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1111
昨天: 188188188
總計: 1871131718711317187113171871131718711317187113171871131718711317

法規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14-11-21 | 點閱數: 1151
主旨: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 15 條修正草案,業經考試院刊登民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公報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1 月 14 日公訓字第 1032160939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1 份。
二、為期受訓人員活用所學並應用於團隊合作,旨揭草案之評分項目新增「方案研討」,並占成績配分百分之三十(原測驗成績改占總成績之百分之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