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4646
昨天: 164164164
總計: 1871515818715158187151581871515818715158187151581871515818715158

文章列表

法規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306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利各機關便於查閱常用聘僱法規及釋例,爰蒐錄「常用聘僱法規釋例彙編」並建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內「組編人力處」項下「員額管理」內,請查照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1 年 9 月 14 日總處組字第 1010050707 號函辦理。 二、本府人事處將印製旨揭釋例彙編予本縣專任人事人員參考運用,俟印製完畢將另函通知領取。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1798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 100 年度依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發給慰問金案件之發生原因統計結果中,因摔跌所致者比例甚高,請強化辦公場所安全之維護與改善,並應加強宣導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1 年 9 月 17 日部退四字第 1013586557 號書函辦理;檢附前開書函影本1份。 二、請所屬加強辦公環境安全之宣導,確實了解意外發生之地點與原因,並加強管理、維護相關設備之安全性-如適度增加照明、加裝緊急求救鈴、調整動線等,以提供完全完善之辦公環境。
調查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2069
主旨:教育部補助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辦理「我國國民中小學組長全面專任化可行性之研究計畫」,為了解全國各國民中小學組長專任、兼任現況調查乙案,請各校配合協助調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9 月 17 日臺國(四)字第 1010170060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了解各國民中小學組長專任及兼任概況,請各校協助調查並提供調查資料(如附件調查表),並請於 101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三)前將電子檔回傳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公務信箱(schman@mail.cyc.edu.tw)。 三、本府應於 101 年 9 月 28 日前回傳所彙整之全縣國民中小學資料,爰請勿遲交。填表若有相關問題,請聯絡 02-2949...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1569
主旨:檢送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1 年第 4 季訓練課程表 1 份,惠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本所網址 http://www.chrdc.gov.tw/,各課程將陸續於「班期報名」受理線上報名作業(請先註冊為會員)。 二、各課程內容均為暫定,若有異動以「班期報名」公布為準。 三、課表*註記課程,開放一般民眾上網自由報名參加。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1880
主旨:檢送國家文官學院助理輔導員志工召募實施要點及報名表各 1 份,請惠予再次協助轉知貴屬退休公教人員踴躍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國家文官學院 101 年 9 月 18 日國院訓字第 1010500378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書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國家文官學院為辦理 101 年公務人員高普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再函請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協助邀請退休 3 年以上,未滿 65 歲之績優退休公教人員擔任助理輔導員。 三、請轉知貴屬退休 3 年以上,未滿 65 歲之退休公教人員踴躍報名參加,凡有意願者,請詳閱上開實施要點,並依案附報名表或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助理輔導員」專區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逕寄該學院人事室...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1555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 3 場「101 年運用網路辦理創新公務福利」宣導說明會一覽表 1 份,歡迎同仁參加,惟報名時請以中區或南區場次為限,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1 年 9 月 17 日總處給字第 101005079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說明會訂於本( 101 )年 10 月 8 日及 12 日辦理中區及南區場次,報名期間自 9 月 17 日至 10 月 2 日止(報名網址: http://eserver.dgpa.gov.tw/ct.asp?xItem=235830&ctNode=1368&mp=24 ),額滿為止。 三、檢附旨揭說明會一覽表及原函影本各 1 份。
法規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1612
主旨:檢送行政院修正之「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及其附表各 1 份,並自 101 年 9 月 13 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1 年 9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1005042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第三點略以,計畫實施對象為各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且公立學校教師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自行參照本計畫辦理。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1817
主旨:農曆中秋節將屆,請各機關(單位)學校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1 年 9 月 12 日廉預字第 10105017770 號函辦理。 二、農曆中秋節( 101 年 9 月 30 日)將屆,節慶期間請積極辦理下列措施: (一)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運用多元管道籲請民眾洽公不送禮、不邀宴。 (三)請落實本規範第 17 點規定,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未設政風機構受理諮詢業務,如有疑義得... 觀看完整文章
法規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1902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視訊作業規定」、總說明暨逐條說明及相關文件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1 年 9 月 12 日公保字第 1011060044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保障事件審議效率,便利當事人、有關人員、原處分(服務)機關與關係機關,於指定處所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運用視訊設備,參與保障事件審理程序,爰訂定旨揭作業規定。 三、旨揭文件業置於該會網站( http://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保障法規」項下,各機關公務人員可自行上網查詢或下載運用。
釋函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21 | 點閱數: 1680
主旨: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01 年 9 月 10 日勞資 2 字第 1010078003 號函有關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針對教師工會提出團體協商之協商需求之現階段因應措施說明乙案,請 查照。 說明:依據 本縣社會局 101 年 9 月 13 日嘉縣社勞資字第 1010032823 號函辦理。
榮譽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19 | 點閱數: 2504
說明:金榜題名!賀本府人事處科員李鳳蕙小姐,錄取『101 年高考三級人事行政』                                            &n... 觀看完整文章
調查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17 | 點閱數: 2075
主旨:本( 101 )年度參訓人員心得分享表及分享活動成果,請於本年 9 月 19 日(星期三)前函送本府,並寄送承辦人信箱,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本年度參訓人員心得分享實施計畫辦理,本府本年 2 月 21 日府人考字第 1010039551 號函諒達。 二、本年度已參訓者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奉派參加 3 日(含)以上研習者:心得分享表依限填寄承辦人信箱。 (二)奉派參加 5 日(含)以上研習者:除填寄心得分享表外,應依前開計畫辦理心得分享活動,並將活動成果寄送承辦人信箱。 三、另參訓中或即將參訓者,旨揭表件請於訓後依前開計畫所示期限寄送承辦人信箱。 四、本府各處請逕送本案承辦人。
法規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17 | 點閱數: 2127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情形定期調查與獎懲作業實施計畫」第 4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1 年 8 月 2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1004805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法規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17 | 點閱數: 1776
主旨: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並自 101 年 9 月 7 日生效,請參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1 年 9 月 4 日院臺法字第 1010142274A 號函及法務部 101 年 8 月 16 日法授廉預字第 10105015920 號函辦理。 二、檢送「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含總說明)乙份。 三、本府政風處將針對旨揭要點舉辦說明會,屆時請各機關單位與學校指派負責該項業務人員準時與會。
釋函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2-09-17 | 點閱數: 2124
主旨:教育部函示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未達 6 個月,且與服務學校協商未能合致時,核予該師留職停薪時點之疑義一案,詳如教育部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1 年 9 月 12 日臺人(二)字第 1010162778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