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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11-07 | 點閱數: 1110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06 年度預定開設訓練班期需求人數調查表」1 份,請於11 月 11 日(星期五)前回傳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saka1103@mail.cyhg.gov.tw 辦理(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5 年 11 月 3 日研教字第 1052051517 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含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符訓練需求公平合理分配原則,並避免造成訓練資源浪費,填表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有效運用訓練資源,請檢核填列需求人員須與填列班期「業務相關」,並轉知渠等人員考量業務繁忙程度審慎填列,以期能配合訓練全程參訓,切勿到訓後有請假、缺席之情事。
(二)填列需求人員如有調離職者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由填列單位(機關)負派員遞補之責並請全程參訓。
(三)旨揭調查表彙整結果將作為 106 年分配各單位(機關)參加該中心開設班次名額之直接參據,爰請考量業務實際需求與期程配合度審慎填列,並請各單位(機關)妥善收存該表,以作為 106 年人員派訓依據。
(四)請檢核需求人員確符「對象資格」:
1、部分領導管理課程,以中高階主管人員為限。
2、部份英語課程,以具英語檢定程度者為限。
(五)「初任簡任(及薦任)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研究班」係該中心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訓練費用由各薦送單位(機關)負擔。
三、旨揭調查表填具後逕寄承辦人信箱,電子郵件主旨及檔名請鍵入「單位(機關)名稱」,並詳實填列表內「需求人員姓名」及「填表人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利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