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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6-06-01 | 點閱數: 1712
主旨:為辦理教育部 105 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案學分班」(以下簡稱本專案學分班),請各校於 105 年6 月 6 日前將薦送名單(如附件 1 ) E-MAIL 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電子信箱( sf520@mail.cyhg.gov.tw )彙整,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5 月 2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071229 號函辦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係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 105 年度本專案學分班開班一覽表請參見附件 2 ,本案辦理相關重點如下:
(一)辦理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 12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
(二)招生班別:「生活與科技學習領域-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三)招生對象: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本府確認得逐年提升教師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相關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請參見附件 3 。
(四)上課人數:每班以 25 至 50 人為原則,未達 25 人不予開班,但得併班上課。
(五)上課時間:上課時間為寒、暑假與學期間週末及夜間等時段為原則,依各校規劃為主。
(六)開班地區、開班學校、修業總學分數及承辦人聯繫資訊:請參見附件 2 。
(七)每位教師限報名 1 間學校,請各校勿重覆薦送。
三、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然教師於錄取後須向開班學校簽立切結書(請參見附件 4)並繳交新臺幣 1 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規定學分後退還。
四、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開班學校將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並公告於該校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