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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4-12-20 | 點閱數: 114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以下簡稱通報平臺)及後台系統已於 113 年 12 月 13 日上線,請各機關霸凌防治單位指定專人每日至後台系統查收,並請轉知所屬人員運用通報平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2 月 13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221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強化職場霸凌防治,除各機關(構)現有之申訴管道外,另為使同仁能有其他之安心申訴途徑,該總處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及後台系統,並由該總處列管通報案件後執行情形,請轉知所屬同仁利用。
三、通報平臺及後台系統之建置位置及運用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訴人部分:請輸入通報平臺網址( https://gov.tw/s4s )或至該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進行申訴案件之通報。
(二)各機關職場霸凌防治單位部分:請至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內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受理及回報案件辦理情形。
四、另通報平臺接獲申訴通報案件後,將透過加密措施轉派權責機關辦理,權責機關於該平臺後台系統收受案件後,請依保密及霸凌防治相關規定辦理並回報進度,相關應配合辦理事項說明如次:
(一)請各機關首長指派專責人員受理通報平臺通報案件相關事宜(請至 eCPA 以主管授權方式授與權限)。
(二)機關收到通報平臺後台系統案件通知,應儘速確認及以保密方式告知主管(含上級)機關知悉(後續通報平臺將新增副知主管【含上級】機關相關功能),並依相關規定審認處理後,於通報平臺所訂期限內回報案件之辦理情形。
(三)另各機關自行接獲有關霸凌事件申訴或陳情,亦須至通報平臺後台系統進行通報,並由該總處專責通報平臺統籌列管(後續將新增檔案上傳匯入傳輸功能)。
五、檢送通報平臺後台系統操作手冊,如有平臺操作問題請 利 用 總 處 「 PICS 人 事 資 訊 系 統 客 服 網 」(https://pics.dgpa.gov.tw/PICS) 或 電 洽 客 服 專 線(02)2397-9108 ;如有通報案件相關問題請洽該總處綜合規劃處( 02 ) 23979298 分機 206 至 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