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8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3-06-14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社會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修正草案及機關回復意見表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社會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修正草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修正建議表,於 112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二)中午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 ,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2 年 5 月 24 日選高二字第 112000188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修正草案及修正建議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辦理公務活動司儀及主持培訓初階班,歡迎踴躍報名。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2)年 6 月舉辦「公務活動司儀及主持培訓初階班」課程,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人員參訓及轉知有意願參訓者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邀請專業講師指導公務活動司儀及主持所需具備之穩健臺風、口語訓練及主持稿撰寫等技巧,透過實務演練,增進活動主持司儀能力,培育司儀及主持儲備人才。
二、研習時間: 6 月 7 日至 6 月 28 日(每週三)上午 9 時 20 分至下午 4 時(報到時間:上午 9 時至 9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研討室
四、授課講師:鄭綺瑳(主持及司儀培訓講師)
五、授課主題:
(一)6 月 7 日:基本功(臺風、儀表及開場技巧-口語訓練)
(二)6 月 14 日:臺下功夫(主持資料搜集與整理及主持稿撰寫)
(三)6 月 21 日:臺上功夫(開場、暖場、結束-主持技巧、貴賓及節目介紹技巧)
(四)6 月 28 日:臺上功夫(活動流程串場與危機處理)、成果發表及粉墨登場
六、研習對象: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務人員,約計 30 名。
七、報名方式:本課程具連貫性,請確實考量日後出席時數,如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一)薦送報名:
1、縣府各處及所屬機關,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免影響「各機關薦送到訓率」之統計及日後課程薦送名額分配之參考。
4、報名期間內可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單位務必另行派員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免影響「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5、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如有變更或相關資料欲做修改,請至「薦送後台-機關名單-機關資料修改」進行更新;另如被薦送人員之個人資料已有異動時,請提醒其至本所網站修改會員資料。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報名期間內如欲取消報名,請於「查看個人報名」點按「取消」。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6 月 5 日下午 1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三)自由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四)自由報名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務人員 24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本課程中午備有便當,為響應不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等措施,由本所向環保局租借循環用環保餐盒供店家使用,請學員請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本所不提供免洗筷及紙杯。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四、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課程大綱」及「研習簡章」各 1 份。
《最新消息》內政部回復「112 年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地方政府及原住民鄉交流座談會會議紀錄」增設營建管理職系建議
主旨:有關內政部回復「112 年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地方政府及原住民鄉交流座談會會議紀錄」增設營建管理職系建議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 112 年 5 月 23 日台內營字第 112080683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21 期場次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21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2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三)上午 10:10 至 12:00 ,邀請第十一屆華人藝術文化薪傳獎得主簡上仁教授,主講「一首歌,一個故事」,參加人員請於同年 6 月 16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0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12:40)。
《最新消息》112 年地方特考任用需求請於 5 月 31 日前上網填報
主旨:為辦理本(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請各機關(學校)按需求名額之職系、科別及相關職務資料確實查填,於本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前上網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5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2001545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考試預定於本年 12 月 9 日至 11 日舉行,各機關(學校)如有用人需求,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2 年地方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經機關首長核章後傳真本府人事處彙整,另前經該總處同意或逕予列入本項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請勿重複提列。
三、為期查報需用名額時確實達到精準,避免後續大量增列需用名額,依本次提缺作業注意事項第 1 項第 2 點,各機關(學校)於任用計畫查缺截止前即出缺之職務,如未提報任用計畫職務者,原則未便同意列入增列需用名額。
《最新消息》112 年至 115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由富邦產險承作
主旨: 112 年至 115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承作,辦理期間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5 月 22 日總處給字第 112001611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有關本方案宣傳 DM 、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 Q&A (問答集)等資料,業已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區、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 https://www.fubon.com/hwc );各機關學校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富邦產險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 112 年 5 月 17 日修正公布;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663 號(另見總統府網站: https://www.president.gov.tw 公報系統),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2 年 5 月 19 日部銓一字第 112557655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配合考試院政策辦理組織調整,將於 112 年 6 月 1 日裁撤,並於同日由同為考試院轄下機關銓敘部接管業務。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配合考試院政策辦理組織調整,將於 112 年 6 月 1 日裁撤,並於同日由同為考試院轄下機關銓敘部接管業務,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6 日退監業字第 112170012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
主旨: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各 1 份;各校如有研提意見,請於 112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中午前將修正意見表(ODT 檔及核章後 PDF 檔)以電子郵件回復 bili77@mail.cyhg.gov.tw (免備文;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2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24201560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於 7 月 5 日辦理敏感度訓練研習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架構健康職場環境,落實員工協助方案,有效提升本府「鄰家好厝邊」關懷員及本縣專任人事人員之敏感度專業知能與關懷技巧,訂於本( 112 )年 7 月 5 日下午 1 時 30 分,辦理「敏感度訓練研習班」,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1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檢討會議決議及「嘉『新』GO 力,義起挺哩-嘉義縣政府 112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7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永在食安大樓 3 樓會議廳(本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三)研習對象:本府「鄰家好厝邊」關懷員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專任人事人員。
(四)講座:中臺科技大學文教事業經營所鍾燕宜教授。
(五)活動流程:詳如附件。
(六)報名方式:
1、本府各單位:請依本府參訓人員名冊,填寫報名表後,於本年 6 月 13 日前回傳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如各單位關懷員有新增或變更者,請依附件計畫遴派人選,填列「鄰家好厝邊成員審查表」,核章後併同報名表送人事處辦理。
2、所屬機關(學校):請人事單位於本年 6 月 13 日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20705 ;類別: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具專業訓練性質)/【28】人事行政;課程名稱:員工協助方案-敏感度訓練研習班。
三、本活動屬員工協助專業知能訓練,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參加學員請准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活動實施計畫、本府參訓人員名冊、活動報名表及本府關懷社團實施計畫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請欲申請介聘教師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辦理。
二、積分審查日期及地點:
(一)積分審查日期: 112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積分審查地點: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 188 號)。
三、積分審查提醒事項:
(一)依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略以,教師申請介聘之服務條件,應在目前任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教師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或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不受六學期之限制。
(二)經超額介聘之教師,應併計其原服務超額學校之年資、考核、獎懲、進修、特殊事項亦同。
(三)具原住民族身分並同意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1 條規定,申請優先辦理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介聘,倘經達成優先介聘至原住民重點學校,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教師介聘作業。
(四)教師欲申請優先辦理國中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需符合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且限申請學校類型為「極偏」之學校。一旦達成介聘,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介聘作業。
(五)專任輔導教師申請介聘,僅限介聘至其他學校之專任輔導教師。
(六)教師欲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注意事項如下:
1、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之服務條件仍須符合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
2、應持有主任儲訓合格證書,且須參加 112 年 6 月 7 日積分審查作業,推薦函則另訂於 112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於本府教育處幼教科受理收件審查。
(七)申請表請以 A3 紙張列印,依積分審查原則檢附所需證明文件,以當場審核為限,不得事後補件。介聘教師另檢附正本及影本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由本府留存。
(八)請校長及人事主管確實審查介聘教師之介聘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申請表親自核章。
(九)縣外介聘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四、教師公開選填志願學校作業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五、檢附「嘉義縣 112 學年度國中縣內教師介聘作業預定時程表」、「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嘉義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112 學年度行政專長教師縣內介聘校長推薦函」、「嘉義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積分審查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暨積分審查原則」、「嘉義縣高國中 110-112 學年度學校類型核定名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入
主旨:有關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入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到通知單由各介聘學校負責通知,不另行寄送通知單。請介聘成功教師於 112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前攜帶通知單、教師證及學歷證件等至介聘學校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查,審查時間請事先與介聘學校聯繫。
三、請本縣各介聘學校於 112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前召開教評會審查縣外介聘調入教師相關事宜(請與調入教師聯繫),並於 112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表,免備文 e-mail 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彙整(e-mail 信箱: taq0809@mail.cyhg.gov.tw),傳送後請電話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943 。
四、如教師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則應另以正式公文敘明理由通知該調入教師及其現職服務學校,並副知本府。
五、檢送 112 年公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入名冊、通知單暨審查結果彙整名單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國民中學職員數設置原則
主旨:檢送「嘉義縣國民中學職員數設置原則」1 份,請查照。
說明:因學校行政業務日益增加,為緩解本縣各國民中學行政人力不足情形,爰訂定旨揭原則供各校參酌,如學校行政人力確有不足,得專案報府申請遞補人員。
《最新消息》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
二、積分審查日期及地點:
(一)積分審查日期: 112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上午 11 時 30 分及下午 1 時至 3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積分審查地點: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三、積分審查提醒事項:
(一)依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略以,教師申請介聘之服務條件,應在同一學校或幼兒園實際服務須滿六學期以上;教師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或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不受六學期之限制。
(二)教師因減班超額調校或裁併校之情事,致未能符合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者,其於原校與現職學校之實際服務年資應予併計。
(三)具原住民族身分並同意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1 條規定,申請優先辦理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介聘,倘經達成優先介聘至原住民重點學校,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教師介聘作業。
(四)教師欲申請優先辦理國小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需符合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且限申請學校類型為「特偏」及「極偏」之學校。一旦達成介聘,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介聘作業。
(五)依本注意事項第 3 點第 3 款規定:專任輔導教師申請介聘,僅限介聘至其他學校之專任輔導教師。
(六)教師欲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注意事項如下:
1、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之服務條件仍須符合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
2、依本注意事項第 8 點規定略以,行政專長教師介聘除具備主任資格外,尚須持校長開立推薦函始具參加行政專長教師介聘資格。
3、應持有主任儲訓合格證書,且須參加 112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積分審查作業,推薦函則另訂於 112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受理收件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4、候用主任甄選錄取者,因未及取得主任儲訓合格證書,得持「切結書」參加行政專長教師介聘,但未能於 112 年 8 月 1 日前向新介聘學校出具主任甄選儲訓合格證明書,則喪失擔任 112 學年度正式主任資格。
(七)申請表請以 A3 紙張列印,依積分審查原則檢附所需證明文件,以當場審核為限,不得事後補件。介聘教師另檢附正本及影本各 1 份,影本請逐一彙整核章,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由本府留存。
(八)請校長及人事主管確實審查介聘教師之介聘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申請表親自核章。
四、縣外介聘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五、教師公開選填志願學校作業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六、檢附「本縣 112 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縣內教師介聘作業時程表」、「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積分審查積分審查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暨積分審查原則」及「本縣公立國民小學學校類型名冊」各乙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各級學校教職員 113 年度退休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各級學校教職員 113 年度退休調查表」(併附填寫範例、線上報送操作手冊) 1 份,請依說明辦理,並請於 112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下班前回復,以統一辦理編列 113 年度退休預算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退休案件送審作業須知」規定略以,凡申請退休之同仁,原則以各校填列本府於前一年度預算調查冊列者為限。
二、本次調查將作為本府執行 113 年度本縣各高中及國民中小學教職員退休計畫之依據,請詳實查填,以免影響本府當年度退休預算執行及擬退休人員之權益。至調查表報送採電子公文及電子郵件等方式,請勿寄送紙本。
三、退休調查表填報作業部分:
(一)有關辦理 113 年度申請自願退休調查,務請轉知所屬教職員審慎考量,凡未列入本次申請自願退休調查人員者,除特殊原因外,均不得於該年度內提出退休申請;惟擬辦理命令退休者,請勿填列本調查表,應另案檢附相關資料函送本府。
(二)茲分就「有申請退休教職員之學校」及「無申請退休教職員之學校」,臚列報送方式如下:
1、「有」申請自願或屆齡退休教職員之學校:
(1)線上系統報送:請參照線上報送操作手冊報送。
(2)「電子公文」函復:請於填列 113 年度退休調查表(含自願退休及屆齡退休名冊 2 種),並列印經逐級核章後,將該表之已核章 PDF 檔及 EXCEL 檔,於旨揭期日前以電子公文函復。
2、「無」申請自願及屆齡退休教職員之學校:請於 112 年度退休調查表(含自願退休及屆齡退休名冊 2 種)填註「無」,並列印經逐級核章後,免備文將該表已核章 PDF 檔,於旨揭期日前以電子郵件傳復 bili77@mail.cyhg.gov.tw 。
《最新消息》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國小」及「幼兒園」建議調出及調入案
主旨:有關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國小」及「幼兒園」建議調出及調入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到通知單由各介聘學校負責通知,不另行寄送通知單。請介聘成功教師於 112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前攜帶通知單、教師證及學歷證件等至介聘學校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接受審查,審查時間請事先與介聘學校聯繫。
三、請本縣各介聘學校於 112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前召開教評會審查縣外介聘調入教師相關事宜(請與調入教師聯繫),並於 112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表,免備文傳真或 e-mail 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彙整(傳真電話: 05-3620521 ; e-mail 信箱: cyong@mail.cyhg.gov.tw),傳送後請電話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411 。
四、如教師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則應另以正式公文敘明理由通知該調入教師及其現職服務學校,並副知本府。
五、檢送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國小及幼兒園建議調出及調入名冊、通知單暨審查結果彙整名單各乙份。
《最新消息》有關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第 3 項所定,職務代理人具有代理職務適用之加給表所列支給條件中「職系」要件之認定一案。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第 3 項所定,職務代理人具有代理職務適用之加給表所列支給條件中「職系」要件之認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5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080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第八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第八點修正規定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 5 月 1 日起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教師於寒暑假外之學期間請假出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解編,有關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教師於寒暑假外之學期間請假出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20044039 號書函暨本府 109 年 1 月 16 日府教幼字第 1090008372 號函辦理。
二、按教師法第 32 條規定,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積極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之義務。同法第 35 條規定,教師因婚、喪、疾病、分娩或其他正當事由,得依規定請假。復按教師請假規則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
三、爰此,為維護教師權利並兼顧學生受教權益,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教師於寒暑假外之學期間請假出國,規定如下:
(一)教師於寒暑假外之學期間非因公出國,基於五倫、人道立場考量及教師或其配偶之二等親以內親屬具結婚、生育、重大傷病及死亡等事由,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得由各校斟酌實際需要,逕行覈實認定給假出國。
(二)教師應利用寒、暑假期間申請出國觀光為宜,學期中得以不影響課務及校務為前提利用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出國,惟不得於學期中自費代課、調課、補課或請補休、休假、事假、病假方式出國觀光。
(三)教師如有上開情形外之特殊事由,則由學校審酌無影響教學及校務推展下,依個案事實情形認定給假。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亡故,其遺族支領月撫卹金之發給時間點案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亡故,其遺族支領月撫卹金之發給時間點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11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20045735 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6 月 16 日辦理「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人事會報」
主旨:本府人事處訂於本( 112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假本縣永在食安大樓 3 樓禮堂辦理「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人事會報」,請查照並準時報到。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人事會報實施計畫」辦理。
二、是日將進行本年度所屬人事機構業務績效考核績優單位頒獎及分享,請得獎單位派員代表領獎,並於本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前提供簡報資料及遴派 1 人進行成果分享(時間 8 分鐘)。
三、檢附活動計畫及請假申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暫列增額相關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暫列增額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5 月 18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673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暫列增額職缺名額狀況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本年 9 月 1 日(星期五)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本府 112 年人事資料正確性鎖定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2 年人事資料正確性鎖定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 WebHR)人事資料之正確性及可信度,透過已認證之資料,免除人事人員後續辦理各項人事業務之查驗成本,特訂定本計畫。
二、實施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人員及聘(僱)人員。
三、實施期間:本(112)年 5 月至 12 月。
四、實施內容:
(一)個人資料校對: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應輔導同仁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TAIWAN FidO),任選 1 種方式登入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並校對 WebHR 個人資料【重點項目為表 1 基本資料(含兵役、戶籍、住宅電話、行動電話、緊急通知人資料)、表 2 電子郵件、表 5 學歷、表 6 考試、表 16 家屬、表 19 經歷、表 20 考績、表 34 銓審、表 35 動態;教育人員增加表 7 教師資格及表 38 教師敘薪】。同仁如發現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可逕行修正或新增並上傳佐證文件留存,亦可提供紙本佐證資料請人事單位人員修正或新增,使用手冊詳如附件。
(二)個人資料保存:如為日後申辦相關業務依法規規定須檢附佐證文件者,如人員異動(含送審、提敘、改敘、留職停薪等)或退休,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除確認 WebHR 人事資料建檔正確性,視需要應一併留存人員個人資料書面及上傳附件留存。
(三)個人資料檢誤:各機關學校如遇人事資料異動,請至人事服務網(eCPA)A7 人事資料考核系統查詢是否有錯誤,並應依照該系統錯誤明細,至 WebHR 修正該筆人事資料。
(四)鎖定率考核(即日起至本年 9 月 15 日止):
1、鎖定比率以本年 8 月 31 日在職且人員區分為 01 至 74 之人員計算,但學校人員區分為 10 之教育人員納入考核範圍為出生年次 61(含)以前者。
2、【表 19】(表 19 經歷資料):鎖定比率應達 95%以上。
3、【表 1】之兵役資料、【表 5】學歷、【表 6】考試、【表 20】考績、【表 34】銓審及【表 35】動態;教育人員增加【表 7 教師資格】及【表 38 教師敘薪】,其中表 35 動態需回職復薪資料輸入後方可鎖定:鎖定比率應達 100%。
(五)人事資料解鎖權限:請逕洽本府人事處 WebHR 系統管理者。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12 年度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輔導獎懲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2 年度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輔導獎懲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次:
(一)實施對象:嘉義縣政府所屬人事資訊種籽教師。
(二)實施期間:自 112 年 1 月至 112 年 12 月止。
(三)輔導事項:
1、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人員 WebHR 主管級別、職稱、職系、人員區分、現支官職等、經歷、學歷、考試、考績、銓審、動態(如留職停薪)等資料建檔正確性及完整性。
2、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退撫整合平台退休撫卹(慰)資料建檔正確性及完整性。
3、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完成 WebHR 組織編制與個人職務編號資料扣合作業。
4、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更正 A1 人事資料報送服務網考績銓審資料、填報 A4 調查表系統身心障礙及原住民調查表及 D5 組職員額管理系統。
5、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完成人事資料鎖定。
6、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完成 MyData 使用服務項目開啟設定。
7、每月以資訊成績全數達 100 分為目標。
8、協助本府人事處交辦業務及各項調查表填寫。
三、請種籽教師於 112 年 8 月 31 日前繳交「嘉義縣所屬機關學校輔導員人事資訊業務輔導回報表」(如附件 2),具體說明與責任區內機關(學校)輔導內容與處理方式,並將加蓋職名章之書面報表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傳復 huiyi@mail.cyhg.gov.tw 。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本( 112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班前回傳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辦理(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5 月 4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0589 號函辦理;併檢附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為協助該學院規劃辦理明(113)年度訓練業務,各機關如有跨部會業務推動事項,且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共通性知能,建議由該學院明年度辦理訓練者,請惠予填列具體建議,俾供該學院評估是否納入「113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表」辦理訓練需求調查。各機關如需瞭解該學院年度辦理之各項訓練,請至該學院網站( https://www.hrd.gov.tw/)參考年度訓練計畫內容及 112 年度訓練計畫班別(附件 2)。
《最新消息》本府 112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業審查完竣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
主旨:本府 112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業審查完竣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茲檢送參訓人員名冊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5 月 9 日公訓字第 112216016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訓練分為 2 梯次:
(一)第 1 梯次:訂於 7 月 10 日至 8 月 4 日。
(二)第 2 梯次:訂於 9 月 4 日至 9 月 28 日。
三、各梯次受訓人員(正選人員)有更換受訓梯次需求者,請自行洽另一梯次受訓人員協調後,填具申請表(請至國家文官學院網站下載)經雙方服務機關人事單位及機關首長核章後逕送國家文官學院辦理,並請同時副知本府人事處,俾利處理相應事宜。
四、另各梯次受訓人員(正選人員)於開訓前因故無法受訓而須放棄參訓資格者,請於開訓日之 3 週前經服務機關函知本府人事處,俾利通知備選人員調訓事宜。
五、後續調訓事宜,係由國家文官學院或受託辦理訓練機構另函通知服務機關,屆時請轉知受訓人員相關事宜。受訓相關訊息請逕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nacs.gov.tw )/訓練主題/「委升薦訓練」專區參閱。
六、至各機關(單位)報送參加遴選作業資料,因事涉個人資料保護,爰除冊列正備選人員資料由本府保管以利備查外,餘未獲遴選人員之服務機關(單位),請於本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取回,逾時未取回者將逕予銷毀。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施不支訓練津貼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施不支訓練津貼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公訓字第 1122160170 號函;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成立「文官愛讀冊」Podcast 頻道,請轉知所屬人員多加利用。
主旨:為擴大公務同仁公餘時間學習管道,國家文官學院成立「文官愛讀冊」Podcast 頻道,請轉知所屬人員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2 年 5 月 9 日國院數字第 112080005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第七點附件二勘誤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第七點附件二勘誤表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5 月 8 日公評字第 1122260121 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 1 份);本府 112 年 5 月 4 日府人考字第 1120104045 號函諒達。
二、旨揭附件之「測驗成績」欄,文字誤植為「案例書面寫作」,請依勘誤表所列文字更正。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2 )年 7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2 )年 7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5 月 8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0595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課程內容:「科技發展與趨勢-區塊鏈科技應用」遠距課程 1 門。
(二)報名方式: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 https://service.hrd.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注意事項:
1、為免影響機關業務,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報名前,應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2、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先告知參訓人員課程資訊,並填列正確電子郵件帳號,俾利研習資訊通知。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班期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 3 日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 等公務園」APP 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最新消息》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再行放寬各縣轄市公所均不受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分流列缺控管原則之限制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再行放寬各縣轄市公所均不受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分流列缺控管原則之限制,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5 月 9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632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民國 113 年 4 月 30 日(含)以前請畢婚假。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 COVID-19 )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民國 113 年 4 月 30 日(含)以前請畢婚假,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2 年 5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12557087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因結婚者,給婚假 14 日,應自結婚之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得於 1 年內請畢。」又於 COVID-19 防疫期間,為積極防止疫情傳播,該部以 110 年 7 月 12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66601 號函周知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略以,公務人員倘因 COVID-19 疫情嚴峻致無法於上開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按:經參考衛生福利部意見,上開疫情結束定為 COVID-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後 1 年內請畢;又為保障公務人員請假權益,是類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後,如於該期限內調職至他機關,仍賡續適用上開延長之婚假實施期限,無須另為申請。
三、茲因指揮中心業於 112 年 5 月 1 日解編,是公務人員前已依本部 110 年 7 月 12 日函規定,經機關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至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者,其婚假至遲應於 113 年 4 月 30 日(含)以前請畢。
《最新消息》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有關公務人員請假出國相關規定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自本( 112 )年 5 月 1 日起解編,有關公務人員請假出國,請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及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下簡稱原人事局) 91 年 11 月 8 日局考字第 0910036018 號函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5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608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兼顧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府前於 111 年 10 月 17 日以府人考字第 1110255988 號函轉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年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9103 號函以,自函轉之日起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解除出國管制措施,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定,惟辦理請假手續仍需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前往國家及地區,先予敘明。
三、查旨揭原人事局 91 年 11 月 8 日函規定略以,公務人員非因公出國請假時,應否於假單上註明前往國家及出國原因等,為賦予彈性,並兼顧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實務需要,各機關得另訂補充規定,以為適用。
四、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解編,前揭本府 111 年 10 月 17 日函及該總處同年月 3 日函已無從適用,爰自是日起公務人員非因公出國請假,請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原人事局 91 年 11 月 8 日函相關規定辦理;至其餘人員部分,回歸各該人員請假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所屬各級機關 111 年度公務人員考績獎金之發放事宜,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前,得先行辦理獎金借支作業。
主旨:本府所屬各級機關 111 年度公務人員考績獎金之發放事宜,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前,得先行辦理獎金借支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茲因銓敘資訊系統刻正辦理新舊系統轉移,爰 111 年公務人員考績之銓敘審定作業將較往年延後完成,而為免影響人員權益,各機關得依據報送本府或銓敘部之年終考績清冊結果,循會計程序先行辦理獎金借支作業,俟考績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再行作正列支。
三、另先行借支之考績獎金數額,請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9 條規定,以晉級後之俸給總額發給;嗣銓敘審定後倘有晉升職等之情事,其獎金差額請併同俸給差額辦理補發。
四、至爾後年度之考績獎金發放,除有特殊情事並經本府通知外,仍應俟銓敘審定後再行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發布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更名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並修正全文,經考試院於 112 年 4 月 25 日修正發布,爰「各機關提升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實施要點」自同年月 27 日停止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5 月 2 日部管三字第 11255663581 及 112556635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件。
《最新消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5 月 5 日肺中指字第 1103700289 號函(疫苗接種假相關規定)及 110 年 9 月 10 日肺中指字第 1103700640 號函(防疫隔離假相關規定),自本( 11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5 月 5 日肺中指字第 1103700289 號函(疫苗接種假相關規定)及 110 年 9 月 10 日肺中指字第 1103700640 號函(防疫隔離假相關規定),自本( 11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5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12001518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行政機關(構)公務人員 111 年申請居家辦公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行政機關(構)公務人員 111 年申請居家辦公情形調查表」1 份,請於 112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前至 eCPA 人事服務網「A4 :調查表系統」完成填報,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5 月 1 日電子郵件辦理。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2 年 5 月 3 日選秘一字第 1121100330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民國 112 年 5 月 1 日部法三字第 11255685691 號令
主旨:檢送銓敘部民國 112 年 5 月 1 日部法三字第 11255685691 號令影本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5 月 1 日部法三字第 1125568569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規定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合聘方式
主旨: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規定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合聘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051715A 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17 條規定,專職族語老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為 20 節。
三、本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專職族語老師,得由學校採合聘方式為之」係考量現行原住民族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多屬於跨校共聘,且單一學校尚無法開足 20 節族語課程,爰明定專職族語老師得由學校採合聘方式辦理。
四、承上,同條第 2 項規定「合聘之專職族語老師專任學校為主聘學校,其他合聘學校為從聘學校;合聘之專職族語老師之學校,以不超過 3 校為原則。」係屬原則性規定,如有特殊情形,得由本府衡酌轄內區域特性通盤考量不以 3 校為限,惟仍應顧及教師之教學品質及交通距離。
《最新消息》「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精選「Hahow 好學校」優質數位課程提供公務人員學習
主旨:「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精選「Hahow 好學校」優質數位課程提供公務人員學習,請轉知貴屬人員多加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4 月 28 日人發數字第 1120800150 號函辦理;併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等部分規定,業經該會修正發布,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4 月 28 日公評字第 112226009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20 期場次表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20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10:10 至 12:00 ,邀請臺中榮民總醫院楊勝舜主任,主講「疼惜我們的肝--護肝不傷肝的秘訣」,參加人員請於 112 年 5 月 23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0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12:40)。
《最新消息》提列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有關提列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4 月 18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565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將自 11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開放填報,填報路徑如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12 年 3 月 30 日訂定發布,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業經考試院於同日廢止。
主旨:「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12 年 3 月 30 日訂定發布,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業經考試院於同日廢止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2 年 4 月 17 日部法一字第 112555781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原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並自民國 112 年 4 月 30 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2 年 5 月 2 日台管業一字第 112171806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2 年度未婚聯誼暨環境教育活動
主旨: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2 年度未婚聯誼暨環境教育活動,並請於本( 11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2 年本府所機關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並檢附「綠遊嘉緣 保證幸福」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及報名資訊:
(一)活動日期:本年 6 月 9 日(星期五)。
(二)活動地點:本縣太保市福濟宮、魚寮落雨松秘境、水上鄉大智慧環境教育園區。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員工(含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報名時應檢附現職派令影本(或識別證、在職證明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四)報到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五)報名方式: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以傳真( 05-3622701 )及電子郵件傳復承辦人( ashley@mail.cyhg.gov.tw )完成報名;報名成功者於活動 7 日前以公文個別分送並副知服務機關學校,未錄取人員以簡訊另行通知。
三、參加人員是日以「公假」登記參加,學校教師除得以公假登記參加外,所遺課務由學校排代,並於活動完畢後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遴選 113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遴選 113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 ,請轉知貴屬人員於本( 112 )年 6 月 10 日前,踴躍至該院全球資訊網站推薦優質圖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2 年 5 月 2 日國院數字第 1120800052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倡導閱讀風氣及廣納多元意見,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開放各方自兩大領域推薦近 5 年內(自 107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5 月 31 日止)出版之優質圖書。
三、活動時間:即日起自 112 年 6 月 10 日止。
四、推薦方式:請於活動截止日前逕上網填寫推薦單,網址: https://reg.nacs.gov.tw/gen ,或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nacs.gov.tw )首頁主題專區點選「好書推薦」連結,推薦優質圖書。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5 月 17 日辦理從人生終點站看性別平等課程,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2)年 5 月 17 日舉辦「從人生終點站看性別平等」課程,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人員參訓及轉知有意願參訓者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 :藉由邀請專業禮儀師以「從人生終點站看性別平等」為議題與學員進行探討、經驗分享及交流,期能讓性別平權意識深植於心,大家相互尊重、包容差異,避免性別歧視或偏見,因應時代趨勢而有更創新的思維、態度及做法。
二、課程大綱 :
(一)喪禮中,拘泥於傳統社會男尊女卑的想法,常忽略女性的存在和家庭地位及貢獻,更喪失殯葬自主、性別平等及多元尊重,使其規劃喪禮流程儀節,經常忽略了女性的權利,即使是未出嫁的女兒或是媳婦,尤其是在家奠禮當中,幾乎以男性為主軸,女性只能在與奠者或是陪奠者席,造成諸多遺憾和不平等現象。
(二)因此,在現代喪禮告別追思會中,若不以男性為主,而以亡者的子女長幼順序為主,女性也可以擔綱主奠者、女性也可以執行捧斗、執行點主、執行封釘、甚至在神主牌位或骨罐上立名,讓性別有實質的平等待遇,不論男女,其人性尊嚴均受到尊重。
三、研習時間: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5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報到時間:下午 1 時 30 分至 1 時 50 分】
四、研習地點:本所 1 樓 101 教室
五、授課講師:許正寶【南華大學生死所碩士,喪禮及告別式專業司儀,詳如講師簡介。】
六、授課主題:從人生終點站看性別平等
七、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60 名。
八、報名方式:本所網站線上薦送及自由報名,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
1、縣府各處及所屬機關: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免影響線上報到流程與「各機關薦送到訓率」之統計及日後課程薦送名額分配之參考。
4、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
5、報名期間內可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單位務必另行派員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免影響「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6、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如有變更或相關資料欲做修改,請至「薦送後台-機關名單-機關資料修改」進行更新;另如被薦送人員之個人資料已有異動時,請提醒其至人力發展所網站修改會員資料。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九、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5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十、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一、忘記密碼查詢方式:線上查詢並直接顯示於電腦頁面上(非寄到信箱),請於本所網站首頁「會員登入」欄位下方點選「忘記密碼」。
(一)查詢方式一:輸入帳號及電子郵件
(二)查詢方式二: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
十二、研習時數: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3 小時學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線上報到(刷退)紀錄不完整者,請恕無法核發時數】。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學習時數認定:為維持訓練品質及整體效益,各該課程缺課三分之一以上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四)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五)「ECPA 人事服務網」網址: https://ecpa.dgpa.gov.tw/
(六)「教師進修網」無法連結查詢此筆時數,須由「ECPA 人事服務網」進入查詢,惟教師無法自行註冊,請轉知學校人事人員協助建置。
(七)若不具公教資格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課程結束後於報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三、請假程序:
(一)錄取學員如確實因故無法參加,應即時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告知主辦人(包含服務單位、姓名及請假事由,如以郵件方式請再致電確認是否有收到),以利研訓資源再運用。
(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並作為日後「駁回報名資格」之參考依據。
十四、下列事項請錄取學員配合遵守:
(一)課程採用「線上報到(刷退)」方式,由本所以二維條碼掃描器讀取身分證條碼,請學員攜帶身分證(並翻至有條碼那面)以便快速完成報到(刷退)作業,所讀取之資料僅有身分證之「英文字母」及「數字」,絕無其他個人資料,敬請安心出示報到。
(二)請學員做好防疫保護措施,建議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請做好請假程序,勿進入教室。
(三)本所響應不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等措施。
1、請自備環保杯,本所不提供紙杯。
2、請勿在教室內用餐,或將裝有茶、咖啡等飲料且無法鎖緊、蓋緊之容器帶進教室內。
十五、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六、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七、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辦理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本(112)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
主旨:為辦理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本(112)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貴屬人事人員自行填具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於本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下班前,免備文密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內各項請詳實填查,佐理人員由人事主管評核,人事主管陳請各機關首長評核,並請評核人員於左下方「直屬主管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欄內簽章。
三、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 1 份。
《最新消息》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
主旨: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同細則第 6 條規定,中小學教師依教師待遇條例第 10 條規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二、次查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34375 號函略以,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以當事人檢齊相關證件交由學校人事單位受理之日為其生效日,惟如證件闕漏復經人事單位退件者,則自證件檢齊並重新申請之日為其生效日。
三、為維護教師敘薪之權益,請各級學校確實審查教師申請旨揭事項所需證件,如有證件闕漏者,應立即通知其補正,並於教師提出申請或補正後儘速報府核敘;報府核敘案件如有證件未齊者,本府得逕予行文退回學校補正。
四、另依本府 105 年 1 月 8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05934 號函授權各級學校自行核定之教師敘薪案件,其相關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初任教師(無職前年資)敘薪案件:新任教師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學校應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備查。
(二)長期代理教師敘薪案件:學校應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渠等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依規定敘定薪級,並製發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備查。
(三)縣外介聘教師敘薪案件:學校辦理是類教師敘薪案件,應覈實審查其相關證件是否符合敘薪相關規定,俟審查無誤後,再依前學年度之教師成績考核結果銜接支薪,並製發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備查。
五、檢附「各類敘薪案件-應檢附證件一覽表」、「職前年資採計提敘-應檢附證件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
主旨: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第 3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 3 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二、次查該辦法第 4 條規定略以,...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 2 次為限;發生災害防救法第 2 條第 1 款所定災害或傳染病防治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定傳染病時,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聘得不受 2 次之限制;偏遠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不具教師證書,惟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群者或具出缺科(類)專長者,亦同。
三、請各級學校依限至 WebHR 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核定作業,並於製發長期代理教師敘薪通知書時,務必註明該師係經公開甄選或以再聘方式(含再聘次數)聘任之,以及其代理職缺之性質,再行檢齊相關證件報府備查,俾保障渠等敘薪之權益。
四、另為利落實本縣教師員額之控管與合理分配調度,請各級學校確實依核定教師員額數內,辦理代理教師聘任作業,如遇有疑義,務必先行查明其進用依據及所占缺別;報府審核之代理教師敘薪案件,有不符教師員額配置之情事者不予備查。
《最新消息》請各校於 112 年 5 月 2 日前填列「109-111 學年度代理教師人數調查表」
主旨:請各校於 112 年 5 月 2 日前至線上填報服務系統( http://survey. cyc.edu.tw/index.php )依所屬學制填列「109-111 學年度代理教師人數調查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4 月 2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053950 號函辦理。
二、為了解教育現場,請各校填報 109-111 學年度懸缺代理教師新聘任及再聘人數,填表說明如下:
(一)代理教師人數:請填列「懸缺」(含編餘缺)之代理教師人數;其他如商借缺、專案代理缺、各項留職停薪缺及延長病假缺等,皆「不」計入。
(二)「新聘任」定義:指當學年度在貴校第一次擔任代理教師。
三、請各校依所屬學制至線上填報服務系統填報:
(一)編號 1559 :國小 109-111 學年度代理教師人數統計表。
(二)編號 1560 :國中 109-111 學年度代理教師人數統計表。
(三)編號 1561 :幼兒園 109-111 學年度代理教師人數統計表。
(四)編號 1562 :高中 109-111 學年度代理教師人數統計表。
《最新消息》本府所屬各級公立學校校長記功以下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主旨:本府所屬各級公立學校校長記功以下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自 112 學年度(112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縣各級機關編制內公務人員記功以下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業於 108 年 3 月 29 日起實施,由受考之當事人自行線上閱覽及下載獎勵令,並取消獎勵令紙本發送作業在案,先予敘明。
二、考量前揭公務人員獎勵令電子化推行成效良好,茲為擴大實施效益並為達成電子化政府之目標,爰自旨揭之日起,本府所屬各級公立學校校長之獎勵令採線上閱覽及下載等電子化措施,相關應注意及配合事項說明如次:
(一)電子化措施範圍:記功以下之獎勵令。至記一大功之獎勵令及懲處令仍維持紙本發送作業。
(二)請轉知校長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人事服務網(eCPA)」之「My Data」專區自行查閱或下載本府核定之獎勵令。
(三)系統寄送之獎勵令電子郵件通知,寄件者為「MYDATA@dgpa.gov.tw」,信件主旨為「個人獎令通知信」,為免遭誤認為係社交工程演練,爰請一併轉知。
三、至校長以外之各類教育人員獎勵令核發,則授權各校審酌採行電子化措施與否;倘擬併同自旨揭之日起採行電子化措施,請務必事前週知並於前揭獎勵額度範圍內實施之。
《最新消息》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調整以 112 年 4 月 30 日作為新機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調整生效日者之變更管轄機關法規條文表
主旨: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法規自民國 112 年 4 月 30 日施行,相關法規條文涉及新機關掌理事項者,其管轄機關業經銓敘部以 112 年 4 月 28 日部規字第 11255662791 號公告自民國 112 年 4 月 30 日起變更為新機關,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2 年 4 月 28 日部規字第 11255662792 號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預計 113 年 1 月至 114 年 2 月退休或調職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預計 113 年 1 月至 114 年 2 月退休或調職調查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填報本(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用人需求,貴屬人事人員如預計於 113 年 1 月至 114 年 2 月辦理退休或異動(調離)者,請於本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前,將旨揭調查表回傳本府人事處,若於該期間無退休或異動(調離)規劃者亦請回傳。
二、旨揭調查表僅供本縣專任人事人員提缺參據,如欲退休人員屆時請依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退休預算調查公文填具相關表件。
《最新消息》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4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60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配合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爰停止適用該總處 110 年 5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1488 號函。
【關於本報】
◎ 主編:ccs人事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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