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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人員009 - 最新消息 | 2014-03-24 | 點閱數: 2812

主旨:檢送「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03 年 3 月 18 日基府教學貳字第 1030210583 號函及 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籌備會議會議紀錄辦理。
二、檢附「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
服務作業籌備會會議紀錄」、「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3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相關表件各 1 份。
三、彩色版「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需待基隆市政府印製完成並送至本府教育處後,再通知各校至本府教育處領取。
四、本縣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之時間地點,待確定後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