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2020
昨天: 226226226
總計: 1871203018712030187120301871203018712030187120301871203018712030

文章列表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212
主旨:重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應按時填報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各項填報作業及現有員額職員名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4 月 11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67706 號函修訂「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組織員額管理系統考核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填報作業正確性,各機關(學校)每月 5 日前應完成 D5 系統線上報送(輔導員依限協助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填報),並於每月 10 日前統一將名冊、附件及查核表送本府人事處;本項作業並列入本府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暨平時考核重要參據。 三、旨揭相關計畫及附件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參閱。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561
主旨:簡化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設置及辦理程序 1 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4 月 11 日部法五字第 105408424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銓敘部為流程簡化,嗣後各機關之職務歸系併同辦理列為機要職務,於該機要職務所在機關將職務說明書報送歸系機關或受委任機關核定後,得逕由歸系機關或受委任歸系機關併將該機要職務報送銓敘部,俾利增進行政效能。 三、本府暨所屬機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爾後擬將歸系有案之職務改列為機要職務時,將該機要職務之職務說明書陳報本府核定後,逕由本府將該機要職務報送銓敘部辦理。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101
主旨:銓敘部 104 年 12 月編印之「銓敘法規釋例彙編(上、下冊)」內容全文業已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 http ://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文件典藏」項下,請自行上網查閱,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3 月 22 日部規字第 10540838122 號書函辦理。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732
主旨:檢送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5 年 4 月 8 日部法一字第 105408424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避免公務員仍有因不諳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而經營商業或投資違反適法要件致遭懲戒處分之情事發生,爰請轉知所屬公務員切實遵守,以及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宣導或於員工教育訓練辦理講習。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2367
主旨:為落實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者,應於事發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機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4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76732 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於內部公開集會、新進人員訓練及其他相關場合廣為宣導「酒後不開車」,並建立酒駕零容忍觀念,其中公務人員如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應於事發後 1 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未主動告知者,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誠實之義務規定,予以懲處。 三、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調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210
主旨:銓敘部為研議提升及強化公務人員退休證功能,自即日起至本(105)年 4 月 30 日止辦理公務人員退休證問卷調查,請轉知退休及已屆退休條件現職同仁踴躍至該部全球資訊網問卷調查專區(網址: http://www.mocs.gov.tw/question/;問卷格式如附件 1)填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3 月 30 日部退三字第 1054087897 號書函辦理。 二、請所屬一級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填寫「提升公務人員退休證功能之問卷調查表」(如附件 2 ),並於本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免備文)將電子檔回傳本府人事處(s904030@mail... 觀看完整文章
法規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248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 105 年 3 月 28 日修正發布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4 月 7 日部法三字第 1054086810 號函辦理。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128
主旨:檢送 105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5 年 4 月 6 日公訓字第 105216026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961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並刊登該會網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4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789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訓練計畫下載路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 http://www.csptc.gov.tw )首頁左列之「法規輯要/培訓法規/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特種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項下。  
研習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016
主旨:本府訂於本( 10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辦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 4 月 18 日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本縣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各級學校、鄉(鎮市)公所之專任人事人員,遇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及上課時,具備基礎應變能力,培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之基本概念,爰辦理旨揭課程。 二、研習事項說明如下: (一)研習對象:詳如附件參訓名額分配表。 (二)課程時間: 4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10 分至 12 時 10 分。 (三)上課地點:本府 201 會議室。 (四)研習講...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4 | 點閱數: 1671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自本( 10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一)起開放提列 10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職缺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4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79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 105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結果業於本年 3 月 24 日公告,如該考試類科已無候用人員可資分配,基於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該總處自本年 4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起開放提列旨揭職缺需求。 三、旨揭作業系統填報路徑如下:本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ecpa.dgpa.gov.tw/應...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2 | 點閱數: 1083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縮短機關用人時程及加速候用人員之分配作業,請優先遴用各項考試候用人員,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4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791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1 | 點閱數: 182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應業務需要,於預算員額內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以年度契約定期僱用之人員,於請娩假期間所遺業務,如機關現職人員確實無法代理,同意放寬得再進用約僱人員代理其職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4 月 7 日總處組字第 1050037587 號函辦理。 二、查銓敘部 105 年 3 月 24 日部銓五字第 1054085067 號函規定略以,各機關於預算員額內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以年度契約定期聘用之人員,於請娩假期間所遺業務,如機關現職人員確實無法代理,同意放寬得再進用聘用人員代理其職務,又是類聘用人員於請娩假以外之假...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11 | 點閱數: 1170
主旨:行政院函以,各機關(構)派駐境外(含駐外、駐香港、澳門及駐大陸地區)人員員眷醫療保險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5 年 3 月 25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3652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函釋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4-08 | 點閱數: 1524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國外亡故之退休人員遺族得否申請補發三節慰問金及年終慰問金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3 月 28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36630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