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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12-14 | 點閱數: 627

主旨:檢送辦理 110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統計表 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將電子檔送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俾憑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0 年 12 月 8 日公訓字第 110216038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統計表填列注意事項如下:
(一)適用對象:係指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至準用對象,係指公立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或僱用人員等。
(二)本統計表僅須填報參加「隨班訓練」及「專題講演及座談」2 種方式之人次。
1、隨班訓練:請填列貴機關 110 年度自行辦理各項行政中立訓練(講習)或薦派人員參加含行政中立課程訓練(包括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之受訓人次。
2、專題講演及座談:請填列貴機關 110 年度利用集會等活動所舉辦行政中立課程之受訓人次。
(三)己參訓人次可重複計算,例如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間甲員已參加隨班訓練 1 次與行政中立講演 2 次,則上開 2 項訓練均應計入甲員之參訓次(人次)。
(四)國家文官學院辦理 110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及各機關向該學院申請辦理行政中立訓練數位學習之人次,已另由該學院統計,請勿重複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