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6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0-09-07
《最新消息》修正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特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部分)
主旨:銓敘部函以,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特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部分)業於民國 109 年 8 月 27 日以該部部法三字第 10949611272 號、考選部選規一字第 1090003647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8 月 27 日部法三字第 1094965229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縣長盃暨縣層級羽球社區聯誼賽
主旨:檢送本縣辦理「嘉義縣縣長盃暨縣層級羽球社區聯誼賽」競賽規程,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 年運動 i 臺灣專案申辦作業原則」辦理。
二、旨揭競賽於 109 年 9 月 25 至 27 日假本縣大林國中活動中心舉行。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14 日 17 時止,請至「嘉義縣體育競賽資訊 系統(http://sport.cyc.edu.tw)」線上報名。
四、檢附競賽規程。
《最新消息》提列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作業
主旨:提列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8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4010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自本年 8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開放填報,填報路徑如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核定 110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110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8 月 21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977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經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職缺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列管;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三、另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自 109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起至同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一)止,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遺族撫卹金請領順序系統表
主旨:教育部配合「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遺族撫卹金請領順序系統表」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9 年 8 月 2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122614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員工差勤管理查核措施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員工差勤管理查核措施」第肆點、第伍點、第陸點,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檢送旨揭查核措施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二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二點,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獎勵基準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09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
主旨: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09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並請於本( 109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9 年本府所屬機關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並檢附「一『三』一『四』,『圓』定今生」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日期、地點及報名方式:
(一)日期:本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
(二)報到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三)活動地點:本縣梅山鄉。
(四)報名方式: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以傳真( 05-3622701 )及電子郵件傳復承辦人(kengmin@mail.cyhg.gov.tw)完成報名;報名成功者於活動 7 日前以公文個別分送並副知服務機關學校,未錄取人員以簡訊另行通知。
三、本活動參加對象為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員工(含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報名時應檢附現職派令影本(或識別證、在職證明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參加人員是日以「公假」登記參加,學校教師除得以公假登記參加外,所遺課務由學校排代,並於活動完畢後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四、另本活動如有期程變更或其他相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人員,亦請確實轉知。
《最新消息》修正「現有員額職員名冊」(學校使用)
主旨:檢附修正後「現有員額職員名冊」(學校部分)、範本及各類教師員額填列方式各 1 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配合 109 學年度將合理員額納入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 110 年度預算員額,爰據以修正旨揭填報附件(學校部分),於現有職員名冊-現員-實缺代理教師欄位,增列合理員額。
《最新消息》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說明
主旨:有關各級學校向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教育人員之不適任資料查詢作業,自即日起請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之「查詢專區」項下「有關機關不適任資料查詢」介接功能辦理查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8 月 14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101417 號書函辦理。
二、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以下簡稱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各級學校於聘任教育人員前,應確實查詢其是否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或教師法所定不得聘任之情事;同條第 3 項規定,對於現職教育人員應每年定期查詢。另第 6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各級學校於每年 1 月 10 日、 3 月 10 日、 6 月 10 日、 7 月 10 日、 9 月 10 日前確認查詢名冊,經各主管機關報教育部,由教育部轉請法務部查詢教育人員有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5 款或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6 款或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情事;同條項第 2 款規定,各級學校於每年 2 月 1 日、 4 月 1 日、 6 月 1 日、 8 月 1 日、 10 月 1 日前確認查詢名冊,經各主管機關報教育部,由教育部轉請中央社政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6 款、第 7 款或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4 款情事。同條第 3 項規定,前項查詢得視需要藉由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註:已整合至旨揭系統)定期介接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建立之資料庫辦理。
三、另依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以下簡稱涉性別事件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各級學校於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學校人員時,應查詢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 條之 1 第 1 項或第 3 項情事,並報請各該主管機關核轉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查詢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同條第 3 項規定,各級學校於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學校人員後,應每年定期查詢。
四、依前開規定,各級學校於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學校人員前應辦理查詢,於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後,應每年定期辦理查詢。基於提升各校查詢效率,降低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行政負擔,且為減少特殊個人資料外流之風險,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網址:https://unfitinfo.moe.gov.tw/)之「查詢專區」項下「有關機關不適任資料查詢」功能,業與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建立之資料庫完成介接,自即日起提供各級學校辦理前開不適任資料查詢,免再函報查詢名冊。另有關法務部資料庫介接功能刻正規畫中,俟介接完成再另函通知,系統於介接查詢作業完成前,各級學校查詢教育人員有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5 款或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6 款或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情事,仍需應依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造冊,並經本府報教育部轉法務部查詢。
五、又各學校辦理查詢作業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 條規定,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應限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並依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第 11 條及涉性別事件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辦法第 8 條規定,相關查詢人員負有保密義務,除供業務需要之用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人事人員專業訓練(機關場次)
主旨:本府人事處辦理「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人事人員專業訓練」(機關場次),貴屬人事人員如有意願參訓者,請於本(109)年 8 月 27 日(星期四)下班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機構 109 年度人事人員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本府暨所屬人事人員專業能力及強化實務作業能力,並提供更優質及創新人事服務,爰訂於本年 9 月 17 日至 18 日,假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禮堂辦理旨揭訓練(機關場次)。
三、請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 11 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具專業訓練性質)/28 人事行政;課程名稱: 109 年度人事人員專業訓練-機關場次)。
四、本次訓練課程已列入本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參據。
五、檢附旨揭訓練實施計畫及課程表(機關場次)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作業事宜
主旨:為辦理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本(109)年 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貴屬人事人員自行填具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於本年 9 月 7 日(星期一)下班前,免備文密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內各項請詳實填查,佐理人員由人事主管評核,人事主管陳請各機關首長評核,並請評核人員於左下方「直屬主管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欄內簽章。
三、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員得否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社員代表,及其持股比例等疑義
主旨:公務員得否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社員代表,及其持股比例等疑義,請依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8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605491 號令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8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60549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各級公立學校「編制外」教學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期間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疑義
主旨:各級公立學校「編制外」教學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期間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請依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9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640891 號令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9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60549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次查司法院釋字第 308 號解釋略以,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服務法第 24 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服務法之適用。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7 條第 1 款規定,公立學校校長、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為該法之準用對象。
三、考量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所應承擔之相關責任,不因其本職教師進用方式不同而有區別,是自該令釋發布之日起,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原則
主旨:修正「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原則」規定 1 份。
《最新消息》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請於 10 月 16 日前完成
主旨:為配合「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之規定,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8 月 17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915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其時程,請各機關於 109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下班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該系統本年 11 月 24 日查核確認後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
(五)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最新消息》本府於 9 月 17 日辦理公共服務新角度-淺談便民措施之分際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 109 年 9 月 17 日(星期四)舉辦「公共服務新角度-淺談便民措施之分際」課程,請依名額分配表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課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時間: 109 年 9 月 17 日(星期四)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10 分。
(二)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 東段 8 號)。
(三)講師: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王昌國法官。
(四)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政風處、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請貴機關負責薦送人員,依「參訓員額分配表」至本縣人力發展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11 日 17 時辦理薦送報名。
(二)自由報名:請於本縣人力發展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或逕前往報名網址(https://reurl.cc/ldL3eq)線上報名。
四、本縣人力發展所已採用線上報到方式,請參訓時攜帶身分證報到,全程參與並完成簽到或簽退者,核發 2 小時研習時數。
五、參加學員請惠予公假登記。
六、為力行「防疫新生活運動」,因本研習屬室內活動,仍請參加學員於活動會場中佩戴口罩。
七、檢附「參訓員額分配表」、「講習海報」及「課程表」各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各機關辦理所屬公務人員考績時,應落實考績覈實考評意旨,評定適當考績等次。
主旨:各機關辦理所屬公務人員考績時,應落實考績覈實考評意旨,評定適當考績等次,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4 日部法二字第 109496307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人事人員專業訓練(學校場次)
主旨:本府人事處辦理「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人事人員專業訓練」(學校場次),貴屬人事人員如有意願參訓者,請於本(109)年 8 月 27 日(星期四)下班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機構 109 年度人事人員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本府暨所屬人事人員專業能力及強化實務作業能力,並提供更優質及創新人事服務,爰訂於本年 9 月 16 日至 17 日,假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禮堂辦理旨揭訓練(學校場次)。
三、請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 11 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具專業訓練性質)/28 人事行政;課程名稱: 109 年度人事人員專業訓練-學校場次)。
四、本次訓練課程(已列入本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參據。
五、檢附旨揭訓練實施計畫及課程表(學校場次)各 1 份。
《最新消息》地方替考部分類科應試科目設置及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增設第二試口試一案修正意見調查
主旨:考選部函以,為檢討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部分類科應試科目設置及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增設第二試口試一案,如有不同修正建議,請於 109 年 8 月 21 日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8 月 13 日選特四字第 109150089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為防治職場性騷擾行為發生,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時,請各機關(單位)確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8 月 13 日公訓字第 109000766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各級學校教師(含校長)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事宜
主旨:為辦理本縣各級學校教師(含校長)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事宜,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以下簡稱待遇條例)第 10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教師在職期間經服務學校或主管機關基於教學需要,同意其進修、研究與其教學有關之知能,取得較高學歷者,以現敘薪級為基準,依下列規定改敘,並受所聘職務等級最高本薪之限制…。待遇條例第 21 條規定略以,公立學校校長,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公立學校教師之規定。
二、次查教育部 105 年 5 月 2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50004226 號函略以,中小學教師未經學校同意自行前往進修,於待遇條例施行後始取得較高學歷者,不得依上開規定辦理改敘;另按待遇條例第 10 條中小學教師在職期間經服務學校或主管機關同意進修、研究取得較高學歷改敘之規定,不以事前同意為限,惟改敘時應已取得同意。
三、是以,本縣各級學校教師(含校長)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學校應通知渠等檢附進修期間經歷次服務學校或主管機關書面核准進修學位之證件,併同其他改敘所需之相關證件,送由學校報請本府敘定薪級。
四、報府核敘案件如有證件未齊者,本府將逕予行文退回學校補正,並以當事人檢齊相關證件,重新提出申請之日為其生效日,爰請學校人事單位於報府審核前,應先行審查報送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避免公文往返影響渠等改敘之權益。
《最新消息》本府於 9 月 1 日辦理 109 年度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9 )年 9 月 1 日(週二)辦理「109 年度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8 月 26 日(週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公務人員對兩公約人權之認識,了解尊重人權與基本自由之重要性,藉以落實人權生活化之理想,建立人權社會網絡,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9 月 1 日(週二)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03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地政及戶政事務所公務人員。
(四)研習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後,傳送電子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tczer@mail.cyhg.gov.tw)統一薦送報名。
(二)府外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1090901abc ;課程名稱: 109 年度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
四、檢附旨揭計畫、名額分配表及本府各單位專用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利用多元管道宣導 109 年地方特考考試資訊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9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8 月 7 日選秘一字第 109110056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財政部 109 年 7 月 30 日台財稅字第 10904510700 號令
主旨:檢送財政部 109 年 7 月 30 日台財稅字第 10904510700 號令影本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8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897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新版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訓練承辦人篇」數位課程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新版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訓練承辦人篇」數位課程業已上線,請轉知貴屬訓練承辦人上網選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 8 月 10 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該學院為提升訓練行政作業效能,業已開發建置新版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並為使各機關訓練承辦人員熟悉系統介面及功能操作,爰提供旨揭數位課程選讀。
三、旨揭課程內容說明如下:
(一)課程名稱: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新版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訓練承辦人篇。
(二)課程連結網址: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15056。
(三)適用對象: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訓練業務承辦人。
(四)課程內容:包含新版系統操作說明、新版系統測試連結。
(五)取得認證時數條件:課程閱讀時間達認證時數一半以上、課程測驗成績達 60 分以上及完成課後問卷,通過者給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1 小時。
四、該學院為使各機關訓練承辦人員熟悉系統介面及功能操作,提供測試系統以供試用,相關資訊如下:
(一)測試網址內之需求調查名稱: 110 年訓練承辦人需求調查(測試)(109.08.08~109.08.31)。
(二)測試網址如用帳號密碼登入者:帳號-沿用現有之帳號,密碼-預設密碼。
(三)測試期間如有操作上的問題,可於課程討論區提問,講師及助教將於 109 年 8 月 10 日至 19 日間,駐版回覆提問;駐版期間結束後,則可 email 至系統承辦人林如崧之信箱:vincent@hrd.gov.tw或致電 049-2332131 分機 7413 。
五、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電子郵件及旨揭課程操作流程各 1 份。
《最新消息》停止適用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數位學習及終身學習獎勵措施
主旨:「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數位學習及終身學習獎勵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最新消息》請於 8 月 31 日前上網填報本縣 109 學年度各國中小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實施狀況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 109 學年度各國中小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實施狀況調查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8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92938 號函辦理。
二、為瞭解本縣 109 學年度各國中小長期代理教師聘期情形,請各校依旨揭調查表說明事項覈實填列,並於 109 年 8 月 31 日前將完成後之調查表上傳至http://survey.cyc.edu.tw/index.php(編號: 1278 ),俾利彙整後回復國教署。
三、檢附 109 學年度本縣高國中小名錄各 1 份供參,俾利填寫學校代碼。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1 條之 1 條文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 109 年 7 月 31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1 條之 1 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0 日部法三字第 109495965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WebHR 系統聘僱人員更新資料抽查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第 1 次抽查 WebHR 系統聘僱人員更新資料查核結果,業公告於總處人事服務網( https ://ecpa.dgpa.gov.tw ),並訂於 109 年 9 月 1 日辦理第 2 次抽查作業,第 1 、 2 次查核結果及第 1 次抽查更正情形將列入「109 年度人事業務政策目標及執行內容」考評,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8 月 5 日總處組字第 1090038770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推動 110 年聘(僱)用計畫書(表)報送作業線上化,請各機關(學校)加強聘僱人員人事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並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第 1 次抽查作業部分:請於 109 年 8 月 31 日前,將錯誤部分完成資料庫修正,總處將於 109 年 9 月 1 日自 WebHR 系統產製第 1 次抽查錯誤之受查人員名冊,於 109 年 9 月 7 日送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知悉。
(二)第 2 次抽查作業部分:請於 109 年 8 月 31 日前,加強檢視並更新聘僱人員人事資料,總處將於 109 年 9 月 1 日自 WebHR 系統產製第 2 次受查人員名冊。受抽查的機關(學校)經通知後,請於 109 年 9 月 14 日下班前免備文送本府人事處,提供抽查名冊人員之計畫及名冊核定函。
(三)第 1 次抽查作業錯誤修正情形,將併同第 2 次抽查作業查核結果,列入所屬績效考核及優缺點紀錄。
三、請各機關(學校)確實依約聘(僱)計畫表所標示職稱欄位資訊登載「職稱」資訊,如:約聘原住民社工員(I297)、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人員 )(I066)、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諮商心理師 )(I063)、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會工作師 )(I065)、約聘人員(社會工作督導員)(I328)、約聘人員(社會工作員)(I264)、約聘人員(檢查員)(I272)、約聘人員(社會福利員)(I329)、約聘人員(1178)、約僱人員(1179)。
《最新消息》教師法修正施行後辦理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案件注意事項
主旨:教育部訂定「教師法修正施行後辦理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案件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31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94386 號函辦理。
二、 108 年 6 月 5 日修正之教師法(以下簡稱本法),業經行政院 109 年 5 月 21 日院臺教字第 1090015037 號令定自 109 年 6 月 30 日施行。為使各學校依本法修正施行前規定處理中之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案有所遵循,並提示本法修正後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議及學校辦理不適任教師查詢與通報等作業重點,爰訂定本注意事項。
三、本法修正施行前經學校教評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議通過,但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且送達生效之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案,各學校應依本注意事項附表規定之處理方式與期限辦理。
四、學校教師如有本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5 條第 1 項、第 18 條第 1 項及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之情形者,經學校或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停聘者,學校應即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規定,於解聘或停聘之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後 7 日內,至「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網址:https://unfitinfo.moe.gov.tw/)登載通報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年教師節表揚大會受獎人員出席資料調查,請於 8 月 21 日前填報。
主旨:有關本縣 109 年教師節表揚大會受獎人員出席資料調查,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務必於即日起至 109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前填報完畢,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訂於 109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三)假人力發展所大禮堂舉辦本縣「109 年度教師節表揚大會」(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一),表揚本年度教育部師鐸獎獲獎人員賴英杰校長等 2 人、杏壇芬芳獎獲獎人員陳張秀琴教師等 3 組人員、特殊優良教師竹崎高中郭仁能主任等 32 人及服務 10~30 年資深優良教師朴子國中吳佳真教師等 305 人(受獎人員名冊如附)。
二、出席表揚大會之受獎人員,是日核予公假 1 日;大會將安排全體受獎人員上台受獎,並與縣長單獨合影,合影照片於會後贈送留念。
三、出席調查及受獎人員照片、服務感言(僅師鐸獎及特殊優良教師需填)請至「嘉義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http://tchday.cyc.edu.tw/tchday109/)-「相片感言出席調查」項下登入填報, 109 學年度起有調校者請由現職學校進行填報。
四、杏壇芬芳獎受獎人員請依出席資料調查表填報,並回傳至承辦人信箱:yoerk951753@mail.cyhg.gov.tw。
五、各校登入帳號均為教育部 6 碼代碼,密碼預設與帳號相同;惟各校本(109)年度填報資深優良教師及特殊優良教師資料時,已強制更改密碼。
六、檢附出席資料調查項目表供參。
《最新消息》監察院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制修正宣導影片
主旨:監察院為多元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新制,特錄製宣導影片置於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請惠予協助宣達並踴躍點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監察院 109 年 7 月 27 日院台申貳字第 1091832294 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於 107 年 12 月 13 日修正施行,由於新制規範修正幅度頗大(如:擴大關係人範圍、新增補助交易行為之限制及身分揭露機制等),監察院前已舉辦多場法令宣導說明會,惟本( 109 )年囿於新冠肺炎防疫避免大型集會,為達積極多元宣導說明新制內容,爰錄製相關宣導影片共 6 部,請轉知所屬受利衝法規範之公職人員、民意代表助理(為利衝法之關係人)及辦理政風、人事、採購及補助等業務之專責人員踴躍點閱,避免觸法受罰。
三、前揭宣導影片包括: 1 、利衝法規範對象-公職人員及關係人; 2 、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 3 、假借職權圖利與關說請託圖利之禁止; 4 、補助與交易行為之原則禁止及例外允許; 5 、機關注意事項-基本資料通報、迴避情形彙報及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 6 、利衝資料通報及補助交易公開系統簡介-操作說明及常見錯誤。
四、宣導影片點閱路徑: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業務資訊>宣導資料>影音資料>利益衝突迴避(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29&sms=8865&_CSN=2)。
《最新消息》考選部「國家菁英季刊」重新復刊,請踴躍訂閱。
主旨:考選部「國家菁英季刊」重新復刊,並採電子期刊及電子報方式發行,請踴躍訂閱,以即時獲悉我國考選政策議題論述與發展趨勢,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7 月 31 日選刊字第 1093600018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分。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9 條所稱「依法令辦理精簡」涉及實務評估調查表
主旨:教育部函囑調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9 條所稱「依法令辦理精簡」實務運作情形案,茲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9 條所稱『依法令辦理精簡』涉及實務評估調查表」及原函影本各 1 份,並請於 109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二)中午前以電子郵件傳復phoenix818@mail.cyhg.gov.tw(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 109 年 8 月 4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73628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年度嘉義縣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
主旨:核定本縣阿里山鄉衛生所課員黃莉詠等 6 人為 109 年度本府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如附名冊),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109 年度本縣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選拔,依本府人事處表揚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作業要點規定,採初審及複審 2 階段辦理,獲致共識遴選旨揭 6 位人員。
二、冊列人員表揚頒獎事宜另行通知。
《最新消息》請於 8 月 12 日前完成 D5 系統 110 年度預算員額表填報作業
主旨:配合學校本( 109 )年 8 月 1 日新學年度開始,請貴校於本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下班前至 D5 系統填報 110 年度預算員額表,並將「員工人數彙計表」、「業務計畫與預算說明」及「110 年度預算員額表」等資料送至本府人事處,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各級學校 110 年度預算員額表請以 109 學年度重新核定之職員、教師等各類員額數為準填寫,預算員額填報須將編餘缺教師列入,惟不包含公立幼兒園之預算員額(幼教教師、教保員),填表前請詳閱附件各類教師填列方式。
二、若各級學校依限於系統填報之數字與預算書所列不符,請於「員工人數彙計表」上加註明細與核章,併同「業務計畫與預算說明」及「110 年度預算員額表」等資料送輔導區轉本府(人事處)辦理。
三、各級學校 110 年度預算員額導入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後,如後續仍有調整預算員額需求,請聯繫本府(人事處)辦理年度中預算員額調整作業。
四、 110 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路徑:登入 D5 系統->切換主功能至「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案件」->左方樹狀圖上端點選年度「110」。
五、有關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流程,請點擊 D5 系統畫面左上方藍字「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手冊參考運用,另請填表前,先點開表件右上角的說明閱讀。
六、檢送各類教師填列方式、預算員額填表說明及 110 年度預算員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8 月 25 日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講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 109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30 分於本縣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舉辦 109 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講習,請依員額分配表薦派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講習務請優先指派「尚未參加授權介接服務」之財產申報義務人參訓,講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 109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二)本縣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三)講師: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政風室陳秀慧主任。
(四)主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授權介接事項。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9 年 8 月 21 日止。
(二)報名方式: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依地區點選「嘉義縣」,並搜尋課程「109 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授權介接事項講習」後完成報名手續;當日亦開放現場報名。
四、本府具財產申報義務或尚未參加授權服務人數較多之單位,得視需求增加,不受參訓員額分配表限制。
五、出席人員將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2 小時。
六、檢附課程表及參訓員額分配表各 1 份(如附件)。
《最新消息》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
主旨:「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9 年 7 月 27 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090089762B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2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089762C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110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請於 8 月 10 日前上網填報任用需求
主旨:為辦理 110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各機關(學校)如需提報考試職缺,請於 109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午前上網填報任用需求,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回傳本府人事處俾利審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8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821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暨其附件各 1 份。
二、是項考試預定於 110 年 1 月 9 日舉行,請各機關(學校)躍提列職務,並確實查填實際需求及合理推估 111 年 3 月底以前各類科需用名額,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提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0 年初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經機關首長核章後回傳本府人事處彙整,另前經該總處同意或逕予列入本項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請勿重複提列。
三、為期查報需用名額時確實達到精準,避免後續大量增列需用名額,依本次提缺作業注意事項第 1 項第 2 點,各機關(學校)於任用計畫查缺截止前即出缺之職務,如未提報任用計畫職務者,原則未便同意列入增列需用名額。
《最新消息》本府於 9 月至 10 月間辦理 4 場次紓壓和諧粉彩體驗,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主旨:為推廣心理健康,藉由獨特彩繪教學,釋放同仁內在能量與負面情緒,紓解因工作、健康、生活等長期累積的壓力,訂於本( 109 )年 9 月至 10 月間,辦理 4 場次「紓壓和諧粉彩體驗」,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在嘉暖暖,幸福滿滿-嘉義縣政府 109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
1、第 1 場次:本年 9 月 3 日(四)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2、第 2 場次:本年 9 月 24 日(四)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3、第 3 場次:本年 10 月 7 日(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4、第 4 場次:本年 10 月 22 日(四)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所人員,希望提升自我調節能力,藉以改善負面情緒,減輕生活與工作壓力者,每場次至多 30 人,共計 120 人。
(三)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203 教室。
(四)課程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五)報名方式:採自由報名,請於本年 8 月 21 日(五)前至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Xr5ahk1SQdWS2FUF7)報名,因場地人數有限,建議有興趣者盡早報名。
三、本活動為員工協助相關研習,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錄取學員請洽人事單位准予公假登記;另為加強學習效能及確保研習資源充分運用,請勿重複報名。
四、檢附研習計畫、報名簡章、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警察特考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考試及格人員之考試類科適用資訊處理職系
主旨:銓敘部函以,關於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二等考試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考試及格人員,經該部、考選部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附則 6 規定,認定其考試類科適用資訊處理職系,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8 月 3 日部法三字第 109495835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09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5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5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5 期網址:
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68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8 月 17 日辦理好好生活就是一門好生意:馬祖 11 條文化體驗路徑案例分享,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9)年 8 月 17 日舉辦「好好生活就是一門好生意:馬祖 11 條文化體驗路徑案例分享」講座,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相關人員參訓及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本課程講師係從設計的角度,分享馬祖 11 條深具特色的文化體驗路徑開發過程,期能增加轄內社區工作者對社區經營的另一種想像,也將地方創生的向度延伸到社區文化本身,而不僅止於物產及產業。
二、研習時間: 8 月 17 日(星期一) 13 : 20-16 : 40【報到時間: 13 : 05-13 : 20】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 202 教室
四、授課講師:蔡佳蓉【連江縣政府社區營造中心輔導計畫主持人,顧火人設計工作室負責人,詳如講師簡介。】
五、演講主題:好好生活就是一門好生意:馬祖 11 條文化體驗路徑案例分享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90 名。
七、報名方式:本所網站線上薦送及自由報名
(一)薦送報名:
1、縣府各處、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如自由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8 月 11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三)忘記密碼查詢方式:線上直接查詢,請於本所網站首頁「會員登入」欄位下方點選「忘記密碼」。
1、查詢方式一:輸入帳號及電子郵件。
2、查詢方式二: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
十、遞補機制:
(一)被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如已逾報名截止期限,致無法於線上變更參訓人員資訊時,請來電告知本所)。
(二)自由報名錄取學員:如確因特殊因素致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十一、線上報到:請學員攜帶身分證,由本所以二維條碼掃描器讀取身分證條碼,以便快速完成簽到作業。
十二、研習時數: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4 小時學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線上報到及刷退紀錄不完整者,請恕無法核發時數。)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學習時數認定:為維持訓練品質及整體效益,各該課程缺課三分之一以上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四)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五)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三、請假程序:錄取學員如確實因故無法參加,應即時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告知主辦人(包含服務單位、姓名及請假事由),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十四、參加研習學員惠請貴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五、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停止適用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出勤管理免簽到簽退試行要點
主旨:「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出勤管理免簽到簽退試行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最新消息》重申本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請假應依規申請且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主旨:重申本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請假應依規申請且落實 職務代理人制度,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 17 條、本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21 點 暨本府 97 年 2 月 14 日府教學字第 0970029969 號函辦理。
二、爾來查有校長差假超過 6 日且未於事先報府核備、校長或職 務代理人用印訛誤等情事,請各校確實依規辦理。
三、查上開函以校長出國(不論天數)或差假超過 6 日,應於事前報本府核備。前揭差假係指如公差、公假、補休、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娩假或休假等假別 ,差假累積滿 8 小時以 1 日計,其與差假期間連續之例假日及國定放假日(含調整放假日)扣除後,超過 6 日者,即須事先報府核備。例如本週星期二、三補休、星期四、五病假,次週星期一、二、三病假,合計差假已超過 6 日,即須事先報府核備。
四、又查本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21 點第 8 款「各機關首長甲、乙章應於首長未差假時之例行業務處理使用;至首長差假時,應依職務代理人規定辦理,由職務代理人於首長應核章欄位蓋用代理人本職名章加註『代』字,不可使用首長甲章。」請各校依規辦理。
《最新消息》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辦理推廣教育 EMBA 學分班招生訊息
主旨:檢送本校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辦理推廣教育 EMBA 學分班招生訊息,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9 年 8 月 31 日止。
二、報名地點:
(一)中壢班:推廣教育中心。
(二)台北班:台北教學中心。
三、開課日期: 109 年 9 月 12 日開課(預計)。
四、報名資格:大學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
五、收費標準: 1 門課 3 學分,每學分新台幣 6,000 元整。
六、招生簡章如附件。
七、招生說明會(各場次地點如附件說明):
(一)中壢場: 109 年 8 月 15 日(六)上午 10 時 00 分。
(二)台北場: 109 年 8 月 16 日(日)上午 10 時 00 分。
八、服務專線:
(一)中壢班: 03-4515811 分機 20705 、方小姐。
(二)台北班: 02-23882670 、李小姐。
《最新消息》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建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外學者專家人才庫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建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外學者專家人才庫」(以下簡稱人才庫)平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7 月 27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85084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教師法公布實施後,學校教評會處理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7 款及第 10 款、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至第 4 款(兒少案件、體罰或霸凌案件)情事,國教署已建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外學者專家人才庫」。
三、人才庫功能及使用方式簡要說明如下:
(一)網址:https://expert2.herokuapp.com/。
(二)使用對象:學校人事單位。
(三)使用方式:
1、登入帳號及密碼(與專審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之帳號密碼一致,茲再臚列如下,但前已查詢過專審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者,請沿用該帳號密碼)。
(1)公立學校:帳號及密碼皆為機關代碼(英文字皆為大寫)。
(2)私立學校:帳號及密碼皆為教育部統計處公布 6 位數字之學校代碼。
(3)首次登入請先重新設定密碼,並建立基本資料。
2、忘記密碼:
(1)自行利用該網站重新設定密碼:人才庫首頁/登入/忘記密碼(輸入帳號後由系統自動寄出確認信)。
(2)如無法重設密碼者至人才庫首頁/文件下載/密碼重新設定申請單下載申請單填寫後逕洽國教署承辦窗口。
四、各校對人才庫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供業務需要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最新消息》請鼓勵所屬人員上網學習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數位課程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為強化行政中立觀念,請各機關(單位)鼓勵所屬人員上網學習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數位課程,並請運用多元管道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事宜,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7 月 27 日公訓字第 109216024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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