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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3-12-28 | 點閱數: 1084

主旨:本府各單位 113 年度起增列「員工年終尾牙餐敘活動費」,相關作業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 112 年 12 月 19 日第 1120304507 號簽准辦理。
二、本項經費自 113 年度起按每人額度新臺幣(以下同) 400 元編列,並以農曆除夕(即 113 年為 2 月 8 日)前動支為原則。惟各單位如因業務繁忙或其他特殊情事,致無法於農曆除夕前辦畢員工年終尾牙餐敘活動者,應於「農曆除夕前」敘明事由、並加會本府人事處,簽經本府第一層機關首長核准後,得將本項經費與文康活動費(每人 800 元)合併於年度中運用,經費動支截止日期並與文康活動同。
三、各單位就員工年終尾牙餐敘活動(含併文康活動辦理)之簽辦及核銷(含併文康活動費用支應)應送會本府人事處,併請提供參加人員名冊,以利預算經費之控管。
四、檢附本府 113 年度人事處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項下編列員工年終尾牙餐敘活動費人數表 1 份。
五、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得秉權責,參照上開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