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9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3-07-01

《最新消息》重申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出國或前往大陸地區注意事項

主旨:重申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出國或前往大陸地區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 104 年 1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12239 號函略以,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出國或前往大陸地區本府核給公假原則,除應與校長職務有關且不影響校務運作外,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經上級機關或本府遴派前往參加會議、觀摩、考察、參訪或交流者。
(二)經中央各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行政主管機關來函邀請者。
(三)經國內外各公私立大學院校教育、文化或體育相關系所來函邀請者。
(四)經國內外各縣級(含)以上教育、文化、體育或公益相關團體來函邀請者。
(五)各校組團進行國際教育參訪或交流,事先函報計畫經本府核准者。
(六)各校組團帶領學生參加各項國際競賽,事先函報計畫經本府核准者。
二、學校校長赴大陸地區注意事項:
(一)依本府 112 年 1 月 10 日府人考字第 11200093961 號函略以,為避免公務員未經機關許可逕赴大陸地區,從而衍生違法之情事,爰請各校依規定事前申請。
1、適用對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人員、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2、赴陸申請期限及程序:簡任第 10 職等以下公務員,應於 7 個工作日填具「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檢附必要佐證資料,向服務機關申請核准。自大陸地區返臺後 7 個工作日內,應填具「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送交服務機關,機關首長送交本府辦理。
(二)兩岸教育交流活動,請確實應本「對等互惠」原則,遵循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
1、涉與共青團校交流:依兩岸條例第 33 條之 3 規定,兩岸校際合作書約應報經教育部同意後方得進行,且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另學校如與大陸共青團校(涉屬陸方黨政軍教育機關構)進行教育交流,請確依兩岸條例第 33 條之 1 規定,報經教育部許可後始可辦理。
2、接受陸方落地接待:如以公假方式透過教育交流或文化之旅等形式,接受大陸地區機關構落地招待,學校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不應有政治目的及政治性內容,以及有損我方之尊嚴與立場。
三、另依本府 109 年 7 月 27 日府教幼字第 1090158266 號函規範,校長出國應於事前報本府核備,為行政作業需要,倘各校校長有出國或赴大陸行程,請至遲於出發前一個月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報本府。


《最新消息》填報 112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資料

主旨:有關填報 112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資料,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編印 112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請貴校協助上傳繳交資料以利彙整,詳細說明如下:
(一)填報網站: CMS 填報系統 https://cmsform.cyc.edu.tw
(二)上傳資料:
1、表單內各項填報資料。
2、貴校校長相片。
(1)2 吋大頭照電子檔一張,檔案大小須超過 300KB 且解析度 300 以上之大頭照(請勿上傳生活照)。
(2)若照片沿用去年者,亦請依上開規定上傳繳交。
(三)繳交期限:請各校於 112 年 6 月 21 日至 112 年 7 月 7 日下午五時前,逕至 CMS 填報系統填報資料,並於上傳資料後將表單下載列印,由承辦人、單位主管(主任)、機關首長(校長)親自核章確認無誤後,再將紙本核章送至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承辦人以利彙整。
二、此次調查之校長住宅電話、地址及出生年月日只供存檔及長官業務所用,將不列入編印。
三、請務必註明填表人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利本案承辦人聯繫。


《最新消息》本縣 112 學年度所屬學校校長異動名單

主旨:檢送本縣 112 學年度所屬學校校長異動名單一覽表 1 份,請查 照。
說明: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嘉義縣施行細則第 25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略以,「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之交代,應檢齊清冊一份於交接 後 30 日內報請本府查核。逾期應予議處。」爰請各校於 112 年 8 月 31 日前將校長移交清冊(格式詳如附件)一式 4 份送本縣財政稅務局公有財產科辦理後續事宜。


《最新消息》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公開介聘日期及地點:
(一)介聘日期: 112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
(二)介聘地點: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三、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注意事項:
(一)行政專長教師介聘除具備主任資格外,尚須持校長開立推薦函始具參加行政專長教師介聘資格。介聘當日,學校不得再開立推薦函。
(二)教師於第一輪行政專長教師介聘階段調出後,由學校依校內師資情形,當場決定以下方式之一:(1)連帶開主任缺;(2)保留不開缺;(3)另開普通班一般教師缺。
(三)校內「現職主任」參加普通班教師介聘,如介聘成功,所遺缺額,由學校依校內師資情形,當場決定以下方式之一:(1)連帶開普通班一般教師缺;(2)保留缺額至第二輪行政專長教師介聘。
四、申請介聘教師於上班時間,得以公假登記出席,但課務需自行調整,若因故無法親自參加介聘作業,請填寫委託書由代理人代辦,並請代理人攜至作業現場。
五、本次介聘結果預定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並公文函知各校。
六、檢附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重要說明及委託書各乙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意見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修正意見表,於 112 年 7 月 4 日(星期二)中午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6 月 27 日部銓一字第 11255885421 號函辦理,併檢附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各一份。


《最新消息》研訂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一案

主旨:研訂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6 月 19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738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本案調查表各 1 份。
二、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訂旨揭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請貴機關(學校)依式填具調查表並於本年 7 月 5 日( 星期三)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其中未來 1 年預估新增 出缺數部分,業經該總處同意暫列入本項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之職缺,毋須再予計列;另貴機關(學校)如無此情形則無需報送。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業經教育部 112 年 6 月 17 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124201755A 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2 年 6 月 17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24201755D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法規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有關公告試題及答案之作業方式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有關公告試題及答案之作業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6 月 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074306 號函辦理。
二、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 9 點第 2 項規定,筆試採測驗題題型者,應於筆試後 2 日內公告試題及答案。
三、國教署近期接獲部分學校辦理教師甄選,筆試僅公告部分試題及答案。雖上揭規定未明定測驗題題型範疇,為以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教師甄選,各校甄選採筆試者公告全部試題;具備標準答案之測驗題公告答案。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22 期場次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22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2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10:10 至 12:00 ,邀請林倩芸律師主講「當人生路走到中年,談法律如何讓愛善終?」,參加人員請於同年 7 月 18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0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12:40)。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 8 月自由報名班別一覽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2 )年 8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6 月 6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07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課程內容:「科技發展與趨勢-從物聯網到行為聯網」遠距課程 1 門。
(二)報名方式: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 https://service.hrd.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注意事項:
1、為免影響機關業務,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報名前,應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2、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先告知參訓人員課程資訊,並填列正確電子郵件帳號,俾利研習資訊通知。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班期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 3 日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 等公務園」APP 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最新消息》聘僱職缺得由機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聘僱職缺(含年度及職務代理人)之備取人員遞補,或由現職聘僱人員改聘(僱),並免經公開甄選程序一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聘僱職缺得由機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聘僱職缺(含年度及職務代理人)之備取人員遞補,或由現職聘僱人員改聘(僱),並免經公開甄選程序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6 月 7 日總處組字第 112200103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提報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 通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

主旨:檢送本府暨所屬提報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 通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6 月 9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7203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者,請先行電話聯 絡本府承辦人確認暫列增額職缺名額狀況後,再至該總處公 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 112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 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三、各機關提報為現缺之擬任職務不可任意變更或挪用,請確實管制;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 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最新消息》有關當年度 1 月 16 日屆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當年「應上班日數」國旅卡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之請領及核發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當年度 1 月 16 日屆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當年「應上班日數」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之請領及核發事宜,請依原函說明段覈實辦理,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6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7252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1 份。


《最新消息》為建立性別友善職場,並使員工免於職場不法侵害,請確依相關法令規定檢視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制定情形。

主旨:為建立性別友善職場,並使員工免於職場不法侵害,請確依相關法令規定檢視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制定情形,請查照。
說明:    
一、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 條、第 13 條規定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規定,公務機關及公立學校倘員工人數達 30 人以上者,應依規定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公開揭示之。
二、另本府基於主管機關之立場,就職場性騷擾防治及申訴之處置,業訂有「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在案,並明定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之應行作為,及辦理申訴作業之程序方式。惟各機關學校員工達前揭人數規模時,仍應自行制定職場性騷擾防治及處理措施。
三、承前,請各級機關學校儘速依前揭各項規定,檢視機關性騷擾防治及處理措施制定情形。又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制定相關措施,爰檢附「(機關學校名稱)職場性騷擾防治及處理措施(範本)」1 份供各機關參酌運用,並請循內部簽核程序經首長核定後公開揭示之。
四、至員工人數未達 30 人之機關學校,依法雖無訂定防治及申訴措施之義務,惟於知悉疑似性騷擾情事時,仍需進行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而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請本權責衡酌辦理。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7 月 12 日辦理倒立看世界-從逆境找夢想創新講座

主旨:本所訂於 112 年 7 月 12 日舉辦「倒立看世界-從逆境找夢想」創新講座,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邀請本縣民雄鄉獲選 2024 巴黎奧運霹靂舞國手資格在地青年,秉持不放棄的堅持,成為世界街舞高手,在國際舞台上展現嘉義囝仔堅定踏實認真的氣度,期望藉由演講分享甘苦歷程,鼓舞啟發更多人勇敢追夢,並以正面能量面對任何事,找到自己的生命價值,爰辦理本課程。
二、研習時間: 112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14 : 00-16 : 30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四、講師:羅國銓【街舞國手/獲選 2024 巴黎奧運霹靂舞國手資格】
五、講課主題:倒立看世界-從逆境找夢想(含現場霹靂舞表演)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35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
1、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12 年 7 月 10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項下名單,即可得知;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請准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及「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 之公教人員 3 小時研習時數。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請惠予准允公假登記。
十二、檢送「研習簡章」、「講師簡介」及「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並自 112 學年度(112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國民中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及「嘉義縣國民中學處室組別名稱及總額標準表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學校於辦理教師甄選、介聘或代理教師甄選時,請確實檢視簡章及相關表件,並依循現行法規辦理。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學校於辦理教師甄選、介聘或代理教師甄選時,請確實檢視簡章及相關表件,並依循現行法規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6 月 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071076A 號函辦理。
二、查精神衛生法第 37 條規定,病人之人格權及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歧視。關於其就醫、就學、應考、僱用及社區生活權益,不得以罹患精神疾病為由,有不公平之對待。
三、次查 103 年 1 月 8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嗣後教師法於 108 年 6 月 5 日修正公布後,已刪除上開相關條款。
四、再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6 條至第 9 條,有關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終止聘約等相關規定,未限制患有精神疾病者之聘任資格。
五、國教署接獲反映,有部分學校辦理教師甄選、介聘或代理教師甄選時,未依上揭現行規定更新簡章說明及切結書等表件,仍留有「應聘者如有精神病者即取消其應聘資格」之相關敘述,並有要求應聘者應予切結之情形。
六、綜上,為落實現行相關法規規定之意旨,保障罹患精神疾病者之工作權,請學校確實檢視教師甄選、介聘或代理教師甄選之簡章及相關表件(例如切結書),是否仍有上述情形;如有者,請務必改善之。
七、檢附教育部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業經該部以民國 112 年 6 月 7 日部管二字第 11255829371 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6 月 7 日部管二字第 112558293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保服務資訊連結網址更新

主旨:為增進要保機關及被保險人對於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業務之瞭解,並加強聯繫與溝通,進而保障被保險人權益,敬請貴要保機關服務網站提供之公保服務資訊連結網址更新為 https://www.bot.com.tw/tw/policy-business/government-employees-insurance-service ,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為加強對被保險人、要保機關及外界對公保相關業務之瞭解,於本行全球資訊網站建置有「公保服務」乙項,前於 103 年 8 月 29 日以公保規字第 10300041901 號函請貴要保機關於相關網站增加資訊連結,以提供最即時之公保相關業務變動資訊,先予敘明。
二、茲為應本行全球資訊網已自 112 年 5 月 6 日起升級,公保服務網頁配合調整並歸屬網站四大服務之「政策性業務」項下,爰網址已自該日起變更如主旨,為利貴要保機關之公保被保險人透過網際網路查詢公保業務相關資訊,瞭解其保險權益,除請惠予廣為宣導週知外,尚請貴要保機關服務網站更新公保服務資訊連結網址,俾能更便捷取得充分之公保資訊,以維護被保險人自身權益。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8 期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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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112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本府辦理之「112 年度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研習班」一案,有關報名方式及課程資訊業經調整,爰請於同年月 16 日前完成報名作業。

主旨: 112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本府辦理之「112 年度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研習班」一案,有關報名方式及課程資訊業經調整,爰請於同年月 16 日前完成報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12 年 6 月 1 日府人考字第 1120127669 號函諒達。
二、茲因部分獲分配參訓名額之機關未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報名權限,爰請各機關依式填列報名表(附件 1 )後,傳送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統一辦理報名作業。至已填復報名表者,毋庸再次填報。
三、為利進行班務宣導及資料提供,請轉知參訓人員務必加入 LINE 群組(分別為「性別主流化」群組及「人權教育」群組)。另本研習班將實行前測及後測(測驗試題為 10 題),並以 Google 表單方式進行線上填答。
四、檢附修正後旨揭研習班課程表(附件 2 )、參訓名額分配表(附件 3 、 4 )、報名表及各場次 LINE 群組 QRcord (附件 5 )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領月退休金之基準數額為新臺幣 2 萬,8000 元以下。

主旨: 112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12 年 6 月 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240008151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8000 元以下,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6 月 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2400081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公告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2 年公務人員高考二級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2 年公務人員高考二級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2 年 6 月 7 日選秘一字第 112110042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保保險費率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釐定並自民國 11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釐定並自民國 11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2 年 6 月 7 日部退一字第 1125580788 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公保法於 112 年 1 月 11 日修正公布後,適用 112 年 7 月 1 日施行之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且未請領第 16 條第 4 項第 3 款所定月退休(職、伍)給與,亦未辦理優惠存款者,依第 8 條及第 48 條需按年金給付率 1.3%所需費率 (以下稱全額年金所需費率) 繳納保險費;另依第 16 條第 2 項第 2 款但書規定, 112 年 7 月 1 日以後初次參加公保者,養老年金給付年資採計上限提高為 40 年。據此,上開修正已涉及給付標準之變動,爰需精算對於保險費率之影響,案經依第 8 次保險費率精算之模組精算相關費率,其中與現行公保在保之被保險人所適用之保險費率相差幅度未達正負 5%,爰不予調整;至於本次公保法 112 年 1 月 11 日修正公布後,新增 3 種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態樣,其公保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12 年 5 月 31 日會銜釐定如下,並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一)具 112 年 6 月 30 日以前公保年資者(養老給付年資上限 35 年)之全額年金所需費率為 15.64%。
(二)未具 112 年 6 月 30 日以前公保年資者(養老給付年資上限 40 年)之全額年金所需費率為 16.33%。
(三)未具 112 年 6 月 30 日以前公保年資者(養老給付年資上限 40 年)之基本年金所需費率為 10.32%。


《最新消息》考試院修正發布之職系說明書部分規定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 112 年 6 月 6 日修正發布之職系說明書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6 月 8 日部法三字第 112558216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各機關學校於受理退休(職)公(政)務人員遺族遺屬金及在職公務人員撫卹金等案件之遺族範圍確認等作業,遺族可提供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替代紙本戶籍謄本。

主旨:重申各機關學校於受理退休(職)公(政)務人員遺族遺屬金及在職公務人員撫卹金等案件之遺族範圍確認等作業,遺族可提供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替代紙本戶籍謄本,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6 月 8 日部退三字第 112557616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主旨:修正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2 年 6 月 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24000815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之一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以下同) 2 萬 5,000 元以下者(兼領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月退休金為計算基準),該月退休金基準數額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2 萬 8,000 元以下。


《最新消息》勞動部 111 年「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性別工作平等暨職場性騷擾案申訴案件統計表」

主旨:檢送勞動部 111 年「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性別工作平等暨職場性騷擾案申訴案件統計表」1 份 ,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 112 年 6 月 5 日勞動統 1 字第 112012514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請各機關依式查填並於本( 1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傳本府承辦人信箱( s8512@mail.cyhg.gov.tw ),無則免回傳。


《最新消息》請於 6 月 30 日前派員至本府領取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員通訊錄

主旨:檢送本府 112 年度編印之「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員通訊錄」,詳如附件分配表,請查照。
說明:    
一、請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領取。
二、為加強保管及管制,本府前送之 111 年版通訊錄,請依規定自行銷毀。


《最新消息》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

主旨:「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業經行政院修正發布,並自 112 年 5 月 25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5 月 2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26841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26 日辦理 112 年度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研習班

主旨:本府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訂於本( 112 )年 6 月 26 日,共同辦理「112 年度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研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6 月 12 日前完成報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為向本府公務人員傳達性別主流化意識,了解兩公約基本架構及尊重人權重要性、國際趨勢與推動作法,並融入當前重要政策,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主題:性別主流化(進階課程)、人權教育專題。
(二)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 9 時至 16 時 30 分。
(三)研習地點:永在食安大樓 3 樓會議廳(嘉義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四)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地政及戶政事務所、鄉鎮市公所及各國民中學公務人員,每場次 120 人。
三、報名事項說明如次:
(一)請確依分配名額派員參訓,倘原排定參訓人員調離職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由填列單位(機關)另派員遞補之。
(二)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本府人員報名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俾利辦理報名作業。
(三)府外機關:採薦送報名,請以「訓練承辦人」身分登入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hrd.gov.tw/),點選「機關薦送報名」專區,於各獲分配名額班次點選「薦送報名」,輸入參訓人員之身分證字號,並確認個人資料無誤後,點選儲存,再於「查看名冊」中按下「彙送上級機關」,即完成報名。
四、檢附旨揭研習班課程表、參訓名額分配表及本府人員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13 年(西元 202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13 年(西元 202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5 月 2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2684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檢送修正「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及訂定「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體課程基礎訓練作業規定」、「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網路線上學習基礎訓練作業規定」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0 日公訓字第 112216019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研編「公文撰作解析」電子工具書

主旨:檢送國家文官學院研編「公文撰作解析」電子工具書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2 年 5 月 31 日國院研字第 112040005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該學院因應 112 年起國家考試刪除列考公文之政策,爰研編旨揭「公文撰作解析」作為公務人員基礎訓練教材,並轉製為電子工具書,以供各公務機關現職人員瀏覽運用。
三、有關「公文撰作解析」紙本工具書電子檔、電子工具書及操作示範影片連結,請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nacs.gov.tw )/訓練主題/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課程教材」項下瀏覽。


《最新消息》111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已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

主旨: 111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已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2 年 6 月 1 日台管主字第 112172431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 112 年 5 月 29 日部法三字第 11255794071 號令影本

主旨:檢送銓敘部 112 年 5 月 29 日部法三字第 11255794071 號令影本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5 月 29 日部法三字第 112557940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 年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 年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1 日公地保字第 112116005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6 月 6 日至 12 日至 ECPA 進行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

主旨:為票選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請於 112 年 6 月 6 日(星期二)至同年月 12 日(星期一) 17 時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投票,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人事處 112 年度人事法規測驗題庫

主旨:檢送本府人事處本( 112 )年度人事法規測驗題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人事處本年度人事法規測驗訂於本年 6 月 16 日於人事會報時施測,試題為「選擇題」(共 50 題,每題 2 分,計 100 分),如當天無法測驗或成績低於 80 分者,需補考,補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為加強本府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法規專業能力,旨揭題庫前業通知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研讀,惟有部分修訂,爰請重新下載預為研讀,以提升人事人員專業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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