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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聘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3-04-19 | 點閱數: 786

主旨:函轉有關欲申請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高雄市公立國小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4 月 17 日高市教小字第 11232755300 號函辦理。
二、高雄市 110 學年度至 112 學年度參與小校轉型優質永續發展三年計畫學校計有田寮區新興國小、永安區新港國小、甲仙區小林國小、六龜區荖濃國小、六龜區新發國小、大樹區龍目國小、大樹區興田國小、杉林區上平國小、杉林區集來國小、內門區木柵國小、內門區金竹國小及內門區溝坪國小等 12 校,未來將依計畫審議結果評估是否有合併或停辦之必要,倘經由 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調入上開學校者,恐超額至其他學校,請參加介聘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三、另高雄市內門區西門國小、內門區景義國小及甲仙區寶隆國小等 3 校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停辦一案,刻正函報教育部備查中,爰請介聘教師勿選填為志願。
四、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函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