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48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6-09-21
《最新消息》105 年 5-8 月平時考核表請於 9 月 9 日前送府辦理
主旨:為辦理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本(105)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機關(單位)於本年9 月 9 日(星期五)前將考核表及考核清冊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
二、上開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用人單位考評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平時考核考列甲等比率以 85%為原則;同要點第 10 點規定略以,支援人員平時考核由受支援單位負責辦理,並占受支援單位考列甲等比率。
三、又為落實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平時考核之考評,請確實依前揭要點辦理平時考核,切勿流於形式。
四、檢附聘僱人員考核表及考核清冊。
《最新消息》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6 條
主旨:「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6 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26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050111667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2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50111667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楊琬婷小姐(電話: 02-77365937 )。
《最新消息》行政院訂定「工程獎金支給表」,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訂定「工程獎金支給表」,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中央各級行政機關工程獎金支給原則」及「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工程獎金支給原則」,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5 年 8 月 1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50951 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其工程獎金之發給應於契約中明定,不適用該表規定。
三、檢附行政院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 105 年 8 月 8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8 月 18 日部退二字第 105413326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5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基準數額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5,000 元以下
主旨: 105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05 年 8 月 2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513621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5,000 元以下,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5 年 8 月 2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51362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經縣外介聘至新竹縣政府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
主旨:函轉有關經縣外介聘至新竹縣政府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 105 年 8 月 10 日府教特字第 1050127313 號函辦理。
二、新竹縣政府自 106 學年度起,經縣外介聘至本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本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 5 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始可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三、請轉知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最新消息》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同一年度曾任契約進用教保員之年終工作獎金計算疑義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同一年度曾任契約進用教保員之年終工作獎金計算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07826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5 學年度國中小「教職員維護模組」及「員額編制模組」自 8 月 18 日起填報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即日起開放填報「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105 學年度國中小「教職員維護模組」及「員額編制模組」,請各校確實至旨揭網站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8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9453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網站網址為https://9hr.k12ea.gov.tw/,如有填報或操作疑義,請洽國立清華大學服務創新與分析研究中心,客服電話: 03-5622056 (代表號)。
三、本案本縣國中業務承辦人:許勝豐(電話: 3620123*560 );國小業務承辦人:陳月華(電話: 3620123*501 )。
《最新消息》本府 105 年度「廉潔楷模選拔活動」請於 9 月 23 日前報府辦理。
主旨:為辦理本府 105 年度「廉潔楷模選拔活動」,請各機關(單位)學校薦舉適當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表揚實踐端正政風績優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活動目的在於選拔具有優良廉能事蹟,行為品操足資楷模之員工,予以公開表揚,以鼓舞員工士氣,樹立公務員優良典範,革新政治風氣。
三、請各機關(單位)學校依據本府表揚實踐端正政風績優人員選拔作業要點,提報 1 至 2 名同仁參與本次廉潔楷模選拔,並填具推薦提報單後,於 105 年 9 月 23 日前函報本府政風處彙整。
四、確定名單將公告於本府政風處網頁「公告訊息」,並預定於本府 105 年第 2 次廉政會報時請縣長公開頒發獎狀及新臺幣 3,000 元禮券。
《最新消息》為維護退休人員權益及避免受理優惠存款機關滋生困擾,請轉知擬退休人員相關權益。
主旨:為維護退休人員權益及避免受理優惠存款機關滋生困擾,對於不符合儲存優惠存款資格者,請勿核發「教育人員擬退休辦理優惠儲蓄綜合存款戶開戶聲明書暨最後服務學校(機關)證明書」,並轉知擬退休人員,應於退休生效日起,方得至原開戶之分行辦理優惠存款,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 年 8 月 22 日銀營運乙字第 1050004227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及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
主旨:「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及「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第 1 點,業經行政院修正核定,並自 104 年 12 月 27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8 月 9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500914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
主旨:檢送「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1 份,並自 104 年 12 月 27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08847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主旨:「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12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76087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2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76087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資訊
主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以,請協助宣導 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日期為 106 年 6 月 6 日至 6 月 15 日止,考試日期為同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0 日,請查照。
說明: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5 年 8 月 24 日原民人字第 105004770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因公傷病請公假、因病或安胎請延長病假及依法停職期間考績等次及未實際到班日數調查表
主旨:為瞭解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傷病請公假、因病或安胎請延長病假及依法停職期間考績等次及未實際到班日數之情形,請依所附表格填復相關資料,於本( 105 )年 8 月 29 日 12 時前,傳送承辦人電子信箱(a100150@mail.cyhg.gov.tw),無則免復,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5 年 8 月 19 日部法二字第 1054136527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計算疑義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16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508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法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選擇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以其於展期期間並未「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爰不得發給子女教育補助。
(二)選擇支(兼)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選擇支領減額月退休金者,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選擇兼領減額月退休金者,先按其兼領月退休金之比率計算,再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
《最新消息》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主旨:檢送「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1 份,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16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5080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其時程,請各機關於 105 年 10 月 7 日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系統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
三、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修正,自 105 年 8 月 5 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函以,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一○五年八月五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5 年 8 月 1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506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
主旨: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部分規定(含擬予獎懲用語及代碼)修正總說明、對照表,以及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人數下限一覽表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8 月 15 日部銓三字第 10541287572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來函影本(含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9 月 5 日辦理 2016 樂活在嘉 心幸福系列影展,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推動本縣職場身心健康,謹訂於本( 105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假本縣人力發展所 202 教室,辦理「2016 樂活在嘉 心幸福」系列影展活動,請依配賦名額足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嘉?!You are not alone 嘉義縣政府 105 年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105 年度整合型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及「猴運來嘉 心歡喜」心理健康網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9 月 5 日(星期一) 14 時至 17 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202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
(四)講座及主題:邀請祐晴心理成長中心心理治療所臨床心理師張閔翔,講授「認識妥瑞症」,將撥放「文生去看海」影片。
三、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公務人員請於本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路徑: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完成報名。
四、另為加強學習效能及確保研習資源充分運用,本課程採隨機抽點機制,並視需求將學員之出缺勤狀況轉送各單位備查辦理。
五、檢附名額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 105 年 8 月 3 日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5 年 8 月 5 日部退一字第 10541318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最新消息》考選部 106 年度( 106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
主旨:檢送「考選部 106 年度( 106 年 1 月至 12 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5 年 8 月 11 日選秘一字第 10511004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 Q&A 第 56 題修正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 Q&A」第 56 題原函影本暨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5024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 105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歡迎踴躍報名。
主旨:檢送本中心 105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座訂於本(105)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2:00 至 4:00 ,邀請和沛科技公司創辦人翟本喬博士主講「大數據理念與應用」,歡迎貴屬同仁踴躍參加,並於 9 月 10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報名作業:至「e 學中心」網站( http ://elearning.rad.gov.tw )-「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 ch12345678 )-「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
三、請於演講當天下午 13:30~14:00 前至本中心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完成報名手續及聽講人員將給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
四、有關「本中心位置圖」、「報到須知」等相關事項訊息,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www.rad.gov.tw)「學員服務專區」中瀏覽。
《最新消息》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應如何計算發給疑義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5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4991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符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設計意旨,並為期退休相關給與制度設計之衡平一致,依法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其年終慰問金之發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選擇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
其於展期期間並未「實際按月支(兼)領退休金」,爰不得發給年終慰問金。至開始領取月退休金後,如其「實際按月支(兼)領退休金」符合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發給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2 項規定,則開始領取月退休金當年之年終慰問金,依其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之月數比例計算發給。
(二)選擇支(兼)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以其「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之數額(亦即依減額比率減發後之月退休金數額),作為認定符合發給辦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2 項規定之判斷準據;至其年終慰問金之發給數額,則先依發給辦法第 3 條第 1 款第 2 目及第 3 目規定計算後,再按其減額比率減發。
《最新消息》2016 南方領袖教育學院,歡迎踴躍報名。
主旨:檢送「2016 南方領袖教育學院」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各乙份(如附件),敬邀 鄉鎮市長、主任秘書及課、室主管踴躍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差)假,請 查照。
說明:
一、有鑑於公共政策之制訂關乎國家興革發展及全民利益福祉,並為落實行政院林院長於 105 年 6 月 3 日對立法院第 9 屆第 1 會期行政院施政報告中指出:將依據總統的施政理念與國政藍圖所擬具之策略,以「創新、就業、分配與永續發展」的理念,來引導臺灣新的經濟方向與發展模式。本中心特辦理「2016 南方領袖教育學院」活動,期培育優質領袖人才。
二、舉辦日期: 105 年 9 月 1-9 日。參與對象:(1) 南部地區工商業會、產業公會及公私營企業機構;(2) 南部地區中央及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正副首長及單位主管;(3) 南部地區鄉鎮市區長;(4) 南部地區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校長。
三、本活動全程免費,請依式填妥報名表後,並於 105 年 08 月 26 日(星期五)前以傳真方或 E-mail 報名,本中心將依學員實際出席參與者核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本案洽詢:本中心第一組 鄭賢仁先生 電話: 07-213-5222 。
《最新消息》任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者,於重行退休資遣時,其舊制年資及基數採計上限疑義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再任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者,於重行退休、資遣時,其舊制年資及基數採計上限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4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49767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4 年 1 月 17 日局給字第 0930038424 號書函、 95 年 7 月 17 日局給字第 0950018235 號書函、本總處 12 年 5 月 21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30770 號書函、 104 年 8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43366 號函,對於已依相關法令支領退離給與者再任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不論再任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或純勞工以及其原所適用之退休制度為何,其重行退休時所適用退休法令規定(如適用或參照勞基法),已訂有退休給與最高給與標準上限者,於其重行退休之退休給與仍應併計曾支領之退休或資遣給與,受最高給與標準上限限制之規定,與行政院 105 年 7 月 2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48258 號函規定不符部分,停止適用。
《最新消息》請於 8 月 23 日前維護 WebHR 所屬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相關資料
主旨:為瞭解各機關進用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情形,請依說明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系統)更新所屬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相關資料,並請於本( 105 )年 8 月 23 日前更新完竣(免備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8 月 19 日部銓五字第 1054136496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本次資料更新範圍,係以各機關於預算員額內(人事費項下)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規定進用之現職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為限,不含各機關比照上開法規自行訂定單行規章所進用之人員,亦不含臨時人員及以其他費用進用之人員。
三、請各機關學校依案附「WebHR 個人子系統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資料更新說明」,至 WebHR 系統中之「個人資料」項下,於「個人基本資料」選單「基本資料」項下之「人事 21 表資料維護」頁面中,依「人員區分」欄位,配合更新「職務列等」、「現支官職等」、「現支俸(薪)級」及「現支俸(薪)點」等欄位之資料,並請於旨揭日期前,將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上述資料更新完竣。
《最新消息》人發所自 9 月 6 日至 27 日辦理 4 梯次 EXCEL 資料庫管理達人培訓班,歡迎踴躍報名。
主旨:本所訂於本(105)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27 日舉辦四梯次「核心職能經典學習系列(E): EXCEL 資料庫管理達人培訓班」,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透過專業講師對 EXCEL 資料庫之實例教學與示範,讓公教人員藉由實際電腦操作,增進資料管理與運用之能力,進而提升工作效能。
二、承辦單位:本所及嘉義縣政府綜合規劃處
三、研習時間:基於學習成效及受訓對象業務運作需求考量,採分段課程規劃,每人進行為期 2 天之研訓(四梯次課程內容完全相同)。
(一)第 1 梯次: 9 月 6 日 08:50-12:10 暨 9 月 13 日 08:50-12:10
(二)第 2 梯次: 9 月 6 日 13:20-16:40 暨 9 月 13 日 13:20-16:40
(三)第 3 梯次: 9 月 20 日 08:50-12:10 暨 9 月 27 日 08:50-12:10
(四)第 4 梯次: 9 月 20 日 13:20-16:40 暨 9 月 27 日 13:20-16:40
四、研習地點:嘉義縣政府 2 樓電腦教室
五、授課講師:林育慶【巨匠電腦資深講師】
六、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每梯次 30 名, 4 梯次共計 12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第 1 及第 2 梯次】: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
3、每人僅能擇一梯次報名,如有重複報名之情事,本所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4、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二)【第 3 及第 4 梯次】:薦送報名
1、請各獲配薦派單位(縣府各處及所屬機關)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八、報名期限:
(一)【第 1 及第 2 梯次】:自即日起至 8 月 30 日 17 時止。
(二)【第 3 及第 4 梯次】:自即日起至 9 月 12 日 17 時止。
(三)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
(二)自由報名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三)自由報名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四)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
(一)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 8 小時學習時數。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規定: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十一、出缺勤管理:
(一)為加強學習品質與成效,本學程將依課程性質及報名情形,彈性施行學員座位選填與簽退制度。
(二)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三)往例開課當日部分錄取學員缺課且未事先告知本所,導致候補學員無法及時遞補,造成研訓資源之浪費。特別提醒: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四)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本案承辦人員:
(一)【第 1 及第 2 梯次】:楊惠如,電話: 3623279 分機 114
(二)【第 3 及第 4 梯次】:邱惠琪,電話: 3623279 分機 115
十四、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講師簡介」及「課程大綱」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9 月 9 日辦理巴洛克繪畫的解剖學課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 13 : 30─16 : 40 於創新學院 2 樓 202 教室舉辦人文藝術系列─「巴洛克繪畫的解剖學課」課程,敬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提升本縣公教人員及縣民幸福感,藉由人文藝術賞析討論、探究、追求美好幸福人生並增進積極正面的人生態度,爰辦理本研習。
二、研習對象:一般民眾及公教人員,計 90 名。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9 月 7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縣府各處、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薦送網址為: http ://http://www.chrdc.gov.tw/index.ph 為珍惜訓練資源,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http://www.chrdc.gov.tw/)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請假超過 1 小時者研習時數為 0 。
四、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五、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9 月 2 日辦理地方公共事務研習班,請派員參訓。
主旨:本府訂於本(105)年9 月 2 日(星期五)辦理「地方公共事務研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轉知參訓人員於本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前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同仁對地方公共事務之瞭解,並因應國際趨勢、跨機關服務的結構創新等需求,藉以有效推動地方公共事務,爰辦理旨揭階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9 月 2 日(星期五)8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前 30 分鐘為報到時間)。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250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本年8 月 19 日(星期五)。
(二)報名方式:請至 e 學中心(網址:http://elearning.rad.gov.tw/),點選中文版,以會員帳號密碼登入後,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報名(非會員者請先加入為會員後再報名);「報名代碼」為 1051234512 ;「班名」為政策傳承與創新巡迴研習 。
四、注意事項:登入後請至會員專區/個人資料確認是否正確,並府內參加人員請於職稱欄加填寫單位(例:人事處科員)以利彙整報名人員。
五、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名額分配表及報名說明手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105 年度本縣教師節表揚大會受獎人員出席資料調查請於 8 月 15 日前填報
主旨:有關 105 年度本縣教師節表揚大會受獎人員出席資料調查,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務必自即日起至 105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前填報完畢,請查照。
說明:
一、訂於 105 年 9 月 22 日(星期四)假創新學院大禮堂舉辦本縣「105 年度教師節表揚大會」(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一),表揚本縣 105 年度教育部師鐸獎獲獎人員民和國小劉秀燕校長、特殊優良教師竹崎高中林素杏教師等 30 人及服務 10~40 年資深優良教師柳林國小邱金春校長等 273 人(受獎人員名冊如附件二)。
二、出席表揚大會之受獎人員,是日核予公假 1 日。本( 105 )年度表揚大會安排全體受獎人員皆上台受獎並與縣長單獨合影,合影照片於會後贈送留念。
三、出席調查及受獎人員照片、服務感言(僅師鐸獎、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及特殊優良教師需填)請至「嘉義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 http://tchday.cyc.edu.tw/tchday105/)-「相片感言出席調查」項下登入填, 105 學年度起有調校者請由現職學校進行填報。
四、各校登入的帳號均為教育部 6 碼代號,密碼預設與帳號相同;惟各校本( 105 )年度填報資深優良教師及特殊優良教師資料時,已強制更改密碼。
五、檢送出席調查表及服務感言格式供參。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 105 年度 8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講座調整案
主旨:本中心 105 年度 8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講座調整案,請查照。
說明:
一、本中心 105 年 7 月 21 日研輔字第 1053050586 號有關本中心 105 年度 8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函諒達。
二、旨揭講座於 105 年 8 月 12 日上午 10:00~12:00 辦理,原邀請講座行政院林政務委員萬億因臨時另有要公,改聘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周理事長麗華,於原訂時間主講「臺灣長期照顧知多少」。
《最新消息》10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外介聘作業提報獎勵建議案
主旨:本府辦理「10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外介聘作業」,為嘉勉工作人員辛勞,相關人員提報獎勵建議名冊乙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辦理。
二、為嘉勉工作人員辛勞,相關有功人員予以嘉獎,詳見敘獎名單。
三、旨揭提報作業請於 105 年 8 月 19 日(五)前免備文將獎勵建議名冊電子檔 E-mail 至hwa333@mail.cyhg.gov.tw信箱。
《最新消息》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105 年 8 月專屬優惠活動
主旨:轉知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105 年 8 月專屬優惠活動「遠流假日暢銷書展」訊息,請多加參考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4963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專屬優惠活動訊息,請詳見以下網址:(http ://http://www.taaze.tw/static act/201607/read/index.htm)。
《最新消息》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主旨: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尤其禁止玩「精靈寶可夢」及相關線上遊戲,請加強宣導並嚴加考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第 134 次主管會報決議辦理。
二、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避免公務資源不正當使用,影響政府形象,請各機關首長(單位主管)切實督導所屬員工,遵守本府所訂之「嘉義縣政府員工差勤管理措施」、「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維持辦公紀律督導要點」及「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員工使用網際網路查核措施」。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5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5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62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準用公務人員退休法人員辦理資遣者年資及給與審定權責疑義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準用公務人員退休法人員辦理資遣者,其年資及給與審定權責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8 月 3 日部退三字第 1054131447 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基於退撫、資遣案件審定權責之一致性,準用公務人員退休法人員之資遣年資及給與之審定,應由主管機關辦理或依主管機關授權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公立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兼任主任或組長情形調查表及異動表請於 8 月 22 日前報府備查
主旨:檢送本縣公立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兼任主任或組長情形調查表及異動表各 1 份,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頒「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及本府 103 年 4 月 23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66895 號函修訂頒布「嘉義縣國民小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 92 年 5 月 15 日台人(三)字第 0920066948 號函釋示,為期學校行政業務及導師工作均能由專人專責辦理,國民小學無員額編制限制者,自不宜由已兼任導師之專任教師再兼任行政職務(組長)。
三、又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0 條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中小學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務。但情況特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擔任之。
四、本縣 105 學年度規劃配合教育部合理員額編制政策,外加之代理教師亦可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 (組長),是以 105 學年度請各校審慎檢討兼任導師之專教師再兼行政職務之必要性,以利導師及行政業務之順利執行與運作。
五、旨揭「105 學年度兼任主任或組長情形調查表」請各校填妥並核章後,於 105 年8 月 22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本府備查。
六、若學期中教師兼任(代理)行政職務異動時,學校需填妥異動表函報本府備查。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專業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
主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專業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請各實務訓練機關配合相關事宜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5 年 8 月 3 日公訓字第 10521609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按公務人員考試法授權訂定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第 3 條規定:「本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第 5 條第 2 項規定:「實務訓練以增進有關工作所需知能及考核品德操守、服務態度為重點。」第 6 條第 2 項規定:「實務訓練由保訓會委託各用人機關(構)學校辦理。但實務訓練期間,得實施集中訓練,並由保訓會委託相關機關辦理。」第 4 項規定:「前 3 項訓練得按錄取等級、類科或考試錄取分發區集中或分別辦理。」第 7 條第 2 項規定:「實務訓練所需經費,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編列預算支應。」
三、保訓會為精進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除於各年度高普考錄取人員訓練計畫(第 13 點第 2 款第 5 目)明定:「為增進考試錄取人員所需工作知能,保訓會得依訓練辦法第 6 條規定,於實務訓練期間按錄取等級、類科,實施集中訓練,並由保訓會委託相關機關辦理,期間以 1 至 2 週為原則。於實施集中訓練期間,受訓人員均給予公假登記,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不得拒絕指派受訓人員參訓。」
四、為提升集中實務訓練之辦理成效,爰請各高普考實務訓練機關對於受訓人員參加旨揭訓練時配合給予公假登記,並視實需支應相關經費。另各機關爾後提列高普考任用計畫之職缺時,亦請配合寬列集中實務訓練相關預算以為因應。
《最新消息》106 年身障特考提缺作業請於 9 月 7 日前上網填報
主旨: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提列 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4963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本( 105 )年 8 月 3 日(星期三)開放提列旨揭考試職缺作業,各機關(學校)如有需求,請於本年9 月 7 日(星期三)前,至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並列印職務出缺月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由本府進行線上審核後核轉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請各學校於 8 月 15 日前至 D5 系統填報 106 年度預算員額表
主旨:因應學校 105 學年度須重新調整預算員額,請貴校至 D5 系統填報 106 年度預算員額表,並於 105 年8 月 15 日前填報完竣,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各級學校 106 年度預算員額表請以 105 學年度重新核定之職員、教師等各類員額數為準填寫,公立幼兒園之預算員額(幼教教師、教保員)毋須填列;另 105 學年度教育部補助之合理員額編制外代理教師,亦毋須填列,惟編餘缺教師仍須填列預算員額,填表前請詳閱附件各類教師填列方式。
二、各級學校 106 年度預算員額於 9 月導入系統後,如仍有後續調整預算員額情形,請連繫本府辦理年度中預算員額調整作業。
三、 106 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路徑:登入 D5 系統→切換主功能至「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案件」→左方樹狀圖上端點選年度「106」。
四、另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流程,請點擊 D5 系統畫面左上方藍字「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手冊參考運用。
五、檢送各類教師填列方式、預算員額填表說明及 105 學年度學校現有員額職員名冊-空白表各 1 份,另自 105 年 9 月起現有員額職員名冊請依最新格式填報。
《最新消息》10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提報職缺請於 8 月 5 日前上網填報
主旨:為辦理 10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各機關(學校)如需提報考試職缺,請於本( 105 )年 8 月 5 日(星期五)前上網查填任用需求,並回傳任用職缺彙總表俾利審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48655 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預定於 106 年 1 月 7 日至 8 日舉行,請各機關確依旨揭考試任用計畫提缺作業注意事項,查填實際需求及合理推估 107 年 3 月底以前各科別需用名額,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提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填報,如於本次通案查缺前已填報,則毋須再次填送,以避免重複列缺。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旨揭考試任用計畫提缺作業注意事項各 1 份。
《最新消息》終身學習入口網之「數位教材資訊通報」專區增加整批上傳功能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D6 :終身學習入口網」之「數位教材資訊通報」專區業已增加整批上傳功能,歡迎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8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4959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操作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市府與人事行政總處合辦未婚聯誼活動,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嘉義市政府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聯合辦理 105 年「我的幸福地圖」第 22 梯「大城小愛文化遊艇二日遊」未婚聯誼活動,女性尚有名額,請鼓勵未婚女性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 105 年 8 月 2 日府人給字第 10524024521 號函辦理。
二、本梯次活動內容:
(一)活動時間: 105 年 9 月 3 日至同年月 4 日(星期六、日)。
(二)活動地點:高雄。
(三)報名費用: 3800 元。
(四)參加對象:
1、全國各機關(構)及公立學校現職之未婚公教員工、約聘僱人員(但不含臨時人員、勞務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員)。
2、知名企業正職未婚人員。
三、有關報名方式及其他相關資訊,請至人事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最新訊息公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網址https://eserver.dgpa.gov.tw「未婚聯誼專區」、承辦廠商上置國際旅行社(Uni-Joys)網址http://www.unijoys.com.tw查詢活動相關訊息及下載報名表,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逕向承辦廠商洽詢(電話: 02-29601314 )。
四、檢附該總處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職務異動情形調查表請於 8 月 15 日回覆
主旨:為調查本縣各級公立學校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職務異動情形,請協助填寫附件之調查表,並於 8 月 15 日前回傳本府政風處彙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4 條第 2 款規定暨法務部廉政署 105 年 5 月 10 日廉財字第 10505005690 號函辦理。
二、鑒於學校需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人數眾多,又學校內部並無專責處理財產申報業務之行政人員,為掌握具申報義務職務之異動情形,請各學校協助填寫職務異動調查表(如附件),俾利本府政風處建立學校申報人名冊,確認申報人申報類別正確,並即時通知申報人進行申報及提醒注意申報期限,避免申報人因逾期申報遭受高額裁罰。
三、請各學校於 105 年 8 月 15 日前填妥附件表格,免備文寄至電子信箱:cyhgae04@mail.cyhg.gov.tw ,如填寫過程有任何疑義歡迎電詢承辦人。
《最新消息》台東地區 8/1-12/31 放寬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
主旨:為振興臺東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本( 105 )年8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臺東地區觀光消費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 1050049296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人工補登作業說明」資料各 1 份,如有操作相關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電話: 02-27151754 )詢問。
《最新消息》有關再任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重行離退之給與上限事宜規範
主旨:行政院函以,有關再任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重行離退之給與上限事宜規範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5 年 7 月 2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4825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人員再任職務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行政院 93 年 8 月 17 日院授人給字第 0930063751 號函規定辦理;再任職務為純勞工者,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自 104 年 12 月 27 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5 年 7 月 29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492863 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及該表附則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配合銓敘部辦理公務員兼職查核,請於 8 月 12 日前回覆調查表。
主旨:為配合銓敘部辦理公務員兼職查核事宜,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7 月 26 日部法一字第 1054129201 號函辦理。
二、鑒於公務員人數及兼職態樣眾多,各機關難以逐一人工查核,為節省各機關查核兼職之人力與時間,提高查核資料之準確性,銓敘部爰研議建置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另辦理非屬服務法適用對象之兼職查核,須受各相關主管機關委託後始得辦理。
三、前開查核平台之查核對象資料來源將以介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以下稱 WebHR)為主,為確保查核對象資料之完整性,請於 105 年 8 月 12 日前至 WebHR 檢視所屬公務人員相關資料是否正確;另貴機關(學校)如有設置駐衛警察,請回復是否同意配合銓敘部基於進行兼職查核之特定目的,授權銓敘部蒐集、處理及利用駐衛警察個人資料,以及以委託銓敘部方式辦理兼職查核,如蒙同意,銓敘部將於查核平台正式上線後開放建置新增名單功能及 Excel 匯入資料功能,屆時另案通知各駐在單位自行建置駐衛警察個人資料。
四、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及調查表各 1 份,請設置有駐衛警察之機關(學校)填妥調查表並核章後,於 105 年 8 月 12 日前送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復。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考績案件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之考績清冊
主旨:檢送修正各機關考績案件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之考績清冊(空白格式)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8 月 1 日部法二字第 10541310041 號函辦理。
二、為簡化各機關人事人員辦理考績之行政作業,並利考績結果資料之正確性,該部業修正考績清冊格式,於擬予獎懲欄位旁增列「審定官職等」欄位,以顯示考績審定後晉級之俸點。另各機關現行辦理考績案件送審及相關報送作業程序均仍予維持,附為敘明。
三、檢附前揭來函(含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8 月 9 日前完成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資料調查表填報
主旨:為編印 105 年「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通訊錄」,請各機關學校於本( 105 )年8 月 9 日前完成填報「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資料調查表」,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調查表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後,至應用系統/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調查表/機關待填調查表資料查詢,填報正確主管通訊資料。
二、填寫注意事項:
(一)所屬機關請填寫一級主管以上人員。
(二)各衛生所、戶政事務所請填寫主任 1 人。
(三)各級學校請填寫校長 1 人。
(四)各鄉(鎮、市公所),請填寫課長級以上人員。
(五)請依各機關組織編制、職稱順序依序填寫;倘現職職務出缺,代理或兼任者請一併填入。
(六)填列人員請以本年 8 月 5 日在職者為準。
《最新消息》職系名稱暨職系說明內容草案修正意見請於 8 月 4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職系名稱暨職系說明內容草案(初稿)」與修正意見表相關表件,請於 105 年 8 月 4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以電子檔逕傳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回復)彙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5 年 7 月 22 日部法三字第 105412874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政務人員法、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研提修正意見,請於 8 月 8 日前回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請就政務人員法、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研提修正意見,並於 105 年8 月 8 日(星期一)前惠示卓見(免備文;如無修正意見,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7 月 29 日總處綜字第 105004872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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