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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0-01-03 | 點閱數: 1172

主旨:檢送辦理 108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統計表 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09 年 1 月 7 日前,免備文逕將電子檔傳送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8 年 12 月 30 日公訓字第 108216055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統計表填列注意事項如下:
(一)適用對象,係指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至準用對象,係指公立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或僱用人員等。
(二)本統計表僅須填報參加「隨班訓練」及「專題講演及座談」2 種方式之人次。
1、隨班訓練:請填列貴機關 108 年度自行辦理各項行政中立訓練(講習)或薦派人員參加含行政中立課程訓練(包括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之受訓人次。
2、專題講演及座談:請填列貴機關 108 年度利用集會等活動所舉辦行政中立課程之受訓人次。
(三)已參訓人次可重複計算,例如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間甲員已參加隨班訓練 1 次與行政中立講演 2 次,則上開 2 項訓練均應計入甲員之參訓次(人次)。
(四)文官學院辦理 108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講座座談會等專班訓練,及各機關向文官學院申請辦理行政中立訓練數位學習(含網路及視聽學習)之人次,已另由該會及文官學院等統計,請勿重複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