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3
昨天: 8686
總計: 1868336618683366186833661868336618683366186833661868336618683366

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2-20 | 點閱數: 4450

主旨:為應立法院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刪除精神疾病及精神障礙者限制任用之規定並作成 2 項附帶決議一案,請依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2 月 5 日總處組字第 1020021111 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1 份。
二、依本案立法院通過之第 2 項附帶決議,請各機關檢討所主管之人員管理辦法是否仍有非法律規定而對精神疾病及精神障礙者限制任用之條文規定,並應儘速於 6 個月內完成修改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