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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11-01 | 點閱數: 1735

主旨:有關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科技領域」填報,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115342 號函辦理。
二、為了解各地方政府所屬學校師資配置國教署業於 105 年 8 月 30 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99076 號函函請各地方政府至「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系統」填報 105 學年度國中小「教職員維護模組」及「員額編制模組」在案。
三、又為推估 107 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新增之科技領域(含「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師資,籌備相關教師進修增能與第二專長學分班開班事宜,請各校檢視所轄之國中教師目前持有以下類科別證書者,務必完成「教職員維護模組」中教師證專長(2.3.1)及第二專長證書(2.3.2)填報。
(一)生活科技:工藝(登記為國中)、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工藝)及高級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科等 3 類別。
(二)資訊科技:中等學校-電腦(電子計算機)(88 課綱)與高中-資訊科技概論科(99 課綱)等 2 類別。
四、另為未來擔任國中科技領域教師進修所需核心知能,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將辦理相關教師進修增能與第二專長學分班,爰後續進修及換證事宜請依該單位相關規定配合辦理。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洽國教署承辦人胡馨文,聯絡電話: 02-7736-7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