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
公文 2013-03-15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4170
主旨:檢送「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2 年 3 月 13 日府教務字第 1020049082 號函及 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查「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業經 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籌備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在案,先予敘明。
三、附送「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及「102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補充說明」及是項作業申請表各 1 份。(請至苗栗縣政府附件下載區http://download.miaoli.gov.tw/od_download/ 下載附件,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發文文號: 1020049082 ,驗證碼: ZJ9SYN )
四、上開申請表僅供參考,教師若欲申請縣外介聘應由各校統計所需份數後依指定日期向本府教育處領取正式申請表,正式申請表領取日期待苗栗縣政府印製完成並送至本府教育處後,再行通知各校。
五、本縣教師縣外介聘積分審查日期、時間及地點,待確定後再行通知各校。