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7878
昨天: 188188188
總計: 1871138418711384187113841871138418711384187113841871138418711384

法規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7-05-03 | 點閱數: 1154

主旨:檢送考試院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 15 條之 1」、「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第 15 條之 1」、「委任官等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 15 條之 1」、「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辦法第 15 條及第 15 條之 1」令函影本,暨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106 年 4 月 27 日公訓字第 1060006025 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另登載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 http://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項下,俾供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