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年度標竿 學習案例甄選暨推廣實施計畫」
計畫 2024-02-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499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 年度標竿 學習案例甄選暨推廣實施計畫」1 份,請依計畫內容推薦具 成效之施政案例,並於 113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人發綜字第 113030013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請各機關(單位)擇優推薦標竿學習施政案例 1 案(註:須為近 5 年內之辦理案例,自行或與其他機關團體合作皆可;其他限制詳見問答集),逕電郵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信件主旨請敘明「【機關(單位)名稱】標竿學習案例」),俾彙整並遴選最具代表性之案例提報參加旨揭推廣計畫。
三、案例經該學院入選者,除配合相關推廣表揚活動外,該學院另有獎勵方式說明如次:
(一)特優獎:頒發特優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二)優良獎:頒發優良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
(三)佳作獎:頒發佳作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
(四)行政獎勵:由該學院函請入選案例提報機關就相關人員辦理敘獎,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