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 103 年(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9 月 12 日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記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
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紀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擬請相關單位主管辦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消防局、財政稅務局、環境保護局、公共汽車管理處)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各地政)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處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彙陳。
五、檢送「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1 份,電子檔格式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檔案下載區自行下載使用。
六、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三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EverCam ( XP 、 Win7 版)暨 FreeQuizMaker 試題製作操作手冊,請下載參考運用。
主旨: 103 年地方公職人員 5 合 1 選舉業於本( 103 )年 8 月 16 日展開作業,有關本縣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遴選事宜,請各校積極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選舉委員會 103 年 6 月 3 日嘉縣選一字第 1033150020 號函續辦。
二、本次公職人員選舉工作乃國家重要政策,亟需全體公教人員戮力完成,惟據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反應,各校公教人員參與比例仍屬偏低,請各校配合選務工作需要,積極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參加。
主旨:有關公立國民小學幹事於職員員額編制表員額欄未標註兼任組長之情形下,兼任文書、出納及事務等組長職務,得否支領主管職務加給疑義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8 月 22 日部銓二字第 1033872333 號書函副本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主旨:檢送「各機關人員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影響因素調查表」及「各機關所屬人員符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數統計表」各 1 份,惠請協助於本(103)年9 月 9 日(星期二)前查填並回傳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8 月 25 日部銓四字第 10338346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案調查對象,係以家中現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民國 100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前開人員需協助填寫旨揭調查表,並請連同旨揭統計表填妥後交回本府人事處彙辦。
主旨:檢送銓敘部、國防部於民國 103 年 8 月 27 日修正發布之「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新增 AB315 裝甲騎兵領導士等 10 項軍職專長、修正 6C11 監察督導官等 4 項軍職專長及刪除 AB415 反裝甲飛彈領導士等 3 項軍職專長部分)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8 月 27 日部銓二字第 10338787622 號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訂於本(103)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6 日期間舉辦本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請薦送相關輔導員及人事人員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8 月 25 日公訓字第 1032160729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 1 份。
二、旨揭輔導員講習為期 1 日,人事人員講習為期半日,曾取得該會所頒講習結訓證書通過認證者得免參加,並以旨揭考試正額錄取人員之輔導員得優先參加。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製發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告示說明(分配數量如附件),請 查照並依說明段辦理。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本(103)年 8 月 19 日公訓字第 1032160715 號函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3 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三、因應本年九合一選舉將屆,保訓會設計製作旨揭告示說明,俾利依前開中立法之規定,一體適用張貼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以收宣導之效。囿於數量有限,旨揭告示說明無法全面發送,請獲分配之機關、鄉〈鎮、市〉公所於本年 8 月 29 日下班前至本府人事處領取,未獲分配之各級學校及數量不足者務必下載電子檔自行列印張貼。
五、檢附數量配賦表 1 份。
主旨:檢送本中心 103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 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中心 103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訂於 9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至 12:00 ,邀請臺中市文化局葉局長樹姍主講「創意,讓城市亮起來」。
二、各機關有興趣參加人員,請於 103 年 9 月 22 日前至「e 學中心」網站( http ://elearning.rad.gov.tw )-「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 ch12345678 )-「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即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三、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請於演講當天上午 10:00 前至本中心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
四、完成線上報名並親自參加聽講人員,本中心將核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並提供便當一份。
主旨:因應本( 103 )年 6 月 1 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之修正施行,為增進要保機關被保險人對於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稱公保)業務之瞭解,進而保障自身權益,敬請 貴要保機關於網站首頁增加超連結,連至本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網頁,請 查照。
說明:
一、本部為加強對被保險人、要保機關及外界對公保相關業務之瞭解,於本行全球資訊網站建置有「公保服務」乙項,提供最新消息、業務簡介、保險種類、公保相關法規、保險俸(薪)給標準表、統計資料、保險權利義務、公保園地、公開資訊、服務據點、表格資料、檔案下載、 Q&A 專區、辦理公保業務報送實務作業,以及保險費率精算報告書等資訊服務,以供上網瀏覽。
二、查本( 103 )年 6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多數條文規定極其繁瑣,除開辦私校被保險人年金業務外,尚包括得重複加保、保險給付計算標準改採平均保俸、生育給付項目及停、休職加保等規定,牽涉被保險人權益甚廣。茲為利 貴要保機關之被保險人透過網際網路查詢公保業務相關資訊,瞭解其保險權益,除惠請廣為宣導週知外,尚請 貴要保機關於網站首頁增加超連結,連至本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網頁(網址為 http://www.bot.com.tw/GESSI ),俾能更便捷取得充分之公保資訊,以維其自身權益。
主旨:檢送本縣核定 103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1 月 18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20165469A 號令修正發布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縣 103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核定人數及慰問金額如下:
(一)服務屆滿 10 年者永慶高中溫任敏教師等 163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4,000 元整。
(二)服務屆滿 20 年者竹崎高中鄭貴中教師等 153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6,000 元整。
(三)服務屆滿 30 年者太保國小江連君校長等 23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8,000 元整。
(四)服務屆滿 40 年者達邦國小萬淑蓮校長,依法致贈新台幣 10,000 元整。
三、請冊列核符獎勵教師之所屬學校,於 103 年 9 月 5 日前檢附統一收據(抬頭為嘉義縣政府並請開立總額、加蓋機關印信)及慰問金印領清冊正本(列數請自行增減),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瑋珊小姐俾憑彙整辦理撥款,並請委由貴校代為轉發核符之教師。
四、檢附本縣 103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核定彙整名冊、各校請領經費彙整統計表及本縣 103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慰問金印領清冊格式乙份。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製發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告示說明(分配數量如附件),請 查照並依說明段辦理。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本(103)年 8 月 19 日公訓字第 1032160715 號函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3 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三、因應本年九合一選舉將屆,保訓會設計製作旨揭告示說明,俾利依前開中立法之規定,一體適用張貼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以收宣導之效。囿於數量有限,旨揭告示說明無法全面發送,請獲分配之機關、鄉〈鎮、市〉公所於本年 8 月 29 日下班前至本府人事處領取,未獲分配之各級學校及數量不足者務必下載電子檔自行列印張貼。
四、旨揭告示說明內容電子檔,置放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csptc.gov.tw)右方「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專區」,以及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http://www1.cyhg.gov.tw/personnel/chinese/index.aspx),歡迎自行下載運用,擴大宣導效果。
五、檢附數量配賦表 1 份。
主旨:本局委託社團法人嘉義縣志願服務協會訂於 103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假本局 1 樓大禮堂辦理「嘉義縣 103 年度性騷擾防治工作專業訓練─如何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函請貴所人事單位派員參加,並鼓勵所屬人員參加,請准予參訓人員公差假,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局 103 年 8 月 6 日嘉縣社社工字第 1030025401 號函,諒達。
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 7 條規定「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前項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其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 8 條規定「前條所定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定期舉辦或鼓勵所屬人員參與防治性騷擾之相關教育訓練。」
三、依性騷擾防治法第 22 條規定「違反第七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合先敘明。
四、本研習業於 103 年 8 月 21 日假創新學院 101 教室辦理 1 場次,惟當日參加人員非全為業務承辦人員,爰再次函請貴所人事單位派員參加,並請依性騷擾防治法第 8 條鼓勵所屬人員參加。
五、檢送活動簡章 1 份,請於 103 年 8 月 27 日前報名,倘有疑問請逕洽社團法人嘉義縣志願服務協會,聯絡人:鄭雅文,聯絡電話: 05-2067750 。
主旨:為辦理本校傑出校友遴選,敬請 貴單位踴躍推薦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為弘揚本校優良校風,特據本校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辦理本(103)學年度傑出校友遴選,以為後學之典範。
二、隨函檢附遴選辦法、推薦表、本校歷屆當選名單各乙份,敬請 貴單位惠予推薦。
三、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本年9 月 30 日(星期二)止,請將推薦表暨相關佐證資料寄交本校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收。
四、相關附件檔請逕至本校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網站下載(點選方式:本校首頁/行政服務/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校友及就業服務/表單下載)。
主旨:轉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作業注意事項」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8 月 14 日公訓字第 10321607001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訓練進修相關規範意旨及內容之瞭解,期進一步落實辦理各項訓練、進修及終身學習活動,該會爰訂定旨揭作業注意事項,俾作為各機關辦理訓練進修事項之參據。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有關監察院就審計部稽察民國 101 年度各權責機關對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理情形之調查意見中,請本部就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3 目規定之適用,無須先符合該款「由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為要件,向各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加強說明,並請確實依該規定具體覈實認定一案,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8 月 19 日部退三字第 10338751742 號書函辦理;檢附前開書函影本 1 份供參。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3 )年 9 月 26 日辦理「103 年回流研習:田園城市體驗行~產業在嘉系列(第 2 梯次─基層人員班)」,請於9 月 16 日前依「薦送名額分配建議表」薦派相關人員參訓,請 查照。
說明:
一、為增進縣政團隊對縣長推動田園城市理念之認識及體驗在地產業文化,藉由觀摩參訪活動瞭解產業再生與發展歷程,協助推動縣政發展。
二、本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一)日期: 9 月 26 日(星期五)8 時: 20 分-17 時: 30 分
(二)地點: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及梅問屋等 4 家縣內觀光工廠等
(三)參訓對象及人數:縣府及所屬機關基層人員,計 75 人。
1、建議以 103 年度參加本所辦理之「五心服務培訓營」結訓學員為優先參訓對象(學員名單詳如附件)。
2、如前結訓學員不克參加,請各單位另行薦送適當人員報名參加。
三、報名方式:
(二)單位如有超出或不足建議名額之情形者,請務必告知本所俾利員額調整、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薦送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並提前告知本所。
四、活動集合/報到:
(一)時間: 9 月 26 日上午 08 : 00-08 : 20 ( 08 : 20 準時出發)
(二)地點:創新學院 1 樓大廳
五、本研習請惠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六、檢送行程表、「五心服務培訓營」學員名單、薦送名額分配建議表及參訪地點簡介各 1 份。
主旨:有關 貴所函詢委任第 5 職等至薦任第 7 職等一般民政職系課長職務出缺,得否由原任該課長職務之現職薦任第 8 職等機要秘書代理一案,業經銓敘部函復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8 月 19 日部銓三字第 1033872833 號書函辦理;兼復 貴所 103 年 7 月 18 日嘉東鄉人字第 1030007875 號函。
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 103 年(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9 月 12 日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記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紀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擬請相關單位主管辦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消防局、財政稅務局、環境保護局、公共汽車管理處)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各地政)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處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彙陳。
五、檢送「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1 份,電子檔格式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檔案下載區自行下載使用。
六、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三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主旨:關於具警察官身分之公務人員,原經機關報送參加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嗣於參訓前調任警察官職務,得否參加薦升簡訓練或改參加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8 月 15 日公訓字第 10300115261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 1 份。
二、為避免受訓人員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因不符參訓資格,致有撤銷訓練及格資格與註銷訓練合格證書情事,影響當事人權益,爰請各機關確實查明所送參訓人員參訓期間所任職務屬性,如有附件所述相類之職務異動,致未符參訓資格情形,應盡速告知本府人事處,俾利即時函報該會。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人才衡鑑研發室」所屬開放研討空間命名活動入選名稱網路票選活動,歡迎同仁踴躍參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03 年 8 月 19 日人發教字第 103010020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票選活動自本( 103 )年8 月 22 日起至 9 月 5 日止。
四、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
主旨:因應學校 103 學年度須重新調整預算員額,請貴校填報 104 年度預算員額表,並於本( 103 )年9 月 5 日前填報完竣,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有關各級學校 104 年度預算員額表請以 103 學年度重新核定之職員、教師等各類員額數為準填寫,填表前請詳閱預算員額填報說明事項,公立幼兒園之預算員額(幼教教師、教保員)毋須填列。
二、各級學校 104 年度預算員額表將溯自 103 年 8 月 1 日生效,故 103 年 8 月各校之現有員額調查表,請於 104 年度預算員額數導入系統後再填報,確切日期本府將另行通知。
三、各級學校 104 年度預算員額於 9 月導入系統後,如仍有後續調整預算員額情形,請連繫本府辦理年度中預算員額調整作業。
四、 104 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路徑:登入 D5 系統→切換主功能至「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案件」→左方樹狀圖上端點選年度「104」。
五、檢送預算員額填表說明 1 份;另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流程,請點擊 D5 系統畫面左上方藍字「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手冊參考運用。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舉辦 103 年保障法制專題講座(第 4 場次),請依式填列報名表,並於本年9 月 5 日(星期五)下班前傳送至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本年 8 月 19 日公保字第 103106039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座事宜說明如下:
(一)講座: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林三欽教授。
(二)題目:人事法令變遷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由大法官釋字第 717 號解釋談起。
(三)參加人員:以承辦保障、人事、法制業務之人員為優先。
(四)時間:本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5 時。
(五)地點: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4 樓大禮堂(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 801 號)。
三、請於旨揭期限內將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府人事處承辦人員,傳送後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完成報名。全程參加人員,始給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3 小時。另配合環保政策,請參加人員自行攜帶紙、筆及水杯與會。
五、檢送前開保訓會原函(含附件)及報名表各 1 份。
主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1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79698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8 月 1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79698E 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秋 悅讀】數位閱讀活動辦法 1 份,請同仁踴躍上網學習,請 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 103 年 8 月 15 日高市府人發字第 10370254400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 1 份。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 103 年 7 月 22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以及該部依該條文授權訂定之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具體事實表各 1 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8 月 13 日部法二字第 1033871793 號函辦理。
二、依附上開原函及附件。
主旨:為推廣鐵路觀光旅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 103 年 10 至 12 月間推出「2 天 1 夜郵輪式列車 103 年秋冬季旅遊」特色觀光行程,轉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103 年 8 月 14 日鐵餐業字第 103002686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觀光行程訂票及詳細行程資訊,請參閱該局官網(網址: http://www.railway.gov.tw )「06.郵輪式列車」專區或協力廠商易遊網旅行社(客服專線: 02-25014047 );有關旅遊行程正式停靠景點及各車站到站、開車時刻等資訊,以該局官網公告資訊為準。
三、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主旨:本府訂於本(103)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9 時至 12 時辦理「性別主流化宣導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8 月 26 日前完成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性別主流化之推動,創造性別平等職場環境,普及公務人員性別平等相關法律知能,強化婦女人身安全意識與措施,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處前於本年 7 月 8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30128449 號函請各單位(機關)於本年 8 月 15 日前請職員務必達成 2 小時性別主流化學習時數,本研習分配名額係參照各單位(機關)8 月 19 日前未達成人數訂定,餘未獲分配之名額請各單位(機關)督促人員於本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數位課程。
四、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日期:本(103)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9 時至 12 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430 人,請薦派尚未達成 2 小時性別主流化學習時數之人員。
(四)研習講師:邀請國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范國勇副教授主講「從法律意識的培力談性別平等」。
五、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本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前。
(二)報名方式:
1、本府各處: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2、本府所屬各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法規/性別主流化基礎課程;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 103 年「性別主流化宣導班」)。
六、檢附旨揭研習計畫、名額分配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主旨:檢送「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1 份,請依說明時程及規定確實配合辦理,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3445 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其時程,請各機關於 103 年 10 月 13 日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系統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
三、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四、請各機關確實依本府本年 1 月 23 日函送「嘉義縣政府 103 年度提升生活津貼申請資料填報正確性實施計畫」規定之初校、登錄及覆校補助資料之作業流程辦理,以提升本縣辦理該稽核系統作業之成績。
五、檢附前開總處函影本(含附件)1 份。
主旨:為調查本縣各機關(學校)所屬退休人員於公(私)部門擔任志工情形,請於本(103)年8 月 25 日(星期一)下班前上網覈實填報「嘉義縣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退休人員擔任志工調查表」(免備文),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旨揭調查表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調查表(編號: 1030815001 )填報,無是類人員之機關(學校)亦請查填報送,並請於本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報完竣。
二、檢附旨揭調查表填表範例及說明一份,亦可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退休福利科項下下載。
主旨:檢送 103 年度本縣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 10-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獲獎名單暨教師節表揚大會受獎人員出席資料調查表乙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於本( 103 )年8 月 22 日(星期五)前回復,請 查照。
說明:
一、訂於 103 年 9 月 24 日上午(星期三)假創新學院大禮堂舉辦
本縣「103 年度教師節表揚大會」,表揚本縣 103 年度教育部師鐸獎獲獎人員陳文宗校長及北回國小林進富主任、特殊優良教師竹崎國小趙玉華老師等 29 人及服務 10~40 年資深優良教師達邦國小萬淑蓮校長等 339 人。
二、出席表揚大會之受獎人員,是日核予公假 1 日及課務排代。本( 103 )年度表揚大會安排全體受獎人員皆上台受獎並與縣長單獨合影,合影照片於會後贈送留念。
三、請務必確實於期限內填報及上傳以下資料:
(一)「受獎人員出席調查表」如下:
2、填報如有疑問,請逕洽碧潭國小賴奕志主任,電話 05-3652001 。
(二)「受獎人員照片」(半身個人生活照,製作客製化手冊使用,請勿壓縮,檔案在 500 萬畫素以上, Jpg 檔)-請依上傳說明及檔名設定方式上傳至電子信箱( teacher20140928@gmail.com ),如有疑問,請逕洽平林國小邱玉燕主任、郭永學組長,電話 05-2650887 。
四、請本縣 103 年度「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受獎人填寫服務感言(如附件格式),一併傳至電子信箱( teacher20140928@gmail.com )。
主旨:中秋節將屆( 103 年 9 月 8 日),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並落實登錄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3 年 8 月 15 日廉預字第 10305027610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政府廉潔形象,中秋節期間( 103 年 9 月 8 日)請積極辦理下列事項:
(一)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如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情事,應確實依本規範相關規定辦理。
三、另請加強向機關首長及同仁宣導,遇有請託關說時,應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辦理。
主旨:本府與司法院謹訂於本( 103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合作辦理「公證制度介紹」講習課程,請依分配人數選派人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按公證制度係藉由公證人之行為賦予公證事項之證明力,具有比一般文書更強之證據力,防止未來發生紛爭,為加強推展公證法治教育及提升專業知能,爰邀請民間公證人暨靜宜大學講師吳宜勳擔任講座,介紹我國公證制度。
二、講習時間:本( 103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 30 分。
三、講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四、講習對象及分配人數:本府各處、所屬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各分配 2 人;各地政事務所、各戶政事務所及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含永慶及竹崎高中)各分配 1 人,合計 256 人。
六、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參訓人員自備環保杯。七、檢附 103 年度推展公證法治教育研習課程表乙份(如附件)。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3 )年 9 月 15 日至 11 月 3 日(每週一) 16 : 30─18 : 40 假創新學院 1 樓 102 教室舉辦「夏威夷塑身舞 A 、 B 班」,敬請轉知同仁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抒解本縣公教人員工作壓力,促進身心健康,?辦理公餘、下班後之運動健康課程。
二、課程引言:藉由舞蹈認識南洋島嶼草裙舞文化,由於夏威夷舞蹈是運動量非常大的舞蹈、可經由舞蹈達到抒解工作壓力、強健身心、?腰塑臀、排毒素、促進新陳代謝的效果!
三、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現職之公教人員,各班次預計招收 25 名。
五、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2 日內公布,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六、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8 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即 3 小時),研習時數為 0 。
七、另為珍惜研訓資源,本課程採用「缺課黑名單制」,錄取學
員,除特殊事由外;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時數 1/3 ,超過 3 小時者,或有代簽到等情事,將列入本所本年度夜間課程黑名單學員;本所得禁止或駁回該學員再報名夜間課程之研習資格,欲報名參訓學員請確實考量日後該課程出席時數,如有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時數三分之一情況之虞者,請勿報名。
八、檢送「研習簡章」1 份。
主旨:為調查本縣各機關(學校)所屬退休人員於公(私)部門擔任志工情形,請於本(103)年8 月 25 日(星期一)下班前上網覈實填報「嘉義縣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退休人員擔任志工調查表」(免備文),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旨揭調查表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調查表(編號: 1030815001 )填報,無是類人員之機關(學校)亦請查填報送,並請於本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報完竣。
二、檢附旨揭調查表填表範例及說明一份,亦可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退休福利科項下下載。
主旨:有關銓敘部為瞭解各機關公務人員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之實際情形 1 案,請惠依說明二填寫相關資料及數據,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8 月 13 日部法二字第 1033865774 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我國性別平等政策,本府前於 102 年 11 月 28 日以府人任字第 1020218243 號函轉銓敘部 102 年 11 月 25 日部法二字第 1023783246 號函以,於組設甄審及考績委員會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為瞭解各機關實務作業依上開規定辦理有無窒礙難行之處,爰請依表格(表 1 至表 4)填復相關資料及數據,並於本(103)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前回復(以不備文方式回傳至: aya20516@mail.cyhg.gov.tw),無組設旨揭委員會者免填。
三、檢附「(各機關學校全銜)公務人員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意見調查表」、「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調查表」、「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調查表」及「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調查表」共 4 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機關員額統計系統操作常見問題集」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7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42573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學校教職員申請留職停薪人員得否於復職同日辦理退休生效疑義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8 月 1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113295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主旨:轉送行政院修正「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 參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3 年 7 月 3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300421792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院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主旨:檢送本府修正「教師敘薪核定函」及「教師敘薪請示單」表格 5 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重申本府授權學校自行核定之長期代理教師、無職前年資之初任教師敘薪案件,其敘薪核定函請副知本府;另縣外介聘教師之敘薪案件,人事單位仍應審查其相關證件是否符合敘薪相關規定,其核定函及相關證件並請副知本府。
二、為維護教師權益與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敘薪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本府自 103 學年度起,各級學校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敘薪案件應以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 )進行線上核定(報送)。
三、另為統一本縣敘薪相關表件,請本府所屬各級學校,自即日起,辦理敘薪案件時,請至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 系統下列印敘薪核定函及請示單(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敘薪作業/敘薪案件/教師敘薪請示單(敘薪通知書)資料維謢),並報府核定(備查)。
四、檢送上開表格 5 份,請依式製發。
主旨:有關學校護理人員兼任出納、公文收發、午餐出納、午餐秘書、公勞健保等行政工作,請依說明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7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30081288E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學校衛生法規定,確保學生及教職員工之健康照護,請學校護理人員依學校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執行法定業務為主,不宜因兼任過多其他行政工作而影響本職,有兼職學校請提出具體改善作為於10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前函報本府。
三、另學校如規模過小,人力確有不足,為求學校行政事務順利推動之下,不得不協請校護兼任其他行政工作時,在考量其工作負擔程度及經與當事人妥為溝通取得同意而不影響其學校護理工作本職情況下兼辦,應於改善作為中加註說明。
四、請各校(尤其是小校)將學校行政工作妥善協調,倘護理人員須兼職,請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調查「國民中小學護理人員兼辦行政工作情形調查表 」,回報本府時,加註「經校護同意兼辦且不影響本職工作」字樣。
五、隨函檢附「國民中小學護理人員兼辦行政工作情形調查表」乙份,電子檔請於10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回傳至本府教育處體健科,紙本逐級核章後於103 年 8 月 27 日前送至本府。
主旨:有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釋示,國民中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請公假 6 週參加主任儲訓,教師兼代主任不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教師兼任組長卻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疑義案,請依該署函釋辦理,請 查照。
說明: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3 年 8 月 12 日中市教中字第 1030063677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學校教職員申請留職停薪人員得否於復職同日辦理退休生效疑義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8 月 1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113295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主旨:有關代理教師初聘時未具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嗣於學期中取得該證,是否符合再聘之規定疑義 1 案,請依教育部函釋(如附件)辦理,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8 月 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070095 號函辦理。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3 )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29 日於創新學院 103 教室辦理「打造好感辦公室~小品盆栽藝術創作」,請轉知同仁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讓本縣公教同仁利用下班時段,透過種植迷你小盆栽,增加辦公室綠美化,紓解工作壓力,提升生活品質 。
二、研習時間: 103.9.10-103.10.29【星期三】16 : 20-18 : 30 ,共 8 週。
三、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計 40 名。
五、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布。
(一)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二)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三)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四)第 1 週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
六、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16 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即 6 小時)】, 研習時數為 0 。
七、為珍惜研訓資源及維護教學品質,本公教同仁專長學習系列課程(夜間主題學程)之錄取學員,若請假或缺課超過總研習時數三分之一者,或有代簽到等情事,將列入本系列課程之「黑名單學員」,本所得禁止或駁回該學員再報名本系列所有課程之學習資格。
八、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 16 : 00-16 : 20 完成報到手續,第 1 週簽到時需繳交材料費用 1000 元【含 5 盆作品費用:樹與盆、鋁線、盆景專用砂土、濾網】,請自備剪刀、剪定鋏、斜口鉗、尖嘴鉗。
九、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檢送「研習簡章、講師簡介及課程表」1 份。
主旨:本所訂於 103 年 09 月 03 日(星期三) 13 : 20-16 : 40 於創新學院 101 教室舉辦【歌劇與法律~從歌劇魅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說起】,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增進本縣公教同仁及民眾法律的基本常識,透過歌劇分享結合法律的基本概念,進而提升學習法律的興趣,爰辦理本研習。
二、講師:曾錦源 律師。
三、講題:歌劇與法律~從歌劇魅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說起
四、講師引言:當知性本質的文字與感性本質的音樂結合時,強大的戲劇力量便自由的宣泄出來 ,這是音樂與歌詞所無法獨力表達的 。這股力量,沛然,莫之能禦,法律是引導或是圍堵?「情」踰越「法」時,「理」站在天平的左右,哪一邊呢?
五、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3 年8 月 31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六、研習時數: 4 小時。
七、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八、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檢送「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主旨:為查填 10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用人需求,各機關如需提報考試職缺,請於本(103)年8 月 15 日(星期五)前上網查填任用需求,並列印任用計畫彙整表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41954 號函辦理。
三、檢送原函影本,請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
一、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承辦廠商學思行公司(讀冊生活網路書店)規劃本年 8 月份優惠書展活動,推出「前進x閱讀x新勢力」,展期為本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由 10 家出版社共同參與策劃,除新書及暢銷書外,亦包括生活休閒、親子繪本、商業理財、文學小書、社會政治...等,共計 4,000 本以上書籍。全書系單書 79 折,任選二本(以上)75 折,消費滿額新臺幣 588 元再享折扣,另有每周 66 折預告書籍,相關訊息請詳閱書展網頁(http://goo.gl/KaXuqT)。
二、附件電子宣傳 DM 為網頁檔,點擊後會開啟網路瀏覽軟體(如 IE 或 Chrome),並連結書展介紹頁面。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活動資訊
參考網址:http://www.dgpa.gov.tw/ct.asp?xItem=12075&ctNode=1283&mp=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自103 年 7 月 29 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7 月 29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1439 號函辦理。
二、請有與業者簽訂優惠方案之機關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如有意願依本方案賡續推動辦理者,請於 103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前,依本方案修正之規定重行檢視是否修正刊登於 e 化平台之優惠訊息(例如:修正優惠期限不得逾 2 年),如有修正請於上開期限內將修正後之同意書函復本府,俾利彙辦。
(二)如無意願依本方案賡續推動辦理者,請於 103 年 8 月 29 日前,函知本府以刪除 e 化平台之優惠訊息。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主旨:檢送考選部 104 年度( 104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 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3 年 8 月 7 日原民人字第 10300398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表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 104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8 日,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3 日,請協助宣導並鼓勵有意願加入公職行列之鄉親,及早規劃準備考試。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 等公務園」已建置行動學習平台及新增各類行動學習資源,請同仁廣為運用,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03 年 8 月 1 日人發研字第 10303005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 1 份。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倡導閱讀風氣,規劃辦理 104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請踴躍推薦適合圖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3 年 8 月 7 日國院數字第 10308001423 號函辦理。
三、檢附上開原函。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各機關於寄送各期月退休金發放通知單時,應切實注意退休同仁個人資料保護,以維護退休同仁權益,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7 月 31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18691 號書函辦理;檢附前開書函(含附件)影本 1 份供參。
二、近來總處接獲退休同仁陳情,其原服務機關寄送利用 WebHR 所產製之月退休金發放通知單時,通知單左右兩側摺疊處未完全密封,致他人相當輕易取得姓名、職等、月退休金金額等個人資料,恐損及其權益,爰請利用 WebHR 產製月退休金發放通知單進行寄送作業時,依各該列印形式確實採行適當安全維護措施(如選擇印刷品,通知單摺疊處應完全密封或選擇平信及掛號信放入信封袋等),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之規範。
主旨:檢送本(103)年度第 2 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提案表及報告案表各 1 份,請填列後於本年8 月 14 日(星期四)前逕寄承辦人信箱(jacksama@mail.cyhg.gov.tw),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423431 號函辦理。
二、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3 條規定略以,為加強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計畫之規劃、協調與執行成效,應由本總處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成立協調會報,建立訓練資訊通報、資訊共享系統。復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設置及實施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以下簡稱協調會報)任務包括:公務人員訓練進修相關政策、重要訓練進修計畫、重大議題之協調、訓練進修法規之統合與建議、各機關(構)學校訓練資源整合與運用、執行訓練進修相關問題等事項之協調。
三、本年度第 2 次協調會報係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擔任召集機關,預訂於 103 年 11 月舉行,為利於會中表達建議以解決問題,請就訓練進修相關問題或建議填妥旨揭表格,於期限內免備文逕寄旨揭電子信箱,無則免回覆。
主旨:函轉第 14 屆「公教杯」全國軍公教人員國際標準舞友誼賽活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6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2313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有關活動詳情,請洽該協會聯絡人。
主旨:檢送本校 103 學年度財務金融系碩士學分班招生訊息,敬請會予公告周知,並歡迎 貴單位同仁踴躍報考。
說明:
一、招生課程:斗六班-中小企業財務規劃實務(學費最高補助 100%)、金融市場與機構、企業評價、管理經濟學、債券市場,財務管理及投資管理學; 台中班-企業評價實務與應用(學費最高補助 100%)及金融軟體應用。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3 年 9 月 19 日止。
三、上課地點:斗六班-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 台中班-中華電信中區訓練所(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 2 段 658 號)。
五、相關資訊請電洽雲科大財金系許小姐 05-5342601#5409 或 email:vanessa@yuntech.edu.tw
六、招生訊息如附件,請協助轉知公告。
主旨:謹定於 103 年 8 月 19 日下午假本府 4 樓 402 會議室辦理本縣 103 年度校長逐召及教師緩召業務說明會,詳如說明,請各校派員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後備指揮部 103 年 7 月 30 日後嘉義管字第 1030003528 號函辦理。
二、因場地因素,本次說明會分為 2 場次,第 1 場次自下午 1 時 30 分起至 2 時 50 分止,第 2 場次自下午 3 時起至 4 時 20 分止,地點均為本府 4 樓 402 會議室,請各校任擇 1 場次參加。
三、檢附嘉義後備指揮部 103 ( 104 )年度後備軍人緩召 3 款、逐召 4 款作業要點 1 份,請參加人員攜帶與會,會場不另提供。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40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心得分享】、【標竿學習專欄】、【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一案,請依說明二、三規定於每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並於繳納系統中以電子傳輸方式回報繳納日期,另每月 11 日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公布尚未繳費之機關學校清單,請各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略以,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應按月撥繳之基金費用,於當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如遇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會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
二、為了解所屬機關及學校繳費作業情形,請於繳費作業辦理完成後,至退撫基金繳納系統「媒體申報」作業中,以「網路傳輸」回報繳納情形;另原採用之電子郵件回報繳納情形作業則免予辦理。
三、依據上開繳費情形查詢系統彙整出尚未繳費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每月 11 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並請各輔導區之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繳納程序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作業。
四、上開業務執行情形將列入「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年度業務績效考核」評核項目,爰請各機關確依上開規定於當月 10 日前將撥繳之基金費用,彙繳基金管理會,以維護參加人員退撫權益及本縣人事業務評核成績;另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年終考績(專任人事人員)或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兼任【辦】人事人員)之重要參據。
主旨:檢送「103 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103 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報名訊息 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 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3 年 8 月 1 日選秘一字第 1031100419 號函辦理。
主旨:核定本府「創新嘉園-加減乘除創意點子王」競賽獲獎提案如附件 1 ,請獲獎單位依式填列獎勵建議名冊(如附件 2)於本(103)年 8 月 8 日下班前送本府人事處彙辦(免備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本年 3 月 4 日府人考字第 1030038288 號函核定之「嘉義縣政府『創新嘉園-加減乘除創意點子王』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競賽由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提報,本年度加減乘除創意點子王競賽總計 47 提案參與評審,並於本年 7 月 18 日上午經評審委員會審查完竣。
三、獎勵:
(一)提貨禮券:卓越獎獲提貨禮券 2 萬元整,優良獎各獲提貨禮券 1 萬元整,佳作各獲提貨禮券 5 仟元整。
(二)行政獎勵:卓越獎提案之參與人員核敘記功一次;優良獎提案之參與人員核敘嘉獎二次;佳作提案之參與人員核敘嘉獎一次。每案之行政獎勵最高以 4 人為限,覈實辦理。
四、獲獎單位將於本府主管會報中表揚,時間另函通知。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所定有關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之適用條件及相關配套程序更加明確,爰修正上開條文。
二、檢附旨揭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新法規
主旨:本府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共同辦理之兩梯次未婚聯誼活動,尚有名額,敬請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35525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各機關(構)學校及民間企業員工之互動,藉此拓展人際關係,促進兩性相互瞭解,以增加擇偶機會。人事總處本年與 14 個縣(市)政府共同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其中與本府合辦第 9 、 10 梯次,合先敘明。
三、活動內容摘要:
(一)第九梯次:
1、報名費用: 1,500 元。
2、時間: 103 年 9 月 13 號(星期六 8:00~17:30)。
3、活動名稱:當板陶窯遇上愛情一日遊。
4、活動地區:嘉義縣板陶窯工藝園區。
(二)第十梯次:
主旨:本府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共同辦理之兩梯次未婚聯誼活動,尚有名額,敬請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35525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各機關(構)學校及民間企業員工之互動,藉此拓展人際關係,促進兩性相互瞭解,以增加擇偶機會。人事總處本年與 14 個縣(市)政府共同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其中與本府合辦第 9 、 10 梯次,合先敘明。
三、活動內容摘要:
(一)第九梯次:
1、報名費用: 1,500 元。
2、時間: 103 年 9 月 13 號(星期六 8:00~17:30)。
3、活動名稱:當板陶窯遇上愛情一日遊。
4、活動地區:嘉義縣板陶窯工藝園區。
(二)第十梯次:
4、活動地區:嘉義縣金桔農莊。
四、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