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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10 | 點閱數: 1185
主旨: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提敘,及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轉知貴校是類教師,儘速檢證辦理提敘或改敘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同細則第 6 條規定,中小學教師依本條例第 10 條規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二、為維護教師權益,請各校人事單位確實審查教師辦理旨揭事項所需證件,如有證件闕漏者,應立即通知其補正,並於教師提出申請或補正後儘速報府核敘。報府核敘案件如有證件未齊者,經本府(電話)通知,申請人或服務學校未於通知日起 3 天...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10 | 點閱數: 963
主旨: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本縣長期代理教師到職後一個月內請依規定核發敘薪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查依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 二、次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同辦法第 5 條規定略以,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三、請貴校核發敘薪通知書時,應註明該師為公開甄選或再聘(再聘次數)聘任及其代理之職缺...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10 | 點閱數: 843
主旨:本縣 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甄試錄取介聘至各校服務之教師,應實際服務滿 6 學期,始得申請介聘至其他學校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甄試簡章第拾肆點第六項規定:「經本次甄選錄取之人員,需在介聘學校實際服務滿 6 學期,始得申請介聘至其他學校服務......。」 二、請各校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勿同意其參加 106 學年度教師縣內、外介聘。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9 | 點閱數: 828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6 年 5 月 5 日選秘一字第 106110025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9 | 點閱數: 995
主旨:「e 學中心」數位學習網站將於本( 106 )年 6 月 1 日停止服務,選讀課程者請務必於 106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前完成課程閱讀(含問卷與測驗),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6 年 4 月 26 日研數字第 1064050172 號函辦理。 二、茲因旨揭網站將整合為全新數位學習平台並於本年 6 月 1 日停止服務,爰請於 5 月 31 日前完成「106 年地方政府客製化組裝課程專區─嘉義縣政府組裝課程」及「公務人員 10 小時課程專區─當前重大政策」中之「產業創新計畫」等課程,並填畢測驗及問卷,以達成年度訓練目標。 三、檢附地方研習中心原函影本及數位學習必修課程表各 1 份。  ... 觀看完整文章
釋函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9 | 點閱數: 1018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經服務機關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付懲戒,如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傳喚出庭,得經機關長官核准給予公假,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5 月 1 日部法二字第 1064218261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9 | 點閱數: 970
主旨:臺中市西屯區上安國小 106 學年度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屬床邊教學巡迴輔導班教師,若介聘成功,屆時需接受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統籌派駐醫院服務,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6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校服務,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5 月 4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60037590 號函辦理。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9 | 點閱數: 1043
主旨:彰化縣芳苑鄉民權國民小學自 104 學年度起辦理華德福實驗教育計畫,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6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校服務,請審慎考量,請查照。 說明:依據彰化縣政府 106 年 5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60151266 號函辦理。
調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8 | 點閱數: 1140
主旨:檢送「嘉義縣各級學校教職員 107 年度退休調查表」(含填寫範例)及線上報送操作手冊各 1 份,請於本( 10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前函復,以統一辦理編列 107 年度退休預算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退休作業應行注意事項」第貳點修正規定略以,次一年度退休以調查 1 次為原則。 二、本次調查將作為本府執行 107 年度本縣各高中及國民中小學教職員退休計畫之依據,請詳實查填以免影響本府當年度退休預算執行及擬退休人員之權益。 三、本縣各級學校辦理 107 年度申請自願退休調查,務請轉知所屬教職員審慎考量,凡未列入本次申請自願退休調查人員者,除特殊原因外,均不得於該年度內提出退休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緊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8 | 點閱數: 1187
主旨:檢送「106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第 3 次籌備會」會議紀錄、修正後作業日程表、作業要點、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申請表填表說明修正對照表各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 106 年 5 月 4 日府教發字第 1060090400 號函辦理。  
法規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8 | 點閱數: 812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與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8 | 點閱數: 953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倡導閱讀風氣,規劃辦理 107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請踴躍推薦適合圖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6 年 5 月 3 日國院數字第 10608000863 號函辦理。 二、請於 106 年 6 月 1 日前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nacs.gov.tw )左側之線上服務專區,點選「圖書推薦」輸入圖書資料後,始完成推薦作業。 三、檢附上開原函(影本)1 份。  
計畫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8 | 點閱數: 879
主旨:各機關(單位) 107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依所附審核原則衡酌業務需要覈實填列審核表 1 式 6 份,於本( 106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前函送本府,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s8512@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暨「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各機關(單位)因公派員出國,應詳擬年度出國工作計畫報府核定後,再依程序編列預算,出國地點應標明國家名稱,不宜籠統概括,執行時應依計畫遴選適當人員出國。 三、凡未經本府審核並列入年度出國工作計畫之臨時因公出...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4 | 點閱數: 1019
主旨:本縣至 106 年 7 月 31 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申請資料業已審核完竣,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2 月 2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30168518B 號令修正「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揭審核結果,請各校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 http://tchday.cyc.edu.tw/tchday106/)-點選「資深優良教師填報」-登入-點選「審核結果」查看是否核符。 三、本次申請經審核結果如下: (一)未符合獎勵要點規定人員計有 4 人,所列不符規定情事如有疑義,請所屬學校於 106 年 5 月 19 日前,檢附補正之佐...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4 | 點閱數: 989
主旨:有意介聘至苗栗縣之國民小學各類教師及專任輔導教師,倘成功調入應知悉事項如說明,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教師,宜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6 年 5 月 3 日府教務字第 1060082788 號函辦理。 二、考量人事公平與特殊專長資格教師需求條件,經本( 106 )年度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苗栗縣之國小一般普通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特教班各類教師及幼兒園各類教師,應於該校實際教學滿 5 年,方得轉任其他教育階段或類科。 三、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至苗栗縣之國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