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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8-01-03 | 點閱數: 1483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簡化行政作業,自 106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地方特考)起,未獲分配正額錄取人員職缺,且無增額錄取人員或候用人員可資分配時,逕予列管為下年度地方特考任用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2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6528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考量地方特考未獲分配正額錄取人員職缺,且無增額錄取人員或年度補訓人員可資分配時,機關多仍賡續提報下年度考試,爰爾後地方政府未獲分配正額錄取人員職缺,且無增額錄取人員或候用人員可資分配時,由該總處逕予列管為下年度考試任用計畫,機關如不同意列管者,應於公告分配結果後 1 個月內函報該總處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