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2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4-08-06

《最新消息》提列 11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作業

主旨:提列 11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作業一 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19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53912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自本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起開放填報,填報 路徑如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 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 分配系統 /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4 年身障特考),各機 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 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中等學校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

主旨:有關本校推廣教育處辦理「中等學校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一事,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所屬教師參加。
說明:    
一、本案業經教育部 113 年 4 月 9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0034746A 號函核准。
二、本校擬開設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中等學校輔導教師、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專長、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數學領域數學專長及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等 6 科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三、前開學分班預計 113 年 10 月 5 日開課,招生簡章請至網址: https://www.oce.tku.edu.tw 最新消息參閱或下載。


《最新消息》113 學年度國⺠中⼩學教職員⼈⼒資源網縣市及學校使⽤者作業期程⼀覽表

主旨:    檢送「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使用者作業期程一覽表」1 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3282 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自 113 年 8 月 4 日起,先使用學校權限 AA 帳號,直接插卡 XCA 機關憑證,登入【AA.權限管理】啟用新學年度之各處室相關行政人員(含教務主任/組長、註冊組長、人事主任/佐理員、輔導室...等)之個人業務帳號權限。
三、    完成啟用教職員個人業務帳號權限後,校內各業務新任承辦人需自行至首頁點選【申請個人業務帳號】進行帳號開設(續任承辦人可沿用原帳號登入),於完成個人業務帳號開設後,再使用個人業務帳號完成【A1.教職維護】、【A2.員額編制】及【B.授課/排課】等模組填報。
四、    上開填報作業請依作業期程至旨揭網站進行操作並完成填報( https://9hr.k12ea.gov.tw/),操作指引請至網站「最新消息」頁面下載操作手冊參閱;如有系統操作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系統諮詢專線: 03-5622056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 30 分(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倘遇諮詢電話滿線,請多加利用【U5.我要發問】功能。
五、    該署將於 113 年 9 月 30 日起,檢核各校於旨揭網站「教職員維護模組」、「員額編制模組」及「授課管理模組」之填報情形,請貴校務必依限完成填報作業。


《最新消息》本府於 8 月 19 日辦理「運動醫學講座」及「公教員工福利措施」業務宣導會,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 113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合併辦理「運動醫學講座」及「公教員工福利措施」業務宣導會,請各機關依分配員額指定人員參加,並於 7 月 24 日下班前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健康抵『嘉』,『義』起樂活」 公務人員健康維護實施計畫」及「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福『嘉』安康」-推動公教員工福利措施宣導計畫」辦理。
二、本次業務宣導會係為落實宣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介之各項福利服務措施,並介紹如何通過科學之運動計畫改善健康,預防及治療因久坐引起之肌少症和骨質疏鬆,期使同仁知悉運用各項優惠方案,並落實自我健康管理。
三、旨揭業務宣導會內容如下:
(一)辦理日期: 113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自上午 10 時 20 分至下午 4 時。
(二)辦理地點:本縣永在食安大樓(地址:嘉義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3 樓會議室。
(三)實施對象:請本府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依分配員額指派人員參加,並至 Google 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GcbCA8ceCyGNCjey9 )報名;參加人員是日並以「公假」登記。
四、注意事項:參加人員車輛可停放於本縣人力發展所地下室停車場,並繳交停放費用,全天最高為新臺幣 40 元。
五、檢附業務宣導會程序表(如附件 1 )及分配名額表(如附件 2 )各 1 份。


《最新消息》退撫給與領受人之金融機構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致退撫給與無法入帳之處理方式。

主旨:退撫給與領受人之金融機構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致退撫給與無法入帳之處理方式,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7 月 16 日部退四字第 113571982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自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申請人重複請領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及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就學補助,經其子女就讀學校多次通知仍未繳回重複請領款項之後續作業配合事項案

主旨:自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申請人重複請領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及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就學補助,經其子女就讀學校多次通知仍未繳回重複請領款項之後續作業配合事項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385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線上學習基礎訓練作業規定」

主旨:檢送修正「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線上學習基礎訓練作業規定」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7 月 11 日公訓字第 113216026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13 年建築師、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第二階段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13 年建築師、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第二階段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7 月 15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5571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本縣 113 年英語數位學習課程

主旨:檢送修正後之本(113)年英語數位學習課程 (如附件),請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上網選讀, 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13 年 7 月 9 日府人考字第 1130172424 號函諒達。
二、旨揭課程業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重新上架完竣,茲檢附實施計畫、修正後之課程表、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操作說明及學習紀錄取得流程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7 月 15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5531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特教老師擔任導師並兼任特教組長職務案

主旨:有關特教老師擔任導師並兼任特教組長職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按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 2 點第 1 款 略以教師同時兼任學校主管職務及導師,或教師同時兼任 附設學校主管職務及導師者,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及導師 職務加給。前項第 1 款及第 5 款所列情形,以該學校受有員 額編制限制,並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為限。
二、考量本縣非屬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或非單班單教師之學校,安置之學生人數較多,導師應須全日處理班務及教學,不宜再兼任其他行政職務,爰請各校於特殊教育教師職務安排時,考量人力配置,若仍需兼任相關職務,應敘明人力配當與安排,函報本府同意後始得為之。
三、檢附教育部「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1 份。


《最新消息》本處訂於 113 年 7 月 24 日假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禮堂辦理「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人事會報」

主旨:本處訂於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20 分至 6 時 10 分,假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禮堂辦理「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人事會報」,請查照並準時報到。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人事會報實施計畫」辦理。
二、是日將進行人事法規測驗、新進人事人員自我介紹、 112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績優、推動員工協助方案績優分享與頒獎,請得獎單位遴派 1 人進行成果分享及代表領獎,另亦舉行 112 年度閱讀推廣活動績優競賽成果頒獎。
三、檢附活動計畫及請假申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各機關應確實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 2 年內休畢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重申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各機關應確實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 2 年內休畢,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5273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該總處 113 年 1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337 號書函(諒達)略以,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加班補償係以給予加班費及補休假為原則。所屬公務人員之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機關應督促於補休期限內休畢,如有累積加班時數而未補休,或有將屆期之情形者,應視業務需要積極與當事人協調給予補休假,以維護其健康權。
三、為利各機關檢視所屬公務人員加班補休情形,本年度預計於本府所建置之內部差勤系統(含本縣社會局、公共汽車管理處、人力發展所、家畜疾病防治所、家庭教育中心、各戶政事務所及各地政事務所)及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差勤系統內,新增「補休屆期」資訊及提醒預警功能,並俟相關功能新增完竣後另案通知。
四、至其餘各機關請儘速整備差勤系統,透過於差勤系統建置加班補休屆期預警功能,或定期檢視所屬人員加班時數補休情形,主動通知當事人及其單位主管,以妥為及早規劃補休假事宜。


《最新消息》請加強宣導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4 條暨相關規定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請加強宣導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4 條暨相關規定,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11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517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邇來仍有公務員觸犯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為免同仁因未諳法令而觸法,請適時利用各種活動、會議或相關訓練場合等多元管道,確實宣導服務法第 14 條暨相關規定。
三、又為配合政府淨零碳排及數位政策,請加強宣導運用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以下簡稱 MyData )「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以下簡稱兼職調查表)線上填寫及具結服務。
四、請貴機關提供同仁兼職調查表時,應確實審視上開調查表版本,提醒其詳讀各欄位備註內容,倘對於相關規定未盡明瞭,應向人事人員詢問後,始就其有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覈實勾選各檢查項目。


《最新消息》民國 113 年 1 月至 6 月各機關受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案件及處理情形統計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民國 113 年 1 月至 6 月各機關受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案件及處理情形統計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3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前彙送本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7 月 8 日公地保字第 113116010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按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第 21 條規定:「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底前,彙整各該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受理之涉訟輔助案件及其處理情形,併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三、本次統計表沿襲歷年主要調查項目賡續調查。另為利瞭解公務人員實際申請情形,如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及刑事訴訟,已延聘律師於訴訟程序終結前死亡,嗣其遺族申請涉訟輔助費用,請於備註欄填列(參見範例 2 )。
四、請於旨揭期限,免備文將前揭表件以電郵方式傳送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 s8512@mail.cyhg.gov.tw ;無則免傳送)。


《最新消息》財團法人等服務年資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之可行性意見調查表

主旨:檢送銓敘部「財團法人等服務年資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之可行性意見調查表」1 份,倘有研提意見者請依式填列,並於 113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中午前免備文逕寄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意見者免復),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7 月 9 日部法二字第 113572254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法務部辦理 113 年線上人權影展「兩公約夏日電影院─人權敲敲門」活動

主旨:函轉法務部辦理 113 年線上人權影展「兩公約夏日電影院─人權敲敲門」活動,請查照並踴躍參加。
說明:依據法務部 113 年 7 月 8 日部人權字第 1130251939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宣傳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8 月 2 日辦理切身法律面面觀-以性騷擾應處與財務規劃說起課程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3)年 8 月 2 日舉辦「切身法律面面觀-以性騷擾應處與財務規劃說起」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自由報名參加,並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及單位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邀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講授「性騷擾應處」及「財務規劃」等議題,增進大家瞭解性騷擾防治相關法令、措施及處理機制,以及學習如何利用手邊資源做最有效益之財務規劃,瞭解相關法律常識、保障自身權益及實現夢想。
二、研習時間: 8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20 分至 4 時 40 分(報到時間:下午 1 時至 1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邱建銘(語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詳如講師簡介)。
五、授課主題:切身法律面面觀-以性騷擾應處與財務規劃說起。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90 名。
七、報名方式: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
1、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及單位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二)自由報名:以下二擇一,請勿重複報名。
1、本所網站:
(1)請至「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點選「我要訂閱課程新訊」,日後即可收到新開課程資訊。)
(2)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2、 Google 表單:
(1)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0vrO3b
(2)每張表單限填 1 人,如為 2 人以上,請分次填寫。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7 月 29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本所網站報名者於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或於「會員登入」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4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及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二、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
十三、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四、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打造客語友善環境,客家委員會「哈客網路學院」網站新製日常公務客語及客語認證數位課程,請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多加利用、學習客語。

主旨:為打造客語友善環境,客家委員會「哈客網路學院」網站新製日常公務客語及客語認證數位課程,請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多加利用、學習客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 113 年 7 月 9 日客會語字第 1136700613 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客語友善環境、提升相關人員以客語提供服務之能力,客家委員會哈客網路學院已設置公務人員、日常公務客語及客語能力認證專區(網址: https://elearning.hakka.gov.tw/mooc/explorer.php ),新製多元主題課程,模擬洽公情境及提供客語能力認證學習策略,方便相關人員學習。
三、請協助轉知所屬人員,鼓勵多加利用課程學習客語,俾利增進客語能力、協助機關人員於執行業務過程中以客語與民眾溝通、說明,以營造便民及溝通無礙的客語環境。


《最新消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13 年 7 月-114 年 1 月推廣教育課程招生簡章

主旨:檢送本校「113 年 7 月-114 年 1 月推廣教育課程」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推廣教育課程招生類別分為碩士學分班及非學分班。
(一)碩士學分班:本校 14 個系所共開設 74 門課程,師資優良、課程多元,歡迎踴躍報名,精進自我。
(二)非學分班:包含證照檢定、證照輔導、藝文休閒、遠距學習( Moocs )、語言學習、師資培訓、學生營隊、企管經貿、長青大學等類別,課程內容精緻多元,課程設計涵蓋各年齡層,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報名。
二、開課時間: 113 年 7 月至 114 年 1 月,各課程詳細上課時間請參見招 生 簡 章 , 或 至 本 校 進 修 學 院 官 網 查 詢(https://cee.ncue.edu.tw/news_detail.php?sn=664)。
三、其他相關事宜請參見本課程招生簡章,課程資訊如有相關異動,以本校各開課單位網站公告為準。
四、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向本校各開課單位洽詢。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推廣碩士學分班招生訊息

主旨:檢送本校應用外語系推廣碩士學分班招生訊息,即日起開放報名,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所屬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止。
二、上課地點:本校(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
三、課程資訊:
(一)財經翻譯: 113 年 9 月 9 日至 114 年 1 月 6 日,每週一下午 6 時 25 分至 9 時 5 分。
(二)商務談判: 113 年 9 月 10 日至 114 年 1 月 7 日,每週二下午 6 時 25 分至 9 時 5 分。
(三)跨文化溝通理論與實務: 113 年 9 月 11 日至 114 年 1 月 8 日,每週三下午 6 時 25 分至 9 時 5 分。
(四)研究方法: 113 年 9 月 14 日至 114 年 1 月 11 日,每週六上午 9 時 10 分至 12 時。
(五)兒童英語教學: 113 年 9 月 14 日至 114 年 1 月 11 日,每週六下午 1 時 10 分至 4 時。
(六)高階英文文法: 113 年 9 月 14 日至 114 年 1 月 11 日,每週六下午 4 時 10 分至 7 時 15 分。
四、招生簡章詳情請至本校應用外語系網頁公告下載: https://www.dafl.yuntech.edu.tw/depnews_content?id=3007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向本校應用外語系洽詢: 05-5524463 許小姐。


《 pse 自訂網頁》人事業務定期工作項目

人事業務定期工作項目 ( 更新時間:113年 7 月 11 日)
工作項目
處理流程及內容
一、資訊傳輸(含例行作業)
1.每日應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CPA 人事服務網(以下簡稱 eCPA 網站)/A7 :人事資料考核系統,檢視考核成績,未達滿分者應即時補救,以達滿分、零缺點之目標。
2.每週至 eCPA 網站/A4 :調查表系統,檢查是否有臨時應填報之調查表,以免逾時填報。
3.每月 5 日前,至 A4 :調查表系統填報「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情形調查表」及「進用原住民人員情形調查表」。
4.每月 5 日前,使用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系統)傳送當月份待遇資料。
5.每月 5 日前,至公務人員赴陸許可線上系統( https://niapsa.immigration.gov.tw/) 登載上個月之赴陸人數。
6.每月 5 日前,上網填報 D5 系統;並於 10 日前,將名冊及相關附件交送本處(受輔導機關學校須先將名冊交給輔導員確認核章後,再由輔導員一併繳交。)
7.每季 15 日前( 4/15 、 7/15 、 9/15 、 1/15 )前,至 A4 :調查表系統填報-機關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作業獎懲案件調查表-INV62055O 。
8.每月 20 日前,下載上個月差勤資料並至 eCPA 網站「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差勤資料彙整平臺」完成手動報送。
9.上學期註冊後 10 月 25 日前;下學期註冊後 4 月 10 日前至 eCPA 網站辦理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作業。
10.請每年(或間年)以及新進人員於就(到)職時,填具「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自行檢視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及兼職規定等情形。
11.國民旅遊卡之休假補助費申請表列印並於請款後,須上網辦理[通知撥款]作業。
12.新到任之人事人員應優先將個人資料傳輸 WebHR 系統並使用特定人員傳輸方法傳輸(兼任人員於人事資訊系統表二主要兼職性質欄位修正為 5 兼辦人事);並請告知前任人事人員使用網路作業將服務獎章(本案可經客服人員辦理權限註銷及申請)、公保、健保、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後台及銓敘部網站使用權限轉移。
二、文書資料(含例行作業)
1.每月將公保、退撫基金之薪俸異動名冊(或依學校自訂權責製作清冊)送出納人員調整扣繳額及函寄公保部。(公保亦可使用網路作業)
2.薪俸調整,應適時調整其投保級數製作調整清冊送健保署並影印一份送出納人員調整扣繳額。(亦可使用網路作業)(新扣繳額自報送之次月生效)
3.每年 4 月、 8 月、 12 月底前,清查所屬公務人員專業證照租借情形各一次並填具「執行情況一覽表」函送本府(限設人事機構者函送,未設者自行存查),另各專責輔導人員亦應檢查受輔導學校之執形情形彙陳本府(上兩項資料另請以電子檔傳送本府任免科承辦人)。
5.職員、工友未休假加班費清冊及超過 10 日之休假補助費於每年 12 月底前造冊送出納人員。(兼行政職務教師每年 7 月底前辦理)
6.每月查勤最少 2 次。
7.每年 8 月 1 日前,辦理老師續聘作業。(初聘 1 年、續聘第 1 次 1 年、續聘第 2 次 2 年、續聘第 3 次 2 年,第 7 年以後為長期聘任,得經教評會三分之二委員通過改為長期聘任,長期聘任任期由各校委員會自行決議)
8.國中小每年 8 月 1 日前,填報「兼任(兼代)主任組長情形彙整表」1 份,於縣府指定日期前免備文逕送(寄)縣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審核。(行政職務應以專任教師兼任為原則,若由代理教師聘兼者,需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7 條規定報縣府核准,爰學校情況特殊確有困難,必須由代理教師兼代主任或兼任組長者,請於備註欄詳細具體說明原因)
9.各委員會任期屆滿前之推選: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任期: 7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或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任期: 9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教評會(任期:9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10.每年三節前發放退休人員慰問金或早期退休人員濟助金。
11.每年(或每二年)調查機關(學校)專業證照,縣府不定期抽查。
12.每年 6 月 15 日及 12 月 15 日前,報送推動整體及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調查表。
13.每年 5 月 10 日及 9 月 10 日前,填報人事人員平時成績考核表(限專任人事人員)。
14.每年 4 月及 8 月底前,要求各處室主管填寫「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表」並彙整密送校長核閱(教師為每年 2 月填寫「教師平時考核表」)。
15.新任人員於到職或派令生效 3 個月內,報送審書或動態登記(設有專任人事人員者自 96 年 2 月 7 日以後逕送銓敘部審定)。
16.每學年開學後 30 日內,辦理緩召三款及逐召四款作業(新發生原因:於教師甫退伍報到任教(需已任教滿 1 年者)、新調校服務者、借調後回任原職者,於事實發生 30 日內提出申請,其有效期限自核定之日起,有聘期者,有效期間至聘期屆滿當年 12 月 31 日止)。
17.首長(校長)異動,應填「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報表」、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派令(聘書)送健保署南區分局。
18.每年 1 月 15 日前(資料時間:前 1 年 7-12 月)及 7 月 15 日前(資料時間:當年 1-6 月),陳報職務代理名冊。
19.新到任人事主管應即填寫〔國旅卡檢核系統機關帳號/維護窗口異動申請表〕函送發卡銀行新增本人之檢核權並註銷前任人事人員之檢核權。

 

 

《最新消息》本縣 113 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主旨:檢送本縣 113 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1 份,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請各介聘學校於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前召開教評會審查介 聘調入教師相關事宜(請與調入教師聯繫),並於 113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下班前將審查結果彙整名單(如附件),免備文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彙整(taq0809@mail.cyhg.gov.tw),傳送後請電話確認 ,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943 。
三、如教師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則應另以正式公文敘明 理由通知該調入教師及其現職服務學校,並副知本府。
四、另請現職服務學校核予教師於接受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當日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需自理。


《最新消息》為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45 條第 4 項辦理遺屬年金領受人資格查驗,有關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以下簡稱退撫平臺)之查驗檢核功能,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開發完竣

主旨:為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45 條第 4 項辦理遺屬年金領受人資格查驗,有關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以下簡稱退撫平臺)之查驗檢核功能,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開發完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7 月 4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30067508A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有關退撫平臺操作事宜,請參考該平臺最新消息之「遺屬年金領受人重複支領定期性給付查驗操作手冊」辦理。
 


《最新消息》為提升本縣人員英語能力,業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上架本(113)年英語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上網選讀。

主旨:為提升本縣人員英語能力,業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上架本(113)年英語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上網選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Chiayi English Up ! 」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 113 年度提升英語力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人員學習意願並明瞭雙語國家政策推動之目的,本年度為達分級施訓之訓練目標,區分「初級課程」及「進階課程」,提升本縣人員英語能力,爰選定相關數位學習時數作為組裝課程。
三、旨揭課程相關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縣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
(二)課程內容及時數:
1、初級課程:
(1)雙語政策:課程內容為 2030 雙語國家推動策略的重要等資訊,課程時間為 1 小時。
(2)公務實用英語(基礎篇)-公務書信:課程內容為公務上書信時常使用隻用語介紹,課程時間 1 小時。
(3)新制多益測驗得分技巧(初級)(上)、(下):課程內容為多益測驗考試方式及應考方向介紹與考試應答的各項策略說明,課程時間為各 3 小時。
2、進階課程:
(1)第一線櫃檯服務人員英語會話:課程內容為櫃檯人員常用公務英語、實用服務人員電話英語,課程時間為 2 小時。
(2)成功英語簡報祕笈入門:課程內容為講述成功英語簡報的重點,提升學習者的英語簡報能力,課程時間為 3 小時。
(3)英檢中級單字對話及文法精粹:課程內容為針對英語檢定中級程度,精選高頻率單字、短對話及文法考題,帶領學員掌握英檢中級關鍵考題類型,提高學員通過英檢中級考試成功率,課程時間為 3 小時。
(三)課程選讀方式:請至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e 學院」之組裝課程專區選讀(路徑:首頁/組裝課程/英文組裝專區,依英文程度自行點選「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英語組裝課程-初級課程」或「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英語組裝課程-進階課程」)。
四、為維護同仁權益並給予適當補償,各單位所屬人員於本年 9 月 30 日前利用公餘時間完成旨揭課程,得核予補休至多 8 小時。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須於期限內(本年 9 月 30 日前),利用公餘時間進行數位學習且「全數完成」者,始得核給補休。
(二)公餘時間係指利用上班日之下班時間、例假日、國定假日、調整放假日及輪休日(輪班人員)、休假日、補休日進行數位學習並取得學習認證紀錄,其餘時間及其他假別均不適用。
(三)補休時數之核給,由各機關人員於完成數位學習後,檢具「學習歷程截圖」及「通過認證時數證書」送交人事單位審核確認後核給(以課程最後完成日為補休時數核給日)。
五、檢送實施計畫、本府 113 年英語組裝課程表、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操作說明及學習紀錄取得流程各 1 份。


《最新消息》檢送 113 年 6 月份必修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

主旨:檢送本(113)年 6 月份必修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 1 份,請提醒同仁依限(本年 8 月 31 日)前往「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畢,請查照。
說明:本府 113 年 4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80627 號函諒達。


《最新消息》配合 113 年 4 月 1 日修正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相關釋例適用情形。

主旨:配合 113 年 4 月 1 日修正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相關釋例適用情形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475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經驗(甘苦談)分享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經驗(甘苦談)分享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3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專業能力 UPGRADE 計畫辦理。
二、為期初任薦任人事主管人員能將自己實務上所遇到的各種問題,透過甘苦經驗分享,據以令初任薦任人事主管有了解及學習初任主管時可能遇到的挑戰與因應之道,爰訂定本計畫。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 9 月自由報名班別一覽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3 )年 9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7 月 5 日人發綜字第 1130300837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課程內容:「Canva 質感設計應用研習班」1 門。
(二)報名方式: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 https://service.hrd.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注意事項:
1、為免影響機關業務,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報名前,應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2、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先告知參訓人員課程資訊,並填列正確電子郵件帳號,俾利研習資訊通知。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班期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 3 日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 等公務園」APP 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最新消息》檢送本府本(113)年 7 月 4 日府人任字第 1130170967 、 11301709671 、 11301709672 號函(諒達),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本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之該總處原函附件

主旨:檢送本府本(113)年 7 月 4 日府人任字第 1130170967 、 11301709671 、 11301709672 號函(諒達),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本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之該總處原函附件,請查照。


《最新消息》檢送本縣 11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表

主旨:檢送本縣 11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表 1 份,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旨揭表件填復事宜:
(一)勤惰情形、獎懲紀錄:採計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
(二)務必由人事審查核章、校長確認核章。
三、請於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班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府 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倘貴校校長尚有 113 年 7 月 27 日至同年月 31 日之請假或獎懲等情事需延遲繳交,請至遲於 113 年 7 月 31 日繳交。


《最新消息》嘉義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長期代理教師分發意願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長期代理教師分發意願調查表」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辦理。
二、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國中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木管專長)、國中藝術才能班音樂專長教師(銅管專長)代理教師分發作業訂於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假永慶高中辦理公開分發,貴校如同意委託,請於 113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將旨揭表件送達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最新消息》本縣於 7 月 25 日辦理 113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法說明會

主旨:檢送本縣辦理「嘉義縣 113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法說明會」實施計畫 1 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113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師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了解,並針對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師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疑問予以釐清,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辦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第一場次:上午場
1、時間: 7 月 25 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
2、參加對象:各校校長、人事主任(管理員)及各處主任; 13 班以上,每校派 2 至 3 人, 12 班(含)以下,每校派 1 至 2 人。
3、地點:創新學院二樓禮堂。
(二)第二場次:下午場
1、時間: 7 月 25 日下午 1 時至 4 時 30 分。
2、參加對象:各校老師、校事會議教師未兼行政委員、教師會成員、有興趣之老師,每校至少派 1 至 3 名。
3、地點:創新學院二樓禮堂。
四、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7 月 20 日前逕上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五、因講座內容將依參加對象而有所不同,爰請依規定時間參加。
六、請各校務必核派人員參加,並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七、檢附「嘉義縣 113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法說明會」實施計畫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

主旨:行政院修正「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及修正對照表,並自 113 年 8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3 年 7 月 4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131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配合 113 年 4 月 1 日修正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該院 92 年 1 月 14 日院授人力字第 091004875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函以,配合 113 年 4 月 1 日修正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該院 92 年 1 月 14 日院授人力字第 091004875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7 月 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33024757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於限制轉調期間,以其他考試及格資格調任他機關,參加陞任甄審時,其原限制轉調期間資績分數如何採計一案。

主旨:有關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於限制轉調期間,以其他考試及格資格調任他機關,參加陞任甄審時,其原限制轉調期間資績分數如何採計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4757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得否列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基本選項之「學歷考試」評比項目採計評分一案

主旨:有關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得否列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基本選項之「學歷考試」評比項目採計評分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4757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上半年度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

主旨: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 113 年 7 月 31 日(三)下班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報送,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 11 點第 1 項規定,依本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之現職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其所支酬金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每半年列冊,並逐一註明分發機關同意之文號,函送主管機關查考後,由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抽查。不符規定者,主計及審計機關應不予核銷,並予追繳。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資源管理系統(WebHR)」與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整合,自 111 年 9 月 1 日起以 WebHR 為全國人事資訊作業的單一入口。各機關請於旨揭報送期限內,至 WebHR 系統報送職務代理名冊資料,並檢附資料函知本府。本府先行預審所報名冊基本資料及酬金之正確性;倘資料有誤,則退回原報送機關更正;如資料無誤,由本府彙整所屬職務代理名冊後,報送到銓敘部辦理。
三、該部為利上開作業之執行,爰將相關事宜統一規定如下:
(一)彙整列冊報送機關:由縣市政府彙整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網路名冊後報送。
(二)列冊對象:
1、公務人員部分:各機關現職人員依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且符合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規定,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並依法支領加給人員。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惟未支領相關加給之人員,免填報;支領兼職費人員,亦免填報。
2、約聘僱人員部分:依注意事項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第 2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且本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期間達 1 個月以上,報經分發機關或其授權機關同意所約聘(僱)之人員;另代理留職停薪人員之案件非屬查考範圍,請免予報送。
(三)報送時間及期間:每年 1 月 31 日前,報送前一年度 7 月至 12 月之名冊; 7 月 31 日前,報送當年 1 月至 6 月之名冊。線上作業完成後,請檢附資料函知本府人事處,以利辦理預審作業。
四、其他配合事項:
(一)各機關約聘或約僱人員之代理如未達 1 個月,但被代理人請假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如漏報非本期代理情形,請一併補報,亦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非本期代理,俾資明確。
(二)各機關職務代理支領酬金計算公式、金額及備註欄亦為查考範圍,請確實填列。
(三)各機關職務代理應依實際代理期間填報,跨期代理期間起訖係以該員開始該職務代理起至該次查考期間為止(12 月 31 日或 6 月 30 日),並應確實填報「適用條款類別」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報送案操作說明及常見缺失一覽表


《最新消息》研議放寬留職停薪人員申請生育、喪葬補助意見調查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知研商放寬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及眷屬喪葬事實請領生育及喪葬補助事宜案,檢附會議研商資料及「研議放寬留職停薪人員申請生育、喪葬補助意見調查表」各 1 份。如就調查問項不同意者,請敘明理由並於 113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中午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復 taiwan1121@mail.cyhg.gov.tw (均同意者,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301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本(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 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497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經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 遞補前,其所遺業務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規定辦理;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 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三、另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求名額者 ,請自即日起至本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止,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 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13 年地方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需求請於 7 月 9 日前上網填報

主旨:為辦理 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各機關(學校)如需提報 考試職缺,請於本( 113 )年 7 月 9 日(星期二)前上網填報任用需求,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回傳本府人事處俾利審核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751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是項考試預定於 114 年 1 月 4 日舉行,請各機關(學校)踴躍提列職務,並確實查填實際需求及合理推估 115 年 3 月底以前各類科需用名額,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提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4 年初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經機關首長核章後回傳本府人事處彙整,另前經該總處同意或逕予列入本項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請勿重複提列。
三、為期查報需用名額時確實達到精準,避免後續大量增列需用 名額,依本次提缺作業注意事項第 1 項第 2 點,各機關於任用 計畫查缺截止前(本年 7 月 15 日)即出缺之職務,如未提報 任用計畫職務者,原則未便同意列入增列需用名額。


《最新消息》為辦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45 條第 4 項之遺屬年金領受人資格查驗,有關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之查驗檢核功能,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協助開發完竣。

主旨:為辦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45 條第 4 項之遺屬年金領受人資格查驗,有關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之查驗檢核功能,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協助開發完竣,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6 月 27 日部退四字第 113571875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第 2 季及 112 年同季辦理國際級大型活動及依自償性計畫經費進用約用人員調查

主旨:為瞭解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本( 113 )年第 2 季及 112 年同季「辦理國際級大型活動及依自償性計畫經費進用約用人員(原稱:臨時人員)情形」,請有上揭情形者於本年 7 月 12 日前回傳(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年 6 月 21 日總處組字第 11320010622 號書函辦理。
二、茲前揭書函略以,為利本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約用人員人數變動率計分之正確性,各機關學校如有因應辦理國際級大型活動,並於活動結束後全數精簡,以及依「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實施方案」所定自償性計畫經費進用之約用人員,請敘明各該活動(或計畫)之進用依據、核定文號、活動(或計畫)期程、本年第 2 季及 112 年同季實際進用人數及後續人員處理規劃。
三、又前開人員之進用,涉及本年人力面項績效衡量評核暨本府所屬人事機構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請確實填報以利評比。
四、檢附「辦理國際級大型活動及依自償性計畫經費進用約用人員情形」調查表及範例各 1 份。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14 年(西元 202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14 年(西元 202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3 年 6 月 27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3302494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33 期場次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33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3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上午 10:10 至 12:00 辦理,邀請蔡志雄先生主講「擁有三種被動收入,創造財富自由」,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9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1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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