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54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7-03-02
《最新消息》請提供電腦設備供 106 年初考考試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作業
主旨:為辦理本( 10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請免費提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818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因應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修正調整加班費限額需求調查表,請於 3 月 7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各機關因應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修正調整加班費限額需求調查表」1 份,請於本(106)年3 月 7 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寄送本府人事處(huiyi@mail.cyhg.gov.tw),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810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本表查填範圍為人事費進用且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人員,請主管機關彙整所屬機關資料查填 1 份,未於期限內回復視同無請增加班費限額之需求。
《最新消息》保訓會錄製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法規與實務線上學習課程,歡迎踴躍使用。
主旨:為增進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相關輔導知能,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錄製「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法規與實務(上-法規篇)、(下-輔導觀念篇)」線上學習課程,請轉知所屬輔導員踴躍選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6 年 2 月 17 日公訓字第 106216011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增進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輔導員對於實務訓練相關規定之瞭解,該會業錄製旨揭線上學習課程,並自本( 106 )年起,改採線上學習方式,由各輔導員自行安排時間進行學習,另為強化學習成效,該會將配合各項考試分配報到期程分區辦理測驗,測驗時間另函通知。
《最新消息》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僱外籍語文教師應備文件相關規定
主旨:函轉勞動部有關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僱外籍語文教師應備文件,請貴校確依相關規定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2 月 15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60015244A 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學校聘僱外籍語文教師相關法規程序及兼顧攬才需求,請確依下列事項辦理,以避免影響學校權益:
(一)學校向勞動部申請聘雇外籍語文教師工作許可,如係第一次申請者,應檢附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定班級數證明影本。
(二)倘聘僱外籍語文教師人數超出學校員額上限,原則仍應檢附「當年度」同意增聘外籍教師之核定公文;如學校申請工作許可時,尚未取得前開核定公文,得檢附「前年度(最近一年度)」公文,作為審查依據。
(三)又所附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公文未列效期,學校仍需檢附「當年度或前年度(最近一年度)」同意增聘外籍教師之核定公文;倘該核定公文或計畫載有效期者,則須於每次申請時檢附,經勞動部確認後,始予以採認。
三、檢附勞動部來函影本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公務人員年資採計提敘相關疑義
主旨:教育部函以,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公務人員年資採計提敘相關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17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5017413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上開函示略以,公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公務人員於考績年度內試用期滿並依規定辦理年終考績,考績考列乙等或 70 分以上,當年度等級相當之試用期間年資,於嗣後擔任公立學校教師時,得依規定按年採計提敘薪級。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五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五點,自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修正要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本(106)年度「數位學習必修課程表」及閱讀操作手冊
主旨:檢送本府本(106)年度「數位學習必修課程表」及閱讀操作手冊各 1 份,請轉知所屬於本年5 月 31 日前至「e 學中心」網站,將本府組裝課程選讀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及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1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2475 號函辦理。
二、自本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應達成學習時數規定為業務相關學習時數 20 小時,其中 10 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為落實前開規定並建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理念,爰訂定旨揭課程表。
三、另為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推動公部門數位學習整合平台轉換作業,「e 學中心」數位學習網站將於本年 6 月 1 日起停止服務,爰請各機關單位於 5 月 31 日前至「e 學中心」網站將本府組裝課程選讀完成,俟整合平台上線後將另函通知。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及第 40 條條文修正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及第 40 條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民國 106 年 1 月 26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2 月 10 日部退三字第 106418909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提供地方治理案例,於 3 月 13 日前將案例薦送表函送本府人事處彙辦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本(106)年度「標竿論壇」,請提供地方治理案例,並於本年 3 月 13 日前將案例薦送表函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6 年 2 月 9 日研輔字第 1063050056 號函及本府本年度「運用科技築願景、深耕地方 e 整合」-推動嘉義縣地方治理新亮點計畫辦理。
二、該中心為藉由地方治理標竿案例之分享學習,精進地方治理成效及發掘創新作為,爰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案例撰寫說明:
(一)徵求案例:
1、自行辦理或應用成功之標竿案例。
2、案例目前仍持續執行中,且尚有可精進之處。
(二)案例內容:建議以背景說明(前言或緣起)、推動策略與過程(功能及特色)、執行成效(創新性、困難性、效益性等)及改進措施等內容為撰寫重點。
(三)案例可精進或解決之處:建議以遭遇困難後如何克服之成長歷程、可精進方向或需要之支援與諮詢等內容為撰寫重點。
四、本項案例推薦及派訓納入本府 106 年度實施績效評核與管理計畫-「人力面向」考評項目及本府人事處對所屬機關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
五、入選案例將製成電子檔案置放於該中心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專屬網站,擴大分享層面,並相關人員將另予行政獎勵。
六、檢附「標竿論壇」實施計畫、「地方治理標竿論壇歷屆入選案例一覽表」及案例填寫範例各 1 份供參,餘歷年(102 年至 105 年)完整優選案例彙編電子檔請至 C.C.S.人事服務平台(http://ccs.cyc.edu.tw)/教學典藏/地方治理標竿論壇案例或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rad.gov.tw/wSite/lp?ctNode ... gr&idPath=644_652_685)下載參閱。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06 年度聯誼活動問卷,請於 3 月 8 日前辦理完竣。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06 年度聯誼活動問卷」1 份(如附件),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6 年度「嘉愛˙愛+」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本府各單位及各機關學校之主管及人事人員務必影印送請未婚同仁填寫本問卷,並鼓勵參加本府辦理之聯誼活動;併於本( 106 )年 3 月 8 日(星期三)下班前以各處(機關學校)為單位繳回本府人事處。
三、本問卷係做為執行本年度未婚聯誼活動之參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所得資料不對外公開。
《最新消息》本縣表演藝術中心於 2 月 26 日辦理 2017 繽紛亞洲 故宮南院湖畔音樂會,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縣表演藝術中心訂於本(106)年 2 月 26 日(星期日)辦理「2017 繽紛亞洲 故宮南院湖畔音樂會」,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以公假登記準時參加,並於本年 2 月 23 日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6 年 2 月 15 日「故宮南院戶外音樂會」第二次籌備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活動時間:本年 2 月 26 日(星期日)17 時 30 分至 20 時 30 分。
(二)活動地點: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慶典花園(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 888 號,請由北側入口進入)。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各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800 人。
(四)演出內容:邀請旅居紐約國際譽為東方蝴蝶夫人的日本聲樂家 Asako Tamura 田村麻子與 LANCOME 蘭蔻 「LOVE YOUR AGE」活動大使-社會音樂家黃凱盈、男高音王典及台北愛樂管弦樂團,帶來膾炙人口的歌劇選粹與交響樂作品。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期限:本年 2 月 23 日(星期四)下班前。
(二)報名方式:
1、本府各處: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2、本府所屬各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自我成長及其他(人文素養)/音樂;課程名稱:嘉義縣「2017 繽紛亞洲 故宮南院湖畔音樂會」(2/26 場次)。
四、注意事項:
(一)當日辦理簽到時間為 16 時 30 分起,請參加人員於 17 時 30 分前至會場「公教人員簽到處」完成簽到手續。
(二)依限完成線上薦送報名並於當日全程參加本活動,且完成簽到及簽退手續之公務人員,核予終身學習時數及公假補休時數 4 小時,未獲機關學校薦送報名而於當日現場報名者,僅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另如薦派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請各機關單位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其勞動權益事項。
五、檢附參訓名額分配表、本府各單位報名表、活動簡介及場地示意圖各 1 份。
《最新消息》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情形及增額保額調查表
主旨:檢送「『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情形及調增投保額度意見調查表」及「『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於投保期間因傷亡獲理賠人次及金額一覽表」,請於本( 106 )年 2 月 21 日(星期二)17 時前上網或電子郵件回復(免備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6929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府各單位請至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旨揭 2 種調查表,以電子郵件寄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s904030@mail.cyhg.gov.tw(免備文;無則免回覆)回傳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
三、其它機關請至人事服務網(路徑:登入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調查表)填報旨揭調查表。
《最新消息》本府於 3 月 15 日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研習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106)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研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3 月 2 日(星期四)下班前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振國防意識及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理念,使同仁瞭解全民國防教育之重要性,並多予關注、支持參與國防事務,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13 時 40 分至 16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250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請至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網址:http://elearning.rad.gov.tw)點選中文版,以會員帳號密碼登入後,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報名(非會員者請先加入會員後再報名);「報名代碼」為 376500000A ;「班名」為全民國防教育研習班(嘉義縣場次)。
(二)為期資料正確,請參訓人員至 e 學中心/會員專區/個人資料,詳閱校正是否正確,俾利後續調訓順遂。
四、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及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教師懲處權之行使期間自違失行為終了之日起逾 10 年者,不予追究。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懲處權之行使期間,參照公務人員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自違失行為終了之日起逾 10 年者,不予追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50181207 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上開號函影本,副本併抄送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嗣後知悉遵辦。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 106 年專技人員考試等相關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宣導「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6 年 2 月 14 日選秘一字第 106110006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6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任用計畫彙整表
主旨:檢送本縣 106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任用計畫彙整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逕予列管為正額補訓人員及 105 年未獲分配之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一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76122 號函辦理。
二、經列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業務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列管。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3 月 15 日辦理人文藝術系列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6)年 3 月 15 日辦理「人文藝術系列-改變台灣的新力量:獨立文化與青年世代」,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這幾年台灣正經歷一個巨大的轉變:年輕力量在政治、商業和文化上挑戰著既有典範。在政治上,我們看到太陽花運動到其後的政治版圖巨變,文化上,看到各種獨立文化(從音樂報書店)的崛起,甚至是年輕世代所謂的小確幸現象。這些變遷有什麼更深刻的文化與社會意義?本講座與您一起分享與探討。
二、研習時間: 3 月 15 日(星期三)13:20-16:40【報到: 13 : 00-13 : 20】
三、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張鐵志【知名文化與政治評論人】
五、授課主題:改變台灣的新力量:獨立文化與青年世代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約計 11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
3、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二)薦送報名:
1、縣府各處、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3 月 8 日 17 時截止。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
(二)自由報名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三)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
(一)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規定: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三)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四)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一、出缺勤管理:
(一)為加強學習品質與成效,本學程將依課程性質及報名情形,彈性施行學員座位選填與簽退制度。
(二)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三)往例開課當日部分錄取學員缺課且未事先告知本所,導致候補學員無法及時遞補,造成研訓資源之浪費。特別提醒: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四)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鄉鎮市公所所屬殯葬設施場所員工待遇規劃事宜案
主旨:貴所所屬殯葬設施場所員工待遇規劃事宜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8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71823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殯儀職務加給」業經行政院 106 年 2 月 8 日函規定,自 106 年 6 月 1 日停止適用,爰請朝採行殯葬業務提成獎金方式,請儘速完成相關工作人員適用調整作業之檢視及銜接規劃。
《最新消息》「殯儀職務加給表」自 106 年 6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殯儀職務加給表」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6 年 2 月 8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60037182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e 學中心」推出 20 組選讀 10 小時套裝課程,歡迎踴躍上網選讀。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e 學中心」為利使用者選讀 10 小時必讀課程,特推出 20 組套裝課程供選擇,歡迎同仁踴躍上網選讀,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6 年 2 月 9 日研數字第 106405006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教育部校長領導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 5 點、第 6 點
主旨:檢送「教育部校長領導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 5 點、第 6 點修正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04554C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教育部建置已退休教育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請配合宣導。
主旨:教育部建置之「已退休教育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已上線,提供各界試算服務,轉請查照並配合宣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60015603A 號書函辦理。
二、為因應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前於本( 106 )年 1 月 19 日公布之教育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草案),並使各界瞭解改革方案(草案)對於「改革方案實施前已退休生效且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影響情形,該部已設計「教育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並於本年 1 月 25 日刊載於該部網站,以供各界試算參考。
三、上述試算工具已置於教育部人事處網頁之「年金改革專區」(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Conte ... t.aspx?n=AB374B6D527976C1);請各學校人事人員協助轉知退休同仁,若同仁欲了解個人退休所得影響情形,請各學校人事人員善加協助渠等試算及瞭解相關方案內容。
《最新消息》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功能更新
主旨: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中「個人銓審資料查詢」項下「現職簡易資料」頁籤匯出之 Excel 檔案清冊,業修正增列相關資料欄位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2 月 8 日部銓一字第 106419137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民旅遊卡」新制於 106 年 1 月實施,請配合宣導觀光旅遊相關資訊。
主旨:「國民旅遊卡」新制於 106 年 1 月實施,請配合宣導觀光旅遊相關資訊,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 106 年 2 月 6 日觀業字第 1050926367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配合「國民旅遊卡」新制於 106 年 1 月實施,該局已於「觀光資訊網」建置「國民旅遊卡」新制專區(網址:http://taiwan.net.tw),登載相關資訊供查閱,另可透過國民旅遊卡網站(http://travel.ncc.com.tw)「最新消息」查詢。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3 月 3 日辦理新時代產業轉型學習系列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6)年 3 月 3 日舉辦「新時代產業轉型學習系列(2)~觀光工廠經營者的六個疑問 」,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研習相關事宜略述如下,詳情請參閱附件:
(一)研習目的:為加速本縣產業再生與轉型,藉由成功典範進行標竿學習,特開辦本系列學程以強化縣民及同仁關鍵知能精進,瞭解各產業文化脈動,進而創造安心良性循環之消費模式,滿足多元化觀光市場需求,協助「產業新時代」品牌建立與成果推展。
(二)研習時間:3 月 3 日(星期五)13 : 20-16 : 40【報到: 13 : 00-13 : 20】
(三)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林民昌【展示企劃專案管理師】
(五)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約計 110 名。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即日起至3 月 01 日 17 時止,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二)自由報名者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請先註冊為會員),如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三、錄取名單及時數核發: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
(二)自由報名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三)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四)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 4 小時學習時數,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核發學習時數。
四、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五、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5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5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53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15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60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60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67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教師敘薪事項解釋函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一覽表
主旨:教育部 80 年 5 月 9 日台( 80 )人字 22515 號書函等 12 則解釋函,自 106 年 2 月 7 日起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檢送「教師敘薪事項解釋函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一覽表」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7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6000471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教育部 93 年 6 月 21 日台人(一)字第 0930070899 號等 3 令廢止
主旨:教育部 93 年 6 月 21 日台人(一)字第 0930070899 號令、 94 年 1 月 11 日台人(一)字第 0930175267C 號令及 94 年 12 月 14 日台人(一)字第 0940151536C 號令,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7 日以臺教人(二)字第 1060003991B 號令廢止,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7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60003991C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文官 e 學苑」數位學習網站推出「十上 e 學苑,百禮送滿滿」活動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數位學習網站推出「十上 e 學苑,百禮送滿滿」活動,歡迎同仁踴躍上網學習,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6 年 2 月 3 日國院數字第 106080000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設置公務人員磨課師(MOOCs)學習專區,歡迎踴躍使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e 學中心」數位學習平台設有「公務人員磨課師(MOOCs)學習專區」,歡迎鼓勵所屬踴躍參與學習,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6 年 2 月 6 日研數字第 106405005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e 學中心」106 年數位學習平台自建課程總表,歡迎踴躍選讀。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e 學中心」數位學習平台自建課程總表,歡迎同仁踴躍上網選讀,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6 年 1 月 23 日研數字第 106405003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生活管理要點修正規定
主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生活管理要點修正規定,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6 年 1 月 25 日以公訓字第 106216009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6 年 1 月 25 日公訓字第 1062160091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基礎訓練生活管理要點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電子檔,均刊登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項下,可自行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請提供電腦設備供 105 年地方特考考試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作業
主旨:為辦理 10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請免費提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7063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建置已退休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
主旨:銓敘部建置之「已退休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已上線,提供各界試算服務,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2 月 2 日部退二字第 106418944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保訓會 105 年 7 月至 12 月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5 年 7 月至 12 月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106 年 2 月 2 日公保字第 106106004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協助各機關正確辦理保障業務,避免作業疏失,保訓會均定期彙整分析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函送各機關作為辦理申訴、復審業務之參考。茲循例彙整 105 年下半年( 7 月至 12 月)保障事件中較為常見之撤銷原因,予以類型化分析並摘述決定要旨。其中,多數之撤銷原因,業於保訓會歷次保障業務宣導與輔導活動中詳為說明,或已函送相關機關依規定辦理。再次籲請各機關確實檢視相關辦理程序,避免重複發生類似之違法或不當情形,俾落實依法行政,保障公務人員權益。又鑑於部分機關之人事管理作業程序尚有疏失,爰一併臚列供參,以資策進改善,提升專業之服務品質。
三、保訓會發現部分機關辦理考績(成)、獎懲業務,仍有考績(成)審議程序不符規定等缺失。茲請各機關於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82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是類案件之再申訴答復時,一併檢附考績(成)委員會組成、議程及紀錄等相關資料,俾供審理。
四、為釐清案件相關事實或法規之適用疑義,及增加當事人參與程序之機會,保訓會業以 104 年 7 月 20 日公保字第 1041060308 號函,建請各機關於作成人事行政處分、管理措施(特別是懲處案件)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前,依相關法規之規定,儘量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以符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並請於作成行政處分、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時,敘明相關理由,以疏減訟源。
五、另建請各機關對於辦理保障業務績優之人員,以適當方式酌予獎勵,俾提振同仁服務士氣。
《最新消息》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資訊系統推動計畫及平台自 2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資訊系統推動計畫」及「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管理要點」自本( 106 )年 2 月 1 日停止適用;另「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系統亦自同日起停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24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63251 號函辦理。
二、為期推動志願服務業務單一窗口化,該總處自本年 2 月 1 日起停用旨揭系統,相關管理規定亦一併停止適用。嗣後如有公教志工推介媒合及統計查詢、運用及管理等相關需求,請參考運用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vol.mohw.gov.tw/)。
《最新消息》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陸轉機需申請許可或報准一案,請確實辦理。
主旨: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轉請查照並確實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106 年 1 月 26 日陸法字第 105040101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以下簡稱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管理規定,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應經內政部(或內政部審查會)許可或向所屬機關(構)報准,合先敘明。
三、本案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於 105 年 11 月 10 日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研商公務員赴陸轉機是否應經許可或報准事宜」會議,會議結論略以:
(一)中國大陸機場屬兩岸條例第 2 條所規定之「大陸地區」及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所稱「中共控制之地區」之涵蓋範圍。
(二)衡酌兩岸條例第 9 條之規定及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之立法本旨,公務員無論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或「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皆應屬兩岸條例第 9 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之行為。據此,赴陸前均須依兩岸條例第 9 條、前開許可辦法及作業要點規定申請許可或報准。
《最新消息》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 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並刊登該會網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19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578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訓練計畫下載路徑: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首頁左列之「法規輯要/培訓法規/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特種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項下。
《最新消息》請於 2 月 8 日前回覆近 3 年校長及專任教師申請延長病假調查表
主旨:檢送教育部「近 3 年校長及專任教師申請延長病假調查表」1 份,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 月 2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60009831 號函辦理。
二、本案旨在瞭解近 3 年公立各級學校校長及專任教師申請延長病假情形,作為規劃相關政策之參考。
三、查填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學年度各項資料均以人次計算,如同 1 人申請之期間跨年度,請重複計列。
(二)105 學年度資料請計列至 106 年 1 月 31 日。
四、近 3 年,若貴校有校長及專任教師申請延長病假情事,請填報該表(經貴校人事主任核章)並掃描成電子檔,於 106 年2 月 8 日(星期三)前逕傳本府教育處侯美玲老師信箱mlhou@mail.cyhg.gov.tw。
五、若無旨揭情形,則免填、免傳。
《最新消息》銓敘部常用銓敘法規彙編(第 14 版),歡迎下載運用。
主旨:銓敘部 105 年 12 月編印之「常用銓敘法規彙編(第 14 版)」內容全文業已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 http ://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文件典藏」項下,請自行上網查閱,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1 月 23 日部規字第 10641871883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址變更,請配合辦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因進行改版,部分網址連結變更,請檢視貴管網站相關連結,以確保連結有效性,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23 日總處資字第 106003621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最新消息》已退公教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上線暨相關資料,提供各界試算參考。
說明:為因應「2017 年金改革方案」,銓敘部及教育部依據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公布之初步方案,設計「公教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以供各界參考,可連結至下方網址列進行線上試算或自行下載試算表(檔案格式: excel )進行試算;本試算服務目前僅以「改革方案實施前已退休生效」且「支領月退休金」人員適用,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及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並不適用。此外,本試算服務係依據初步方案所設計,並非立法通過之版本;該項試算結果僅係服務性質並供參考,實際仍應以主管機關依最後確定方案審定結果為準。
1.公務人員試算系統網址:
http://iocs.mocs.gov.tw/precal/KPC1020000/KPC1020000_frm.asp
2.教育人員試算系統網址:
http://iocs.mocs.gov.tw/precal/EDU1020000/EDU1020000_frm.asp
【教育人員如對於方案內容及試算結果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教育部,聯絡電話: 02-77366666】
3.國民年金改革委員會:
http://pension.president.gov.tw/
4.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專區:
http://www.mocs.gov.tw/pages/services ... aspx?Node=473&Inde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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