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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2013-01-03 | 點閱數: 2276

主旨:檢送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達到 CEF 架構 B2 級及加註英語專長獎勵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1 月 21 日臺國(二)字第 1010220539A 號函及本縣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習英語之意願,落實國中小英語文課程專長授課,增進學生英語文學習成效,並配合教育部推動編制內英語教師參加英檢達到 CEF 架構 B2 級及鼓勵國民小學教師進修 26 學分班及 6 學分班以加速取得加註英語專長證書,特訂本獎勵實施計畫,以鼓勵現職教師。
三、獎勵措施如下:
(一)本縣各國中小教師通過英語檢測,達到 CEF 架構 B2 級者,筆試及口試均通過者,視需求及預算經費情形,補助其英語能力檢測報名費,並嘉獎乙次獎勵之。
(二)本縣各國民小學取得加註英語專長證書之教師核予嘉獎乙次。
四、鼓勵進修如下:
(一)鼓勵本縣國小現職英語教師教學年資一年以上、未達五年者,參與教育部核准之大學校院開辦英語專長 6 學分班在職進修,加速取得加註英語專長資格。
(二)鼓勵本縣國小現職教師參與教育部核准之大學校院開辦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在職進修,取得加註英語專長資格。
五、倘貴校實際擔任英語教學教師尚未具備英語專長,請積極鼓勵其參加英語進修及加註專長以取得英語專長資格;另英語教師已具備加註英語專長資格者,請鼓勵申請加註英語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