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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函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1-31 | 點閱數: 1712

主旨:公立學校教師曾任「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之「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聘任之教師,及依 101 年 12 月 25 日修正前之「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偏遠及小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要點」遴聘進用之教師,如屬「專任全職且按月支薪」者,於兼任行政職務並取得教師休假資格時得併資休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 月 30 日臺教人(一)字第 1020008869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