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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7-10 | 點閱數: 1411

主旨:銓敘部為瞭解 105 年各機關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情形,請於本(106)年 7 月 10 日前至指定網址填復問卷調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6 年 6 月 29 日部銓三字第 1064227806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 1 點規定:「為規範各機關職務代理相關事項,以因應機關用人需要,並避免機關職務長期代理,影響考試用人政策。」第 5 點規定:「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第 2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且本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時……得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一)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得依被代理職務之官等,分別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該職缺之業務。……」
三、復查 105 年各機關職務代理,由約聘僱人員辦理之比率高於由現職人員代理,是為瞭解其原因、約聘僱人員進用之標準、素質及其處理公務之品質等實際情形,惠請於本年 7 月 10 日前上網填復問卷調查(請使用 Google Docs 網路系統填答,毋須備文,網址: https://goo.gl/forms/zdOdFmOaqD2ahBjh1 ),如有填答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府人事處承辦人(聯絡電話: 05-3620123#364 )。
四、為避免機關長期以約聘僱人員辦理職務代理事宜,進而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建請各機關視業務、人力之實際情況,盡量以指派現職人員代理為原則;惟為避免過度增加現職人員工作負荷,得視業務實際需要,將被代理職缺(務)之業務分散指派同層級或較高層級之多人共同代理,以取代由單一現職人員代理,俾減輕現職人員工作負荷,附為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