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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8-04-25 | 點閱數: 1856

主旨:核定本(107)年本縣模範公務人員林豐洲等 6 名及本縣績優公務人員莊春滿等 6 名,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核定本縣模範公務人員名單:
(一)本府建設處建設管理科科長林豐洲。
(二)本府水利處水利管理科科員沈柏綜。
(三)本縣消防局第一大隊朴子分隊分隊長蔡紹文。
(四)本縣環境保護局空氣噪音防制科稽查員許瑜芬。
(五)本縣文化觀光局產業科科長張晃毓。
(六)本縣太保市公所主任秘書龔培森。
二、核定本縣績優公務人員名單:
(一)本府民政處自治事業科科長莊春滿。
(二)本府經濟發展處開發科科長馮圭君。
(三)本府農業處漁業科科長張建成。
(四)本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隊長蘇俊冠。 
(五)本縣社會局社會工作科社會工作師陳育懃。
(六)本縣新港鄉公所建設課課長邱品睿。
三、核定之模範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給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並核給公假 3 天,公假應自核定之次日起 6 個月內請畢,並刊登本府公報及登載於個人人事資料中,另函送銓敘部備查;核定之績優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給禮券伍仟元整並於公開場合表揚之。
四、核定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即函知本府人事處。有關頒獎表揚時間、地點,由本府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