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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3-22 | 點閱數: 1204

主旨: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 12 條第 1 項在國民中小學教師申請介聘,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 6 學期之年資採計疑義,請依教育部函釋(如附件)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6 年 3 月 2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13257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