5 :被保險人請領公保眷屬喪葬津貼,如有其他符合請領資格之公保被保險人時,是否一定要先協商並擇定一人請領?
 A :是。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7 條規定:「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津貼其喪葬費:一、父母及配偶津貼三個月。二、子女之喪葬津貼如下:(一)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者二個月。(二)未滿十二歲及已為出生登記者一個月。前項眷屬喪葬津貼,如子女或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時,以任擇一人報領為限。」同法施行細則第 59 條規定:「(第 1 項)父母、配偶或子女同為被保險人時,應於請領眷屬喪葬津貼之前,自行協商,推由一人請領,具領之後,不得更改。」是以,被保險人請領公保眷屬喪葬津貼,如有其他符合請領資格之公保被保險人時,應於請領眷屬喪葬津貼之前,自行協商,推由一人請領。

Q6 、案例解說:
公保被保險人某甲 103年1 月 20 日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符合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最長 6 個月)之條件。查某甲於 103年2 月 1 日提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 102年7 月 1 日~12 月 31 日之保險俸(薪)給為 32,430 元, 103年1 月 1 日起為 33,430 元,爰某甲 103年2 月之給付金額(含 103年1 月及 2 月)為 27,076 元, 103年3-6 月每月給付金額為 19,520 元, 103年7 月為 11,964 元。
A :
依公保法第 17 條之 1 規定:「(第 2 項)…,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保險俸(薪)給百分之六十計算,自留職停薪之日起,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留職停薪期間未滿六個月者,以實際留職停薪月數發給;未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按實際留職停薪日數計算。」是以,某甲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之計算如下:
(1) 前 6 個月( 182 天)之平均保俸: 32,534 元 103年1 月 1 日至 103年1 月 19 日(計 19 天): 33,430×19=635,170   102年7 月 22 日至 102年12 月 31 日(計 163 天): 32,430×163=5,286,090   平均保俸:( 635,170+5,286,090 )÷182=32,534 。
(2) 每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金額: 19,520 元  32,534×60%=19,520 。
(3) 103年2 月支付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 27,076 元  103年1 月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9,520 元×(12/31)=7,556 元   103年2 月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9,520 元 7,556 元+19,520 元=27,076 元。
(4) 103年3 月~6 月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月 19,520 元。
(5) 103年7 月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1,964 元   19,520 元-7,556 元=11,964 元。


《最新消息》「文官 e 學苑」網站自即日起至 10 月 31 日開放「103 年自我學習能力檢測」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網站自即日起至 10 月 31 日開放「103 年自我學習能力檢測」功能,請轉知同仁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3 年 3 月 11 日國院數字第 1030800045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 1 份。


《最新消息》「2014 嘉義瑞里紫藤花季宣傳行銷」DM

主旨:檢送「2014 嘉義瑞里紫藤花季宣傳行銷」DM ,敬請 協助張貼,並邀請同仁規劃安排嘉義縣瑞里賞紫藤花之旅(花季 3 月 14 至 3 月 30 日止),請 查照。


《最新消息》轉知有關公務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請依說明辦理。

主旨:轉知有關公務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本(103)年 3 月 7 日內授移字第 1030950996 號函辦理。

二、據報載部分公務員違規赴陸情形不斷增加,請轉知所屬進入大陸地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及國家機密業務人員(含上述退離職未滿 3 年者)及縣(市)長進入大陸地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 9 條第 4 項及「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以下簡稱進入許可辦法)第 10 條規定,應詳填「直轄市長、縣(市)長、政務及涉密人員(含退離職)、簡任第 11 職等以上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由服務機關審核其事由並附註意見,於進入大陸地區之日 3 星期前送達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機關共同審查許可後始得為之,違反前揭規定者,依兩岸條例第 91 條第 3 項規定,可處新臺幣 20 萬至 100 萬元罰鍰。

(二)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簡任或相當簡任第 11 職等以上之公務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依進入許可辦法規定,應詳填申請表經服務機關附註意見,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違反前揭規定者,依兩岸條例第 91 條第 2 項規定,可處新臺幣 2 萬至 10 萬元罰鍰。

(三)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簡任或相當簡任第 10 職等以下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係依進入許可辦法第 5 條第 2 項及「簡任第 10 職等及警監 4 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規定,向所屬機關(構)申請核准,違反者由各服務機關懲處。

(四)前揭現職人員於返臺上班後一星期內,亦應填具返臺意見反映表送交所屬服務機關,機關首長送交上一級機關,受委託人員送交委託機關,退離職人員及縣(市)長送交主管機關,直轄市長送交行政院備查。有具體情事及其他主管機關業務者,移請各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三、為調查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最近三年內赴大陸地區情形,請於本年 3 月 31 日前依式填列表格,核章後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彙整。

四、檢附上開原函、「直轄市長、縣(市)長、政務及涉密人員(含退離職)、簡任第 11 職等以上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申請表」、「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及最近三年內赴大陸地區情形調查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02 年地特考試無人錄取未獲分配錄取人員者,已解除列管。

主旨: 10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業於本( 103 )年 3 月 4 日榜示,貴機關原提列考試分發職缺之類科若因無人錄取致未獲分配錄取人員者,已解除列管,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586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未獲分配正額錄取人員職缺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04 年度高普初等考試、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升官等考試計畫調查表

主旨:檢送「104 年度高普初等考試、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升官等考試計畫調查表」1 份,請依業務需要,於本( 103 )年3 月 21 日(星期五)前上網覈實查填,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1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4866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調查表業已建置於該總處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請進入系統後點選「INV62038-104 年度高普初等考試、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升官等考試計畫調查表」填報相關資料,並請各人事業務及人事資訊專責輔導區輔導員協助輔導機關(學校)依限填報完成;如無預定需求人數,仍應於調查表系統中點選「調查表報送完成」,以完成報送程序 。
 

《最新消息》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實施要點自 103 年 3 月 1 日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實施要點」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一日停止適用,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6 日總處授研字第 1033050134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近 3 年以加班費作為員工加班補償情形調查表, 3 月 19 日前填報並函復縣府。

主旨:人事行政總處為瞭解各機關近 3 年以加班費作為員工加班補償之情形,俾作為審核請增加班費案件之參據,檢附調查表 3 份,請於 103 年3 月 19 日(星期三)前上網核實填報,並將調查表紙本送本府備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1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25683 號書函辦理。
二、查「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 7 點規定略以,加班所需經費在原有預算科目支應,並不得超過各該機關 90 年度加班費實支數額之 8 成。除為處理重大專案業務、解決突發困難問題、搶救重大災難等,於適用上開規定有特殊困難時,經專案報請行政院或授權之主管機關核定外,不得增列經費。
三、請貴機關協助彙整所屬機關填列 100 年至 102 年加班費補償率調查資料,並逕至人事行政總處調查表系統(路徑為登入人事服務網【http://ecpa.dgpa.gov.tw】/應用管理系統/A4 :調查表系統)填寫「中央及地方行政機關近 3 年員工支領加班費補償率調查表」(編號分別為 INV63054 、 INV63055 及 INV63056 ),以完成填報作業。
四、為瞭解各機關員工選擇加班補償偏好之相關意見,嗣後請協助通知員工至人事服務網填寫員工個人意見問卷。另本案調查表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客服專線( 049-2359108 )瞭解;如對於填表內容有疑義,請洽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蔡專員婉琦(電話: 02-23979298 轉 618 )及張科員容華(電話: 02-23979298 轉 620 )。
五、檢附上開總處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國立大學專案客座講師及專案講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薪級疑義

主旨:教育部函復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國立大學專案客座講師及專案講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薪級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3 月 4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30019344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地方治理研究成果運用機制流程圖及 102 年地方治理研究建議表

主旨:轉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地方治理研究成果運用機制流程圖」及「102 年地方治理研究建議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2 月 26 日研究字第 1038050018 號函辦理。
二、該中心為促進各地方政府地方治理經驗的分享與跨域合作,於 102 年 2 月 27 日成立「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並於 102 年度內完成地方治理相關研究 13 案,完整報告業上傳該中心資訊網(http://www.rad.gov.tw/share/),歡迎自行下載參閱。

《最新消息》台鐵 2 天 1 夜郵輪式列車 103 年春季旅遊特色觀光行程

主旨:為推廣鐵路觀光旅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 103 年 4 至 6 月間推出「2 天 1 夜郵輪式列車 103 年春季旅遊」特色觀光行程,轉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103 年 3 月 7 日鐵餐業字第 103000706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觀光行程訂票及詳細行程資訊,請參閱該局官網(網址: http://www.railway.gov.tw )「06.郵輪式列車」專區或協力廠商易遊網旅行社(客服專線: 02-25014047 );有關旅遊行程正式停靠景點及各車站到站、開車時刻等資訊,以該局官網公告資訊為準。
三、檢附原函及行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02 年地特錄取人員實務訓練網路分配相關作業

主旨:有關 10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網路分配相關作業事宜,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4809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轉知有關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免適用政府採購法情形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復經濟部,有關該部建議如委託外界機構承辦或外聘講師之訓練,其中講座鐘點費換算每人每小時核付標準若符合「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則免於適用政府採購法 1 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51351 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上開總處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試算表請於 3 月 12 日前回復人事處

主旨:轉送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試算表 1 份,本年符合前開訓練資格人員之資績請重行依本表計算,並於本年 3 月 12 日前將本表電子檔寄送本府承辦人信箱(紙本免送,無則免寄),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2 月 27 日 103 年 2 月 27 日公訓字第 1032160209 號函辦理(本府 103 年 2 月 12 日府人考字第 1030026275 號函諒達)。
二、本案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業於 102 年 11 月 25 日修正公佈,為利各機關(學校)辦理遴選作業,該會重新設計旨揭試算表供參考,爰請確依本表計算符合本案訓練資格人員之資績(各單位、機關或學校所屬符合資格人員,請計算於同一評分表內),以利後續遴選作業。
 

《最新消息》102 年地特及 103 年初考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日為 3 月 25 及 26 日,請派專人與之聯繫。

主旨:為維護 10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 10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正額錄取人員之權益,貴機關分配職缺係屬現缺者,請務必於公告分配結果當日(分別為 103 年 3 月 25 日及 26 日)指定專人主動與所分配之正額錄取人員聯繫,並告知相關權益及協調報到日期,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512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35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心得分享】、【標竿學習專欄】、【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 103 年度電子師徒制師傅名單,請推薦學徒 1 名參加。

主旨:轉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本(103)年度電子師徒制師傅名單,各單位、機關暨學校最多推薦學徒 1 名,前開名單請於本年3 月 21 日前寄送本府承辦人信箱(免備文,無則免寄),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3 月 4 日研數字第 1034050132 號函辦理,並本府本年 1 月 13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30010786 號函諒達。
二、請薦送任職公務人員年資至少 6 個月以上、認真學習者擔任學徒,應由直屬長官協助確認學習需求。且每名學徒最多可填選 2 名師傅(因本案師徒配對採跨機關方式進行,爰請學徒勿填選同一服務機關之師傅),並請註明優先順序,俾利配對。
 

《最新消息》修正「10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修正「10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4280 號函辦理。
二、保訓會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業於本( 103 )年 1 月 22 日修正公布,爰修正旨揭訓練計畫,檢附該會本年 2 月 25 日公訓字第 1032160163 號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2 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實際發給情形調查表,請於 3 月 13 日前逕復人事處

主旨: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查各機關(構)學校 102 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實際發給情形,請依式查填附件調查表,並於本( 103 )年 3 月 13 日(星期四)前以電子郵件( e-mail : syou029@mail.cyhg.gov.tw )逕復(免備文)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俾憑彙辦,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6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25202 號書函辦理。
二、依「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發給對象如下:一、依軍公教人員退休(伍)法規,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在新臺幣二萬元以下之各級政府退休(伍)人員。二、下列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之軍公教人員及遺族:(一)在職期間因公成殘,經審定機關審定仍支領月退休金或審定當年度支領一次退休金之退休公教人員。(二)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經審定機關審定仍支領退休俸(含軍職支領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半俸)人員或於審定當年度支領退休金之退伍軍職人員。(三)軍公教人員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死亡,經審定機關審定仍支領年撫卹金之領卹遺族,或於審定當年度支領撫卹金之領卹遺族。(四)派赴作戰或危險(含港澳)地區執行情報任務被難,經國防部註記有案,獲釋返臺定居辦理退除役後,支領退休俸(含軍職支領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半俸)人員。」
三、旨揭調查表係以上開人員為調查範疇,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退休福利科下載;如無類此情事亦請回傳。

《最新消息》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數位學習獎命名活動

主旨:轉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數位學習獎命名活動實施要項 1 份,請轉知同仁踴躍參與前開命名活動,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3 月 5 日研數字第 1034050135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1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請依說明二、三規定於每月 10 日前彙繳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一案,請依說明二、三規定於每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並於繳納系統中以電子傳輸方式回報繳納日期,另每月 11 日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公布尚未繳費之機關學校清單,請各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略以,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應按月撥繳之基金費用,於當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如遇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會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
二、為了解所屬機關及學校繳費作業情形,請於繳費作業辦理完成後,至退撫基金繳納系統「媒體申報」作業中,以「網路傳輸」回報繳納情形;另原採用之電子郵件回報繳納情形作業則免予辦理。
三、依據上開繳費情形查詢系統彙整出尚未繳費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每月 11 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並請各輔導區之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繳納程序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作業。
四、上開業務執行情形將列入「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年度業務績效考核」評核項目,爰請各機關確依上開規定於當月 10 日前將撥繳之基金費用,彙繳基金管理會,以維護參加人員退撫權益及本縣人事業務評核成績;另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年終考績(專任人事人員)或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兼任【辦】人事人員)之重要參據。
 

《最新消息》3 月 20 日假本縣創新學院辦理 103 年度「廉政心、關懷情─第 1 場員工法紀教育訓練」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3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2 時 10 分,假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辦理 103 年度「廉政心、關懷情─第 1 場員工法紀教育訓練」,請依名額分配表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3 月 14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訓練時間、地點、授課講師及參加人員如下:
(一)訓練時間: 103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2 時 10 分。
(二)訓練地點:本府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授課講師:法務部廉政署朱署長坤茂。
(四)參加人員: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3 年 3 月 14 日止。
(二)報名方式: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依地區點選「嘉義縣」,課程名稱為「嘉義縣政府 103 年度廉政心、關懷情─第 1 場員工法紀教育訓練」完成報名手續。
三、全程參與者將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2 小時,會議資料於當日不發放,請參加人員於 103 年 3 月 17 日逕至本府政風處網頁「檔案下載區」先行下載參閱。


《最新消息》請薦派人員參加 103 年 3 月 19 日全民國防教育研習

主旨:本府訂於本(103)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研習」,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3 月 12 日前完成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為提振國防意識、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理念,使同仁瞭解全民國防教育對個人、家庭、社會與國家安全之影響,關注、支持參與國防事務,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14 時至 16 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1 樓研討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60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邀請國防大學全民國防教育專任種子教官,講授全民國防簡介、國際情勢與國防科技等課程。。
三、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本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
(二)報名方式:
1、本府各處: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2、本府所屬各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法規/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名稱:全民國防教育研習-上半年場次)。
四、檢附旨揭研習計畫、名額分配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踴躍參加 103 年度線上英語營活動

主旨:為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及國際視野,請依分配名額推薦貴屬人員參加本(103)年度「線上英語營」活動,並於本年3 月 12 日前免備文將推薦名單寄送承辦人信箱,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2 月 26 日研數字第 103405012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辦理期間自 103 年 3 月起至 11 月 30 日止,分初、中兩級,內容包括:線上閱讀及討論、線上大會考、線上英語營師徒社團、線上同步教學及線上英語營大會師等(活動內容詳如附件)。
三、請各機關學校依分配名額依式填列推薦名單,並於指揭期限前免備文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送交本府人事處彙辦。至各機關推薦情形及受推薦者參與情形將列入人事機構績效考核及年終考績辦理之參據。
四、另為獎勵參與英語學習,經各機關推薦參加者,如完成線上閱讀及討論並取得線上大會考資格測驗且及格者,由推薦機關核敘嘉獎一次;通過線上大會考測驗及格者,由該中心列為線上英語營社團社員,並依限提交學習心得者,由推薦機關合併核敘嘉獎二次;至通過各階段活動並取得該中心頒給之英語證書者,由推薦機關合併核敘記功一次。
五、檢附前開來函影本、活動要項、名額分配表及參加人員資料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私立學校教師、校長年資併計辦理增核退休給與函釋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私立學校教師、校長年資併計辦理增核退休給與疑義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2 月 2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019371 號函副本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最新消息》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定不得任用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是否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款至第 8 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情形調查表」1 份,請於103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彙整後回傳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註:
1.各機關請填列公文附件二(如下列檔案「調查表-適用各機關」)。
2.需填列各機關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依法任用人員,並簽名核章(職章或私章),附表不足請自行延伸使用,謝謝。

《最新消息》周大觀文教基金會熱愛生命獎,請踴躍推薦候選人。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等相關資料 1 份,請踴躍推薦熱愛生命獎章候選人,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3 月 3 日部管三字第 1033821439 號書函轉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 103 年 2 月 25 日( 103 )大觀字第 1030225000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本縣衛生局自 103 年 3 月起開辦 3+1 行動醫療服務列車及社區複合式健康篩檢服務

主旨:本縣衛生局自本(103)年 3 月起開辦「3+1 行動醫療服務列車」及「社區複合式健康篩檢」檢查服務,歡迎同仁善加運用,轉請  查照。
說明:
一、為維護公教人員身體健康,鼓勵同仁善加利用旨揭服務,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有關該「3+1 行動醫療服務列車」及「社區複合式健康篩檢」相關資訊,請逕至本縣衛生局活動快報(網址: http://www.cyshb.gov.tw/11activity/report.asp)網站查詢。
二、檢附「3+1 行動醫療服務列車行程表」及「103 年度社區複合式健康篩檢活動行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簡任升官等訓練、飛躍方案學員回流學習活動

主旨:本學院定於103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辦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及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受訓學員訓後回流學習活動,惠請轉知貴屬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為強化受訓學員訓練效果,藉以提昇工作知能,並建立公務支持網絡,爰辦理旨揭研習活動。
二、茲將活動相關資訊說明如次:
(一)報名方式:請轉知貴屬旨揭受訓學員於本( 103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起至本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止,逕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nacs.gov.tw )左側「線上服務」之結訓學員回流學習活動填妥相關資料,各該學習活動名額如下:
1、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回流學習:正取名額 200 人,備取 50 人。
2、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回流學習:正取名額 150 人,備取 40 人。
3、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回流學習:正取名額 50 人,備取 15 人。
(二)參加人員名單將於 103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於本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公告,不另發函,請 轉知所屬準時參加並核予公假。
(三)活動將核給全程參加人員每人 6 小時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四)本學院提供活動當日之午餐,另宿舍空間有限,僅提供中、南、東部及離島機關之遠道人員,惟不供應晚餐。另為配合環保政策,請參加人員自行攜帶紙、筆、環保杯(筷)與會,並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五)連絡窗口:
1、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回流學習:訓練發展組廖專員經鶴,連絡電話:( 02 ) 2653-1526 。  
2、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回流學習:交流合作組卓編審貽婷,連絡電話:( 02 ) 2653-1633 。  
3、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回流學習:評鑑發展中心呂專員季蓉,連絡電話:( 02 ) 2653-1545 。
(六)隨文檢附本活動實施計畫、程序表及本學院之交通位置圖(詳如附件 1 、 2 、 3 )。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五、六點,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六點,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草案總說明暨修正草案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專任及兼任(辦)人事人員於 3 月 11 日(星期二)前至 C.C.S.人事服務平台首頁填報問卷

主旨:請專任及兼任(辦)人事人員於本(103)年 3 月 11 日(星期二)前至 C.C.S.人事服務平台(http://ccs.cyc.edu.tw)首頁填報問卷,請確實詳閱附件「填寫問卷名單」及「問卷填報操作說明」並依限上網填報,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問卷主要目的:(一)為瞭解本縣人事同仁知識管理、資訊素養及工作績效之關係(二)為蒐集各位對 C.C.S.人事服務平台的使用經驗與看法。本問卷分為五大部分:(一)基本資料: 7 題(二)資訊素養: 20 題(三)知識管理: 25 題(四)工作績效: 24 題(五)C.C.S.人事服務平台(http://ccs.cyc.edu.tw/)的使用經驗: 8 題,填答結果僅作為後續政策推動之參考,我們將對您的寶貴意見保密,請每位專任及兼任、兼辦人事人員務必依限上網填答問卷。
二、倘若專任人事人員若兼職各機關學校,除填報本機關學校問卷外,兼職之機關學校請同時一併填報,俾利彙整統計分析;另機關學校如有數人,例如衛生局有主任、科員共 3 人,請先選擇服務機關後,分別就本身職務及實際情況上網填寫問卷共計 3 份。
三、填寫問卷時,請務必逐一填寫不可漏填,最後點選「提交」,出現「我們已經收到您回覆的表單。」之訊息時,表示已完成問卷填報。填寫問卷時若有疑義,請逕洽竹崎鄉公所人事室陳德宗,聯絡電話 2611010 轉 104 或參閱附件之「問卷填報操作說明」。
四、檢附填寫問卷名單及問卷填報操作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提供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免費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辦理網路選填志願作業

主旨:為辦理本(10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惠請提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免費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請 查照。
說明: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2 月 21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390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錄取人員須於本年 3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至 3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6 時止,使用網路線上填列個人職缺志願與基本資料。是以,為協助未具上網電腦設備之錄取人員順利進行相關作業,請於前揭日期之辦公時間內提供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予錄取人員使用,並予協助相關事宜。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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