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3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3-11-08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俸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意見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俸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意見表」1 份,請於 112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修正意見以電子郵件填復 lsc11104@mail.cyhg.gov.tw (無意見者,免填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23 日部銓二字第 112562735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契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修正意見調查

主旨:關於契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及配合 3 項議題預擬條文,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意見表,於 112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19 日部銓五字第 1125627020 號函辦理 ,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27 期場次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27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2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10:10 至 12:00 ,邀請邱文國老師主講「新時代的理財規劃--AI 時代投資市場必勝方程式」,參加人員請於同年 11 月 28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0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12:40)。
 


《最新消息》112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得獎作品業登載於總處人事服務網「精進人事建議研究成果專區」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函以, 112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得獎作品業登載於總處人事服務網「精進人事建議研究成果專區」( https://ecpa.dgpa.gov.tw ),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0 月 24 日總處綜字第 1121002072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檢送考試院民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 3 條附表、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第 3 條附表修正對照

主旨:銓敘部函以,檢送考試院民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 3 條附表、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第 3 條附表修正對照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20 日部銓二字第 112562631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實施居家辦公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實施居家辦公情形調查表」1 份,請於 112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五)前至 eCPA 人事服務網「A4 :調查表系統」完成填報,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0 月 19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9668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規定已於 112 年 9 月 30 日屆期,自同年 10 月 1 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

主旨: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國保)之納保規定已於 112 年 9 月 30 日屆期,自同年 10 月 1 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112 年 10 月 23 日公保規字第 1120006825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若被保險人尚有其他國保疑問,請逕洽國保之主管機關或勞工保險局瞭解。
 


《最新消息》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之判斷事宜

主旨:銓敘部函以,關於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之判斷事宜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24 日部法一字第 11256279311 號函辧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公務員服務法(下稱服務法)所稱「經營商業」範圍,除採形式認定外,尚包括實質認定,其中對於公務員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不論有無收取報酬,均屬經營商業之行為,而有違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禁止經營商業規定。
三、而公務員所為事務究否屬服務法所禁止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相關判準方式說明如下:
(一)公務員與他人約定為其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即違反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
(二)反之,則應視公務員所為事務涉及商業行為程度與性質,就下列整體目的、時間頻率及所得利益等情形,依一般社會通念綜合判斷是否屬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而違反該項規定:
1、整體目的:茲以服務法所定經營商業之意涵,係指以營利為目的而規度謀作各種事業,故應視公務員所為事務之整體目的是否顯為謀取商業利益,具以營利為目的之性質而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而定。
2、時間頻率:按服務法規範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目的,旨在使公務員經國家選任後,即應專心職務,努力從公,倘於本身職務之外經營商業,除不免心力旁騖,影響工作效率外,亦難保不利用職務以操商業之勝算,又公務員從事涉及商業性事務或經營自身社群平臺倘過於頻繁,易使民眾產生公務員有與商業事務過從甚密或不專心職務之印象,以至於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爰就公務員所為涉及商業性事務之時間頻率納入考量。
3、所得利益:公務員因消費、試用,以及透過商業活動或網路平臺運作模式且非主動經營而獲致他人提供符合市場交易情形之利益,尚難認屬服務法禁止經營商業之範疇;惟公務員所獲取利益如有大於市場交易情形,則負有說明之義務。
(三)舉例而言:公務員因日常消費而單純分享自身經驗、心得及使用社群平臺打卡、主題標籤等功能,或因消費而參加商品或服務之活動、填寫消費問卷或評價等衍生事務,均與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無涉;又如單純轉貼與商品或服務有關資訊、取得優惠券及轉讓折扣碼等行為,則尚難謂違反同項規定。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考績經該部銓敘審定後,如其於該考績考核期間經權責機關核定發布生效之平時考核懲處嗣經救濟機關撤銷處理案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考績經該部銓敘審定後,如其於該考績考核期間經權責機關核定發布生效之平時考核懲處嗣經救濟機關撤銷,機關應如何處理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20 日部法二字第 112562701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1 份,請於 112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前查填完畢(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10 月 17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1342 號函辦理。
二、實體課程採分區調訓原則:
(一)該學院 113 年度賡續實施分區調訓,原則依訓練需求人員服務地點區分研習院區,故本縣人員請填報該學院南投院區班別,惟部分特殊班別排除適用,詳見各該班別欄。
(二)為利訓練需求填報作業進行,本次調查於系統中分設「臺北院區」及「南投院區」兩頁面,請至「南投院區」填報需求資料,並至「臺北院區」填報特殊班別需求資料。
(三)請於完成填報後,分別至兩院區頁面執行「上傳彙報名冊(人數)」功能,如無需求亦請逕為上傳。
三、需求填報作業: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旨揭需求調查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辦理。
(二)府外機關:請於旨揭期限前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https://service.hrd.gov.tw/)/「訓練承辦人專區」/「需求調查填報」完成各研習班別之需求填報作業(無則免填報),並將調查表逕寄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
四、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就需求填報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請依業務需求及職務特性,依各班別研習目標及參加對象確實填列訓練需求,並請留意各班別「研習對象」所列重複參訓相關規範。
(二)請協助控管所屬人員填報需求之上限,每人填報研習實數原則不宜超過 40 小時。
(三)請詳實填列旨揭調查表之「需求人員職稱姓名」及「填表人姓名與連絡電話」,填具後逕寄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電子郵件主旨及檔名請鍵入單位名稱)以利彙整。
(四)旨揭調查表彙整結果將作為 113 年度分配各單位參加該學院開設班別名額之直接參據,爰請考量業務實際需求與期程配合度審慎填列,並請各單位妥善收存該表,以作為派訓依據;屆時如有調離職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者,由填列單位派員遞補之。
五、檢送來函、需求調查表、填報操作說明及常見問題說明資料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臨時聘僱人員進用要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臨時聘僱人員進用要點」第六點及第五點附件一,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臨時聘僱人員進用要點」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建置「人事人員交流意願調查平臺」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建置「人事人員交流意願調查平臺」,請人事同仁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0 月 6 日總處綜字第 112100197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於民國 112 年 10 月 5 日修正發布,依修正條文第 131 條第 2 項規定,除第 128 條自 112 年 7 月 1 日施行外,其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13 日部退三字第 112562170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意見調查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意見調查表各 1 份,各機關學校如有研提意見,請於 112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三)下班前以電子郵件回復 wowo410@mail.cyhg.gov.tw (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13 日部退三字第 1125624784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最新消息》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112 年第 4 季服務滿意度調查

主旨:為瞭解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要保機關及被保險人對本部服務品質之滿意度,並加強聯繫與溝通,藉以改進及提升服務績效,爰辦理「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112 年第 4 季服務滿意度調查」,敬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服務滿意度調查以網路問卷方式進行,填寫方式請詳附件「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服務滿意度調查填寫說明」,本次調查期間為 112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10 月 30 日止。
二、為能瞭解要保機關及被保險人對本部提供承保、現金給付及網路作業資訊服務之滿意度,請公保業務承辦人務必填寫滿意評分,並轉知貴要保機關所屬公保被保險人曾與本部聯繫接洽過或有寶貴建議者,踴躍上網填寫。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 1 月及 2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社工師等考試」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 1 月及 2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社工師等考試」定於 112 年 10 月 17 日至 26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2 年 10 月 12 日選綜三字第 1121300318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遴選 113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遴選 113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請轉知貴屬人員於本(112)年 11 月 5 日前,上網票選優良圖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2 年 10 月 11 日國院數字第 112080015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倡導閱讀風氣及廣納多元意見,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加入「網路票選」機制,開放公務人員自兩大領域決審圖書進行投票。活動辦法如下(詳如附件):
(一)票選標的:區分為「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與「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各 12 本決審圖書,每領域可複選圈選 1~6 票。
(二)活動期間:即日起至本年 11 月 5 日(星期日)晚上 12 時止。
(三)投票方式:至該學院官網票選活動專區( https://gov.tw/vB5)或掃描 QR code 進行投票。
(四)獎勵措施:該學院將自全體參與票選活動參加者中,以電腦隨機抽出 50 名得獎者,致贈得票數最高之「每月一書」圖書 1 本,預定於本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於該學院官網公告抽獎結果。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財務金融系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資訊,敬請惠予公告周知,歡迎貴公司同仁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113 學年度本校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受理報名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19 日(四)截止。
二、免筆試,採資料審查與面試。碩士班招生名額 25 名、博士班 2 名。
三、報考資訊詳見本校招生簡章,簡章可至下列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或【雲科首頁-招生資訊-招生資訊網】免費下載列印或查詢。
四、招生相關訊息請洽詢本校財金系劉小姐 05-5342601 分機 5403 或 E-mail : liuch@yuntech.edu.tw 。


《最新消息》銓敘部作成之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關於公務員投資限制規範之補充闡釋案

主旨:有關銓敘部作成之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關於公務員投資限制規範之補充闡釋案(該部 112 年 10 月 6 日部法一字第 11256217411 號令),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6 日部法一字第 11256217412 號函辧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茲以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下稱服務法)第 14 條對於公務員投資限制規範,係考量隨著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陽光法案完成立法,且證券交易法對於透過內線消息不當買賣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亦有相關規範,將原規定公務員僅得於一定持股比率範圍內,投資非屬其服務機關(構)監督之營利事業,修正為以公務員所任職務對營利事業具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者為限。
三、基於服務法第 14 條規範,為不過度限縮公務員投資行為,爰服務法第 14 條第 4 項就公務員所任職務對營利事業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者之投資禁止規定,以其「所任本職職務」為限,尚不及於兼任職務(包含依法令規定由某機關之特定職務人員兼任之當然兼職)。
四、又以公務員本不得利用其職務獲取不當投資利益,是無論於其本職或兼任職務,其他法規就公務員職權行使之衝突禁止及防止個人利益輸送等相關規定,仍應依各該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

主旨: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2 年 10 月 6 日院臺性平字第 1125015285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9 月 14 日總處綜字第 112100184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參照 112 年 8 月 16 日修正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32 條之 3 第 1 項性騷擾事件行為人為機關首長應向上級機關申訴之規定,爾後機關首長如涉及職場霸凌事件應由具管轄權之上級機關受理申訴事宜。
三、請本權責依旨揭作業流程檢視修正內部相關處理作業及流程,並督導所屬機關落實。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13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說明

主旨:檢送本校 113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說明,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19 日(四)下午 23 時 59 分止(一律網路報名)。
二、評分項目:資料審查 50%、面試 50%(免筆試)。
三、面試日期: 112 年 11 月 18 日(六)。
四、本校招生系統:
(一)碩士班: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S/
(二)博士班: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P/
五、服務專線:(05)534-2601 轉 3031 (林小姐)


《最新消息》修正教育部 106 年 7 月 26 日函示教師涉性別事件是否情節重大之判斷基準

主旨:修正教育部 106 年 7 月 26 日函示教師涉性別事件是否情節重大之判斷基準,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9 月 2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22803970A 號函辦理。
二、有關情節重大與否之判斷基準,前經教育部 106 年 7 月 2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60092113 號及本府 106 年 8 月 2 日府教學字第 1060151388 號函(諒達)示在案。
三、配合教師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條文之修正,針對學校調查處理教職員工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113 年 3 月 8 日後則指「校園性別事件」),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後,倘經調查發現其行為事實情節已達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應通報終身或 1 至 4 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應請調查小組針對調查過程所蒐集之資訊,視個案具體情節,審酌一切情狀,並依下列行為事實及對被害人所生影響等因素,予以論明載錄於調查報告(事實及認定理由段),經學校性平會審議確認通過後向學校提出處理建議:
(一)行為人:行為是否基於故意、與被害人之關係(是否直接指導)、過往有無類似行為經學校調查屬實、曾處置告誡後再犯、有無挾怨報復、污衊/轉嫁責任予被害人、串供、不當施壓被害人或其他受事件牽連之相關人等不具悔意之犯後態度。
(二)被害人:被害人年齡(成年、未成年或年幼)、被害人身心狀況是否無法應變或反抗。
(三)行為侵害之法益:如被害人身分、人數、被害人所受影響、被害人受害之狀況(程度)、侵害之結果是否發生等。
(四)行為態樣:行為動機、目的、手段、侵害次數多寡、侵害時間長短、侵害之時間點(於個別指導時、上課時或其他時間)、是否由權力較大之一方主動、是否利用權勢或職務上之機會、是否違反被害人之意願、是否壓抑或無視被害人反抗繼續加害。
(五)其他:對法秩序所生之危害、其影響程度、範圍等因素。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主旨:銓敘部函以,檢送考試院民國 112 年 9 月 28 日修正發布之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5 日部法三字第 112561942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中高階人員培訓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中高階人員培訓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1 份,請於 112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四)前,完成需求調查填報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9 月 28 日人發培字第 1120100210 號函辦理。
二、該學院明( 113 )年中高階人員培訓班別規劃辦理 9 種實體班別及 4 種遠距班別,為有效運用訓練資源,相同班別之實體或遠距班別僅得擇一填報,說明如下:
(一)高階人員公共治理班:研習地點為該學院南投院區,訓期 7 天,採分散式研習。
(二)科長管理職能進階班(南投院區):研習地點在該學院南投院區,訓期 8 天,採分散式研習,並安排戶外體驗學習活動,參訓者請自行考量身體狀況。
(三)地方機關科長管理職能應用班:實體班別研習地點在該學院南投院區,訓期 5 天;另遠距班別訓期 18 小時,採分散式研習。
(四)中階人員研習班:
1、實體班別:訓期 5 天,研習地點在該學院南投院區。
2、遠距班別訓期 18 小時,不區分研習地點。
(五)基層主管研習班:實體班別研習地點在該學院南投院區,訓期 7 天,採分散式研習;另遠距班別訓期 18 小時,採分散式研習。
(六)基層人員研習班:研習地點在該學院南投院區,訓期 4 天。
三、參訓需求查填事宜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本府人員報名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俾利彙辦。
(二)府外機關:採薦送報名,請以「訓練承辦人」身分登入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hrd.gov.tw/),點選「機關薦送報名」專區,於各獲分配名額班次點選「薦送報名」,輸入參訓人員之身分證字號,並請利用該學院需求名冊填報方式,確認個人資料無誤後,點選儲存,再於「查看名冊」中按下「彙送上級機關」,即完成報名。
四、為強化行政效率,各機關填報需求調查前務請詳閱各班別所列之「參加對象」資格條件。如針對各班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學院沈家甄小姐,聯絡電話:( 049 ) 2332131 分機 7212 ,電子郵件: phoebe200@hrd.gov.tw 。
五、檢附來函、需求調查表及本府人員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10 月 18 日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研習第二場次,請派員參訓。

主旨:本府訂於本( 112 )年 10 月 18 日辦理本年度「全民國防教育研習」第 2 場次,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10 月 17 日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培養同仁具備全民國防知能,提振國防意識,堅定保家衛國意志,發揮全民總體力量,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三)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 202 階梯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戶政及地政事務所、各級國民中學之公務人員,計 70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承辦人電子信箱( ts1126@mail.cyhg.gov.tw )統一薦送報名。
(二)府外機關、學校: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代碼: 1121018 ;課程名稱:全民國防教育研習,期別:第 2 期)。
四、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名額分配表及本府人員專用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任用需求

主旨:為辦理 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機關 (學校)如需提報考試職缺,請於本( 112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前上網填報任用需求,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回傳本府人事處俾利審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9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12002187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考試預定於 113 年 4 月 20 日至 21 日舉行,請各機關(學校 )確實審酌各該職缺是否適合由身心障礙者擔任並確實查填 實際需求及合理預估 114 年 6 月底以前之需用名額,如有用人 需求,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3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經機關首長核章後 回傳本府人事處彙整。
 


《最新消息》修正本府民國 112 年 8 月 10 日府人福字第 1120195383 號函檢附之「112 年 7 月 1 日以後初任到職公務人員曾任年資檢核參考」

主旨:修正本府民國 112 年 8 月 10 日府人福字第 1120195383 號函檢附之「112 年 7 月 1 日以後初任到職公務人員曾任年資檢核參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3 日部退三字第 1125620310 號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及臨時約聘僱人員得採計提敘之年資採認放寬

主旨:關於本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及臨時約聘僱人員得採計提敘之年資採認放寬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府本( 112 )年 6 月 5 日府人任字第 1120136322 號函略以,本縣約僱及臨時約聘僱人員具有與現支同等階(級)之年資,採計至本年 12 月止,每滿 10 年得提敘一階(級),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如年資採計至 111 年 12 月止業已符合提敘規範者,得自本年 7 月 1 日生效,先予敘明。
二、為獎勵久任同仁之辛勞,提升工作士氣,爰放寬約聘僱及臨時約聘僱人員採計提敘之年資採認範圍,說明如下:
(一)曾任約用、約聘僱或臨時約聘僱年資者(不限等階級別),每滿 10 年得併計提敘一階(級),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年資採計以現職及曾任本縣各機關單位協辦職務之期間為限;畸零月數得合併採計,未滿 1 個月者,以 1 個月計。
(二)依上述規則採計年資至本年 12 月止,尚有不足 10 年之年資者,得併計 113 及 114 年之年資,於 114 年 1 月 1 日或 115 年 1 月 1 日起辦理提敘,已採計辦理提敘之年資不得重複採計。
三、至中央補助經費計畫,依中央計畫辦理,得不適用上開規定。另為激勵人員工作表現,自 113 年度起辦理約聘僱及臨時約聘僱人員考核晉級,惟基於一資不二採原則,採計提敘之年資,不得重複考核晉級。
四、依上開規定辦理提敘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者,請各機關(單位)於辦理年終考核後,報請續聘僱時,檢附年資相關佐證資料一併辦提敘。


《最新消息》112 年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精進建議及落實 EAP 資源運用一案

主旨:有關本( 112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下稱 EAP )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精進建議及落實 EAP 資源運用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本年 9 月 25 日總處綜字第 1121001917 號函辦理。
二、旨揭問卷總處就各調查機關之填答資料進行統計分析,製作本年度 EAP 滿意度問卷調查分析摘要,請各人事機構作為精進 EAP 服務品質之參考。
三、另為落實 EAP 資源運用,請各人事機構遇機關性騷擾案件時,主動將機關資源提供被害人(申訴人)。
四、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分。


《最新消息》核定本縣衛生局科長林淑華等 36 人為 112 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

主旨:行政院核定本縣衛生局科長林淑華等 36 人為 112 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如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10 月 4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294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9 年至 112 年 9 月各機關(構)學校員工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核發受傷(失能、死亡)慰問金調查表

主旨:檢送「109 年至 112 年 9 月各機關(構)學校員工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核發受傷(失能、死亡)慰問金調查表」共 3 份,請依式填列發放情形,並於 112 年 10 月 5 日(星期四)下班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復本府人事處(wowo410@mail.cyhg.gov.tw ;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2 日部退五字第 1125619121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0 月 20 日辦理公務員圖利與便民區辨能力研習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2)年 10 月 20 日舉辦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2)年 10 月 20 日舉辦「公務員圖利與便民區辨能力」課程,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足額人員參訓及轉知有意願參訓者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邀請專業領域講師以公務員如何區辨「圖利」與「便民」為議題,透過案例分析,增進公務員於執行公務時正確分辨及釐清二者間界線之能力,確保符合依法行政之原則,勇於任事並保障人民權益,提升行政效能。
二、研習時間: 10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20 分至中午 12 時(報到時間:上午 9 時至 9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陳樹村(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23 年、現任法丞律師事務所所長,詳如講師簡介。)
五、授課主題:公務員圖利與便民區辨能力
六、課程大綱:
(一)行政時之基本原則
(二)命令的服從與界限
(三)如何面對司法
七、研習對象:現職公教人員,約計 90 名。
八、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全額錄取
1、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利報到流程與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單位務必另行派員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5、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如有變更或相關資料欲做修改,請至「薦送後台-機關名單-機關資料修改」進行更新;另如被薦送人員之個人資料已有異動時,請提醒其至本所網站修改會員資料。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九、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10 月 17 日下午 5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十、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一、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3 小時學習時數。
十二、下列事項請學員配合遵守:
(一)請於 10 月 20 日上午 9 時 20 分前入座完成。
(二)本次課程採用「紙本簽到」方式,本所備有簽到用筆,簽到後請使用酒精消毒手部。惟為減少接觸,建議自備簽到用筆。
(三)請學員做好防疫保護措施,建議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請做好請假程序,勿進入教室。
(四)依環保規定,舉辦研訓活動,不提供:各類材質之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一次用飲料杯等。
1、中午所提供之便當,係由本所向環保局租借循環用環保餐盒供店家使用,請學員於本所指定地點用餐,用完請將餐盒分類放回指定地點,以利本所歸還。
2、請自備環保筷、湯匙(便於飯後將菜盤及底盒拆開放置使用)及環保杯,本所不提供免洗筷及紙杯。
3、本所不提供外帶紙盒便當,學員如無法於本所用餐而需將環保餐盒帶離,則請於下午 2 時 30 分前將環保餐盒帶回本所歸還,或請自備容器裝填。
十三、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四、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五、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課程,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足額人員參訓及轉知有意願參訓者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邀請專業領域講師以公務員如何區辨「圖利」與「便民」為議題,透過案例分析,增進公務員於執行公務時正確分辨及釐清二者間界線之能力,確保符合依法行政之原則,勇於任事並保障人民權益,提升行政效能。
二、研習時間: 10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20 分至中午 12 時(報到時間:上午 9 時至 9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陳樹村(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23 年、現任法丞律師事務所所長,詳如講師簡介。)
五、授課主題:公務員圖利與便民區辨能力
六、課程大綱:
(一)行政時之基本原則
(二)命令的服從與界限
(三)如何面對司法
七、研習對象:現職公教人員,約計 90 名。
八、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全額錄取
1、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利報到流程與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單位務必另行派員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5、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如有變更或相關資料欲做修改,請至「薦送後台-機關名單-機關資料修改」進行更新;另如被薦送人員之個人資料已有異動時,請提醒其至本所網站修改會員資料。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九、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10 月 17 日下午 5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十、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一、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3 小時學習時數。
十二、下列事項請學員配合遵守:
(一)請於 10 月 20 日上午 9 時 20 分前入座完成。
(二)本次課程採用「紙本簽到」方式,本所備有簽到用筆,簽到後請使用酒精消毒手部。惟為減少接觸,建議自備簽到用筆。
(三)請學員做好防疫保護措施,建議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請做好請假程序,勿進入教室。
(四)依環保規定,舉辦研訓活動,不提供:各類材質之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一次用飲料杯等。
1、中午所提供之便當,係由本所向環保局租借循環用環保餐盒供店家使用,請學員於本所指定地點用餐,用完請將餐盒分類放回指定地點,以利本所歸還。
2、請自備環保筷、湯匙(便於飯後將菜盤及底盒拆開放置使用)及環保杯,本所不提供免洗筷及紙杯。
3、本所不提供外帶紙盒便當,學員如無法於本所用餐而需將環保餐盒帶離,則請於下午 2 時 30 分前將環保餐盒帶回本所歸還,或請自備容器裝填。
十三、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四、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五、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於本( 112 )年 10 月 21 日於中國政治學會 2023 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舉辦「人工智慧( AI )對公共治理的省思」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於本( 112 )年 10 月 21 日於中國政治學會 2023 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舉辦「人工智慧( AI )對公共治理的省思」自組場次,請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與,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9 月 28 日公訓字第 112216033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摘述如次:
(一)辦理時間:本年 10 月 21 日(星期六)下午 3 時 30 分至 5 時 10 分。
(二)辦理地點: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公共事務學院, B 場地(公 1F16 教室)(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
(三)主題及子題:主題「人工智慧( AI )對公共治理的省思」;子題「人工智慧在公部門的運用與挑戰」、「人工智慧如何增進公部門服務效能」及「人工智慧對公部門人才培育的影響」。
三、報名資訊及其他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本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止,至該會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sptc.gov.tw/)/主題專區/線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參加人員名單將於 10 月 16 日前公布於該會網站,不另行通知。
(二)旨揭活動係於例假日辦理並屬自由報名性質,爰自行報名參訓人員事後不得據以補休。
(三)全程出席人員由該會核予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2 小時。
四、另關於本次中國政治學會國際學術研討會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主辦大會網站( http://www.capstaipei.org.tw/)。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部分規定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9 月 27 日總處綜字第 112100191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26 期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26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2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10:10 至 12:00 ,邀請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所環境技術總監蔡振球博士主講「『淨零』新生活--聰明購買、智慧用電」,參加人員請於同年 10 月 24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0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12:40)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2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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