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1313
昨天: 3939
總計: 1868552518685525186855251868552518685525186855251868552518685525

函釋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11-22 | 點閱數: 1874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關學校教師器官捐贈術後之休養及追蹤檢查期間是否屬器官捐贈假範疇疑義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2 年 11 月 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20158814 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人員器官捐贈手術後休養及追蹤檢查期間是否屬器官捐贈假範疇一節,因教師請假規則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立法目的相同,自可做相同解釋。爰前開人員於器官捐贈術後之休養及追蹤檢查期間,屬術後必要休養過程,得由服務學校衡酌實際需要,核給器官捐贈假。
三、檢附上開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