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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7-10-13 | 點閱數: 1776

主旨:本所訂於本(106)年 11 月 8 日至 12 月 20 日舉辦「2018 台灣燈會在嘉義-通識人力培訓-『工作人員』培訓課程」,共計 11 場次,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 2018 燈會為本縣年度重大盛事,為讓燈會『工作人員』瞭解整體燈區規劃內容、交通動線及相關服務等資訊,同心竭力完成國家重大活動,共創嘉義新時代。
二、研習時間: 106 年 11 月 8 日~12 月 20 日,共計 11 場次(每人擇一場次參訓)。
(一)一般工作人員專班: 11/8 、 11/15 、 11/22 、 12/6 、 12/13 、 12/20(課程時間為 13:20~16:40)
(二)警察局工作人員專班: 11/27 、 11/28 、 11/29 、 11/30 、 12/1(為結合警察局年度訓練,另開設警察局燈會工作人員專班,其課程時間調整為 14:00~17:10)
三、研習地點:
(一)一般工作人員專班: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二)警察局工作人員專班:縣警察局 3 樓禮堂
四、授課講師暨主題:
(一)13 : 30~15 : 00(警察局專班 14 : 00~15 : 30),外聘講師-江峰(本名:江慶源)老師:「燈會服務技巧及抱怨與危機處理」
(二)15 : 10~15 : 40(警察局專班 15 : 40~16 : 10),文化觀光局代表(委託燈會 PCM 顧問公司:互動策略有限公司):「2018 燈區概況介紹」
(三)15 : 40~16 : 10(警察局專班 16 : 10~16 : 40),建設處代表:「燈會交通動線計畫」
(四)16 : 10~16 : 40(警察局專班 16 : 40~17 : 10),消防局代表:「燈會消防安全」
五、調訓對象:凡參與燈會之每位工作人員,皆須擇一場次參訓。
(一)經 9 月 7 日發函調查,約計 2,637 人。(禮賓大使、導覽及簡報人員、志工三類人員另以專班方式調訓,本課程未計入。)
(二)依「教育處」填報該調查表所示,指派:本縣縣立高中、國中、國小各校須派代表 1 人參訓。
(三)依「人事處」填報該調查表所示,指派:所屬機關、地政事務所、公所、學校等單位之人事室須派員參訓(其指定單位及人數請見「調訓名額分配表」)。
(四)各單位「工作人員」員額如有異動,請務必依實薦派參訓。
六、報名方式:薦送報名
(一)本縣各級機關、單位及學校-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調訓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二)薦送後台網址: http://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三)被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該場次課程者,處理方式說明如下:
1、原報名場次如尚在報名期限內,則請人事人員逕行取消報名後,另擇其他適當場次薦送報名。
2、原報名場次如已截止報名,則人事人員(或被薦送者)應以電話或信件方式告知主辦人,並另擇其他適當場次薦送報名。
七、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各場次開課日前一週截止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各場次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八、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九、研習時數:
(一)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 4 小時學習時數。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規定: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三)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 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十、出缺勤管理:
(一)為加強學習品質與成效,本學程將依課程性質及報名情形,彈性施行學員座位選填與簽退制度。
(二)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三)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四)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二、本課程各講師係經 9 月 19 日發函請燈會各主政單位薦派代表擔任,本案併請文化觀光局、建設處及消防局轉知各授課講師依課程表所排定時間如期進行授課,並惠請准予公假登記。如講師因故需調整授課場次(或單位需另行派員),請自行協調並轉知本所。
十三、本課程由本所教學組組員楊惠如、施玉瓊及助理員邱惠琪共同承辦。
十四、檢送「課程表」、「各講師授課日程表」及「各場次承辦人員聯絡資訊」、「江峰講師簡介」及「調訓名額分配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