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4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3-12-07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五點修正規定勘誤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 5 點修正規定勘誤表 1 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 5 點修正規定業經本府 112 年 11 月 10 日府教幼字第 1120261106 號函頒修正在案。


《最新消息》112 年本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

主旨:為辦理 112 年本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11 月 23 日府人考字第 1120274336 號函(諒達)辦理。
二、貴校職員如欲參加考績複評,請於 112 年 12 月 15 日前將考績複評表及相關資料函報本府教育處。
三、檢附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原則暨複評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教育部函釋有關國民小學教師受聘主任資格疑義

主旨:函轉教育部函釋有關國民小學教師受聘主任資格疑義 1 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1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140268 號函辦理。
二、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以下簡稱甄選辦法)第 10 條規定:「取得參加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資格,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廢止其資格。」前揭規定係依據 112 年 6 月 21 日修正前之國民教育法第 18 條,就國中小校長、主任之甄選、儲訓等資格取得進行規範,爰取得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資格者,倘有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情事,則廢止其資格;至現職校長、曾任校長者及現職主任、曾任主任者則非前開規定之適用對象。
三、有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詢教師倘已依甄選辦法第 10 條規定廢止其主任資格,得否再兼代學校主任一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20 條略以,公立學校主任由校長就甄選且儲訓合格之專任教師聘兼之,……均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另查本部 98 年 11 月 3 日台國(四)字第 0980186118 號函說明略以,所屬學校校長如因教師流動或其他特殊原因,致無法聘任具有主任甄選儲訓合格證書者兼任學校主任,仍由各縣市政府本權責就個案事實自行核處,惟其職稱仍應以代理主任核備。是以,前開公立學校主任為校長本權責聘用,且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個案事實自行核處。
四、上開教師得否重新參加主任甄選一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20 條第 5 項規定:「公立學校專任教師最近 3 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主任甄選、儲訓及取得受聘主任資格:一、受刑事有罪判決。但經判決無罪確定者,不在此限。二、受懲戒處分,未經撤銷。三、受記過以上之行政懲處,未經撤銷。」以及甄選辦法第 7 條規定:「國民中、小學現職合格教師,最近 3 年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不得參加校長、主任之甄選。」爰此類人員最近 3 年若無上開情形,得以重新參加主任甄選。
五、至於是類人員得以重新參加主任甄選之時間,茲因上開甄選辦法第 7 條為消極資格要件,建議本權責依甄選報名日回溯 3 年計算為宜。
六、檢附教育部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重新編修常用任免法規釋例及作業程序參考手冊,歡迎下載參考運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常用任免法規釋例及作業程序參考手冊」業重新編修,手冊電子書已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首頁/政策與業務/總處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任免遷調」項下,歡迎下載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1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308184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 修正意見表

主旨:檢送「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 修正意見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2 年 12 月 4 日前免備文逕寄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則免復),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總處 112 年 11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30792 號書函辦理;倂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修正意見表,於 112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28 日部法三字第 1125642484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附件影本及修正意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度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閱讀推廣活動績優機關競賽成果

主旨:檢送本府本(112)年度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閱讀推廣活動績優機關競賽成果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2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辦理。
二、按前揭計畫第柒點評分方式及標準,本次共有 18 所機關(學校)總分為 100 分,爰以「本年度每月一書課程完成率」、「閱讀推廣活動類型數」及「閱讀推廣活動場次數」依序評比。本競賽前 5 名獎勵方式如下:
(一)第一名:頒發禮券 6,000 元及獎狀 1 紙。
(二)第二名:頒發禮券 5,000 元及獎狀 1 紙。
(三)第三名:頒發禮券 4,000 元及獎狀 1 紙。
(四)第四名:頒發禮券 3,000 元及獎狀 1 紙。
(五)第五名:頒發禮券 2,000 元及獎狀 1 紙。
三、請獲獎機關(學校)之人事單位,於本年 11 月 29 日至同年 12 月 6 日止,親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領取禮券。


《最新消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推廣教育招生簡章

主旨:檢送本校推廣教育「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之「閩南語認證 B2 增能班」、「專業諮商師的基本功-諮商理論」、「諮商技巧」數位課程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由本校教務處數位學習組、進修學院共同規劃線上數位學習課程,學員依規定完成所有線上數位課程後,將頒發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研習證書」。
二、本班為非學分班,課程缺課未達總時數三分之一,頒發推廣教育證明書(中文),若具有教師資格可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登錄研習時數。
三、精緻 Moocs 系列課程之招生簡章,請詳網站說明(https://reurl.cc/Y9o0ro)。
四、課程時間:完成繳費後,自指定開課日起算 21 天,不限時段,隨時至本校雲端學院上課。一人成班,隨報隨開。
五、課程費用:請參閱各課程簡章。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 月 31 日止。
七、線上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Y9o0ro
八、報名方式及其他課程資訊請詳閱各課程招生簡章。
九、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向本校教務處數位學習組洽詢: 04-7232105 分機 5656 蘇小姐, E-mail : suyujui@gm.ncue.edu.tw


《最新消息》提列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職缺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提列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職缺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12 )年 10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98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將自本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起開放填報,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將於本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始開放提列;填報路徑如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請協助於機關網站或電子看板等多媒體管道播放 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公益廣告

主旨:銓敘部函以,「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公益廣告」業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請協助於機關網站或電子看板等多媒體管道播放,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22 日部管二字第 1125638523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各 1 份。
二、為使民眾瞭解本獎項之設立意義及獲獎事蹟,肯定表現傑出之優秀公務人員及政府團隊,並期許全體公務人員效仿學習,展現熱忱、敬業之公共服務精神,請本府各處、所屬機關學校協助播放。


《最新消息》為票選本府 113 年度甄審委員會委員,請推派公務人員參加票選

主旨:為票選本府 113 年度甄審委員會委員,請推派公務人員參加 票選,並於 112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 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略以,人事甄 審委員會應置委員 5 人至 23 人,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人員中 指定之,並指定 1 人為主席。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但 委員每滿 4 人應有 2 人由本機關人員票選產生之。本機關人員 得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為票選委員侯選人。
二、查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務 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依前開規定,政務人員及聘僱 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非屬所稱之公務人員,爰不得為甄 審委員會票選委員之候選人;另高普(特)考分發人員,至 113 年 1 月 1 日前尚未實務訓練期滿者,亦非本案公務人員。
三、本府 113 年度甄審委員會,納入本縣編制員額較少免組織甄 審委員會之各國中小,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另依規定票選委員應由前開單位(學校)內公務人員票選之 ,任期 1 年(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本府各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除外):請各推派 1 名以上公務人員參加票選。
(二)本縣編制員額較少免組織甄審委員會之各國中小:請踴躍 推派公務人員(人事、主計、政風除外)參加票選,無推 派人選者,免回傳。
四、檢附「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甄審委員會票選委員候選人推派 名單」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甄選簡章暨資績積分標準表

主旨:檢送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甄選簡章暨資績積分標準表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暨「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辦理。
二、甄選方式:分為初試(積分審查、實地訪評、筆試)及複試(口試),採兩階段收費,初試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複試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三、甄選時程:
(一)報名繳費及積分審查: 112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3 時 30 分,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請報考人親自參加,不接受委託及通訊報名,逾時概不受理。
(二)初試(實地訪評): 112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至 113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於各應試人員學校辦理。
(三)初試(筆試): 113 年 1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至 11 時 30 分止,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
(四)複試(口試): 113 年 1 月 28 日(星期日)於指定時間內至本縣朴子國中辦理報到,上午 9 時起開始進行口試。
四、甄選錄取名額:
(一)一般組:國小校長錄取 6 名、國中校長錄取 1 名。
(二)原住民組:國小校長錄取 1 名。
1、報考原住民組者,除具備甄選資格外,尚需具備原住民身分。
2、原住民組無人報名時,該錄取名額併入一般組。
3、錄取者需先在本縣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校長滿 1 任,始得至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校長。
五、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於資績積分標準表確認核章後,即完成積分審查程序;報考人辦理積分審查時如對核定積分有異議時,應於積分審查當場提出申覆,提請積分審查申覆小組召開會議做成決議,於審查當場未提申覆,即為接受核定之積分,不得事後提出異議。
(二)研習時數及進修學分之認定以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簡章內附件 5 )為準,不採計研習條或其他文件。報名現場不受理零散時數審查。
(三)曾兼任本縣輔導團或中央輔導團(小組)組長、幹事、專任輔導員、輔導員或教專地方輔導群者,需由本縣輔導團或中央輔導團(小組)、教專地方輔導群管理單位出具服務證明方可採計,報考人欲申請前開服務證明資料,請於 112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表(簡章內附件 6 )及相關佐證資料寄達管理單位開立服務證明書,逾期恕不受理。
(四)其餘請詳閱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六、旨揭甄選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下載。


《最新消息》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簡章暨資績積分標準表

主旨:檢送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簡章暨資績積分標準表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暨「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甄選錄取管道分為「推薦甄選」及「一般甄選」,採分別報名、分別錄取,不得同時報名。
(一)推薦甄選:
1、校長得推薦現職兼代各處(室)主任行政職務或非現職主任,且擬聘為下學年度主任之同校教師。
2、校長已登記退休、連任任期屆滿、欲參加 113 年度校長遴選及代理校長,不得推薦人員參加主任甄選;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之校長推薦人選後不得參加校長遴選。
3、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規定,經推薦甄選錄取並儲訓合格後 4 年內(113~116 學年度),應於原服務學校擔任主任至少 2 年,未達規定者,廢止候用主任資格。
(二)一般甄選:具有擔任主任意願者,自行報名參加。
三、甄選方式:
(一)推薦甄選:分為初試(積分審查)及複試(口試),採一次收費,報名費新臺幣 2,400 元,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二)一般甄選:分為初試(積分審查、筆試)及複試(口試),採兩階段收費,初試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複試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四、甄選時程:
(一)報名繳費及積分審查: 112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3 時 30 分,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請報考人親自參加,不接受委託及通訊報名,逾時概不受理。
(二)一般甄選初試(筆試): 113 年 1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至 11 時 30 分止,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
(三)推薦甄選、一般甄選複試(口試): 113 年 1 月 28 日(星期日)於指定時間內至本縣朴子國中辦理報到,上午 9 時起開始進行口試。
五、甄選錄取名額:
(一)推薦甄選:甄選成績積分達 40 分(含)以上且口試成績原始分數之平均分數達 80 分(含)以上者,逕予錄取;未達該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一般甄選:國小候用主任 8 名、國中候用主任 5 名。
六、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於資績積分標準表確認核章後,即完成積分審查程序;報考人辦理積分審查時如對核定積分有異議時,應於積分審查當場提出申覆,提請積分審查申覆小組召開會議做成決議,於審查當場未提申覆,即為接受核定之積分,不得事後提出異議。
(二)研習時數及進修學分之認定以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簡章內附件 6)為準,不採計研習條或其他文件。報名現場不受理零散時數審查。
(三)曾兼任本縣輔導團或中央輔導團(小組)組長、幹事、專任輔導員、輔導員或教專地方輔導群者,需由本縣輔導團或中央輔導團(小組)、教專地方輔導群管理單位出具服務證明方可採計,報考人欲申請前開服務證明資料,請於 112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表(簡章內附件 7)及相關佐證資料寄達管理單位開立服務證明書,逾期恕不受理。
(四)其餘請詳閱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七、旨揭甄選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下載。


《最新消息》本縣於 113 年 2 月 17 日辦理 112 學年度第 2 次校長會議

主旨:有關本縣 112 學年度第 2 次校長會議時間及提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 112 學年度第 2 次校長會議訂於 113 年 2 月 17 日(星期六)假嘉義縣永在食品安全檢驗大樓 3 樓會議廳辦理。本會議為年度重要行政會議,請校長預留時間並親自出席。
二、貴校若有提案,請填「校長會議-討論案提案單」(如附件)並於 112 年 12 月 22 日前,將電子檔送至本案業務承辦人公務箱:helen@mail.cyhg.gov.tw ,並於主旨註明「校長會議-討論案提案單」,以利續辦提案回復事宜。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

主旨:銓敘部函以,檢送考試院民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22 日部銓一字第 112563798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度辦理早期(民國 68 年以前)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

主旨: 113 年度辦理早期(民國 68 年以前)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規定如說明,請查照辦 理。
說明:    
一、依據 108 年 5 月 17 日修正發布之「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府各所屬機關學校,請通知民國 68 年以前退休人員提出申請,並請確實予以初審(個人最低生活所需標準以每人每個月平均收入為新臺幣 1 萬 5 仟元,有眷屬依賴其扶養者 2 萬 5 仟元,若父母、配偶或子女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與退休公教人員共同生活並依賴其扶養者,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標準提高一倍,即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為新臺幣 5 萬元;每人每節發給標準為新臺幣 2 萬 1 仟 6 百元,有眷屬依賴其扶養者每人每節 3 萬 7 仟元),初審後請檢附「申請最新照護事實表(如附表 1 )」、「最新複審名冊(如附表 2 )」、「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最近 3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各 1 份,於 112 年 12 月 7 日前(星期四)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複核,倘申請有眷屬者,請另檢附眷屬最近 3 個月內戶籍謄本 1 份。
三、依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第 3 點第 3 項規定略以,民國 59 年 7 月 1 日以前支領一次退休金之退休公教人員,申請年節特別照護金,不受該要點所定收入之限制,均予發給。
四、另本縣公共汽車管理處、各鄉(鎮、市)公所請依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第 4 點之規定,自行審核發給。
五、檢附申請最新照護事實表及最新複審名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占人事機構編制內職缺試用之人事人員,其試用成績之核定及送審程序重新檢討一案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配合現行人事行政作業及相關規定,各機關占人事機構編制內職缺試用之人事人員,其試用成績之核定及送審程序重新檢討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22 日部管一字第 11256409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辦理 112 年度公務人員考績作業

主旨:為辦理本( 112 )年度公務人員考績作業,請各鄉鎮市公所依考績法相關規定本權責覈實辦理,並依本府所定期程報送相關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請切實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辦理本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並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
二、行政院考量各機關單位持續投入 COVID-19 及疫後相關工作,為慰勉各機關單位公務同仁之辛勞,爰就實際參與防疫之機關調增考績得考列甲等人數比率。爰此,本年度請於甲等人數比率「78%」之上限內辦理所屬人員考績,並於 113 年 1 月 19 日前將「考績(成)考列甲等人數比率彙整表」及「公務人員、醫事人員考績(成)人數統計表」報送本府,並俟本府通知後至「銓敘部網路作業系統」報送考績資料。
三、檢附考績(成)考列甲等人數比率彙整表、公務人員醫事人員考績(成)人數統計表、擬予考績代碼表、 WebHR 考績作業步驟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舉辦「113 年度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舉辦「113 年度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請貴機關辦理遴選作業之人員擇定場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11 月 21 日公訓字第 1122160446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各主管(遴選)機關、學校人事人員對各項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之瞭解,減少錯誤之發生,該會舉辦「113 年度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並採實體及數位雙軌方式辦理。茲就講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實體課程:
1、時間:於明( 113 )年 1 月 19 日至同年月 26 日在北中南東等地區,舉辦一般公務人員 4 場次警察人員 1 場次,合計 5 場次(詳如場次表)。
2、對象:因名額有限,請以近 3 年未曾參加者優先參訓。
3、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本( 112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 時至同年月 22 日下午 5 時至該會網站( https://www.csptc.gov.tw/)「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額滿或報名期限已過,即不再受理報名。各場次人員名單預定於本年 12 月 29 日公布於該會網站最新消息,請自行上網確認,並依報名場次時間報到入場。
(二)數位課程:該會將於錄製完成後另函通知。
三、檢附前揭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常用考試分發法規釋例及實務作業參考手冊業於 112 年 10 月編印,電子檔案已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常用考試分發法規釋例及實務作業參考手冊」業於 112 年 10 月編印,電子檔案已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考試分發專區」之「考試分發參考手冊」項下,歡迎下載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1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306903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13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所碩士班、碩專班入學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 113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所碩士班、碩專班入學招生說明,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網路報名日期:
(一)碩士班: 112 年 12 月 6 日(三)至 113 年 1 月 4 日(四)23 時 59 分止,報名資料請於 113 年 1 月 5 日(五)17 時前上傳,當日不受理報名。
(二)碩專班: 112 年 12 月 6 日(三)至 113 年 2 月 17 日(六)23 時 59 分止,報名資料請於 113 年 2 月 19 日(一)前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評分項目:資料審查 50%、面試 50%(免筆試)。
三、面試日期:
(一)碩士班: 113 年 3 月 2 日(六)。
(二)碩專班: 113 年 3 月 9 日(六)。
四、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上本校招生系統。
(一)碩士班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G/
(二)碩專班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W/
五、服務專線: 05-5342601 分機 3031 、 3032(林小姐)


《最新消息》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第 10 條規定比照提繳離職儲金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第 10 條規定比照提繳離職儲金情形調查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2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中午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復 wowo410@mail.cyhg.gov.tw (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17 日部退四字第 1125638813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於 12 月 22 日辦理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績優學員海外研習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 112 )年 12 月 22 日辦理「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薦升簡訓練)績優學員海外研習」成果發表會,請轉知貴屬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2 年 11 月 16 日國院交字第 112066001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旨揭成果發表會議程表各 1 份。
二、該學院前遴選近 4 年薦升簡訓練績優學員至比利時聯邦政策與支助公共服務部( Federal Public Service Policy & Support, BOSA )研習,並完成各研習主題報告。為擴散學習成效,爰辦理旨揭成果發表會,相關資訊略述如下:
(一)時間:本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二)地點:該學院行政大樓 1 樓菁英講堂。
(三)活動名額:共 80 人。
(四)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本年 11 月 30 日止(報名人數額滿,系統即停止報名),請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nacs.gov.tw )報名。
(五)報名結果:於本年 12 月 1 日下班前公布於前開網站,不另函通知。
(六)參加研習人員請核給公假,惟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七)研習方式:採全日不住班方式辦理,中午提供膳食,請自備環保杯;遠道學員可申請活動前 1 日住宿(按:住房有限,將依報名順序安排),另提供早餐,惟請自備盥洗用具及室內拖鞋。


《最新消息》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文學與創意應用研究所 11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台灣文學與創意應用研究所 11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海報及 DM ,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所屬機關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台灣文學與創意應用研究所 11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報名時間於 112 年 12 月 12 日至 113 年 1 月 8 日止(採網路報名)。
二、書審資料上傳日期: 113 年 1 月 9 日止。
三、考試項目及計分方式:
(一)考試項目:書面審查 50%、口試 50%。
(二)書面審查資料:
1、學歷證明與歷年成績單。
2、在職證明。
3、自傳。
4、學習計畫。
5、證照或作品等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四、詳情請參閱本校招生資訊: https://exams.ccu.edu.tw/index.php
五、檢附本所碩士在職專班招生海報及 DM 。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華語師資證照班(遠距教學)第十一期」招生簡章

主旨:檢送本校語言中心「華語師資證照班(遠距教學)第十一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課程主要針對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所規劃,授課內容包括「華語正音與口語表達」、「華語文教學」、「漢語語言學概論」、「國文」及「華人社會與文化」五大類。課程自 112 年 12 月 9 日至 113 年 3 月 2 日,採遠距教學方式,全期共計 60 小時,報名至 12 月 3 日止。
二、修畢課程且符合出席時數之學員,將獲頒結業證書,詳細課程資訊請參閱本校語言中心網頁 ( https://reurl.cc/y60Vj2 )。


《最新消息》請各校於 11 月 20 日填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案件調查表」

主旨:請貴校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前協助填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案件調查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2 年 11 月 1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158768 號函辦理。
二、自 108 年新修正定教師法通過後,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與資遣,須依教育部 109 年公告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所訂程序處理,而辦法中所訂定「校事會議」之召開為必須程序。
三、因立委問政所需,欲了解各縣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對此辦法之執行程度,爰請貴校協助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前至「嘉義縣教育網路線上填報服務系統」填列旨揭調查表(表單編號 1604 ,表單網址:https://survey.cyc.edu.tw/modules/esurvey/index.php?op=sign&ofsn=1604&mode=admin_preview)。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五點及第六點規定

主旨:修正「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五點及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及「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及各年度正額申請補訓人員、增額申請分配訓練人員網路分配相關作業事宜

主旨: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及各年度正額申請補訓人員、增額申請分配訓練人員網路分配相關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1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3030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112 年地方特考增列任用計畫彙總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核定本(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各等別增列任用計畫彙總表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總處本年 11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3019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提報為現缺之職務不可任意變更或挪用,並請確實管制。另因曾有民眾以某機關(構)學校網站刊登之公務人員考試彙總表等訊息,詢問相關考試作業,造成各機關困擾,爰請轉知所屬機關(構)學校,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資訊,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最新消息》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

主旨:檢送「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各 1 份,並請轉知網路抽獎活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10 日部管二字第 112563546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自 112 年 11 月 13 日起於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臉書( Facebook )專頁,舉辦【強勢登場公僕週新星-分享留言抽好禮】活動,請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加。活動詳情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傑出貢獻獎」最新消息項下查詢。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及四等考試應試科目調整意見調查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及四等考試應試科目調整一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意見回復表,於 11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 ,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2 年 11 月 6 日選特二字第 1121501060 號函辦理, 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建置「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修法重點等 3 門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上網選讀。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建置「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修法重點等 3 門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上網選讀,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1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30300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住宿設施業於 112 年 9 月 22 日取得旅館業登記證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函以,該學院住宿設施業於 112 年 9 月 22 日取得旅館業登記證,住宿環境更加優化,請轉知所屬同仁多予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11 月 9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145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印製「中華民國 113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請派員領取。

主旨:檢送本府印製「中華民國 113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請派員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領取轉發(配賦數量詳如附表),請查照。


《最新消息》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十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十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並自 112 年 11 月 2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1 月 2 日總處綜字第 1121002135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空中大學嘉義學習指導中心 112 學年度下學期招生資訊

主旨:本校嘉義學習指導中心 112 學年度下學期招生資訊,請惠予公告。
說明:    
一、本校招生時間為每年 6 、 11 月,註冊選課及現場報名時間為每年 7 、 12 月(今年註冊選課日期: 112 年 12 月 9 、 10 日)。
二、招生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s://studadm.nou.edu.tw/FileManage/download_recruit?categoryId=18 ),附上本校招生資料詳如附件。
三、本中心開設各類專班:「公行系員警消防視訊專班」、「管理與資訊學系視訊專班」、「社會工作副學士專班」、「雲林公共行政管理專班」、「雲林生管科慶典組專班」及「雲林遊程規劃專班」等,另有綜合行政考試科目、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相關課程、禮儀師證照相關學分課程等。專班以人數達 15 人以上始成班,若有意合作開班,亦請電洽中心。
四、本校教學模式為一學期四次面授、兩次考試,另有網路補充教學於學期開播期間, 24 小時撥放課程,隨時可進修。
五、推廣教育開設非學分班課程:「國際標準拉丁摩登十項舞蹈班」、「閩南語師資培訓班(初、進階班)」等課程,相關資訊請上空大嘉義中心推廣教育網頁查詢。
六、面授及考試地點:嘉義市林森東路 151 號(嘉義大學林森校區)或雲林縣斗六市育英北街 69 號(斗六國中)。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4 條修正草案意見調查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4 條修正草案」及意見調查表各 1 份,各機關學校如有研提意見,請於 112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下班前以電子郵件傳復 wowo410@mail.cyhg.gov.tw (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6 日部退五字第 11256336761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最新消息》各機關辦理本 112 年度公務人員考績作業相關事宜

主旨: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辦理本( 112 )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2 日部銓三字第 112563286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廢止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缺擬進用専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審核原則

主旨:銓敘部函以「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缺擬進用専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審核原則」,業於民國 112 年 11 月 2 日發布廢止,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2 日部管四字第 112562809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人事業務案例分享單

主旨:檢送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南平原區、海區及山區)人事業務案例分享單 1 份,請查照作為辦理相關資料之參考。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3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06


《最新消息》嘉義縣 113 學年度參加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調查表

主旨:補送「嘉義縣 113 學年度參加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調查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府 112 年 11 月 2 日府教幼字第 1120265892 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揭調查表請任期至 113 年 7 月 31 日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 分之一以上且欲參加本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之 現職校長填寫(含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之校長),並 請於 113 年 1 月 2 日前,將旨揭調查表之掃描電子檔回傳至承 辦人信箱(taq0809@mail.cyhg.gov.tw)。
 


《最新消息》國立中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13 學年度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財務金融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13 學年度招生宣傳海報,惠請協助宣傳並轉知有意進修同仁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財務金融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本班)擁有多元財金專業課程,包括公司理財、銀行保險、投資分析及創業投資,以及目前政府極力推動的金融科技、大數據分析等課程。週六一天上課,兩年取得碩士學位,非本科系亦可修讀,適合各產業對財務金融有興趣人士在職進修。
二、本班 113 學年度招生免筆試,僅書面審查及口試兩階段,報名時間自 112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113 年 1 月 8 日下午 5 時止,預計 113 年 2 月 18 日(星期日)辦理口試。
三、招生說明會:
(一)嘉義場: 112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六)下午 2 點,地點:中正大學管理學院。
(二)線上場: 112 年 12 月 2 日(星期六)下午 2 點,採 google meet 線上方式進行。
(三)說明會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gbRzYN2VgVBbacv87
四、報名簡章請至本校網頁「招生資訊系統」(https://exams.ccu.edu.tw/index.php)下載,詳細資訊請洽本班網頁(https://deptfin.ccu.edu.tw/)或逕洽本班辦公室(05)2720411 轉 24216 ,承辦人:陳小姐洽詢。


《最新消息》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含附件推薦表及具體感人事蹟格式)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教育署 112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國署秘字第 1120130160 號函辦理。
二、請鼓勵校內符合資格者踴躍參選,請於 112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前備文檢附申請書面資料逕送本府彙辦。


《最新消息》中小學聘任 3 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案,請依行政院 112 年 10 月 6 日函辦理。

主旨:中小學聘任 3 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案,請依行政院 112 年 10 月 6 日函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0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1402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及「成績考核表」,其考列之條、項、款敘寫方式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及「成績考核表」,其考列之條、項、款敘寫方式,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0 月 23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14530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 112 年 10 月 20 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124202601A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0 月 20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24202601D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擴大講座資源共享」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擴大講座資源共享」功能已建置完成,請多加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11 月 2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140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

主旨:「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第 3 點及第 5 點,業經行政院修正發布,並自 112 年 11 月 1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11 月 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2988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9 年至 111 年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2 款執行特殊職務期間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調查表

主旨:檢送「109 年至 111 年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2 款執行特殊職務期間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調查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下班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復 wowo410@mail.cyhg.gov.tw (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2 日部退五字第 1125632544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人事個案智慧共享整合平臺」業增建警察(消防)人員、醫事人員及交通事業人員人事案例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人事個案智慧共享整合平臺」業增建警察(消防)人員、醫事人員及交通事業人員人事案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0 月 31 日總處綜字第 1121002116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海區-嘉義縣布袋鎮公所人事室會議紀

主旨:檢送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海區-嘉義縣布袋鎮公所人事室會議紀錄 1 份,請查照作為辦理相關資料之參考。


《最新消息》自 112 年 11 月 15 日起,部分人事資訊系統之使用授權將統一調整為「人事主管授權」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強化各項人事資訊系統安全、確保個資揭露最小化,並避免系統有不當授權情形,自 112 年 11 月 15 日起,部分人事資訊系統之使用授權將統一調整為「人事主管授權」,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0 月 27 日總處資字第 112500036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系統包含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多元人力填報系統、人事人員名錄線上查詢系統、人事資料考核系統、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急難貸款管理系統及終身學習入口網。


《最新消息》辦理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辦理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0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982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山區-嘉義縣大埔鄉公所人事室會議紀錄

主旨:檢送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山區-嘉義縣大埔鄉公所人事室會議紀錄 1 份,請查照作為辦理相關資料之參考。


《最新消息》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南平原區-嘉義縣財政稅務局人事室會議紀錄

主旨:檢送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山區-嘉義縣大埔鄉公所人事室會議紀錄 1 份,請查照作為辦理相關資料之參考。


《最新消息》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南平原區-嘉義縣財政稅務局人事室會議紀錄

主旨:檢送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南平原區-嘉義縣財政稅務局人事室會議紀錄 1 份,請查照作為辦理相關資料之參考。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1 月 22 日辦理公務上的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研習

主旨:本所訂於 112 年 11 月 22 日舉辦『公務上的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 』,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增進本縣公務同仁之法律素養,並熟悉行政救濟制度,透過依法行政的實現,落實人民權利保護之義務,特辦理此課程。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敘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12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三) 09 : 30-16 : 40 ,請參訓人員於上午 9 : 30 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101 教室
(三)授課講師:李惠宗/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三、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薦送報名:請貴機關負責薦送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即日起至 11 月 16 日 17 時辦理。
(二)自由報名:請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
四、研習時數核發:
(一)將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並完成上下午簽到之公教人員 7 小時研習時數。
(二)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 者,不予核發學習時數。
五、出缺勤管理:
(一)、錄取學員無法參訓,請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無故缺課」。
(二)、為加強學習品質與成效,本學程將依課程性質及報名情形,彈性施行學員座位選填與簽退制度。
(三)、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六、本次活動採用環保局循環容器餐盒,「無」提供免洗筷,請參加之學員自備環保筷與環保杯;其餐盒請於用餐完畢後,依其分類放置收回,若無法食用完畢,亦請自備容器處理。
七、參加研習學員請惠予公假登記。
八、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1 份。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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