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修正草案、教育部所屬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草案
調查 2022-08-2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02
主旨:檢送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修正草案、教育部所屬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草案各 1 份,如有修正建議,請於 111 年 8 月 19 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傳意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8 月 9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14202515B 號書函辦理。
二、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公服法)於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基於公教權益衡平,並兼顧學生受教權益,爰配合公服法第 14 條經營商業及第 15 條兼職等相關規定,修正旨揭「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並將教育部 111 年 7 月 18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14202189A 號令所定曾任或現任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之公立學校專任教師接受商業代言相關事項納入規範。
三、另為依公服法新增第 26 條第 1 項有關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適用第 14 條及第 15 條規定,其經營商業、執行業務及兼課、兼職之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之規定辦理,爰擬具旨揭「教育部所屬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草案。
四、檢附旨揭 2 草案意見表各 1 份,如有修正建議,請於 111 年 8 月 19 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傳意見至電子信箱(cyong@mail.cyhg.gov.tw);無意見者,無須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