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69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8-06-20
《最新消息》請於 6 月 22 日前回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情形調查表
主旨:請各單位轉知財產申報義務人協助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情形調查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7 年 5 月 21 日廉利字第 10705004860 號函辦理。
二、蓋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人或關係人之財產上利益或非財產上利益(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時,即應自行迴避,此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所明定,又公職人員範圍,依利衝法第二條規定,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之申報義務人,合先敘明。
三、為瞭解機關內申報義務人適用利衝法情事,俾利後續加強宣導之方向,爰此,請各單位申報義務人填寫旨揭調查表(如附件 1 ),表內資料將僅供機關瞭解是否適用利衝法規定使用。
四、本府與所屬各機關學校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依法應向本府政風處辦理財產申報者,列舉如下:
(一)本府:
1、秘書長室:秘書長。
2、地政處:處長、副處長、地籍科科長、地權科科長、地用科科長、地價測量科科長、重劃科科長。
3、民政處:處長、副處長、原住民行政科科長。
4、經濟發展處:副處長、城鄉規劃科科長、工商發展科科長、建築管理科科長、使用管理科科長。
5、建設處:處長、副處長、建設管理科科長、公共工程科科長、發包中心科科長、道路用地科科長、道路工程科科長、道路管理科科長、道路養護科科長。
6、水利處:處長、副處長、下水道工程科科長、水利工程科科長、水土保持科科長、防洪維護科科長、水利行政科科長。
7、農業處:副處長、漁業科科長。
8、行政處:處長、副處長、庶務科科長。
9、主計處:處長、副處長、歲計科科長、審核科科長、會計科科長、帳務檢查科科長。
10、人事處:處長。
11、教育處:處長。
12、政風處:處長、副處長、行政科科長、查處科科長、預防科科長。
(二)人力發展所:所長、行政組組長、會計員。
(三)本府所屬學校:校長、總務主任、會計室主任(或兼任會計員)、庶(事)務組組長。
(四)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兼任會計員。
(五)竹崎地政事務所:主任、秘書、登記課課長、測量課課長、地價課課長、會計室主任。
(六)番路、大埔、阿里山鄉公所:建設課長(或其他建築、公產管理主管人員)、財政(財經)課長、行政室主任(或其他實際執行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主計室主任。
五、如申報人本職已需辦理財產申報,另又兼任他機關應申報財產職務,僅需填報本職單位之調查表即可。
六、請各申報義務人於 107 年 6 月 22 日前填報完成並簽名,免備文,逕送本府政風處(以電子郵件回復者煩請電話確認),如對填表內容有疑義,請電洽本案承辦人。
《最新消息》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
主旨:有關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5 月 24 日府民行字第 1070102600 號函暨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 年 5 月 22 日中選務字第 1073150151 號函辦理。
二、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 107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第 59 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如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或各鄉(鎮、市、區)公所基於業務需要,洽請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請惠予協助辦理。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業經教育部以 107 年 5 月 1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061878B 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1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061878E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含法規條文)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舉辦本縣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請推薦績優人員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主旨:為舉辦本縣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選拔,請推薦績優人員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表揚績優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作業要點」辦理。
二、依前開要點第 5 點規定,績優兼任(辦)人事人員之推薦,得由本府人事處人員、服務機關學校首長或各機關學校專任人事主管檢具推薦表、具體事蹟表及有關證明文件於規定期限內向本府人事處提出。爰如有推薦人選請於 107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三)前依規定檢具推薦表、具體事蹟表及有關證明文件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
三、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兼任兼辦人事人員專責輔導員推薦 1 至 2 位兼任兼辦人事人員,所推薦之兼任兼辦人事人員不以專責輔導員之輔導區為限。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事宜
主旨:請各機關及學校鼓勵所屬人員上網學習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數位課程,並請賡續利用多元管道,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事宜,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7 年 5 月 25 日公訓字第 1072160237 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請鼓勵所屬人員上網學習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相關課程,自即日起至本年 11 月底止,凡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文官 e 學苑加盟專區完成「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實務」課程學習,並經線上成績評量達 90 分以上者,該會將於本年 12 月間,以隨機方式,抽出共計 50 名,致贈行政中立相關宣導品,藉以鼓勵上網學習行政中立相關數位課程。
三、為期各機關、學校及民眾持續重視此一議題,請賡續充分運用所屬公共資源辦理多元宣傳(如 LED 電子看板【跑馬燈】、機關網站首頁、機關刊物、公布欄、電子郵件、簡訊等)播放及刊登宣導短片及文稿,並利用各類集會加強宣導,相關宣導方式及文稿內容,詳如附件。
四、前開播放內容之電子檔,均置放於該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csptc.gov.tw)「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專區」項下,請自行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一般工程機關(單位)人員待遇支給事宜
主旨:行政院函以,一般工程機關(單位)人員待遇支給事宜一案,並自 108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7 年 4 月 9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3723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一般工程機關(單位)工程專業人員之專業加給,均改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輔助單位及業務單位內行政人員按表(一)支給。又一般工程機關(單位)人員之工程獎金應均以績效評核結果發給,不適用工程獎金支給表職務獎金規定。
《最新消息》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專屬主題活動「百貨商品主題特展」
主旨:轉知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專屬主題活動「百貨商品主題特展」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17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4113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7 年至 110 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訊息
主旨: 107 年至 110 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訊息,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22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4164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貸款相關規定如下(可至該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查詢https://eserver.dgpa.gov.tw/):
(一)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及連續服務滿 1 年之約聘僱人員)。
(二)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05%(目前為 1.6%)。
(三)相關費用:一次手續費新臺幣(以下同) 2,000 元,及票信查詢費每人每次 100 元。
(四)貸款期限:最長為 7 年。
(五)貸款額度:每人核貸最高 200 萬元,借款人加計其他金融機構同性質貸款,合計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一,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 22 倍。
(六)保證責任:借款人借款金額逾 80 萬元者,應提供不動產擔保或自行覓妥 1 位一般保證人,該一般保證人須由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員工或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由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出具在職證明書)且符合授信標準之人員擔任,並負一般保證責任。
三、辦理方式:請洽土地銀行各分行辦理,另該行為使服務更臻完善與便利,新增開辦「線上申辦個人信貸業務」,借款人可透過該系統於線上完成申請、簽約及對保等事宜,查詢網址:http://www.landbank.com.tw/,洽詢電話: 02-2314-6633 或 0800-231-590 。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12 日辦理【台灣小農的品牌建立與困境】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7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二)13 : 20~16 : 40 舉辦【台灣小農的品牌建立與困境】,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研習相關事宜略述如下,詳情請參閱附件:
(一)研習時間: 6 月 12 日(星期二)13:20~16 : 40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 202 教室
(三)授課講師:張志名【芸彰牧場 總經理】
(四)研習對象:公教同仁及一般民眾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即日起至 6 月 6 日 17 時止,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分別辦理薦送報名。
(二)自由報名者,請至本所網站會員登入後「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網址為http://www.chrdc.gov.tw/(請先註冊為會員)。
三、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 4 小時研習時數。
四、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五、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及「研習簡章」各 1 份。
《最新消息》107 年地特用人需求,請於 6 月 5 日前上網填報。
主旨:為辦理本( 107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各機關(學校)如需提報考試職缺,請於本年 6 月 5 日(星期二)前上網查填任用需求,並回傳任用職缺彙總表俾利審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21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4086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旨揭考試任用計畫提缺注意事項各 1 份。
二、是項考試預定於本年 12 月 15 日至 17 日舉行,請各機關(學校)確依該考試任用計畫提缺作業注意事項,查填實際需求及合理推估 109 年 2 月底以前各科別需用名額,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07 年地方特考)完成填報作業,另前經該總處同意或逕予列入本項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請勿重複提列。
《最新消息》研商鄉(鎮、市)公所所置職務配置或內部單位之組設數,未符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相關規定會議
開會事由:研商鄉(鎮、市)公所所置職務配置或內部單位之組設數,未符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相關規定會議。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00 分
開會地點:本府 4 樓民政處會議室
主持人:民政處陳宏基處長
聯絡人及電話:陳淑婉科員 05-3620123#497
備註:
一、請各鄉(鎮、市)公所指派人事室主任或相關業務人員 1 名與會。
二、檢附銓敘部 107 年 5 月 25 日部法五字第 10745098152 號函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修正「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通案標準表
主旨:行政院修正「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通案標準表(風災、水災部分),並自 107 年 5 月 15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7 年 5 月 15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364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107 年 5 至 6 月專屬活動訊息
主旨:轉知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107 年 5 至 6 月專屬活動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39627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4 日辦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7 )年 6 月 4 日(星期一)辦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5 月 31 日下班前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本縣專任人事人員具備基礎氣象判讀能力,對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據有基本概念,可妥適運用所學資訊,並於天然災害期間做出正確決策,爰辦理旨揭課程。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4 日(星期一) 13 時 10 分至 16 時 30 分(前 20 分為報到時間)。
(二)研習地點:本府 201 會議室。
(三)研習對象:
1、本府及所屬機關辦理天然災害業務或通報權責相關之人員。
2、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學校人事人員。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詳如計畫。
三、報名事宜說明:請由各人事單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天然災害講習;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課程代碼:1070604 ))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及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
主旨:「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業經教育部以 107 年 5 月 1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064231B 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1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064231E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含法規條文)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南投院區 107 年 6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107 年 6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 1 份(附件 1),歡迎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座訂於 107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至 12:00 ,邀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游開雄董事長,主講「王牌正義-消保新知與趨勢」,歡迎貴屬同仁踴躍參加,並請於 107 年 6 月 11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hrd.gov.tw/)首頁,點選「公務員(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以自然人憑證或帳號密碼登入,點選「學員個人報名」, 找到「中興學術文化講座」,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完成報名手續(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09:20~10:00 前至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702 教室,並請攜帶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身分證,以利辦理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演講結束後可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
《最新消息》108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請於 6 月 1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08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1 份,請於本( 107 )年 6 月 1 日(星期五)下班前回傳至承辦人信箱(yylouhaha@mail.cyhg.gov.tw)辦理,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7 年 5 月 18 日人發綜字第 1070300562 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協助該學院規劃辦理明年度訓練業務,各機關如有跨部會業務推動事項,且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共通性知能,建議由該學院明年度辦理訓練者,請惠予填列具體建議,俾供該學院評估是否納入「108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表」辦理訓練需求調查。
三、各機關如需瞭解該學院年度辦理之各項訓練,請至該學院網站(https://www.hrd.gov.tw/)參考年度訓練計畫內容。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 e 系統新增健保卡驗證登入功能
主旨:為提供公保被保險人更多元的管道登入使用「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 e 系統」(以下稱本作業系統),本部預定於本( 107 )年 5 月 21 日新增健保卡驗證登入功能,請轉知所屬被保險人踴躍使用,請查照。
說明:
一、本作業系統自 105 年 8 月 30 日開始提供所有公保被保險人以自然人憑證 IC 卡登入網路作業服務功能,服務項目有個人保險資料查詢、現金給付請領案件查詢及各項給付試算等,透過本作業系統可下載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年資紀錄表、查詢個人公保年資明細、基本資料、育嬰留職停薪遞延保費、近 6 個月現金給付案件辦理進度,以及近 2 年已領現金給付紀錄等,並可試算各項公保現金給付金額,自上線以來,頗獲被保險人好評。為提供被保險人更多元且便利的登入方式,本作業系統預定於本( 107 )年 5 月 21 日新增被保險人健保卡驗證登入功能,以更便利的方式提供被保險人查詢公保資訊。
二、本作業系統服務時間為每日 7:00–24:00 ,連線方式如下:
(一)請至臺灣銀行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ot.com.tw),點選右側「客戶登入」項下之「公保 e 系統」,進入本作業系統首頁,再點選右側「被保險人網路試算及查詢作業」。
(二)請至臺灣銀行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ot.com.tw),點選左側「公保服務」項下之「公保 e 系統被保險人登入」。
(三)連結網址https://gnweb.bot.com.tw/GNWeb/pen。
三、個人電腦之作業系統版本須為 Windows 7 、 Windows 8 、 Windows 8.1 或 Windows 10 版本;以自然人憑證 IC 卡驗證登入,瀏覽器須使用 IE 8.0 以上版本(網路傳輸加密通訊協定提昇至 TLS1.1 及 TLS1.2 等級)並安裝 SmartPKI 多憑證安控模組;以健保卡驗證登入,瀏覽器須使用 IE 11.0 以上版本或 Chrome ,請先至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下載安裝健保卡驗證元件,並完成健保卡註冊及設定密碼。系統設定及元件安裝等操作方式詳附件。
《最新消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修正草案意見表
主旨:為研議「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修正草案,請依式填列意見表並於本( 107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復本府人事處,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41229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茲該總處為綜整各方意見,俾研議修正修正旨揭處理要點,爰請協助填列「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修正草案意見表」,並請於本年 5 月 25 日(星期五)下班前將電子檔回傳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s8512@mail.cyhg.gov.tw),無意見者,則免回覆。
《最新消息》銓敘部修正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銓敘部修正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並請落實辦理相關調查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5 月 16 日部法一字第 107450476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 88 年 3 月 24 日台 88 院人政考字第 200208 號函,自 107 年 5 月 14 日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 88 年 3 月 24 日台 88 院人政考字第 200208 號函,自 107 年 5 月 14 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7 年 5 月 14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7004092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輔助律師費用及其請求權時效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為刑事訴訟程序之自訴人及告訴人,於民國 106 年 12 月 15 日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修正生效後,得否申請輔助律師費用及其請求權時效如何起算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7 年 5 月 14 日公地保字第 107000548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退職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要點第 4 點
主旨:檢送修正「退職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要點」第四點規定一份,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 107 年 5 月 17 日內授中民字第 1071102043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各機關請增加班費經費案件處理原則自 107 年 5 月 1 日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請增加班費經費案件處理原則」自 107 年 5 月 1 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40857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21 日辦理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食品安全政策研習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7 )年 6 月 21 日(星期四)辦理「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食品安全政策推動現況專題與職場健康促進」研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5 月 25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本縣公務人員在前瞻基礎建設全面推動之際,透過研習課程而能掌握中央地方協力契機,並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營造互動良好之組織文化,以促進員工職場健康,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21 日(星期四) 9 時 00 分至 16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200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事項說明如次:
(一)請確依分配名額派員參訓,倘原排定參訓人員調離職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由填列單位(機關)另派員遞補之。
(二)本次報名作業採 Excel CSV 格式檔案上傳系統,爰請依調訓人數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yylouhaha@mail.cyhg.gov.tw)統一彙整報名。
四、檢附旨揭計畫、名額分配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相關函釋自同日停止適用
主旨:配合行政院 107 年 4 月 10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37347 號函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並自 107 年 5 月 1 日生效,該院相關函釋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7 年 5 月 14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40857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6 日辦理尋找農產品行銷利基講座,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7)年 6 月 6 日舉辦「尋找農產品行銷利基」講座,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本課程藉由專業講師分享與互動,增進縣府團隊及縣民了解農產品商業企劃的重要性,藉由案例介紹話題應用要點與創意延伸服務實務,提升深耕「農業新時代」政策行銷技巧與發展。
二、研習時間: 6 月 6 日(星期三)13 : 20-16 : 40【報到時間: 13 : 05-13 : 20】
三、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蔡清德【雲林縣斗南鎮農會行銷經理兼糧食工廠廠長,詳如講師簡介。】
五、授課主題:尋找農產品行銷利基【詳如授課大綱】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90 名。
七、報名方式:本所網站線上薦送及自由報名,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
1、縣府各處、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三)忘記密碼查詢方式:線上直接查詢,請於本所網站首頁「會員登入」橘色方框點選「忘記密碼」。
1、查詢方式一:輸入帳號及電子郵件。
2、查詢方式二: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格式為 YYYY-MM-DD ,如: 1965-05-12 。)
十、研習時數:
(一)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學習時數 4 小時。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學習時數認定:為維持訓練品質及整體效益,各該課程缺課三分之一以上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四)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一、出缺勤管理:
(一)為加強學習品質與成效,本學程將依課程性質及報名情形,彈性施行學員座位選填與簽退制度。
(二)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三)有鑑於往例開課當日部分錄取學員缺課且未事先告知本所,導致候補學員無法及時遞補,造成研訓資源之浪費,特別提醒: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四)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二、惠請各單位轉知所屬及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請協助於單位網站及透過各宣傳管道公告本訊息。
十三、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四、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講師簡介及授課大綱」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8 日辦理 2018 樂活人生心靈影展,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推動本縣職場身心健康,謹訂於本( 107 )年 6 月 8 日(星期五),假本縣創新學院 101 教室,辦理「2018 樂活人生心靈影展」系列活動,請依配賦名額足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107 年度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及推動心理健康網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8 日(星期五)14 時至 17 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101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
(四)講座及主題:將撥放「逆轉人生」影片,並邀請台中榮總灣橋分院精神部蔡盈盈臨床心理師進行分享。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 5 月 30 日(星期三)止。
(二)報名方式:
1、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憑辦。
2、府外機關: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070608 ;類別:自我成長及其他(人文素養)/心理;課程名稱: 2018 樂活人生心靈影展─逆轉人生)。
四、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確實依分配人數派員出席,活動當日不克出席者,請各單位(機關、學校)自行派員遞補。
五、為加強學習效能及確保研習資源充分運用,本課程採隨機抽點機制,視需求將學員之出缺勤狀況轉送各單位備查辦理。
六、檢附名額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5 日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理論與實務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7 )年 6 月 5 日(星期二)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理論與實務研習」,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5 月 23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同仁瞭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立法精神、規範意旨及內容並解析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際案例引發之問題及處理方式,以建立行政中立之觀念,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5 日(星期二)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4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284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或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s8512@mail.cyhg.gov.tw)統一薦送報名。
(二)府外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行政中立;課程名稱: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理論與實務研習班)。
四、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名額分配表及本府人員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內政部 107 年「緣來愛是你」單身聯誼活動
主旨:內政部 107 年「緣來愛是你」單身聯誼活動第 11 、 12 梯次訂於 107 年 6 月 11 日至 6 月 20 日受理報名,請惠予鼓勵單身男女踴躍參加並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向民眾宣傳活動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7 年 5 月 16 日台內戶字第 10712016972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電子檔 1 份及附件電子檔 5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獎金表別自 108 年起仍維持現行報送方式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獎金表別自 108 年起仍維持現行「依機關按年報送」,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4093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 107 年外交、民航、原住民族考試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7 年 5 月 15 日選秘一字第 107110028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專屬主題活動「青林全書系書展」
主旨:轉知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專屬主題活動「青林全書系書展」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39926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5 月 31 日辦理人際關係面面觀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協助同仁了解人際關係之包羅萬象,提升人際互動之認知廣度,以達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之道,訂於本(107)年 5 月 31 日(四)於本縣創新學院 101 教室,舉辦「人際關係面面觀」研習,請惠予宣導並轉知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本縣人力發展所「人際關係面面觀」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研習課程,藉由講師活動帶領,引導同仁深入了解人際關係之面向,建立並提升人際互動知能,以有效管理情緒及紓解壓力。茲就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5 月 31 日(四), 9 時至 16 時 4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101 教室。
(三)講座及主題:詳見研習簡章。
(四)報名方式:本研習提供 60 位名額,採自由報名參加,請有興趣者於本年 5 月 25 日(五)前,至本縣人力發展所網站(http://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點選課程名稱後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三、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核發研習時數 8 小時,參加研習學員請准予公假登記。
四、為加強學習效能及確保研習資源充分運用,本課程採隨機抽點機制,並視出席情形將學員出缺勤狀況轉送各單位備查辦理。
五、研習當日中午提供便當,請學員報到時依需求勾選;另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筷及環保杯。
六、檢附研習簡章一份。
《最新消息》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前已退休教職員發給補償金餘額之時點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前已退休教職員,依第 34 條第 3 項規定發給補償金餘額之時點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10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06115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新計算之書面處分及協助辦理轉發相關事宜
主旨:本府依法製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新計算之書面處分(以下簡稱重算處分)及各發放機關應協助辦理轉發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06768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相關重要配合事項摘錄如次:
(一)發放機關收文事宜:本府依法製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算處分作業完成後,另以函文通知各發放機關至本處領取;屆時請各發放機關「先行收文並妥慎管」,同時「先確認退休教職員聯絡電話及地址均為可聯繫狀態」,以及準備相關轉發之文書作業等事宜。
(二)重算處分轉交事宜:自本年 6 月 11 日起,各發放機關始得將前開重算處分,切實轉交退休教職員;「作業時間至本年 6 月 20 日止」。期間除有特殊情形外,同一發放機關所屬退休教職員,以同時轉發為原則,且「至遲應於本年 6 月 29 日以前完成轉發」;但各發放機關若於本年 6 月 29 日後始收受重算處分,得於收文日次一工作日完成寄送。
(三)各發放機關應自本年 6 月 11 日起將本府所作重算處分以雙掛號、當事人親自至發放機關簽收或其他合法送達之方式轉交退休教職員。如當事人親自至發放機關收領,請務必由當事人親自簽名並簽署收領日期;如發放機關因證明之必要,應製作送達證書(按:格式請參考附件之銓敘部送達證書),送達時間及送達方式則由送達人填記,若未依行政程序法所訂之送達方式辦理,於應受送達人未收領重算處分前均不發生送達效力
(四)另基於個人資料之保護及配合退撫法與退撫條例之施行等考量,請各發放機關「切勿提前轉交前述重算處分並應善盡保管之責」。
《最新消息》請各校盡速辦理新進教師職前年資提敘及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事宜
主旨: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提敘,及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各校儘速檢證辦理敘薪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同細則第 6 條規定,中小學教師依本條例第 10 條規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二、為維護教師權益,請各校人事單位確實審查教師辦理旨揭事項所需證件,如有證件闕漏者,應立即通知其補正,並於教師提出申請或補正後儘速報府核敘。報府核敘案件如有證件未齊者,經本府(電話)通知,申請人或服務學校未於通知日起 3 天內(例假日順延)補正者,則全案退回學校補正。
三、查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34375 號函略以,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以當事人檢齊相關證件交由學校人事單位受理之日為其生效日,但如證件闕漏復經人事單位退件者,則自證件檢齊並重新申請之日為其生效日。
四、另本府 105 年 1 月 8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05934 號函略以,本府授權學校自行核定之長期代理教師、無職前年資採計之專任教師之敘薪案件,其敘薪通知書請副知本府;另本縣各級學校辦理縣外介聘教師之敘薪業務時,人事單位仍應審查其相關證件是否符合敘薪相關規定,不得僅依其敘薪通知書或最後考核通知書逕予銜接支薪,其敘薪通知書亦請同時副知本府(含相關證件)。
五、請各校依上開規定辦理,俾保障渠等權益,檢附「嘉義縣教師敘薪案件應檢附證件一覽表」1 份。
《最新消息》重申本縣長期代理教師到職後一個月內請依規定核發敘薪通知書
主旨: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重申本縣長期代理教師到職後一個月內請依規定核發敘薪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查依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
二、次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同辦法第 5 條規定略以,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三、另各校核發敘薪通知書時,應註明該師為公開甄選或再聘(再聘次數)聘任及其代理之職缺性質,及務必至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 WebHR )線上核定,俾保障渠等權益。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主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第 2 條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請轉致所屬人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5 月 11 日部法二字第 107448508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第 3 、 12 、 14 點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十二點、第十四點,並自 107 年 5 月 10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7 年 5 月 10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700406441 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十二點、第十四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 107 )年 6 月 15 日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以下簡稱行政中立法宣導班)」,同年月 22 日辦理「公務倫理宣導班(以下簡稱倫理宣導班)」研習課程,請鼓勵所屬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7 年 5 月 9 日國院訓字第 107050015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課程詳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公務人員。
(二)優先調訓對象:
1、行政中立法宣導班: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布施行後未曾參加本訓練者。
2、倫理宣導班:於 99 年公務倫理宣導班開辦後迄今,未曾參加本訓練者。
(三)日期及課程(如課程表):
1、行政中立法宣導班:本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4 時 50 分。
2、倫理宣導班:本年 6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20 分。
(四)研習地點:該學院菁英講堂(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7 段 576 號)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請於本年 6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逕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報名(http://www.nacs.gov.tw,各班預計 100 人為原則,額滿為止。
(二)為免影響機關業務,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三)參訓人員名單將於開班前 1 週公布於上開網站,不另發函通知。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 107 年度 5 月份待遇查核結果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 107 年度 5 月份待遇查核結果表」1 份,請各機關、學校自行檢核該月份所報送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待遇資料無誤後,於本( 107 )年 5 月 21 日前併同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產製待遇報表及薪資清冊送交輔導區種籽教師複核及彙整,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自本年 5 月 16 日起至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檢核所報送 5 月待遇資料無誤後產製待遇報表,依旨揭規定辦理;併請種籽教師彙集並完成複核後,統一於本年 5 月 28 日前送交本府人事處。
三、相關資料務請參考附件範例,於薪資清冊上註記,並以 A4 格式印送,俾利彙集裝訂。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新世紀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歡迎踴躍參加。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辦理本( 107 )年「新世紀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行政管理及政策議題系列課程,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7 年 5 月 8 日國院交字第 10706001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課程詳述如下:
(一)研習內容及訓期:
1、行政管理系列:訂於本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15 日辦理。
2、政策議題系列:訂於本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2 日辦理。
(二)研習對象:行政院暨所屬機關以外機關之公務人員,並開放部分名額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及地方政府之公務人員參加。
(三)研習地點:該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7 段 576 號)。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即日起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nacs.gov.tw)報名。
(二)為免影響機關業務,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三)參訓人員名單將於開班前 5 日公布於上開網站,不另發函通知。
《最新消息》「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解釋令
主旨: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解釋令 1 份如附件,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3 日臺教人(一)字第 1070053244C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705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705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82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關哺乳時間之規定,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關哺乳時間之規定,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4000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踴躍推薦 108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適合圖書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倡導閱讀風氣,規劃辦理 108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請轉知屬員踴躍推薦適合圖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7 年 4 月 30 日國院數字第 1070800063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推薦書目,並於 107 年 6 月 1 日前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nacs.gov.tw)左側之線上服務專區,點選「圖書推薦」輸入圖書資料後,始完成推薦作業。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並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與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事人員 107 年 1-4 月平時考核記錄表請於 5 月 17 日前密送人事處
主旨:為辦理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本(107)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貴屬人事人員自行填具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於本年 5 月 17 日(星期四)下班前,免備文密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內各項請詳實填查,佐理人員由人事主管評核,人事主管陳請各機關首長評核,並請評核人員於左下方「直屬主管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欄內簽章。
三、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 1 份。
《最新消息》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7 年 5 月 4 日選秘一字第 10711002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講座助理得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講座助理得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3970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7 款規定解釋
主旨: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7 款規定解釋令及銓敘部 107 年 2 月 5 日部銓四字第 10743071391 號函影本各 1 份如附件,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7 年 4 月 27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70020912C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銓敘部依法製發公(政)務人員退休(職)所得重新計算書面處分之轉交事宜補充說明
主旨:銓敘部依法製發公(政)務人員退休(職)所得重新計算書面處分之轉交事宜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4 月 27 日部退三字第 10744512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主旨:依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35 條第 2 項授權訂定之「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以下簡稱優存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07 年 3 月 21 日訂定發布並自同年 7 月 1 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4 月 27 日部退二字第 1074351877 號書函轉考試院 107 年 3 月 21 日考臺組貳二字第 10700020861 號及行政院同年月日院授人給揆字第 10700324022 號令辦理。
二、旨揭考試院、行政院發布令、銓敘部原書函、優存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等影本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檔案下載區下載。
《最新消息》107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07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課程表暨參加人員名冊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人員參加。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7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回流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使本府暨所屬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熟識與運用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以及強化人事服務網( eCPA )各項系統之基本操作知能,特辦理旨揭回流教育活動,以利人事業務推展。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專任及兼任(辦)人事人員。
四、研習場次、日期及地點:
(一)場次:共計 7 場。
(二)日期:
1、第 1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5 月 10 日、 11 日(星期四、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第 2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5 月 14 日、 15 日(星期一、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第 3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5 月 17 日、 18 日(星期四、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4、第 4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5 月 21 日、 22 日(星期一、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5、第 5 場次(機關場次):本年 5 月 28 日、 29 日(星期一、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6、第 6 場次(機關場次):本年 5 月 31 日、 6 月 1 日(星期四、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7、第 7 場次(機關場次):本年 6 月 4 日、 5 日(星期一、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三)地點:本府 2 樓電腦教室。
五、本活動第 4 場次尚有剩餘名額,爰開放專任人事人員報名,該場次額滿後,倘人數超額 15 人以上者再行開辦第 7 場次;參訓人員順序依業務性質、到任本職先後及是否曾(將)參加相關訓練等條件予以錄取;欲參加之人員請於本年 5 月 8 日(星期二)前填妥報名表逕寄電子信箱:huiyi@mail.cyhg.gov.tw 。
六、本研習活動參加人員請攜帶自然人憑證及機關憑證,並依實際出席情形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2 年 4 月 25 日局考字第 0920053614 號書函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2 年 4 月 25 日局考字第 0920053614 號書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4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3927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工作內容常見錯誤態樣及建議替代文字一覽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使各機關提列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之工作內容描述更臻完善,檢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工作內容常見錯誤態樣及建議替代文字一覽表」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4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3912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6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6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68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39
《最新消息》本府於 5 月 24 日辦理民安 4 號演習綜合實作演練觀摩,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107)年 5 月 24 日(星期四),假本縣東石鄉笨港港口宮前停車場,辦理「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 4 號)演習」綜合實作演練觀摩,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加,並於本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前完成薦送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4 月 24 日府民兵字第 1070079545 號函辦理。
二、旨揭觀摩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到時間:本年 5 月 24 日(星期四) 12 時 40 分起至 13 時止。
(二)報到地點:本縣東石鄉笨港港口宮前停車場內人員簽到處。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各地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等人員,合計 150 人。
(四)演練內容:三會報聯合應變機制編組與運作等 21 項課目。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期限:本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前。
(二)報名方式:
1、本府各處: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2、本府所屬各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具政策宣導訓練性質)/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名稱: 107 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 4 號)演習)。
(三)注意事項:公務人員依限完成線上薦送報名,並於當日至會場完成簽到手續,且全程參與觀摩演練者,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2 小時。
四、檢附參訓名額分配表、本府各單位報名表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 107 年司法、調查局、國安、海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7 年 4 月 26 日選秘一字第 107110023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旅卡檢核系統增修功能(花蓮觀光放寬補助)於 107 年 4 月 27 日修正上線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行政院振興花蓮觀光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增修功能定於 107 年 4 月 27 日修正上線,並請配合辦理上開放寬措施所涉休假補助費之請領及核銷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4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39114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7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於 5 月 4 日前送本府。
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本(107)年(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5 月 4 日(星期五)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記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擬請相關單位主管辦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消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財政稅務局、文化觀光局、社會局及公共汽車管理處)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及各地政事務所)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單位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彙陳。
五、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四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六、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及相關規定各 1 份。
《最新消息》108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於 5 月 22 日前函送本府
主旨:各機關(單位) 108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依所附審核原則衡酌業務需要覈實填列審核表 1 式 6 份,於本( 107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二)前函送本府,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s8512@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暨「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各機關(單位)因公派員出國,應詳擬年度出國工作計畫報府核定後,再依程序編列預算,出國地點應標明國家名稱,不宜籠統概括,執行時應依計畫遴選適當人員出國。
三、凡未經本府審核並列入年度出國工作計畫之臨時因公出國案件,依規定以確屬業務急切需要為限,並應先行在各機關原核定之項目調整因應,除確無適當項目可供調整,經專案報府核准辦理外,應一律緩議。
四、有關鄉(鎮、市)民代表會(包括其行政單位)之申請出國案件、出國計畫及返國後出國報告之繳交,請依本府 95 年 2 月 20 日府計管字第 0950032417 號函本權責自行核處,毋庸再報府審核。惟赴大陸地區者,仍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 107 年度因公派員出國工作計畫審核原則及因公出國工作計畫審核表各 1 份。
【關於本報】
◎ 主編:ccs人事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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