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4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4-10-01
《最新消息》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止,職務代理人(含兼任)獎勵案,請於 10 月 15 日前函報本府。
主旨:有關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本( 113 )年 9 月 30 日止,職務代理人(含兼任)獎勵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務代理人獎勵原則辦理。
二、於 1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本年 9 月 30 日止,如符合上開職務代理人(含兼任)獎勵原則標準者,請於本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前函報統計表;如係以紙本方式函報,請另將統計表電子檔併同回傳至本案承辦人信箱 huang54846@mail.cyhg.gov.tw 彙辦。
三、檢附獎勵原則、代理(含兼任)情形統計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人事處表揚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作業要點」
主旨: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人事處表揚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作業要點」及附表各 1 份,請查照。
《最新消息》【山陀兒颱風】全台停止上班上課最新更新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
https://www.dgpa.gov.tw/typh/daily/nds.html
延伸閱讀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113 年 1 月修訂版)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7121
➔嘉義縣政府 112 年 1 月 1 日起加班報核程序暨相關規範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449
《最新消息》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2068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查銓敘部 113 年 9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1 號令及同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2 號函略以,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三、茲以聘僱人員慰勞假之年資採計係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或其他公務人員法令之規定,爰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前開銓敘部 113 年 9 月 5 日令函規定辦理。又本案年資採計事涉聘僱人員權益及請領慰勞假補助費核發等相關事宜,爰請各機關確實盤點及核算所屬人員慰勞假年資,併請加強宣導。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第一次專技高考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第一次專技高考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9 月 24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7811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山區-本縣竹崎鄉公所人事室會議紀錄
主旨:檢送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山區-本縣竹崎鄉公所人事室會議紀錄 1 份,請查照作為辦理相關業務之參考。
《最新消息》本府所轄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行為案件調查請於 10 月 2 日前完成填報
主旨:有關 113 年第 3 季(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本府所轄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行為案件調查」一案,請依說明於 113 年 10 月 2 日(星期三)前完成填報 ,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9 月 24 日臺教人(一)字第 1134203003A 號書函辦理。
二、為瞭解本縣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行為之每一季案件數量,請貴校(園)於旨揭期限前,填寫完成調查之 Google 表單,網址如下: https://forms.gle/39R6EazjQDHVPf5y5 )。
《最新消息》工程人員留任獎金支給表疑義及說明表
主旨:檢附「工程人員留任獎金支給表疑義及說明表」1 份,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872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修正之「工程獎金支給表」於 113 年 8 月 1 日生效後, 113 年度每人最高提撥額度疑義案
主旨:行政院修正之「工程獎金支給表」於 113 年 8 月 1 日生效後, 113 年度每人最高提撥額度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10 日總處給字第 1130020682 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 1 份。
二、 113 年度全年度工程獎金提撥上限及直接從事工程業務人員每人每年發給限額得依行政院 113 年 7 月 3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1215 號函核示事項限額辦理。即工程獎金每人每年提撥上限提高至新臺幣(以下同)5 萬 5 千元;直接從事工程業務之人員每人每年發給限額提高至 16 萬元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113)年 9 月 18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67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該總處將於本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公告分配結果,各機關如需用本項考試增額錄取人員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額錄取職缺名額狀況,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D0 :考試 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完成填報作業,並於本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機關因公務需要得否指派約用人員赴國外出差處理公務一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機關因公務需要得否指派約用人員赴國外出差處理公務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18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2067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考量各機關進用之約用人員亦屬協助各機關業務推動之一環,為利各機關實際業務需求及用人彈性,各機關得審酌個案業務需要及約用人力運用情形,本於權責審慎指派約用人員赴國外出差處理公務。
三、至約用人員赴國外出差旅費報支部分,經該總處轉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13 年 9 月 4 日主預督字第 1130102596 號書函以,渠等人員雖非屬「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範對象,倘確因機關業務實需赴國外出差,考量其係因公奉派出國,其出差旅費之報支,似可參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四、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9 年 7 月 23 日局力字第 0990018265 號函及該總處(含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歷次函釋與本函未合部分,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加強本府人事處與所屬人事機構間之垂直與橫向聯繫功能,建立區域整合及溝通協調平臺,促進人事人員參與建議制度之落實,透過案例的分享與實務處理經驗之討論,提升人事人員的業務處理技巧及服務效能,爰訂定旨揭計畫。
二、各分區承辦單位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輔導區,依最新修正每月份兼任(辦)人事人員業務人事資訊系統專責輔導分配表分配。
(二)聯繫會報召開前,由各分區承辦單位函請分區成員(含輔導區兼任(辦)人事人員)提案內容包含:
1、人事業務所遇到困難、特殊或錯誤案例(各專任人事機構應至少分享 1 案),由各分區承辦單位就該區所分享內容於會後函送本府人事處彙整。
2、人事修正建議提案(如法規、措施…等),於專任人事人員分區聯繫會報前就前開提案送本府人事處提案。
(三)各分區承辦單位應分別於 114 年度 6 月底前至少辦理 1 場次專、 兼任(辦)人事人員聯繫會報; 114 年度 8 月底前至少辦理 1 場次專任人事人員聯繫會報,並於各會議後提交各分區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報送本府人事處備查。
《最新消息》人事人員管理全攻略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函以,檢送「人事人員管理全攻略」電子檔 1 份,並同步登載於總處全球資訊網站,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20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163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請依規定辦理查核
主旨:銓敘部函以, 113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以下簡稱查核平台),請依規定辦理查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3 年 9 月 23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4775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該部前於 113 年 8 月辦理 113 年度兼職查核,將公務員身分證號與商工登記及設籍課稅營業人資料進行比對,比對結果業上傳至旨揭查核平台(銓敘部業務網路作業系統/網際網路查詢服務/公務人員兼職查核作業/兼職查核結果查詢作業)項下。
三、各機關如有所屬公務員身分證號經比對重複者,請儘速辦理複查並依個案情況進行事實認定,如經查知違反規定者,均應本權責依法辦理;復以查核平台所取得之資料事涉敏感,請各機關(構)審慎使用,避免外洩,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四、又 111 年 6 月 22 日公務員服務法(下稱服務法)修正公布後,按該法意旨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再適用服務法第 14 條及第 15 條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事項之相關規範,而由各該主管機關另訂規定予以規範。惟依本府 112 年 2 月 9 日府教幼字第 1120025294 號函規定以,本縣所屬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規範,於本府訂定之規定發布前,比照服務法第 14 條(經營商業)及第 15 條(兼職)規定辦理。
五、另為避免公務員於查核期間違法經營商業,爰請各機關要求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填具「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113 年 9 月新修正版〉」(已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
《最新消息》本府於 9 月 27 日辦理失智症防治宣導研習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113)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辦理「你好,我是誰 2」 失智症防治宣導研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 並於本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鑑於本縣為人口老化程度最高之縣市,而失智症盛行率係隨年齡有上升趨勢,是為提升公務人員對失智症之認識,以建立友善態度,並落實於公共服務之提供,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止。
(二)研習地點:本縣衛生局永在食安大樓 3 樓會議廳(地址:嘉義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
(四)研習講座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方式: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本府人員報名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或電郵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ysc145@mail.cyhg.gov.tw),俾利辦理報名作業。
(二)府外機關:請由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11】機關業務知能/【20】衛生行政;課程名稱:「你好,我是誰 2」失智症防治宣導研習班(課程代碼: 1130927))
四、檢附本研習班實施計畫、各機關(單位)名額分配表及本府各單位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0 月 8 日辦理黑神話還是白日夢?帶你重新理解文化創意產業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3)年 10 月 8 日舉辦「黑神話還是白日夢?帶你重新理解文化創意產業」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自由報名參加,並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邀請「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專業講師就「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沿革」、「文創產業的優勢、誤解與挑戰」、「文創產業與地方治理的關係」及「文創教育在教什麼?」等主題進行精闢分析與探討,經驗分享與交流,期能激發縣政團隊及縣民創新思維與做法,發揚在地產業特色,協助推動產業發展。
二、研習時間: 10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20 分至中午 12 時(報到時間:上午 9 時至 9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研討室。
四、講者:葉晉嘉(國立屏東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教授,詳如講師簡介)。
五、講題:黑神話還是白日夢?帶你重新理解文化創意產業。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53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全額錄取。
1、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加速報到流程並統計各機關(單位)之薦送率。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機關(單位)務必另行派員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二)自由報名:以下二擇一,請勿重複報名。
1、本所網站:
(1)請至「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點選「我要訂閱課程新訊」,日後即可收到新開課程資訊。)
(2)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2、 Google 表單:
(1)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0d43Ax
(2)每張表單限填 1 人,如為 2 人以上,請分次填寫。
3、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4、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0 月 2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本所網站報名者於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或於「會員登入」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3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中午提供便當:考量本研習為半天課程,慮及參訓人員返回工作崗位時程,學員可將便當帶回或於本所指定地點用餐,請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本所不提供免洗筷及紙杯(本所備有飲水機)。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
十四、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五、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倡導公教人員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建請依同仁需求及「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適度運用文康活動費,自行規劃或鼓勵同仁參加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舉辦之藝文活動。
主旨:為倡導公教人員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建請依同仁需求及「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適度運用文康活動費,自行規劃或鼓勵同仁參加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舉辦之藝文活動,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87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13 )年度人事業務考核作業期程,本年度 9 月份 D5 系統現有員額填報,請提前於本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填報完竣。
主旨: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13 )年度人事業務考核作業期程,本年度 9 月份 D5 系統現有員額填報,請提前於本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填報完竣,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8 月 23 日總處組字第 1132001579 號函,及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組織員額管理系統考核實施計畫辦理。
二、「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將提前於本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開放填報 9 月份現有員額調查表(以本年 9 月 30 日為資料基準日),請於本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上網填報完竣,並於該日前傳送現有職員名冊(因時效因素,請核章後先以電子郵件寄送各承辦人彙辦)。
三、另本年 9 月 23 日至 30 日期間請勿調整年度中預算員額,若需調整,請於 9 月 23 日前或 10 月 1 日後作業。
四、請輔導區主任協助各該輔導區依限填報,如逾期者,列入缺點 1 次。
五、檢附本府人事處各承辦人聯絡資訊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專業類科集中實務訓練
主旨:有關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 稱高普考試)錄取人員專業類科集中實務訓練,請查照轉 知。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9 月 12 日公訓字第 1132160318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113 年高普考試訂於本( 113 )年 9 月 18 日榜示,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預定於本年 10 月中旬完成分配作業,屆時正額現缺 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之次日起 15 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
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已協調 28 個專業主管機關接受委託,規劃辦理 72 個類科集中實務訓練。為提升集中實務訓練之辦理成效,爰請各實務訓練機關(學校)對於受訓人員參加旨揭訓練時配合給予公假登記且不得拒絕指派受訓人員參訓,並視實需支應相關經費。另各機關(學校)爾後提列高普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時,亦請配合寬列集中實務訓練相關預算以為因應。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35 期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35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上午 10:10 至 12:00 辦理,邀請臺中榮民總醫院游茱棱醫師主講「心事誰人知--淺談成人常見心血管疾病及預防治療方式」,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25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加強人事機構發揮人事功能實施要點停止適用
主旨:銓敘部函以,「加強人事機構發揮人事功能實施要點」自 113 年 9 月 13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9 月 13 日部管一字第 11357440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年 10 月 4 日辦理嘉義縣《阿姨,上學囉!》失智友善紀錄片特映會活動,請各機關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以公假登記參訓。
主旨:本府訂於本(113)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辦理嘉義縣《阿姨,上學囉!》失智友善紀錄片特映會活動,請各機關(單位)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以公假登記參訓,並於本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衛生局 113 年 9 月 5 日嘉衛健字第 1130029861 號函辦理。
二、旨揭特映會活動及報名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 10 分。
(二)活動地點:嘉義縣永在食安大樓 3 樓會議廳(地址:嘉義 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三)報名方式:請各機關(單位)填具報名表後,於本年 9 月 27 日前傳送至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ysc145@mail.cyhg.gov.tw)。
三、檢附本活動實施計畫、報名表及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教育部 113 年 8 月 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0088988 號函生效日疑義
主旨:有關教育部 113 年 8 月 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0088988 號函生效日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3 年 9 月 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0096807 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該部 113 年 8 月 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0088988 號函各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留職停薪期間提前復職之理由認定及核准程序一案,請學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辦理
主旨:有關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留職停薪期間提前復職之理由認定及核准程序一案,請學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9 月 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6002015A 號函辦理。
二、查本辦法第 5 條第 3 項規定:「前項留職停薪教師已於寒、暑假復職,又因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者,應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其認定有疑義時,得由服務學校編制內相關人員組成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作為核准之參考……。」第 6 條規定:「(第 1 項)留職停薪人員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之次日復職。但其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原因消滅後,應申請提前復職。……(第 7 項)依第 1 項、第 3 項及第 4 項提前復職或延長留職停薪者,應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其認定有疑義時,得比照前條第 3 項規定程序辦理。」第 11 條規定:「(第 2 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運動教練、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學術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申請留職停薪之核准程序,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 3 項)前項核准程序,於教師有第 5 條第 3 項申請留職停薪或第 6 條第 7 項提前復職或延長留職停薪之情形者,應明定須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或由服務之學校核准後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三、有關教師有本辦法第 5 條第 3 項申請留職停薪情形(已於寒暑假復職,又因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教育部前以 111 年 2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17193A 號函周知在案。依本辦法第 6 條第 7 項及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留職停薪教師申請提前復職,應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且本府前以 111 年 2 月 21 日府教幼字第 1110039127 號函周知是類案件之核准程序,各校負有審酌留職停薪教師申請提前復職之「實際需求」、「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提前復職理由」及「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是否屬實之責任,必要時得由學校組成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作為學校核准之參考,以落實相關機制。各校於審核程序中,亦應確實檢視申請之事由是否與法規規範意旨相符,以兼顧學生受教權及教師權益。
四、綜上,各校教師若有本辦法第 6 條第 7 項情事,請依上開規定 確實辦理,並於核准後,須函報本府備查,以落實相關機制。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9 月 27 日辦理行政處分與訴願實例解說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13 年 09 月 27 日舉辦『行政處分與訴願實例解說 』,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透過講師講授法理關鍵,使公務同仁能更清楚理解行政處分和訴願之法律依據,進而提升法律素養,並以公正、合法的方式履行職責。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敘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13 年 09 月 27 日(星期五) 09 : 00-16 : 00 ,請參訓人員於上午 8 : 50 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101 教室
(三)授課講師:李惠宗/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三、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薦送報名:請貴機關負責薦送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即日起至 09 月 22 日 17 時辦理。
(二)自由報名:請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
四、研習時數核發:
(一)將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並完成上下午簽到之公教人員 7 小時研習時數。
(二)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 者,不予核發學習時數。
五、出缺勤管理:
(一)錄取學員無法參訓,請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無故缺課」。
(二)為加強學習品質與成效,本學程將依課程性質及報名情形,彈性施行學員座位選填與簽退制度。
(三)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六、本次活動中午備有餐盒,為響應環保,請參加之學員自備環保筷與環保杯。
七、活動之講義請參閱附件。為力行減紙節能,本所「無」提供紙本講義,請有需求之學員自行列印參考。
八、參加研習學員是日請以公假登記。
九、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與課程講義」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4 年 Coursera 課程導讀系列研習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4 年 Coursera 課程導讀系列研習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1 份,請於本( 113 )年 9 月 20 日前查填完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9 月 6 日人發專字第 113020019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需求填報作業: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旨揭需求調查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辦理。
(二)府外機關、學校:請於旨揭期限前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hrd.gov.tw )/「訓練承辦人專區」/「訓練調查填報」頁面完成填報作業,並將調查表逕寄至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
三、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就需求填報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請各機關於填報需求調查前,詳閱「114 年 Coursera 課程導讀系列研習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如附件 2 、 3 )」之研習注意事項。
(二)請貴屬機關協助控管所屬人員填送需求之上限,每人填報該學院研習時數原則不宜超過 40 小時(每日以 6 小時計算),不包含數位課程。
(三)該學院得衡酌需求調查結果,彈性調整各班辦理情形,未達一定需求人數之班別,得不予開班,或合併兩院區需求辦理。
(四)為珍惜參訓資源,建議勿中途更換參訓人員,如確需更換人員,請薦送機關至「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hrd.gov.tw )作業,並請務必告知參訓者,至少應完成各班別最低學習時數要求。
(五)請預先告知參訓人員相關資訊,並務必填列其公務使用之電子郵件帳號(據以設定 Coursera 平臺帳號)、聯絡電話及「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信箱」,俾利掌握各項訊息。
四、檢送該學院來函、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訓練需求填報操作說明及班別需求調查表(臺北院區及南投院區)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自由報名班別一覽表 11 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3 )年 11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9 月 3 日人發綜字第 1130301065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課程內容:「標竿學習獲選案例發表會」(臺北院區)及「Canva 質感設計應用研習班」(南投院區),共計 2 門。
(二)報名方式: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 https://service.hrd.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注意事項:
1、為免影響機關業務,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報名前,應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2、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先告知參訓人員課程資訊,並填列正確電子郵件帳號,俾利研習資訊通知。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班期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 3 日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 等公務園」APP 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最新消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實施居家辦公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實施居家辦公情形調查表」1 份,請於 113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前完成填報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9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6483 號函,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因本府尚未試辦居家辦公措施,爰調查表內未試辦情形之說明欄位,請統一填列「主管機關未參與試辦」等語;其餘欄位請依實際情形填列。
三、請各機關(構)於旨揭期限內至人事服務網( ECPA )調查表系統(路徑:【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填寫「各機關(構)實施居家辦公情形調查表」【編號: INV62015】)進行填報作業,填妥後點選「調查表報送完成」即可。
《最新消息》11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日)為臺灣省基隆市第 19 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1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日)為臺灣省基隆市第 19 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3 年 9 月 9 日中選人字第 113375027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後「各機關聘僱案件作業簡化一覽表」
主旨:檢送修正後「各機關聘僱案件作業簡化一覽表」及其修正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9 月 6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56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修正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及「問答集 Q&A」
主旨:檢送銓敘部修正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及「問答集 Q&A」,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9 月 6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4262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茲為利同仁理解旨揭調查表之填列項目,俾能確實填寫並避免未諳法令而觸法,爰該部配合該調查表修正內容製作「問答集 Q&A」。另相關檔案業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請各機關將新修正之調查表提供現職人員定期(每年或間年)填具,並於新進人員就(到)職時要求填具,俾自行檢視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等情形,以落實服務法相關規範。
三、另考量公務員如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所定經營商業或兼職規定,經權責機關查證屬實,即應依同法第 23 條規定,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戒或懲處,是各機關就所屬人員填具之調查表內容,仍應本於權責覈實審認並依法處置。
《最新消息》辦理本府公務人員本 113 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
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本( 113 )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記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請相關單位主管辦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各處處長(主計處、政風處除外)暨所屬一級機關(消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財政稅務局、文化觀光局、社會局及公共汽車管理處)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填寫後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及各地政事務所)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單位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彙陳。
五、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四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六、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及相關規定各 1 份。
《最新消息》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曾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7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至第 4 目規定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服務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主旨:銓敘部令以,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曾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7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至第 4 目規定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服務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9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任用現職公務人員為公職律師者,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一案。
主旨:有關各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任用現職公務人員為公職律師者,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9 月 5 日部特二字第 113574158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9 條、第 58 條、第 62 條條文勘誤表、第 9 條、第 58 條、第 62 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9 條、第 58 條、第 62 條條文勘誤表、第 9 條、第 58 條、第 62 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 1 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9 月 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6001690A 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13 年 4 月 17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6000669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最新消息》本縣 113 年度教師節表揚大會及致贈敬師卡相關事宜
主旨:本縣 113 年度教師節表揚大會及致贈敬師卡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表彰優良教師,樹立典範,本縣於本( 113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假棒棒積木飯店賀采宴會廳辦理教師節表揚大會,表揚 113 年度師鐸獎、教育奉獻獎、杏壇芬芳獎、特殊優良教師及服務屆滿 10 、 20 、 30 、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獲獎人員,敬邀各校校長出席與會。
二、為感謝教師對學生辛苦奉獻, 113 年度教師節特致贈敬師卡,請各校校長於教師節前,親自致贈敬師卡予學校教師,以表謝意。
三、另獲特殊優良教師,本府製作賀榜供獲獎教師學校張貼祝賀,學校可妥善運用,師鐸獎及服務屆滿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賀榜將由賀使團至學校張貼。
四、教師節敬師卡及特殊優良教師賀榜請各校於即日起至本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 前至教育處終身學習科領取。
五、檢附敬師卡填寫範例及配合事項、特殊優良教師名冊及敬師卡分配明細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 113 年 9 月編印之「銓敘法規釋例彙編」內容全文業已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
主旨:銓敘部 113 年 9 月編印之「銓敘法規釋例彙編」內容全文業已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 http ://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文件典藏」項下,請自行上網查閱,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9 月 2 日部規字第 11357390013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基本年金者( 35 年)」自 10.16%調整為 8.89%及「不適用年金規定者」自 7.83%調整為 7.22%案。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基本年金者( 35 年)」自 10.16%調整為 8.89%及「不適用年金規定者」自 7.83%調整為 7.22%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3 年 8 月 30 日部退一字第 113573091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至「適用全額年金者( 35 年)」、「適用全額年金者( 40 年)」及「適用基本年金者( 40 年)」3 種保險費率,未予調整。
《最新消息》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鼓勵生育政策並基於人倫之常,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規定案,並自 113 年 8 月 22 日生效。
主旨: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鼓勵生育政策並基於人倫之常,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規定案,並自 113 年 8 月 22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8 月 2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15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辦理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本(113)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
主旨:為辦理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本(113)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年起於 WebHR 新增「線上平時考核作業」功能,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之平時考核係運用上開功能辦理。
三、請貴屬人事人員於本年 9 月 6 日(星期五)前至 MyData 填寫工作項目及個人事蹟並送出(流程如附件 1 ),以利辦理本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
四、「人事主管」之平時考核,除填寫工作項目及個人事蹟送出回傳 WebHR ,由本處設定交由處長線上評核外,另請以紙本方式(如附件 2 ),請貴機關首長評核,於本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前送至本處。
五、另「人事佐理人員」之平時考核,請人事主管於本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至同年月 20 日(星期五)間登入系統(https://gov.tw/Jzy )進行評核,並於評核後點選「送出」,交由處長評核(流程如附件 3 )。
六、如有特殊情形(全時支援他機關等)難以運用線上評核者,本處將另行通知以紙本方式辦理。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8 月 23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6881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 113 年 8 月 29 日發布廢止
主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 113 年 8 月 29 日發布廢止,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8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02323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協助營造政府機關性別友善職場,請依說明二辦理。
主旨:為協助營造政府機關性別友善職場,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13 )年 8 月 27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1483 號書函辦理。
二、為瞭解各機關本年度之性別友善事項執行情形,請參酌調查表填寫說明,於本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前,至「eCPA 人事服務網」調查表系統填報辦理情形(路徑:首頁>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INV60016-113 年度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落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情形調查表)。
三、請輔導區主任協助確認各該輔導區填報資料之正確性,如有發現錯漏者,計列缺點 1 次。
四、檢附來文影本及調查表填寫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13 年 9 月 25 日舉辦「Canva + AI|輕鬆打造部門數位素材」
主旨:本所訂於 113 年 9 月 25 日舉辦「Canva + AI|輕鬆打造部門數位素材」歡迎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透過 Canva 與 AI 工具的整合應用,從範例實作中操作不僅讓知識得以視覺化外,亦全面延伸創意設計學習,可冀此課程提升公務部門數位智能。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錄如下:
(一)研習日期及時間: 113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二)上課地點:縣府 2 樓電腦教室
(三)授課講師:廖文碩【詳如講師簡歷】
(四)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共計 30 名。
三、報名方式與期限:
(一)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如自由報名人數超出預定名額時,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錄取。
(二)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9 月 16 日 17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四、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
(二)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依序遞補。
五、因電腦教室位置有限,為讓參訓資源有效運用,請思量開課當日是否可如期參加,若不確定請暫緩報名。
六、研習時數核發: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7 小時研習時數。
(二)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 者,不予核發學習時數。
七、本次活動中午備有便當,參加學員請自備環保筷與環保杯;電腦教室禁止飲食,請於用餐時間至縣府中庭或地下室餐廳用餐。
八、參加研習學員是日請以公假登記。
九、檢附「講師簡歷與課程大綱」供參。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下稱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淨零永續‧足跡減量』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下稱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淨零永續‧足跡減量』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強化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環境永續發展意識、降低人事人員往返時間,本處(轉)發放之無涉個資文書,試辦由各鄉鎮中心機關統一轉發,特訂定本計畫。
二、透過旨揭計畫,距離本處較遠之機關及學校,能就近至中心機關領取資料,俾利大幅降低往返本處所耗費之交通時間及人力成本,減少碳排放量、增加行政效能。
《最新消息》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於 10 月 4 日辦理嘉義縣地區公保業務座談會
主旨:為協助貴單位辦理公教人員保險(下稱公保)業務,以保障被保險人權益,本部訂於本( 113 )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舉辦嘉義縣地區公保業務座談會,屆時請指派承辦公保業務人員 1 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請貴單位自 9 月 12 日至 9 月 25 日於公保網路作業 e 系統(下稱 e 系統)項下之「業務座談會報名作業」辦理第 5 場次之報名事宜,報名作業詳附件一。
二、本場次座談會假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大禮堂舉行(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東段 8 號),會議時間於上午 9 時開始,下午 3 時 30 分結束,中午提供餐盒予參加人員。
三、座談會於上午 8 時 30 分起辦理報到,參加人員於現場掃描 QR Code 圖示連結,完成報到手續,報到作業詳附件二。
四、座談會議程包括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講解、 e 系統操作說明及公保年金講解等。相關講義及程序表置於本行網址「政策性業務」項下之「公保服務」,請點選「下載專區」之「公保業務座談會講義」自行下載列印;或於會場掃描下載講義 QR Code 圖示,講義下載作業詳附件三。
五、貴單位參加人員已登錄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者,本部將於座談會結束後,依報到資料辦理其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認證登錄。
六、本次座談會會場未提供停車場地,若有其他任何疑問,請來電( 02 ) 27013411 洽詢。
《最新消息》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3 項所定「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 3 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相關事宜
主旨: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3 項所定「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 3 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相關事宜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8 月 23 日部特二字第 1135737350 號函辦 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3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13
《最新消息》修正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
主旨:「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第 10 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 113 年 8 月 29 日修正發布,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8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023425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及考試院為推動「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政策,爰會同修正旨揭訓練辦法條文,增訂受訓人員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事由,得於開訓前申請延後訓練以保留受訓資格之規定。
三、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原住民族委員會函請擴大宣導「11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請擴大宣導「11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3 年 8 月 29 日原民人字第 1130044177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 114 年 5 月 28 日至 6 月 6 日止,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7 日;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報名原民特考一、二、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
《最新消息》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即將開始報名,請協助張貼海報
主旨: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即將開始報名,請協助張貼海報,請查照。
說明:
一、地方特考係地方政府基層人力來源之主要管道,鑑於近年來國考報考人數逐年遞減,地方公務人力亦受衝擊,導致部分用人機關人力短缺,為加強公務人才招募力道,提升今( 113 )年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之報考人數,同時增進國家考試的曝光率,特印製本兩項考試報名宣傳海報,請貴機關於對外公開資訊之公布欄張貼,以利民眾知悉報名訊息,把握機會應試。
二、本兩項考試定於今年 9 月 10 日至 19 日報名,地方特考定於今年 12 月 7 日(星期六)至 9 日(星期一)舉行,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等 14 考區;離島特考則於今年 12 月 7 日(星期六)至 8 日(星期日)同時舉行,設馬祖考區。
三、檢附本兩項考試宣傳海報乙份(另寄),請惠予張貼。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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