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1616
昨天: 140140140
總計: 1871250218712502187125021871250218712502187125021871250218712502

文章列表

函釋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25 | 點閱數: 3175
主旨:有關國中小校長支領鐘點費疑義乙案,請依教育部函釋(如附件)辦理,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2 年 9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80419 號函副本辦理。
法規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1798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修正規定,並自本(102)年 9 月 14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2 年 9 月 14 日公參字第 10284600602 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要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規定對照表及發布令各 1 份,請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1535
主旨:農曆中秋節( 102 年 9 月 19 日)將屆,請各機關(單位)學校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請託關說登錄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2 年 9 月 5 日廉預字第 10205024430 號函辦理。 二、中秋節期間請積極辦理下列措施: (一)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為落實本規範第 17 點規定,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未設政風機構受理諮詢業務,如有疑義得送本府政風處處理。 三、請加強向...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1524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承作廠商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讀冊生活網路書店)規劃本(102)年 9 月份優惠書展活動(展期: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歡迎同仁自由參考運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9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48661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來文附件各 1 份。
研習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1384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數位學習的今昔與續階計畫」活動錄影剪,置於「e 學中心」(自製教材專區-中央自製教材專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請鼓勵同仁踴躍線上觀賞,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2 年 9 月 14 日研數字第 1024050601 號函辦理。
函釋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2478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轉任公立學校教師,其試用期間之年資得否採計提敘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2 年 9 月 13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2012969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1779
主旨:請貴校人事單位轉知業於 102 學年度 8 月 1 日卸任之校長、總務主任、事務(庶務)組長等財產申報義務人,依法於本( 102 )年「10 月 1 日」前辦理財產申報,以免逾期受罰,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3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 二、相關文號:本府 102 年 8 月 12 日府政預字第 1020143299 號函。 三、經查仍有部分學校尚未將 102 學年度新(卸)任校長、總務主任、事務(庶務)組長等財產申報義務人職務異動名冊(如附件),依本府 102 年 7 月 30 日府政預字第 1020138054 號函辦理通報作業。尚未通報者,請各該學校人事單位儘速立即辦理,以免遺漏或延遲通報,致逾期申報情事。 ...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1653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03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請查照轉發。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9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47609 號書函辦理。 二、各機關同仁如有需要,請自行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dgpa.gov.tw/)下載使用。
活動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1639
主旨:本縣 102 年度教師節表揚大會及致贈敬師卡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表彰優良教師,樹立典範,本縣於本( 102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 時 20 分假創新學院大禮堂辦理教師節表揚大會,表揚本縣 102 年度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及服務 10~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獲獎人員,敬邀各校校長出席與會。 二、感謝教師對學生辛苦奉獻, 102 年度教師節特致贈敬師卡謝師恩,請各校校長於教師節前,親自一一致贈敬師卡予學校教師,以表謝意。敬師卡填寫範例及配合事項請詳參附件說明。 三、教師節敬師卡請各校於本( 102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 時 30 分起至 4 時,併敬師紀念品發放作業,於創新學院 2 樓 204 教室一... 觀看完整文章
函釋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7 | 點閱數: 2165
主旨: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2 年 9 月份】重要釋示 4 則。 Q1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選擇遞延繳納保險費之被保險人復職復薪後,如於遞延保險費尚未繳清前離職,要保機關應如何處理?  A :依銓敘部 91年4 月 24 日部退一字第 0912127369 號函規定,被保險人復職復薪後,如於遞延保險費尚未繳清前離職,要保機關應將該被保險人遞延未繳之保險費一次代為扣繳,如係調職,則由本部通知其新調任之要保機關代為扣繳。 Q2 :要保機關所報異動名冊均需加蓋機關印信,而用印之申請甚為耗時,現行作業中是否有較簡化之作法?  A :是。查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觀看完整文章
函釋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5 | 點閱數: 2039
主旨: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2 年 8 月份】重要釋示 4 則。 Q1 :機關首長異動,是否應辦理變更或行文通知公保部?  A :否。機關首長異動,僅需至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系統為新舊任首長辦理加保及退保手續即可(未使用網路作業系統之機關則填送異動名冊為新舊任首長辦理加保及退保),無需辦理變更或行文通知公保部。 Q2 :被保險人停職退保,倘在停職退保期間死亡,可否請領死亡給付?  A :否。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2 條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四項保險事故時,予以現金給付;其給付金額,以被保險人當月保險俸(薪... 觀看完整文章
函釋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5 | 點閱數: 1413
主旨: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2 年 7 月份】重要釋示 4 則。 Q1 :被保險人留職停薪期間選擇續保或退保,其權利義務為何?  A : (一)選擇續保者:續保期間除保險年資銜接計算外,如發生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及育嬰留職停薪五項保險事故時,均得申領現金給付。續保之被保險人繳納保險費方式如下: 1.育嬰留職停薪選擇續保之被保險人,僅須繳納自付部分保險費,並得選擇按月繳付或遞延三年後繳付。 2.非育嬰留職停薪選擇自費續保之被保險人,則須按月繳納全額保險費。 (二)選擇退保者:其保險年資中斷,退保期間如發生事故,不得申請任何現金給付。 ... 觀看完整文章
函釋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5 | 點閱數: 1349
主旨:有關教師之配偶任職於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奉派至大陸地區工作,得否申請留職停薪疑義乙案,請依教育部函釋(如附件)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2 年 9 月 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20127377 號函辦理。
研習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5 | 點閱數: 1417
主旨:檢送本所 102 年第 4 季訓練課程表 1 份,惠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本所網址為: http://www.chrdc.gov.tw/,各課程將陸續於「班期報名」受理線上報名作業,屆時歡迎踴躍報名參加(請先註冊為會員)。 二、各課程內容均為暫定,若有異動以「班期報名」公布為準。 三、課表*註記課程,開放一般民眾上網自由報名參加。
函釋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9-15 | 點閱數: 1512
主旨:銓敘部書函略以,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法(下稱退休法)及公務人員撫卹法(下稱撫卹法)所定退休金、資遣給與、離職退費、撫慰金、撫卹金之請求權時效,應優先適用退休法第 27 條及撫卹法第 12 條之規定,自請求權可行使之日起,經過 5 年不行使而當然消滅 1 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2 年 9 月 5 日部退三字第 1023743083 號書函辦理。 二、為免退休、資遣、離卸職人員或請領撫慰金、撫卹金之遺族誤解,致影響其權益,爰請確實將本案資訊轉知所屬知悉。 三、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