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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8-07-17 | 點閱數: 1003

主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 9 條、第 32 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16 日以臺教法(三)字第 1070106885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7 月 16 日臺教法(三)字第 1070106885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部法制處邱怡靜小姐(聯絡電話: 02-77366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