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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4-01-16 | 點閱數: 2278

主旨:為辦理本(113)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下稱「委升薦訓練」)分配及調訓事宜,請各機關及學校人事人員詳閱「遴選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後,於本年 3 月 5 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將相關表件送本府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1 月 4 日公訓字第 1132160003 號函辦理。
二、查該會本年度受訓名額仍以 16.5%為調訓比例,本府將依式計算本年度本縣分配受訓名額,並預估 114 年度符合受訓資格人數。
三、本年度遴選作業分組依機關性質區分為七組,本府各處組、 一二級機關(不含消防局)組、消防局、各地政事務所組、各 戶政事務所組、學校組及公所暨代表會組辦理。
四、請各機關學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清查並統計符合參訓資格人員:請人事單位以「113 年 4 月 30 日」仍在職之現職人員為基準,依式填列「113 、 114 年度委升薦訓練參訓人數統計表」及「113 年度參加委升薦訓練名冊 」等 2 項表件。另請注意前開表件不得有遺漏或虛報人數 之情事。
(二)請轉知符合參訓資格人員依序檢齊「附件 3-113 年度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報送資料一覽表」所列表件各 1 份,並經人事單位詳加審核確認無誤後裝訂成冊,標明附件序號後,於旨揭期限內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俾利複審作業(註:表內各項積分採計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另「參訓人數統計表」、「名冊」、「資績評分表」、「遴選評分試算表」與「綜合考評 9 分以上人員具體事實說明表」等 5 表之電子檔,請併電郵至本案承辦人信箱(boice1314@mail.cyhg.gov.tw),並於主旨敘明「(機關/ 學校名稱)委升薦表件」。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113 年度該訓練之「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課程,將依 據參訓人員名冊填具之「是否曾研習行政程序法課程」欄 位結果(按:本欄為必填欄位),據以分班上課。填具「有 」則編入進階班,反之則編入基礎班,且為維護受訓人員 權益,不再行更動填據之資料及班別。
(二)有關資績評分表內之「綜合考評」分數評定標準部分,前經本府 112 年度第 4 次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以,自 113 年度起晉升官等訓練「綜合考評分數在 9 分以上」之評定標準,不再以獲有全國性或縣級評比之具體事蹟為限,而由各該符合參訓資格人員提列「最近 5 年內」之具體優良事蹟,再送由服務機關首長綜合考量後評定之。
六、貴機關如有符合參訓資格而不具參訓意願者,須請本人填 具「放棄 113 年度委升薦訓練受訓資格聲明書」及「參訓資格檢核表」,並請於核章後將「正本」逕送本處辦理。
七、本次訓練期間訂於本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6 日及本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27 日,分 2 梯次辦理,第 1 梯次預定於同年 7 月 1 日開訓,第 2 梯次預定於同年 9 月 2 日開訓。
八、至本府各單位符合參訓資格人員各項表件及資績證明文件之填具及提供,請俟本府人事處另案通知辦理。
九、檢附原函及相關表件各 1 份,亦可至本處檔案下載區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