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8383
昨天: 115115115
總計: 1868336018683360186833601868336018683360186833601868336018683360

函釋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2-02-20 | 點閱數: 467

主旨: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相關疑義案,經內政部移民署轉准大陸委員會釋復,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1 年 2 月 16 日移署入字第 11100227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為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所稱「中共控制之地區」,無論上岸與否,皆屬兩岸條例第 9 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仍應受兩岸條例第 9 條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